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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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告:凡在琼脂平板上有可疑菌落生长, 镜检为革兰氏阳性葡萄球菌,并能发酵甘露醇 产酸,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者,可报告被检样 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A3.3.2.3溶血性链球菌 取 样 液 5ml , 加 入 到 50ml 葡 萄 糖 肉 汤 , 35℃±2℃培养24h。 将培养物划线接种血琼脂平板, 35℃±2℃ 培养 24h 观察菌落特征。溶血性链球菌在血平 板上为灰白色,半透明或不透明,针尖状突起, 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周围有无色透明溶血圈。
A2.2细菌培养 将采样平板置于 37℃培养 48h 观察结果,计算平板上 细菌菌落数。 A2.3 菌落计算 50000×N 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cfu/m3)= A×T 式中:N——平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cfu/平板); A——平板面积(cm2) T——暴露时间(min)
A3物体表面、手表面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A3.1细菌菌落总数 A3.1.1样品采集 物体表面:将经灭菌的内径为 5cm×5cm 的 无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一浸湿有无 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其内涂擦 5 次,并随之 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 4 个规格板面积,共采 集100cm2,然后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 入20ml生理盐水采样管内送检。
A3.3致病菌 A3.3.1样品采集 使用测定细菌总数时采集的样品无需重采。 A3.3.2检验方法 A3.3.2.1绿脓杆菌 取样液5ml,加入到50mlSCDLP培养液中,充分 混匀,置35℃±2℃培养18h~24h。如有绿脓杆菌生 长,培养液表面呈现一层薄菌膜,培养液常呈黄绿 色或蓝绿色。从培养液的薄菌膜处挑取培养物,划 线接种十六烷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置 35℃±2℃培养18h~24h,观察菌落特征。绿脓杆菌 在此培养基上生长良好,菌落扁平,边缘不整,菌 落周围培养基略带粉红色,其他菌不长。
手:被检人在从事幼教工作前,双手 五指并拢,用一浸湿生理盐水棉拭子在 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2次 (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 cm2),然后剪去 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含 20ml 无菌 生理盐水的采样管内送检。
A3.1.2检验方法 将每支采样管振打 80 次,取 1ml 样液接 种无菌平皿内,如污染严重,可做适当稀 释后接种,每个样本平行接种两个平皿, 倾注营养琼脂,摇匀并冷却后置 37℃培养 48h,计算平板上细菌菌落总数。
4 卫生要求和指标 4.1 卫生要求 4.1.1 托幼机构内环境整洁,并有绿化 防尘措施,有一定面积的绿化场地和室外 活动场所,应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蚊 蝇孳生地、无鼠害。 4.1.2活动室、教室和寝室应有纱窗和 纱门,防止苍蝇、蚊子等有害生物侵入和 隐匿。幼儿被褥单独叠放,不得混杂堆叠 在一起。室内经常保持空气流通,定期进 行消毒,传染病流行期间,每日消毒一次。
取可疑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为革兰氏阴性 菌者应进行下列试验:氧化酶试验:取一小块洁净的 白色滤纸片放在灭菌平皿内,用无菌玻棒挑取可疑菌 落涂在滤纸片上,然后在其上滴加一滴新配制的1%二 甲基对苯二胺试液, 30s 内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为 氧化酶试验阳性,不变色者为阴性。 绿脓菌素试验:取 2~3 个可疑菌落,分别接种在绿 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斜面,35℃±2℃培养24h,加入 三氯甲烷 3ml~5ml ,充分振荡使培养物中可能存在的 绿脓菌素溶解,待三氯甲烷呈蓝色时,用吸管移到另 一试管中并加入 1mol/L 的盐酸 1ml ,振荡后静置片刻。 如上层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即为阳性,表示有绿脓菌 素存在。
4.1.10 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年健 康体检一次,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工作人员应注重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 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工作服 要勤洗勤换,定期消毒。保教人员上岗前 应接受卫生防病消毒知识培训,合格后方 可上岗,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方法。 4.1.11 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具有卫生 许可批件,有专人保管,存放安全,标志 醒目,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
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挑取被检菌落纯培 养物接种在硝酸盐胨水培养基中,置 35℃±2℃培养 24h ,培养基小倒管中有气者 即为阳性。 明胶液化试验:取可疑菌落纯培养物,穿 刺接种在明胶培养基内,置 35℃±2℃培养 24h ,取出放于 4℃~10℃,如仍呈液态为阳 性,凝固者为阴性。 42℃生长试验:取可疑培养物,接种在普 通琼脂斜面培养基上,置 42℃培养 24h~48h , 有绿脓杆菌生长为阳性。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采样及检验方法
A1 采样及检验原则 微生物指标的检验应在采样后 6h 内尽快进 行。 A2 室内空气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A2.1 样品采集 采样时间分动态或静态,静态选择消毒 处理后与进行保教活动之前期间采样,动态 即正常保教活动中。室内面积不超过30m2, 在一条对角线上设里、中、外3点,里外点位 置距墙1m;室内面积超过30m2,设东、西、 南、北、中5点,周围四点距墙1m。平板沉 降法采样:将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9cm) 置于采样点60cm~100cm高度,打开平板盖, 使平板在空气中暴露5min,盖上平板盖。溶 血性链球菌监测时采用血平板采样。
4.1.3幼儿园里应设有保健室及隔离观察室, 应配备以下物品:隔离衣、体温表、压舌板、手 电筒、毛巾、肥皂、便器、清洁用具、消毒药械 等。隔离观察室应有专人负责,做好观察护理及 消毒工作,记录完整。同一隔离观察室内不能同 时隔离不同病种的患儿,当患儿离室后须进行终 末消毒。当有隔离患儿时进入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人员,必须换上隔离衣,出室后必须脱下隔离衣, 并做好手的清洁消毒。隔离观察室内的污物和污 水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处理。室内必须配有空 气消毒设备,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托幼机构室内空气、物 体表面、工作人员手、餐(饮)具、游 泳嬉水池等消毒卫生要求、指标和检验 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托儿所、幼儿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 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 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2消毒卫生指标 消毒卫生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 消毒卫生指标
5 检验方法 采样及检验方法按附录A执行 6 有关规定 6.1 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指定专 人负责组织实施。 6.2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 法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按本标准开展监测工作,每年 至少一次 。
挑取典型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 镜检,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革兰氏阳性球 菌,排列成葡萄状,无芽胞与荚膜。镜 检符合上述情况,应进行下列试验: 甘露醇发酵试验:取上述菌落接种 甘露醇 培养液,置35℃±2℃培养24h, 发酵甘露产酸者为阳性。
血浆凝固酶试验:玻片法:取清洁干燥载玻 片,一端滴加一滴生理盐水,另一端滴加一滴 兔血浆,挑取菌落分别与生理盐水和血浆混合, 5min如血浆内出现团块或颗粒状凝块,而盐水 滴仍呈均匀混浊无凝固则为阳性,如两者均无 凝固则为阴性。凡盐水滴与血浆滴均有凝固现 象,再进行试管凝固酶试验;试管法:吸取1:4 新鲜血浆0.5ml,放灭菌小试管中,加入等量待 检菌24h肉汤培养物0.5ml。混匀,放35℃±2℃ 温箱或水浴中,每半小时观察一次, 24h 之内 呈现凝块即为阳性。同时以已知血浆凝固酶阳 性和阴性菌株肉汤培养各0.5ml作为阳性与阴性 对照。
GB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7-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17220-1998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18204.9~10-200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2001年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2002年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GB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4789-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 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2 预防性消毒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 物品进行的消毒。
3.3 物体表面 玩具、毛巾、桌面、卫生洁具、席子、褥具、便 器架子等表面。 3.4 消毒药械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 菌要求的制剂或器械。 3.5 消毒卫生标准 指不同对象经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 生物的最高数量。
4.1.4托幼机构的食堂(营养室、厨房) 必须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 可证。厨房应有纱门、纱窗,配有冷藏设 备以及消毒、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 和废弃物的设施。备餐间不得装有自来水 和下水道。 4.1.5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 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 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托幼儿做 到一人一巾一杯一水,一用一消毒。
结果报告:被检样品经增菌分离培 养后,证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 及绿脓菌素试验均为阳性者,即可报告 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如绿脓菌素 试验阴性而液化明胶、硝酸盐还原产气 和42℃生长试验三者皆为阳性时,仍可 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
A3.3.2.2金黄色葡萄球菌 取样液 5ml ,加入到 50mlSCDLP 培养液 中,充分混匀,置 35℃±2℃培养 24h 。自 上述增菌液中取1~2接种环,划线接种在血 琼脂培养基上,置 35℃±2℃培养 24h~48h 。 在血琼脂平板上该菌菌落呈金黄色,大而 突起,圆形,不透明,表面光滑,周围有 溶血圈。
A3.1.3菌落总数计数 手表面: 平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采样液稀释倍数 每只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 cm2)= 2×30 物体表面: 平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采样液稀释倍数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采样面积(cm2)
A3.2大肠菌群 A3.2.1样品采集 使用测定细菌总数时采集的样品无需重采。 A3.2.2检验方法 取样液5ml接种到50ml乳糖胆盐发酵管,置 35℃±2℃培养24h,如不产酸也不产气,则报告为 大肠菌群阴性;如有产酸、产气则划线接种伊红美 蓝琼脂平板,置35℃±2℃培养18h~24h,观察平板 上菌落形态,挑取可疑大肠菌落1个~2个进行革兰 氏染色镜检,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于35℃±2℃培 养24h,观察产气情况。凡乳糖管最终产酸产气、 革兰氏染色为阴性的无芽胞杆菌,即可报告为大肠 菌群阳性 。
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nursery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孙俊 徐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前 言
本标准4.1.2、4.1.3、4.1.4、4.1.5、4.1.6、4.1.7、4.1.8、4.1.9、 4.1.11、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有关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直接影响 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的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价。为此,我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针对托幼机构的特殊性和卫生要求,结合我省常年监测结果,特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俊、徐燕、谈智、陈越英、吴小成、周 品众、周明浩、章士军、蒋明伦
4.1.6卫生间采用水冲式便池,便器每日消毒; 临时患有肠道疾患者,便器专人专用,及时消毒。 4.1.7游泳嬉水池在使用期间应保持清洁无异 味,每日消毒,符合GB9667-1996有关要求。 4.1.8儿童接触的用具、玩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传染病流行期间每日一次。 4.1.9 建立严格的卫生制度,如晨检检查制度 和全日观察制度、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和消毒隔离 制度;体温表、压舌板等每次用完之后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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