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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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期( 明朝时期(三)
背景:明朝中期政治腐败,经济衰退, 背景:明朝中期政治腐败,经济衰退,宦官 专权,阶级矛盾、 专权,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中外矛盾尖 锐 前提:1578年开始清丈全国土地, :1578年开始清丈全国土地 前提:1578年开始清丈全国土地,明确土 地产权和应负担的差粮税额. 地产权和应负担的差粮税额. 特点:1.改革役法为主,把赋、役合并,摊 :1.改革役法为主 特点:1.改革役法为主,把赋、役合并 摊 力役于田亩; 2.合并了各种役项 合并了各种役项, 力役于田亩 2.合并了各种役项,完全以 雇役为主; 3.一律按田亩征银 官收官解. 一律按田亩征银, 雇役为主; 3.一律按田亩征银,官收官解.
中国封建赋税制度的演变
太原五中
岳占斌
定义和概念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主 要手段之一, 要手段之一,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 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运转而强制征收的.赋税制度是随土地 制度变化而变化的.主要包括税和役. 制度变化而变化的.主要包括税和役. 税又分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丁税), ),以 税又分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丁税),以 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以田亩为依据 户为依据的财产税(调),以田亩为依据 的土地税( ),以及其它杂税 以及其它杂税. 的土地税(租),以及其它杂税.役主要是 以丁男为主的徭役和兵役等
明朝时期( 明朝时期(五)
弊病: 弊病: 1.力役折成丁银 力役折成丁银, 1.力役折成丁银,仍然属于人头税性 丁银数字不固定, 质,丁银数字不固定,给国家和农民 带来繁重的负担. 带来繁重的负担. 2.把原来正赋以外的加征和摊派都 2.把原来正赋以外的加征和摊派都 变成正税. 变成正税. 3.纳银代役 变相加重农民的负担. 纳银代役, 3.纳银代役,变相加重农民的负担.
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三)
两税法 背景:唐中期,封建经济发展,均田制破坏, 背景:唐中期,封建经济发展,均田制破坏,租庸调 无法实施,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无法实施,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内容:780年杨炎主持实施:量出制入;户无主客, :780年杨炎主持实施 内容:780年杨炎主持实施:量出制入;户无主客, 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租庸杂徭悉 夏秋两征之. 省;夏秋两征之. 特点: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 影响:改变了战国以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 影响:改变了战国以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扩大 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百姓负 担.
中国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 主要趋势: 主要趋势: (1)由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到货 币地租 (2)由以人丁为主到以土地为主 (3)由赋役分征到赋役合征
奴隶社会的赋税改革
井田制下, 井田制下,诸侯向国君按期贡献财物 公元前7世纪前期,管仲“ 公元前7世纪前期,管仲“相地而衰 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 赋税。 赋税。 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 594年鲁国 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开始 按亩收税
魏晋时期
曹魏:租调制,租是“亩税四升” 曹魏:租调制,租是“亩税四升”。 调是按户征收“绢二匹,绵二斤” 调是按户征收“绢二匹,绵二斤”, 这是我国首次按户征收赋税。 这是我国首次按户征收赋税。 北魏:均田制基础上的租调制。 北魏:均田制基础上的租调制。标准 是一夫一妇作为一个征收单位, 是一夫一妇作为一个征收单位,租: 粟二石, 帛一匹,此外, 粟二石,调:帛一匹,此外,还有徭 役和兵役。 役和兵役。
北宋时期
1069年王安石变法: 1069年王安石变法:实施募役 年王安石变法 法和方田均税法 特点:募役法以雇役代替力役, 特点:募役法以雇役代替力役, 并且开始征收货币. 并且开始征收货币.方田均税 法以土地为主,按亩收税. 法以土地为主,按亩收税.
明朝时期( 明朝时期(一)
明初土地主要分为两大类:官田和民田. 明初土地主要分为两大类:官田和民田.官 田包括籍没田、还官田、抛荒田等. 田包括籍没田、还官田、抛荒田等.民田主 要包括皇室、官僚、 要包括皇室、官僚、地主和小自耕农占有 的土地. 的土地. 赋税:编造鱼鳞图册,随粮定区,按亩纳税. 赋税:编造鱼鳞图册,随粮定区,按亩纳税. 徭役:农民主要负担均工夫役、 徭役:农民主要负担均工夫役、里甲正役和 杂役 特点: 役分别征收. 特点:赋、役分别征收.
清朝时期
停止圈地, 停止圈地,奖励垦荒 1669年实行 更名田” 年实行“ 1669年实行“更名田”,部分承认农民 土地所有. 土地所有. 1712年宣布以1711年人丁数为主 年宣布以1711年人丁数为主, 1712年宣布以1711年人丁数为主,以后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 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 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一)
隋唐前期在均田制基础上, 隋唐前期在均田制基础上,沿用北魏租 调制,并发展、完善为租庸调制。 调制,并发展、完善为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 每丁年纳粟二石, 租庸调制:租,每丁年纳粟二石,调, 绢二丈或布二丈五尺,绵三两, 绢二丈或布二丈五尺,绵三两,庸,每 丁年服役二十天,无事则输庸代役, 丁年服役二十天,无事则输庸代役,每 日绢( 三尺。 日绢(布)三尺。 户税:根据财产多少而确定的户等征收。 户税:根据财产多少而确定的户等征收。 地税:属于义仓性质,垦田者亩纳二升。 地税:属于义仓性质,垦田者亩纳二升。
明朝时期( 明朝时期(四)
影响:1.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的重大 影响:1.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的重大 :1. 改革,改变了历代赋和役并行的征收制度, 改革,改变了历代赋和役并行的征收制度, 统一了役法,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2. .2.纳 统一了役法,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2.纳 银代役规定,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银代役规定,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无 田者免差力役), ),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 田者免差力役),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 俯关系松弛,一定程度抑制了地主的势力. 俯关系松弛,一定程度抑制了地主的势力. 3.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3.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 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明朝时期( 明朝时期(二)
一条鞭法:1581年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实 一条鞭法:1581年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实 :1581 施 内容: 食货志》 一条鞭法者, 内容:《明史 ·食货志》:一条鞭法者, 总 食货志 括一州之赋役, 量地计丁, 括一州之赋役, 量地计丁, 丁粮毕输于 一岁之役, 官为佥募, 官, 一岁之役, 官为佥募, 力差则计其工食 之货, 量为增减, 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 之货, 量为增减, 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 加 以增枆。 凡额办、派办、 以增枆。 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 供亿诸费, 以及土贡方物, 悉并一条。 供亿诸费, 以及土贡方物, 悉并一条。皆 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故谓之一条鞭法
秦朝时期的赋税 (1)土地税:主要是征收粮 土地税: 食等。 食等。 人头税: 头会箕敛” (2)人头税:“头会箕敛” (3)徭役 (4)兵役
汉朝时期的赋税
(1)土地税:即田租,十五税一、三 土地税:即田租,十五税一、 十税一等 人头税:口赋: 14岁年纳20钱 岁年纳20 (2)人头税:口赋:7-14岁年纳20钱; 算赋:15-56岁年纳120钱 岁年纳120 算赋:15-56岁年纳120钱。 (3)徭役和兵役 更赋:代役税,23至56岁丁男为 (4)更赋:代役税,23至56岁丁男为 中央服兵役1 为郡县服兵役1 中央服兵役1年,为郡县服兵役1月(2 千),戍边3天(3百)。 ),戍边3 戍边
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二)
郑樵在《通志 货一 货一》 郑樵在《通志·货一》中评价租庸 调说: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田则有租, 调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 身则有庸,租者,十一之税也,调者, 身则有庸,租者,十一之税也,调者, 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庸者, 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庸者,岁役二 不役则收其资.役多则免调. 旬,不役则收其资.役多则免调.过 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 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