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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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手册申请办理的程序
1.办理进口料、件的免税申请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申领手续
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单位,应于料、件进口前,根据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要求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然后持有关主管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关以及他们授权的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各进出口总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加工贸易合同批准证》,连同加工贸易合同副本或订货卡片,向主管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由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向银行申请开设保证金台帐的手续
目前中国银行是唯一授权办理开设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业务的银行,其他银行均不受理该项业务。
根据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营加工贸易企业一律向加工生产企业主管海关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分(支)行申请开设银行保证金台帐。
3.加工贸易进出口报关实务
为加强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准确采集保税企业进出口货物数据,使前期备案与后期核销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核销数据的准确、真实,杜绝假单证核销现象,海关对保税货物的进出口报关进行规范是极其必要的。
具体要求与手续如下:
(1).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到口岸海关办理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
1)、企业已申领到《登记手册》,并在有效期内;
2)、接受申报的口岸海关计算机内必须有企业所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计算机的备案资料;
3)、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电脑备案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4)、异地报关使用IC卡的,企业应申领到IC卡。
(2).企业向海关申报保税货物进出口的操作流程如下:
报关单预录入——审单——查验——放行
(3).报关前企业应准备好以下单证:
1)、有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已预录入的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4)、海关要求的其他有关单证
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写,并注意以下几点:
1)、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本《登记手册》项下料件的进口或成品的出口,否则应分单填报;
2)、备案号栏应填报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手册编号;
3)、贸易方式栏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选择相应的贸易方式填报,包括来料加工(0214)、进料对口(0615)、进料非对口(0715)、三资进料加工(2215)等贸易方式;
4)、企业所申报进口或出口货物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上的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完全一致。
(5).报关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应按以下方法填写:进口料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在登记手册的“进口料件报关登记表”栏内;出口成品的基本情况(包括出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在登记手册的“出口成品登记表”栏内。
(6).海关总署规定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客供辅料,因不核发《登记手册》,报关时不按加工贸易方式报关,按一般贸易方式报关进出口。
报关单的备案号栏填报“CXXXX0000000”,第二至五位为关区号。
其他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填报。
4.加工贸易监管
(1).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有何监管要求如下:
1).经营单位和企业要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严格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单独设立帐册,单独堆放,严禁与其他料件混放。
2).保税进口料件属海关监管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加工成品出口之日止,均应接受海关监管。
在监管期限内,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外商)不能将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在境内出售、转让、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不可擅自外发加工。
3).企业要安排专人(报关员或报核员)办理合同的审批、备案、核销以及台帐设立和核销手续。
4) 、加工贸易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对遵守海关有关规定负有共同责任。
(2).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的监管
1).进口原料加工成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后继续加工成制成品出口,应遵循进口料件加工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再加工的海关办理手续
①"转厂"问题属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问题,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深加工结转,海关在管理上视同出口;
②"其他单位"一般必须是贸易方式同类型的企业,而且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类似;
③如果涉及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的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分属不同海关管辖,就要涉及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问题。
④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结转。
⑤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应事先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后,方可开展货物的实际结转。
⑥要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结转深加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海关预申报结转计划。
⑦海关对深加工结转的保税货物采用转关运输和不按转关运输两种方式进行监管,管理办法有所不同。
2).保税料件加工成半成品(成品)不直接出口而结转到另一家国内企业继续深加工,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进口的料、件在加工成半成品(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另一承接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复出口的国内加工单位进行深加工时,转让单位应当会同接受转让的单位持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手册等有关单据向海关申请办理结转手续。
3).对无法履行的来料或进料加工合同,其进口的料件或加工的成品须转为内销的,海关有何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海关核准后,按一般进口货物补证补税后方可内销。
4).进料加工及来料加工合同履约后,海关对剩余的料件有何征、免规定
对用于加工成品必不可少的但在加工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消耗掉的仍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次品和边角料,海关根据其使用价值分别估价征税或酌情减免税。
对由于改进生产工艺和改善经营管理而节余的料件或增产的成品转为内销时,经海关审核属实,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规定限额、限值内的可予免征税。
(3).加工贸易许可证管理的规定
1).海关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对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如下: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除另有规定的羊毛、天然橡胶、植物油、棉花,海关须验凭许可证外("实转"则不须提供),其余均免领许可证。
2).加工贸易合同下进出口货物要否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①经批准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凡属批准该项业务范围内,并将加工成品返销境外,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批准文件和对外合同,进口单证查验放行。
因故事先经过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将进口料、件或加工成品转为内销的,视同一般进口。
其中国家限制进口商品,须经归口审查部门批准后,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非限制进口商品,凭批准文件,直接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②经批准的补偿贸易进口货物,其中,非限制进口商品,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批准文件和对外合同、进口单证查验放行。
国家限制进口商品须事先经归口部门批准,并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③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申领
补偿贸易应符合如下条件才能申领出口许可证:
A.该企业(项目)必须是按规定程序经拥有受权的国家相当一级的政府机关批准成立(立项)的。
B.该企业(项目)必须是按相应批准的经营范围及生产出口规模内组织出口。
C.该企业(项目)必须取得出口计划审批部门批准的,有效的出口计划。
D.该企业(项目)货物的出口价格必须符合理国家核定的出口协调价。
进料加工企业向发证机关申领进料加工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A.提供有相应权力的主管机关批准该进料加工项目的批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经贸管理机关同意,省经贸委计货处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出口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审批表》。
B.海关签注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或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出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正本及复印件(如是分批出口应提供一式二份复印件)。
C.出口合同。
D.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E.发证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发证机关在审核上述材料,认真为符合办证规定后,在《登记手册》上加盖"以上出口许可证办讫"章并签署。
如果该商品一批出口的,则据此签发出口许可证,如果是分批出运的,发证机关据此先核发《出口许可证分批领证表》给企业。
以后企业凭此表及出口合同、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等多次领证,发证机关在分批表上逐次核减。
经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企业,如果是第一次申领出口许可证,也要先办理企业编码手续。
④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及成品属于许可证管理商品内销时不能提交进口许可证将受什么处罚?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经主管部门批准转内销处理的,应视为一般进口货物,其中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规定补领进口许可证。
不能补交进口许可证的,处货物等值以下、10%以上的罚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转内销的,没收货物或追缴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30%以上罚款,或者应缴税款3倍以下、1倍以上的罚款。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转为内销处理的,应视为一般进口货物,按规定补偿进口许可证,不能补交进口许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追缴内销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罚款或者应缴税3倍以下、1倍以上的罚款。
(4).其他规定
1).海关对不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范围的进口料件的管理原则如下:
对加工贸易进口辅料品种在下述范围内的,且合同金额在5000美元以下的(含5000美元),由海关根据出口成品合同,核定辅料单耗用量,免办手册,不纳入银行保证金台帐的管理范围。
口岸海关凭主管海关核定的合同验放。
对超合同金额超出5000美元的一律使用手册管理,但对合同金额在5000美圆以上1万美圆
以下的不纳入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
对评定的AA类企业不受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
2).不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范围的进口辅料的范围
1、拉链;
2、钮扣;
3、鞋扣;
4、扣绊;
5、搭扣;
6、摁扣;
7、垫肩;
8、胶袋;
9、别针;
10、大头针;11、胶贴;12、纸贴;13、棉线;14、提帮线;15、缝纫线;16、绣花线;17、纸板;18、纸封;19、花边;20、滚条;21、纸盒;22、铁圈;23、D型圈;24、方型圈;
25、夹子;26、胶类;27、挂勾;28、风勾;29、衣架;30、尼龙绳;31、开线绳;32、晴纶绳;33、铆钉;34、汽眼;35、纸牌;36、商标;37、装饰牌;38、电脑牌;39、装饰用标牌;40、各种标签;41、电脑纸带;42、防腐剂;43、纸样;44、假带;45、窗帘绳;
46、花纸;47、洗涤带;48、蝴蝶片;49、干燥剂;50、棉带;51、腰带;52、吊牌;53、玩具眼、鼻、头发;54、鞋眼;55、尼龙卷;56、魔术贴;57、条型码;58、塑料袋;59、密封圈;60、横头卡;61、嵌线;62、彩纸;63、汗衫边;64、裤勾;65、珠子(结);66、拷钮;67、胶纸衬;68、腰衬;69、说明书;70、橡筋;71、价格牌;72、品质带;73、尺码带;74、珠片;75、领插角;76、纸箱;77、五金配件;78、小型生产用工具(扣摸、胶针枪)。
3).驻有海关监管人员的保税工厂、保税区内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是否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由于驻有海关监管人员的保税工厂和保税区是在海关实际监管下的工厂和区域,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这些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4).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是否也要收取手续费
主管海关在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不另收任何手续费。
5.加工贸易核销
加工贸易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
(1).海关对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包括加工贸易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
1).经营单位要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严格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单独设立帐册,单独堆放,严禁与其他料件混放。
2).保税进口料件属海关监管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加工成品出口之日止,均应接受海关监管。
在监管期限内,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外商)不能将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在境内出售、转让、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不可擅自外发加工。
3).企业要安排专人(报关员或报核员)办理合同的审批、备案、核销以及台帐设立和核销手续。
4). 加工贸易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对遵守海关有关规定负有共同责任。
(2).进料加工及来料加工合同履约后,海关对剩余料件的征、免规定:
对用于加工成品必不可少的但在加工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消耗掉的仍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次品和边角料,海关根据其使用价值分别估价征税或酌情减免税。
对由于改进生产工艺和改善经营管理而节余的料件或增产的成品转为内销时,经海关审核属实,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规定限额、限值内的可予免征税。
(3).开放市、区免税进口料件加工装配的制成品内销时应办理海关手续如下:
对外开放地区使用免税进口料件加工装配的制成品应复运出口。
前款制成品经批准转内销时,有关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按规定补办进口手续,海关对其所含税进口料件补征税款。
(4).内地单位将进口料、件运入特区加工应办理海关手续如下:
内地单位将进口料、件运入特区加工由海关核发《登记手册》,如果在加工料、件运入特区时,货主或其代理人不向海关申报的,其加工的成品运出特区时,海关按特区企业使用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内销的有关规定办理。
进料加工业务手册核销
一、必须待海关签署《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后才能在申报系统处理手册核销,申报时必须提供有海关核销意见的《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已核对的海关《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复印件。
二、合同发生余料结转,其结转余料(以“出口报关单”形式取得)在合同核销时计入“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结转料件),结转至另一个新合同的余料(以“进口报关单”形式取得)应作为新的进料加工合同的正常进口报关单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由于先办理余料结转再核销手册,为方便核对余料转出转入,余料结转的“进口报关单”在申报合同核销的月份才允许录入)
笔记:在这里疏忽过,收到部分进料余料结转报关单时便急忙输入系统,不过税局也没说什么,只是在核销的时候记得按输入时的汇率计入结转料件.
如果企业未能提供余料结转的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核销时的“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比照进口报关单金额;未能提供余料结转的进口报关单的,即使有余料结转的出口报关单,也不能录入进口,合同核销时的“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按报关单金额或《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的金额填报。
三、在合同核销时发现有废料、边角余料需要扣减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对于这部分废料、边角余料的数量可以根据海关登记或核销合同来核定,而价格核定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海关对企业的废料、边角余料代征了增值税,其价格可以按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上的税款倒求出来的不含税价格进行核定(即进口关税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没有进口关税的,按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
3、企业的废料、边角余料价格在海关登记或核销手册当中在注明的,可以直接按手册上的价格核定。
4、企业的废料、边角余料既没有报关单和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也没有在手册上反映,这种情况可以根据该废料、边角余料同一合同内原进口料件价格核定。
企业必须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有关手册核销手续。
其操作如下:在申报系统的主画面,依次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或者在“向导”中选择“第一步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中的“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如图36即可进入进料加工海关手册核销模块。
进入该模块后,按下“增加”键激活编辑窗口后(各栏的录入方法如下:)
1、“所属期”:
输入当前的年月。
2、“核销序号”:
任意录入4位数的数字。
当录完当月所有要核销的手册内容后再进行“序号重排”即可。
3、“进料登记册号”:
录入要核销的进料登记手册号。
如果录入的“手册号”录错了或未作登记,电脑会提示“该进料登记册号尚未登记,无法核销”,请检查该手册号是否录错或确实未作手册登记。
4、“实际进口总值”:
根据该手册的所有进口(包括直接进口和转厂进口)报关单计算得出。
但是对于20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进料加工手册而在2003年1月1日以后还发生进出口业务的,应根据该手册的所属期在2003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所有进口(包括直接进口和转厂进口)报关单计算得出。
而属于2003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所有进口报关单仍在旧软件中操作。
实际操作中该栏数据企业可以使用该申报系统根据如下方法统计得出:
在申报系统主画面,选择点击“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全部)”——“进口料件明细数据查询”,即可进入进口料件明细数据查询模块,在该模块下,点击当中的“筛选”键,出现画面
方法一:
(1)、在“条件输入”的“字段含义”中选择“进料登记册号”,
(2)、在“运算关系”选择“等于”,
(3)、“值”:录入要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号。
(注意:由于手册号有“C”字母,筛选时会严格按“C”的大小写进行筛选的,因此一方面要求企业进行手册登记和进出口报关单录入时其“手册号”统一“C”的大小写录入方法;另一方面企业在“筛选”时要注意条件的设置。
)
(4)、“逻辑关系”:如果只设一个条件可以不用理会该栏。
如果设置两个以上条件时,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录完上述内容后,按“逻辑关系”右边的“增加”键,按此操作可以设置多个条件。
当条件设置完毕后,按“条件表达式”右边的“确定”键,即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记录出来了。
方法二:
进入如图43所示画面,点击“编辑条件表达式”,在弹出的画画录入表达式,再按“确定”键,即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记录出来。
(手册号可根据真实情况变更,注意:手册号中的“C”一个是大写一个是小写,而且手册号要用英文字符的双引号,不能用中文字符的双引号。
)当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记录出来后,在“进口料件明细申报查询”模块上,按下“扩展”——“计算小计”,在弹出的画面,将“人民币到岸价“的“总和”金额抄下来,重新进入进料加工海关手册核销模块,将该金额录入到对应手册的“实际进口总值”栏即可。
5、“实际出口总值”:
根据该手册的所有直接出口报关单计算填写。
但是对于20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进料加工手册而在2003年1月1日以后还发生进出口业务的,应根据该手册的所属期在2003年1月1日之后的所有直接出口报关单计算得出。
实际操作中该栏数据企业可以使用该申报系统根据如下方法统计得出:
在申报系统主画面,选择点击“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全部)”——“出口货物明细数据查询”,即可进入出口货物明细数据查询模块,在该模块下,点击当中的“筛选”键,出现如图43所示画面之后的操作与取得“实际进口总值”的方法相同,这里省略不说了。
6、“剩余边角余料”、“结转料件”、“其它调减料件”和“剩余残次成品”:
都根据企业实际核销时海关确定的金额填写。
7、“结转产品”:
根据该手册的所有转厂出口报关单计算填写。
但是对于20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进料加工手册而在2003年1月1日以后还发生进出口业务的,应根据该手册的所属期在2003年1月1日之后的所有转厂出口报关单计算得出。
实际操作中该栏数据企业可以使用该申报系统根据如下方法统计得出:
在申报系统主画面,选择点击“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全部)”——“间接出口货物明细查询”,即可进入间接出口货物明细查询模块,在该模块下,点击当中的“筛选”键,出现如图43所示画面之后的操作与取得“实际进口总值”的方法相同,这里也省略不说了。
8、“其它未出口”:
根据该手册的直接出口报关单超过6个月还未收齐单证或经税务部门审核缺少电子信息的金额填写。
录完上述各栏后,按“保存”键进行存盘。
重复上述操作将当月需要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录入此模块,即可完成手册核销明细录入。
但在退出该模块之前,记得按下“序号重排”键,进行序号重排以避免序号出错。
一、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退税操作步骤(在生产企业免抵退软件中录入)
1、海关手续已办妥的进料加工手册备案登记(进料加工业务的开始告之税务部门,此项工作不能勿视)
①录入进料加工手册信息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
(进料加工手册号不得有误)
②录入路径:单证证明录入\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所属期\序号\进料登记手册号\币别代码\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计划分配率\手册有效期)
③将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
⑤《加工贸易批准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⑥《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海关签发)
⑦送至税务退税机关备案
2、免税申报同一般贸易
①上月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进料加工的免税证明
②免税申报资料中增加一项资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取得生产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次月录入,在次月申报)
3、退税申报流程(退税申报录入时一定要选择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不得有误):同一般贸易(电子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
①进料加工退税明细录入路径:退税数据录入\退税明细数据录入(所属期\申报序号\申报序号\申报批次\报关单号码\出品发票号\出口日期\外汇核销单\贸易性质\商品代码\商品名称\计量单位\出口数量\外币代码\外币币别\外币金额\外币汇率\报关单金额\美元汇率\美元金额\发票金额\征税税率\退税率\征退税差额\应免抵退税额\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号\计划分本率\实际分配率\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抵减额\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实际免抵退税额=出口应免抵退税额-进口应免抵退税额)
②打印正式申报资料中增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据以当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次月入帐)
4、手册核销:
①目的:取得税务部门核发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②前提:先海关核销
③税务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