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立 医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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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育教学文件档案管理好,教学、科研资料完整齐全,存放有序。(优秀教研室)
2、可选条件(满足其中1项优先)
①积极探索和开展新的教学方法,如PBL、双语教学等;
②近三年在CN杂志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或获得教改课题或获得教学成果奖。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
(1)医德高尚,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处处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3)在医疗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大胆管理,敢于批评教育;
(4)热心教育教学工作,评选年度,积极承担临床理论大课达本学科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或按照《安徽省立医院有关教学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规定的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对象的临床实践教学任务(以教学记录本为准)或是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或指导研究生/七年制医学生;
(5)对各项基本技能操作和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训练,认真指导,特别注重教学对象的实践能力培养;
(6)认真备课,课件及教学效果好,理论课教学受欢迎,教学效果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可选条件(满足其中1项优先)
(1)近三年在CN杂志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或获得教改课题或获得教学成果奖;
(2)获得大学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各种表彰或奖励。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必备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人员(教研室主任或教学主任、教研室秘书或教学秘书、教辅人员、教学主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院领导);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全年的教学计划和任务,所在教研室未发生教学事故;
(3)服务意识强,工作勤恳,积极主动、作风踏实;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敢于管理;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2、可选条件(具备者优先)
近三年在CN杂志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管理的论文或获得教改课题或获得
教学成果奖等。
(四)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的;
2、对学生不严格要求,不能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
3、在评选年度内发生各种教学差错、事故的;
4、拒不接受医院、科室教学工作安排的;
5、因违法乱纪,受到院纪院规处理或法律追究的。
四、奖励办法:
(一)每年获奖的科室和个人均在院报和医院网络光荣榜上予以表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刊登照片,报道先进事迹。并对获奖个人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二)优秀教研室/优秀科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医院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