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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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 现代医疗设备在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 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诊断

治疗功能作用, 提高医疗诊治水平, 保证医疗任务、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医院建立设备管理委员会;使用设备科室, 建立设备管理小组或兼职设备管理员, 设备科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设备管理。医疗设备要从设备的论证、选购、验收、调试、使用、维修及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等全方位进行管理。统筹安排, 合理购置、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三、严格按管理程序购置设备

(一)、使用科室首先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 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或《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 按照制表规程完成业务及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业务院长审批后, 交设备科组织材料齐全后报分管院长。低值易耗品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设备科办理。

(二)、加强设备论证。凡购置大、中型设备, 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 由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后交分管院长审核, 必要时提交医院设

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

(三)、审批权限(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四)、严格设备采购管理。

凡批准购置的设备, 必须经医院组织议价小组成员在科室提供的价格信息基础内, 集体参与议价, 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 不管大、中、小型设备的采购, 不允许个人单独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

1、全院各科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 由设备科编制采购计划, 按照《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 做好申报与审批工作, 根据审批同意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设备, 违规采购者, 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属于甲、乙类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 在获得配置许可证后, 委托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 应该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的, 医院制作仪器招标主要参数提交招标。

4、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 医院可以自主采购的, 医院应当邀请市卫生局纪检监察人员督办, 由医院议价小组成员共同参与议价, 方式可选择: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议价谈判。

(五)、验收入库:

1、小型设备由设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验收。

2、大中型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共同验收, 必要时邀请分

管院长参加验收。

3、涉及甲、乙类医疗设备管理标准、射线装置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范要求的设备, 依法邀请法定检测部门检定合格后, 共同验收。

4、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财务科见入库凭证和规定的审批人签字后方能付款。

四、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一)、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设备使用科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 爱护设备,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落实专人负责, 专人使用。

(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科室负责, 维修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使用科室不得随意单独拆修设备, 设备科在维修中有困难时, 可邀请有关人员参与维修讨论, 须请外单位人员修理者, 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请人维修。

(三)、对大、中型设备建卡立帐, 全面实施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使用率、完好率和成本效益纳入医院综合考核目标管理。

五、加强设备报废管理。

医疗设备的报废工作, 必须按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本着厉行节约、安全有效的原则办理。设备科长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鉴定, 并由设备科负责收回,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废旧设备及零部件, 否则, 由责任科室或

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一)、设备报废条件:

1、仪器因功能落后淘汰。

2、缺乏维修配件及替代品。

3、使用时间过久而主要部件自然丧失功能。

4、超过使用年限, 准确性和精密度不达标。

5、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6、其它原因损害等必须报废的。

(二)、凡报废的仪器设备, 由使用科室按要求填写《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程序表》, 经设备科组织工程人员鉴定, 会同有关科室共同确认无法恢复正常使用后, 报分管院长、院长或法律法规规定权限部门审批后执行。

(三)、销帐:报废审批同意后, 设备科安排人员收回全部设备确认后, 再提交设备会计销帐。

六、残值处理:

(一)、转赠(对口支援):

1、医院为保障临床业务发展需求, 主动更换的功能受限、检测与治疗速度明显不适应的、但性能仍然相当稳定的仪器。

2、医院确认转赠单位, 接收单位使用认可后, 办理移交手续备案。

(二)、重要零部件的撤卸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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