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钢瓶管理规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液氯钢瓶管理规程

1. 液氯钢瓶的充装要求,出入库液氯钢瓶按以下要求做相应检查

充装前应校准计量衡器;检查台面和计量杠杆。充装用的衡器每三个月检验一次,确保准确。

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钢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缺陷和异物,方可充装。

充装系数为1.25kg/L。严禁超装。

充装后的钢瓶必须复验充装量。两次称重误差不得超过充装量的1%。复磅时应换人换衡器。

充装前后的重量均应登记,作为使用期中的跟踪档案。

入库前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必须注明:瓶号、容量、重量、充装日期、充装人和复磅人姓名或代号。

钢瓶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不得出入库:

1.7.1 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别。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新瓶无合格证。

超过技术检验期限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瓶阀和易熔塞上紧后,螺扣外露不足三扣。

瓶体温度超过40℃。

充装量为500k和1000kg的钢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

2.液氯钢瓶的使用安全

使用钢瓶时,必须有称重衡器,并装有膜片压力表(如采用一般压力表时,应采取硅油隔离措施)、调节阀等装置。操作中应保持钢瓶内压力大于使用侧压力。

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可采用45℃以下的温水加热。

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

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

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气口等场所。

应有专用钢瓶开启扳手,不得挪作它用。

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

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应保留5kg 以上的余氯。

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瓶阀。

空瓶返回生产厂时,应保证安全附件齐全。

3. 液氯钢瓶的贮存安全

钢瓶禁止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必须贮存在专用库房内。

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必须分开放置,禁止混放。

重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重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一层,空瓶不能超过两层。

4. 液氯钢瓶的运输安全

钢瓶装卸、搬运时,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严禁撞击。

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装卸时,应采取起重机械,起重量应大于瓶体重

量的一倍,并挂钩牢固。严禁使用叉车装卸。

起重机械的卷扬机构要采用双制动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

夜间装卸时,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机动车辆运输钢瓶时,应严格遵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不得在人口稠密区和有明火等场所停靠。

车辆驾驶室前方应悬挂规定的危险品标志旗帜。

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

车辆停车时应可靠制动,并留人值班看管。

高温季节应根据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运输。

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证件(运输证、驾驶证、押运证等)不齐全的,充装单位不得发货。

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

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装运,只允许单层设置,并牢靠固定防止滚动。车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行驶与停放,在规定地点停放,何时装卸车由钢瓶管理员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