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护路联防(路地)联席会议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护路联防(路地)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强化路地配合,把铁路护路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到实处,更好地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县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根据各次联席会议的不同内容,由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其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上级关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并联系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二)根据上级关于铁路护路联防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我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措施。(三)掌握和分析铁路护路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四)组织对重特大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研究,提出排查调处意见和建议,并对需要分流办理的涉路矛盾纠纷作出分流排查调处的决定。(五)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中需要督查、办理的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督查、督办意见和建议。(六)研究和落实领导小组及上级办交办的重大事项。

三、联席会议的主持。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组织、筹备并报请政法委相关领导主持。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要求。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护路办在每次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书面或电话通知到应参会成员单位。临时召开的会议临时通知。

五、联席会议的纪律。被通知参加联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应当向护路办请假,并委派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前应就会议议题作好发方言准备。

六、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办理。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护路办负责督办,有关单位、村委会对联席会议的决定事项应当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护路办。

七、联席会议的文书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与工作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印发各有关单位、村委会,报送上级有关机关和领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