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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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002: 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及规定
生效日期:2001年5月13日修订日期: 2013年5月23日
为使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人力资源配置规定。
一、人力资源配备计划制定
(一)人事科和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定的人员配备方法,在每年10月底制定下年度全院各部门人员配备计划,并报院务会审批。
(二)制定计划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医院宗旨。
2.医院发展规划。
3.服务对象——病人及其需求。
4.医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
5.医疗技术。
6.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7.必要时协助相关部门主管做好工作流程、工作岗位时间及数量的评估和分析。
(三)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1.所要求的员工的类别和数量。
2.每个岗位在知识、技能和其它方面所要求的资格。
3.员工工作分配方法。
4.员工工作重新分配。
5.当员工承担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任务时工作的分配。
(四)定期评价计划的有效性,并进行审核和修改,保持有效。
(五)定期监测人员的真实配备情况,并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
二、岗位的调配
(一)人事科在院内网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二)报名人员填写《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工调整工作岗位申请表》,报人事科。
(三)人事科召开岗位调整会议(包括分管院领导、人事科、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研究确定人选。
(四)通知本人办理岗位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