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出台的农家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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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补助实施方案

农家乐补助实施方案

农家乐补助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农村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农村经济的活力,我县决定对农家乐进行补助,以支持农家乐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资金来源。

为了保障农家乐的发展,我县将从财政预算中拨付一定金额作为农家乐补助资金。

同时,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对农家乐进行捐赠和赞助,形成多方资金支持的局面。

二、补助对象。

农家乐补助对象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农家乐经营主体,以及有意向发展农家乐的农户。

经过资格审核和评定,符合条件的农家乐经营主体和农户将成为补助对象。

三、补助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农家乐经营主体和农户,我县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家乐场所的建设、改造和设施设备的购置,以及宣传推广和培训等方面。

四、申报程序。

农家乐经营主体和农户在申报农家乐补助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经营计划、资金用途说明、承诺书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农家乐补助资金的支持。

五、资金管理。

农家乐补助资金将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管机制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补助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对于使用不当或者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农家乐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我县将建立健全的效果评估机制,对农家乐补助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七、宣传推广。

为了更好地宣传农家乐补助政策,我县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推广,包括开展政策解读会、制作宣传资料、开展农家乐推介活动等,积极营造支持农家乐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农家乐补助政策的落实,我县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农家乐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即是我县农家乐补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农户和农家乐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共同推动农家乐事业的发展,为我县乡村旅游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婺源乡村旅游相关政策

婺源乡村旅游相关政策

婺源乡村旅游相关政策
婺源县位于中国江西省的北部,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文化
遗产,因此成为了一处备受游客青睐的热门旅游目的地。

为了促进婺源乡村
旅游的发展,当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婺源县注重保护乡村环境和生态资源。

相关政策规定,任何涉及旅游开
发的项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环境评估和审批流程。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乡
村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以确保游客能够享受到
清新的空气和原始的风景。

政府积极扶持乡村旅游企业发展。

政策鼓励当地居民开展农家乐、特色
民宿等个体经营活动,提供了相应的小额贷款和税收减免政策。

此外,政府
还组织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乡村旅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婺源县还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推动旅游资源共享。

政策规定,周边
县市与婺源县之间需建立合作机制,共享旅游资源和互动推广。

这为游客提
供了更多选择和更丰富的旅游体验,同时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政府还在婺源县推出了一系列便利措施,以提升游客的便利度。

政府加
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交通条件,修建了更多的道路和停车场。

同时,在旅游景区设置了游客服务中心,提供咨询、导览等服务,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婺源乡村旅游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各级政府部门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
游体验,为乡村经济的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6•【字号】湖政办发〔2016〕106号•【施行日期】201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湖政办发〔2016〕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31号)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巩固和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促进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引,按照加快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总体部署要求,围绕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满足城乡居民需求的目标,大力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向经营成果转化,打响“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市”品牌,坚持依法依规、生态优先、市场导向、农民主体、产业融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综合开发利用农村自然和人文资源,创新发展机制、完善区域布局、规范经营管理,不断丰富休闲业态和休闲产品,全面规范提升我市农家乐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开发原则。

严格按照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充分考虑生态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开发利用农村田园山水、农业产业、村落民居、人文历史等资源,合理布局、适度开发、持续经营。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特色原则。

以农民为主体,具有较好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相关人士为补充,共同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餐饮住宿、娱乐休闲、运动健身、认知教育、养生养老及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生产、创意产品开发生产等产业,丰富业态和产品,打造农家乐特色品牌。

支持村集体充分利用村内资源,引领或参与农家乐发展,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共同增收。

2023年乡镇农家乐行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3年乡镇农家乐行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3年乡镇农家乐行业发展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乡镇农家乐行业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乡村生活的追求日益增加,乡镇农家乐行业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推动乡镇农家乐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制定一份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到2023年,乡镇农家乐行业实现规模化、特色化、可持续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2. 任务:(1)提升农家乐服务质量: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行标准化服务,在食品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做到规范化管理。

(2)推进乡镇农家乐品牌建设:加强乡镇农家乐品牌宣传,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品质保证的农家乐品牌。

(3)加强农家乐与农产品的融合发展:鼓励农家乐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推动农产品直接销售和农家乐旅游相互促进。

(4)推进农家乐与乡村旅游融合:发挥农家乐在乡村旅游中的作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提升农村旅游吸引力。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农家乐行业的金融、税收、土地等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参与农家乐经营。

(6)规范乡镇农家乐市场秩序:加强对乡镇农家乐的监管,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乱象。

三、实施方案1. 健全管理机制:(1)成立乡镇农家乐行业协会,负责统筹行业发展、推动标准制定和培训工作等。

(2)建立健全农家乐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对农家乐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

(3)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从事农家乐经营。

2.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1)开展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和品牌意识。

(2)推行乡镇农家乐服务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3)加强农家乐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3. 推进乡镇农家乐品牌建设:(1)组织乡镇农家乐品牌评选,表彰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品质保证的农家乐品牌。

(2)加强品牌宣传,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推广农家乐品牌。

办农家乐国家有没有补贴可申领

办农家乐国家有没有补贴可申领

办农家乐国家有没有补贴可申领农家乐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休闲形式,现很受投资者的青睐,那农家乐是怎么办理的呢?国家有没有什么补贴?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办农家乐国家有没有补贴可申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办农家乐国家有补贴去年开始到2019年,湖北每年省级安排2000万元支持37个扶贫试点县,对贫困人口开办农家乐、农家乐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给予补贴。

根据湖北此前下发的《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全省将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创业(2015年1月1日以后),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另外,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措施》,鼓励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农房,以租赁、合作方式创业创意、休闲养老养生,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据介绍,武汉市政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主体不同,鼓励能人、企业家、知识分子、城镇居民等四类人下乡。

同时,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创业,比如: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协议期在三年以上,取得工商执照和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二星级以上标准的经营户,给予当地农村居民开办农家乐的同等待遇,按二星级2万元、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4万元、五星级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对租赁农村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的,给予村民同等待遇。

对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参与农家乐经营户10户以上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给予10万元/社一次性奖励。

不同农家乐可申报的补贴产业类农庄可以申报的补贴根据产业不同,有蔬菜产业、水果产业、林业产业、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加工产业等方面。

对于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可以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露地1000亩以上。

林业产业:可以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一般补贴在10-30万元。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农家乐是一种农村旅游形式,通过提供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使游客能够亲近大自然,了解农村生活。

为了规范农家乐的运营,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农家乐实施细则。

一、场地规划及环境保护1.1 农家乐场地规划:农家乐场地应选取空气清新、风景宜人的地方,远离工业区和污染源。

场地应具备充足的空间,包括停车场、休息区、农田等。

1.2 环境保护措施:农家乐场地应采取措施保护周边的自然环境,如种植防风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

农家乐经营者应鼓励游客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破坏植被。

1.3 声音和光线污染控制:农家乐经营者应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扰民。

同时,在夜间应注意减少灯光的使用,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光线污染。

二、安全管理2.1 安全设施建设:农家乐场地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游客参与农事体验时,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等。

2.2 安全培训和指导:农家乐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急救知识、消防知识等。

同时,游客参与农事体验时,应有专人进行指导,确保安全。

2.3 安全风险评估:农家乐经营者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游客的安全。

三、服务质量保障3.1 人员素质要求:农家乐经营者应拥有一支热情、专业的服务团队,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农产品知识和农事体验技巧。

3.2 菜品质量控制:农家乐经营者应注重菜品的质量,以本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提供新鲜、健康的农家菜。

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3.3 游客体验改进:农家乐经营者应定期收集游客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客户反馈等方式,了解游客的需求,并及时作出调整。

四、价格合理公开4.1 价格公开:农家乐经营者应在明显位置公示价格表,明确标明各项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以避免产生争议。

4.2 价格合理性:农家乐经营者应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合理定价。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引言:农家乐旅游是一种融合了农业观光、乡村旅游和农民家庭经营的形式,近年来在中国迅速发展。

为了规范农家乐经营,保障游客权益,提高乡村旅游质量,制定农家乐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农家乐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1. 农家乐的基本要求1.1 乡村环境整洁美观:农家乐应保持乡村环境整洁美观,定期清理杂物,修剪花草树木,提供干净卫生的环境给游客。

1.2 安全设施完备:农家乐应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防护栏、防滑设施等,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1.3 食品安全保障:农家乐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卫生标准,采用新鲜、健康的食材,保障游客的食品安全。

2. 农家乐的服务标准2.1 热情周到的接待:农家乐主人应热情接待游客,提供周到的服务,解答游客的问题,满足游客的需求。

2.2 丰富多样的活动:农家乐应提供丰富多样的农业体验活动,如采摘水果、种植蔬菜、制作农产品等,让游客亲身参预农业生产。

2.3 游客安全保障:农家乐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客在参预活动时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3. 农家乐的价格与收费3.1 价格透明:农家乐应公示价格清单,明确各项费用,避免隐形消费,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3.2 合理收费:农家乐的收费应合理,不得过高,确保游客的消费权益。

3.3 优惠政策:农家乐可以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团队折扣、季节性优惠等,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

4. 农家乐的宣传与推广4.1 线上宣传:农家乐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如社交媒体、旅游网站等进行线上宣传,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

4.2 线下推广:农家乐可以通过参加旅游展会、农业展览等线下活动进行推广,与旅行社、景区合作,扩大影响力。

4.3 口碑营销:农家乐应注重口碑营销,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游客留下好评,通过游客口碑吸引更多游客。

5. 农家乐的管理与监督5.1 许可证申请:农家乐经营者应按照像关规定申请农家乐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

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

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

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引导农家乐不断提升接待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农家乐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旅游条例》和《星级农家乐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圃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为游客提供以农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劳动、住宿、饮食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第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农家乐旅游服务和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区旅游局是农家乐经营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认定、服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区农委是农家乐规划建设的牵头部门;区规划分局、区建委、区国土分局是农家乐建设和风貌的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的前期规划和建设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区旅游局共同做好对农家乐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旅游局应当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游客的投诉。

区旅游局对游客的投诉应当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者。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第六条区旅游局根据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北碚区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

第七条从事农家乐旅游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农家乐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农家乐房屋属农村集体土地,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性质,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八条农家乐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以及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和油烟排放应当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对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突发安全公共事件处置应急方案。

成都农家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成都农家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所称农家庭院和乡土资源,是指以农家房屋、院落和环境为主要载体,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以成都平原的田园、山水、乡村、古镇、林盘、川菜、小吃、风情、习俗等为依托的自然和人文特色资源。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所称经营实体,主要指村民以农家乐为经营服务的经济实体,不包括农户在乡村的临时摊点从事小规模销售自产农产品或自制手工艺品、小食品等经营活动。

第四条《办法》第三条所称以“农”为根,是指农家乐的生命力在于保持农业、农村、农家、农民的乡土气息,以特色农业为根基,既包括农、林、牧、渔等传统涉农产业,也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产品会展等现代农业类型。

第五条《办法》第三条所称以“家”为形,是指农家乐以家庭为单位提供经营服务,规模适度,营造家庭氛围,体现农家形态。

第六条《办法》第三条所称以“乐”为魂,是指农家乐的核心内容是展示农耕文化、乡村习俗、农家生活方式,突出体验性、参与性、互动性、分享性的休闲娱乐产品和生活。

第七条鼓励农民参与和发展体现天府田园、川西林盘、特色川菜等天府文化特色和创意农业、景观农业等新业态的农家乐,为消费者提供回归自然、放松身心、愉悦精神的休闲旅游服务与产品,推动建设一村一品、一户一韵的美丽乡村。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八条《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第九条《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选址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农家乐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依据参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的要求实施。

第十条农家乐的选址布局符合《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和第六条的规定,改造、新建农家乐应符合乡村规划,建筑风格与周围乡土环境相协调。

农家乐补贴政策2022标准版

农家乐补贴政策2022标准版

2022年家庭农场补贴标准一览表阜城县2022年6月20日,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公告》,对发展节水农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进行支持,申报农场须是进入家庭农场项目库的农场。

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资金共计100万元,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额度掌握在5万元左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额度掌握在4万元左右,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额度掌握在2万元左右。

东丰县2022年7月29日,东丰县农业农村局、东丰县财政局发布《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东农财联〔2022〕22号),扶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三年内已获得过同类扶持的单位不纳入补助范围。

项目的实施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根据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和申报内容,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个家庭农场补贴最高限额为10万元,采取一次性补助。

建宁县2022年7月7日,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发布《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全县支持8个家庭农场实施项目,每个家庭农场项目补助10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入的60%,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由乡镇组织有关主体按照有关要求申报奖补项目,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审批。

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实施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武安市2022年6月20日,武安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公告》,重点支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必须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

全市扶持3个家庭农场,项目安排财政资金30万元,每个家庭农场补助10万元。

已享受2020年度、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家庭农场除外。

推动农家乐发展的支持政策

推动农家乐发展的支持政策

推动农家乐发展的支持政策一、政策背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家乐作为一种新型的休闲旅游方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

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农家乐的发展。

二、财政支持为了引导和扶持农家乐的发展,政府通过财政支持的形式,为农家乐提供资金补贴和项目资助。

主要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家乐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资。

此外,政府还会设立农家乐创新创业基金,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农家乐产业,创造出更多就业机会。

三、土地政策土地是农家乐发展的关键资源,政府可以通过出让或租赁土地的方式来支持农家乐产业。

具体措施包括优先为农家乐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权、适度减免土地租金或提供土地扶持补贴。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土地整治与规划力度,为农家乐提供更好的地理环境。

四、税收减免为了降低农家乐经营者的负担,政府可以减免相关税收。

比如,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相关营业税、增值税,还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等。

这样一来,农家乐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就会相对降低,从而提高了其盈利空间。

五、市场推广政府可以加大对农家乐的市场推广力度,通过开展促销活动、举办乡村旅游节等形式吸引更多游客前往农家乐体验生活。

同时,政府还可以与其他旅游景点合作,推出农旅一体的旅游产品,将农家乐与其他旅游资源相结合,提高其竞争力。

六、培训指导为了提高农家乐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并提供指导。

这些培训内容包括经营管理知识、客户服务技巧、安全知识等。

通过培训和指导,不仅可以提高农家乐的综合素质,还可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七、保护生态环境农家乐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政府可以加强对乡村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提供相应的保护政策。

比如,在农家乐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发建设规模,保护好乡村原有的自然风貌。

此外,政府还要加强环境监管,防止乱排乱放等行为的发生。

八、金融支持农家乐项目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家乐的金融支持力度。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8〕1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8〕1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8〕19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5日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经营活动,提升服务品质,促进乡村旅游优质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利用农家庭院和乡土资源,以休闲农业、农村风情、农家饭菜为特色,为消费者提供观光、住宿、餐饮、农事体验、休闲娱乐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活动应当以“农”为根、以“家”为形、以“乐”为魂,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品质、彰显特色、保护环境”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家乐的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五条设立农家乐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选址应当符合所在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不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应对选址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接待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建筑安全可靠,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等设施。

(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法定经营手续齐全。

第六条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其他禁止准入区范围内经营农家乐。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农家乐是一种农村旅游形式,通过提供农村特色的住宿、饮食、娱乐等服务,吸引城市居民前往农村体验农业生活。

为了规范农家乐的运营,保障游客的权益,制定农家乐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农家乐基本要求1.1 农家乐场所- 农家乐场所应位于风景优美、环境清幽的农村地区,远离工业区和污染源。

- 农家乐场所应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等。

- 农家乐场所应有足够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浴室等,保障游客的基本生活需求。

1.2 农家乐服务- 农家乐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服务,确保食品安全。

- 农家乐应提供丰富多样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 农家乐应提供农业体验活动,如采摘水果、种植蔬菜等,让游客亲身参预农业生产。

1.3 农家乐管理- 农家乐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相关许可证和证件。

- 农家乐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确保运营的规范和透明。

- 农家乐应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

二、农家乐游客权益保障2.1 价格透明- 农家乐应明码标价,公示各项费用,避免价格欺诈和不合理加价。

- 农家乐应提供明细的消费清单,让游客清晰了解自己的消费情况。

2.2 安全保障- 农家乐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 农家乐应提供安全设施和安全指引,引导游客正确使用设施和参预活动。

2.3 服务质量- 农家乐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满足游客的需求。

- 农家乐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游客的问题和投诉。

三、农家乐与农业发展3.1 农业产品销售- 农家乐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将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游客,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 农家乐应加强与农户的合作,促进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营销。

3.2 农业技术推广- 农家乐可以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平台,向游客普及农业知识和技术。

- 农家乐可以举办农业培训班或者讲座,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

3.3 农业文化传承- 农家乐可以通过展示传统的农业文化和技艺,传承农村文化。

关于推进“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网络征求意见)

关于推进“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网络征求意见)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22年9月16日“丽水山居”是全国首个地级市农家乐民宿区域公共品牌,是丽水“山”字系品牌的核心成员,是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抓手。

为把“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打造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法宝、乡村产业振兴的新业态和全国农家乐民宿行业的新标杆,结合丽水实际,现提出“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低碳环保、朴实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充分释放丽水好山好水好空气的生态价值,建成一批有效实现生态价值转换的实物范本。

进一步加强“中国传统村落”“江南秘境”等生态底色保护,讲好丽水故事、乡村故事、红色故事,凸显本地文化特色、乡村风情,主人温度。

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规划,防止农家乐民宿大拆大建、盲目复制,持续提升农家乐民宿生态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是指,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认定,在乡村和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

建立“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农家乐民宿规划建设、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规范管理,推动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培育提升10个农家乐民宿集聚区、IoO家农家乐综合体、500家钻级农家乐民宿、500家星级农家乐,构建产品多元、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现代农家乐民宿产业体系。

坚持“品质民宿、美学民宿、生活民宿、共享民宿”导向,引育一批全国知名的民宿产品。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农家乐是指农民利用自有农田、农家房屋、农耕文化、农业生产、乡村资源等优势,为城市居民提供农村旅游服务和体验,融合休闲度假、农耕体验、采摘观光、农事劳动等元素的一种农业观光业态。

为了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很多地方出台了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1.资金扶持:政府通过设立农家乐发展专项资金,对农家乐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资金可以用于农家乐场所的建设、改造和装修,提升农家乐的服务水平和品质。

此外,政府还通过贴息、补贴方式为农家乐提供银行贷款和融资支持,降低了农家乐创业者的融资成本。

2.土地政策支持:政府将部分农用地转为农家乐用地,承包给农家乐经营者使用,使农家乐项目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同时,对于农家乐经营者将土地进行多元化的利用,如种植农产品、养殖等,可以提供土地优惠政策,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3.市场开发引导:政府鼓励农家乐经营者开展农产品销售、特色餐饮等业务,帮助其打造自有品牌。

政府通过农业展销会、农产品交易市场、电商平台等渠道,为农家乐提供销售渠道和推广平台,提升其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4.法规支持:政府对农家乐项目提供一系列的法规支持,加强对农家乐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制定农家乐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范农家乐经营者的行为,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政府还对农家乐进行产业规划和市场调查研究,提供农家乐发展的指导意见。

5.人才培养和培训:政府支持农家乐从业者进行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帮助他们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政府通过举办农家乐培训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等方式,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6.宣传推广:政府通过举办农家乐节、农村旅游推广活动等手段,宣传和推广农家乐项目,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政府还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加大农家乐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

综上所述,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资金扶持、土地政策支持、市场开发引导、法规支持、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宣传推广等方面。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一、优化土地政策1.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业务的土地政策:鼓励农民将土地转用于发展农村旅游业,提供土地补贴或土地使用权支持,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2.改善土地流转政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简化手续,提高流转效率,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租赁土地开展农家乐业务。

二、扶持投资政策1.提供财政资金支持:设立农村旅游专项资金,支持农家乐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培训等方面的投资项目。

2.减免税费政策:对农家乐企业免征或减免相关税费,如地方税、水电费、土地使用税等,降低农家乐企业运营成本。

3.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家乐企业的信贷支持,提供低息贷款、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解决资金问题。

三、改善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道路交通建设:增加农村公路、农田公路的改造和建设力度,提高农村旅游交通便利度,提高农家乐客流量。

2.完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旅游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农家乐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支持。

四、培训和技术支持1.提供农家乐业务培训:开展关于农家乐经营管理、农村旅游知识、服务文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家乐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引导农家乐企业与农业科研机构合作,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

五、加强宣传和推广1.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加强农家乐宣传推广,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提高农家乐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2.加强农家乐旅游品牌建设:推动农家乐品牌建设,通过举办农业文化节、乡村旅游节等活动,提高农家乐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机制1.健全农家乐管理体制:建立农家乐管理机构,负责农家乐的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督,加强对农家乐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农家乐市场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农家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上是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的一些建议,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为农家乐业务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改善农民的收入状况,推动农村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8.11.04•【字号】鄂旅游文[2008]128号•【施行日期】2008.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的指导意见(鄂旅游文〔2008〕12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农业局:湖北是一个农业大省,拥有十分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

近年来,我省农家乐旅游迅速兴起,快速发展,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旅游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推动和规范我省农家乐旅游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家乐旅游的重要意义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特征的农家乐旅游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形式,既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又具有普适性特点。

发展农家乐是旅游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是旅游业主动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引导广大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优化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形成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实践;是适应城市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充分依托和利用“三农”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全面拓展农业的功能和领域,实现“大农业”和“大旅游”的有机结合,加快城乡经济融合和三次产业的联动发展,丰富旅游产业的供给体系,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科学抉择。

目前,农家乐旅游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欢迎,已逐步成为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新型旅游产品。

各地旅游、农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家乐旅游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扎扎实实地推进农家乐旅游工作。

二、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促进农家乐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我省农家乐旅游快速发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基本表现为自然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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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宁国市对农家乐政策:2 郑州市担心农家乐造成的环境污染3 陕西省出台农家乐工作指导意见4重庆市武隆县工商局想方设法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帮助,为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办厂开店、从事个体经营营造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5 六盘水市旅游局引导扶持农家乐示范户6 上海市关于农业旅游发展意见7 衢州市农家乐政策对获得星级荣誉的经营户,各有关部门只收取工本费7 商州市农家乐政策8 上海市金山区9 甘肃省定西市日前,定西市渭源县制定出台扶持“农家乐”发展意见,重点在建设用地、规费减免、信贷支持、资金奖励和培训服务等五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整合相关项目向“农家乐”建设倾斜扶持,全县规划建设100家左右设施齐全、经营规范的“农家乐”。

10 浙江省仙居县在产业发展、公共事业、基础设施、房屋建造、环境营造等方面,力求做到与农家乐发展相互配套,逐步形成“一村一品”11 柞水大力扶持农家乐12 商南“雨露计划“培训进农家13 石泉县两河镇加快农家乐集群建设步伐14 贵州省为提升乡村旅游产业的服务水平,贵州启动了“乡村旅游进农家”活动,专门制定了乡村旅社等级评定地方标准,对开展乡村旅游的农户、申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经营者进行有序引导。

对乡村旅舍的建筑风格、装修布置、客房用品配备、安全防范、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均进行规范,指导农户依照标准建设乡村旅舍,避免盲目投资。

在2008年,贵州集中完成了一批重点旅游民居旅舍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目前已评审出362家规范化乡村旅舍。

15湖北省湖北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以加快推进农家乐旅游发展,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全面推进湖北旅游经济强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提出,自2009年至2011年,全省每年扶持3000个农家乐经营户,3年共扶持9000户,每户吸纳就业5人以上,第一年每户平均营业收入6万元以上,从第二年开始每户收入增幅在20%以上,就地就近带动就业4万人。

为大力促进农家乐旅游发展,《意见》还列出了具体扶持措施。

一是资金支持。

自2009年至2011年,每年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3年共安排9000万元,对新开办并依法办理开业登记的农家乐经营户,按照自愿申请、评估验收、达标补贴的办法,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并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是实行税费减免优惠。

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税费减免政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在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户可以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四是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农家乐经营户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每人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农家乐吸纳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意见》还要求城建、国土、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要为农民家庭开办农家乐提供方便,简化办理证照手续,减免有关规费,为扶持农家乐旅游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要求旅游主管部门将农家乐旅游纳入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帮助农家乐经营户策划开发特色产品,将农家乐旅游编排到当地或区域旅游线路进行宣传推广,指导农家乐经营户开发市场,及时为农家乐经营户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意见》还就全省农家乐发展的总体原则、发展农家乐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农家乐的建设内容和发展农家乐旅游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实施步骤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16黄石市农家乐经营户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在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户可以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国土、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将为农民家庭开办农家乐提供方便,简化手续,减免规费。

农家乐经营户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每人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帮助农家乐经营户策划开发特色产品,将农家乐旅游线路进行宣传推广,并及时为经营户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17 瑞金沙洲坝镇出台发展“农家乐”政策2009年10月15日,沙洲坝镇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规划、资金奖扶、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阐述:一是高起点编制大布村百花园生态农庄规划、大树下乡村游规划、沙洲坝村红井农庄规划、旅游圩场规划、新茶亭民俗村规划,以及二苏大食堂(美食城)业务拓展计划等“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

二是从2009年起至2012年,每年安排10—30万元“农家乐”旅游发展奖扶资金,在镇统筹城乡发展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对“农家乐”经营单位的规划设计、环境整治、个性打造、设施改造、宣传培训等进行奖励扶持,根据项目推进阶段及效果及时兑现奖扶资金。

三是高度重视“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接待礼仪、服务规范、卫生常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镇每年安排8万元培训专项资金,用于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农家乐”旅游发展层次。

18株洲农家乐优惠政策为加快“农家乐”的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对进区发展“农家乐”的投资者,需承租山地、水面或耕地的,直接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承租合同,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村组农户可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农家乐”的投资开发。

第二条区建设局制定统一的房屋建造或改造装修标准,无偿提供图纸,形成特色。

第三条对发展“农家乐”经营户,区工商分局对经营户的办证,只收取工本费。

第四条对发展“农家乐”经营户,区卫生局对经营户的办证,只收取工本费。

免费为“农家乐”从业人员每年二次体检。

第五条对发展“农家乐”经营户,区地税局免交所得税,营业税按最低税额或定额收取。

第六条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对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本地农民自己建房兴办“农家乐”不收取房屋建设配套费,外来投资者在规划、国土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建房兴办“农家乐”减免房屋建设配套费。

第七条对“农家乐”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设、工商、税务、卫生、农村工作局、商贸粮食局、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农家乐”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区农村工作局负责统一选址、定点、挂牌。

第九条区商贸粮食局做好“农家乐”的经营、培训、管理,并组建协会。

第十条区公安分局维护好“农家乐”项目建设的治安秩序,优化项目发展环境。

第十一条两镇为投资者提供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对投资2-5万元的经营户,给予投资额5%的奖励;对投资5-10万元的经营户,给予投资额8%的奖励;对投资10-20万元的经营户,给予投资额10%的奖励;对成建制规模6户以上,每户投资2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15%的奖励。

对按建设部门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和装修,设施完善,内容丰富的“农家乐”经营大户进行重点扶持。

第十三条对从事“农家乐”的外来投资者,同等享受本地居民在水电、子女入学方面的政策。

第十四条享受“农家乐”优惠政策的范围,主要是以神农生态园为龙头,以龙门寺为龙尾,马太、响太、石竹、湘新公路沿线。

19 北京2005年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拨出专款,一部通过具体项目,支持民俗旅游村改善卫生、照明、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另一部分通过政采购方式为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配备消毒柜,帮助民俗旅游接待户改善卫生条件。

昌平区政府规定,从事“一花三果”、食用菌及民俗旅游等六类产业发展的本区农民、下岗创业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政府给予100%的贴息补助,企业贷款给予50%贴息补助。

2007年以来,北京市旅游局立足市场需求,组织城8区旅游局、街道办和相关社区以及13个郊区县旅游局开展了“城乡旅游进社区、城乡和谐手拉手”的政府公关活动,“怀柔旅游走进崇文”、“延庆旅游走进西城”、“房山东城手拉手”等系列推广活动将乡村旅游的产品和服务送到了街道社区。

市旅游局还会同各区县政府,提供免费旅游大巴,让社区居民更加方便地走进乡村,体验乡村旅游的魅力。

2008年,进一步扩大了“乡村旅游进社区”活动的规模,将乡村旅游宣传手册大规模地摆放进了社区,深入挖掘乡村游潜在客源。

2008年以来,北京市旅游局会同13个郊区县旅游局,组织市级民俗村与所在区县的三星级(含)以上饭店“结对子”。

由星级饭店为民俗村提供业务培训和管理咨询,从而全面提高民俗村(户)的服务水平,并选择了整体开发模式、委托经营模式、管理顾问模式等3种模式,使游客在民俗村里就能够享受星级饭店服务。

“结对子”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密切协作,进一步联通了城乡,拓宽了旅游市场空间,促进了旅游收入增长,实现了共赢局面。

20浙江省湖州市旅游部门把农家乐发展重点乡镇、重点村列入景点、景区、旅游线路推荐名录,统一包装营销。

各部门负责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建设项目、生态农业发展项目等,纷纷向农家乐发展重点区域倾斜;衢州市出台了一系列农家乐扶持政策,对前三批发展农家乐的农户,政府一次性给予1000元以上不等的补助,并在工商、税务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远在海岛的嵊泗县专门聘请科研院校的专家指导规划,编制了《嵊泗县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制定《休闲渔业渔家乐旅游规范管理》。

当地政府部门除了搞好渔家乐的促销宣传工作外,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绍兴市更是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作出了具体的鼓励政策。

在市场准入、工商登记、项目招标、土地使用、金融信贷等方面享受与农业龙头企业同等待遇,市级财政还辟出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发展……21广东省(主要体现在资金优势,民家融资与政府投资齐头并进)从2002年起,广东省“旅游扶贫”工程正式启动,省财政设立了“广东省旅游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 000万元,到2006年,共计投入1.5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粤西、粤北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贫困地区和山区,旅游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旅游景点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旅游规划编制经费补助、为旅游区特色旅游商品销售提供购物设施配套建设及旅游景区项目建设1年以上(含1年)的中长期境内银行贷款贴息等。

2007年开始增加投入每年至5 000万元,在资金的使用上,除保留对扶贫旅游景点的项目资助外,还增加对旅游扶贫贷款贴息,旅游人才培训及管理等方面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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