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观欣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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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导游这个职业在我眼中是无比光鲜的,他们游山玩水不用花钱还能赚钱。

不知从哪年起,导游骂人打人黑客逐渐成了大家热议的新闻,哪个哪个导游又骂人了,哪里哪里又强制消费了。没错就这个是“又”字打死了一船导游。俗话说狗咬人不叫新闻,人咬狗才叫新闻。此类报道看似频多,其实仍为少数。截至目前,我国导游注册总人数在200万左右,但是实际从业并按照规定年审的人数约在90万左右,还有许多未持证的兼职导游等等,在这样一个基数下,这种事件发生的概率其实还是少而又少的。而2015年中国旅游接待人数有望突破41亿人次,在这样一个数字面前,200万的导游又成为了少数,那么为什么大家喜欢这类新闻呢,因为这类新闻看似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利益。我是自从上了导游规程与技巧这门课之后才了解到从前导游是没有固定工资的,没有五险一金,而导游这个行业偏偏又是吃青春饭的。在一档节目上,一名导游爆出了旅游行业的经济链条,他指出低价团的导游经济来源正是来源于旅客的消费,如果旅客不消费,那么这几天的离家外出,每天辛勤的讲解的成果便付诸东流,甚至还会为旅客掏腰包。

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又一次将导游这个职业推至风口浪尖,也引起了社会对导游群体生存现状的关注。游客抱怨导游素质不高,乐于“导购”而非“导游”;而导游却连声叫屈。

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提出,旅行社应建立和完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合理确定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奖金等,按照旅游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应按照旅游法及劳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其支付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应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然而这只是政策,许多旅行社在落实过程中先收取导游费用然后再发给导游,来“落实”政策。

总体来说导游和旅客应当互相理解,旅客如果不想购物则尽量不要选择低价团,要对导游的服务和辛勤劳动提供等量的报酬,导游也应恪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本着自愿的原则来引导旅客的购物行为,让旅客度过愉快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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