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经看翻译的文与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文质之论就是中国早期的翻译美学。“质派”义理明 晰,文字允正,辨而不华,质而不野,要求以质直求真,以朴拙 作为译文的美学标准。“文派”则认为翻译应当‘辞旨雅’,行 文要清丽欣畅,以经达义旨为原则。”可见,早期的佛经翻译者 就已经注意到了内容与形式的问题,提出了内容真和形式美的论 题。如果我们从翻译美学的角度进一步阐释佛经翻译中的文质之 争,或许会得到更多的启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5年7月 第16卷第3期
小组成员:
从佛经看翻译的文与质
一、文质的起源及其最初的表述
人论
文质之论
文论
文质之论起源于中国古典的人论、文论,作为翻译理论贯穿于 整个佛经翻译过程。佛经翻译既是宗教经典的翻译,又是广义的 文学翻译。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传统译论的理论来源是文艺学和 美学。例如,王克非先生认为:“随着佛经翻译的发展所建立起 来的佛经翻译理论,则多是从文学角度去讨论翻译的,它与中古 时期的文学、美学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里老子把“名”和“道”的概念相提并论,其目的就是强调 名与实的问题,就是思维与存在的问题。 中国古代人用“文质”这对范畴来概说一切事物的内质与外形, 并以这种自然事物的内质外形关系来类比言辞(名、文)与所指的 实在(实、质)的关系。不过,当古人被“名不副实”这一语言经 验困扰时,名与实的二元分离就在所难免了。但以自然的态度看待 实在与词语的先民们仅仅将“名不副实”看作是一种语言误用,以 为只要正确地使用词语,“名副其实”也就是可能的。
近代以来,我国译界的大多数学者把重质看成是直译,质派 即直译派;重文则是意译,文派即意译派。这种看法有以偏概全 的缺点。下面,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说明: 第一,佛经翻译作为特殊文学,古典文论中的文质之论运用 于其上时是会呈现出一些特色来。直译和意译或许可以看成是古 典文论运用于佛经翻译中的一次具体化和特殊化。文 /质的关系
孔子的名实观主要可以从他提倡的“正名”的主张中体现出 来。孔子正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统治秩序提出了“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颜渊第十二》),即用礼来确定名分,用“名” 来规定“实”,使统治者通过确立政治上的发言权而取得政治特 权,以解决权力的名存实亡或名不符实的问题。然而,是否用语 言规范了“君、臣、父、子”这些名词的内涵及与之相应的行为 规范,儒家所倡导的统治秩序就一定会实现呢?非也。因为“正 名”之后,如果没有一个执行环节,实仍然会不符于“名”。而 墨子恰恰看到了“行”的重要性。 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兼爱下》) 墨子认为如果要名符其实,必须在言说和行动之间确立言行 一致,即我们平常所说的“信”。在提倡言与行应一致性、确定 性即“信”的原则上,老子与墨子观点一致。 老庄道家的名实观 我国先秦诸子中最早谈及的语言哲学问题是“名”与“实”。 首先提出“名”的问题的哲学家是老子(约公元前七世纪),老 子在《道德经》第一章中提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 母”,但他认为“万物之母”是“道”,“名”生于“道”。
质派和文派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在此基础上,慧远为佛经翻译 提出了一个既不失朴直又不失藻蔚的圆满调和的设想,即文质兼 备。慧远说:“若以文应质,则疑者众。以质应文,则悦之者 寡。”“令质文有体,义无所越”,既反对“文过其意”,又反 对“理胜其辞”。在陈福康的《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中,慧远的 这一观点又称作“厥中论”,厥中也就是折中的意思。这同儒家 的“中庸”哲学思想和“中和”的美学观有暗合之处,同孔子的 “文质彬彬”也交相互映,这是一种积极的折中。无论是对佛经 翻译的实践还是理论都具有指导意义。慧远之后的佛经翻译者在 文质论上再无突出建树。而他的厥中之论后来被中国历史上最伟 大的译经大师玄奘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三、文质概念不等同于直译意译概念
翻译学的名与实
一、名实的起源 在古代中国,在战国中期兴起的名家具有相同的思想特征。 惠施(约公元前370至前318)学派与公孙龙(约公元前320至前 250)学派专门从事于论念之间或概念与实际之间的关系,通过 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矛盾,得出不同凡响的结论。惠施和公孙 龙二人都擅长概念分析而驰名天下,并且各代表一个极端。惠 施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同一的,所以主张“合同异”。公孙龙认 为一切事物都是差异的,所以主张“离坚白”惠施提出了十个 命题以证明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齐一的,可惜他的思想只残留 在《庄子·天下篇》。公孙龙用“白马非马”的命题从概念的 内涵上区别了“白马”与“马”,这不仅强调了名应符实,而 且涉及到特殊与一般的差异性,具有辨证思维的特点。 二、名家的翻译名实观 翻译名实的由此上溯到古时,翻译叫做“象寄”或“通事”。
与直译 /意译的关系相似,但不能划等号。在佛经翻译过程中,翻 译理论远远不够成熟,还达不到与古典文论泾渭分明的水平。正如 罗新璋先生所言:“我国的译论,原本是古典文论和传统美学的一 支支流, 慢慢由合而分, 逐渐流落独立。”当文与质比较彻底地 从古典文论中游离出来,才逐渐成为直译和意译。 第二,在我国古代关于佛经翻译的评论中,没有“直译”和 “意译”的说法,只有“质”与“文”的说法。把翻译中的两种方 法(倾向)称为直译和意译说法大概始于清末明初。即使以今日之 观点,“质直”也只与直译大致相当,其中还可能包括死译。 “文饰” 又似乎指译文在辞藻上刻意求雅, 与意译的含义也不尽 相同。 第三,佛经译论的文与质并不像近代译论中直译与意译那样从 理论到实践都经历一场针锋相对的争辩。重“质直”的人反对随意 增换,妄加文饰;重“文饰”的人也并非滥加文饰,而只是保留原 作的风采。可见两者本义皆出于忠实原文。近代直译 /意译的分歧 远远多于当日文质之争。今人任继愈指出:“这场争论质派虽然在 理论上获得胜利,但实际结果,却是由文派最后成书。可见‘文’、 ‘质’两派虽然对峙,却历来不是水火不容的。”
实际的情况是,在佛经翻译之初,由于翻译理论范 畴的缺乏,直接从中国原有的先秦奠基中借用术语,进 行思考和评论,乃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佛经翻译理论直 接借鉴古典哲学、文学理论,不仅使得某些译论明显带 有古典人论、文论的痕迹,而且在实质上必定受其影响。 但是一开始,这种概念的借用并不一定是成对的,而是 零散地或自觉不自觉地出现在佛经译论的行文中。这种 借用最早可追溯到三国时支谦写的《法句经序》,文中 借用了老子的“美言不信,信言不美”,和据说是孔子 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佛经译论的文质概念,也 最早见于此文。 二、佛经译论中文派质派的基本含义及其发展轨迹 就历史轨迹而言,从先秦起,我国古代文论和文 学创作中以或文或质为主的倾向,经历了尚质、尚文、 文质并重这一基本的发展历程,即:先是偏于质,如道 安;继而偏于文,如鸠摩罗什,再到后来才是文质并重, 如慧远。
第二、就中国当前的翻译理论而言,即便直译意译的问题在 理论上得到解决,也不意味着文与质的问题就能相应地得到解决, 更不能用前者替代后者的解决。简而言之,前者主要是翻译方法 的问题,后者则主要是翻译风格的问题。实际上,就翻译所涉及 的文本本身而言,文质可以看成是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原作 (原语文本)的文与质,一是译作(译语文本)的文与质。在文 学作品中, 有的文本比较华丽,有的文本比较质朴。在翻译中, 坚持以文译文,以质译质,才能保持译文与原文在文体和风格上 的对等。然而,文质问题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较之直译意译要多 得多,要解决起来也要困难和持久得多。
从文化资源和理论渊源来看,作为佛经译论焦点的文与质的 概念,是从中国文化的先秦典籍中借用而来的。文质概念最早见 于孔子的《论语》,而且起先是用于论人的。孔子曰:“质胜文 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这里的“文”指的是“礼”、“乐”之类外在的文明表现,“质” 则“仁”、“义”之类内涵的道德修养。孔子认为礼乐仁义集于 一身即文质兼备者,才称得上是君子,显然是在论述做人的标准 问题。把论人的文质用于论文,就有了古代文论中儒家的文质观。 引申过“文”就成了文采,即文学作品的形式方面;“质”则是 实质,即文学作品的内容方面,文与质的关系遂成了形式和内容 的关系,成了言谈和写文章的修辞学同一事物的两面。
第四,文质从古典文论中来,其中蕴涵着古典哲学、美学和文 艺学的成分,而直译、意译最终落脚翻译学,是翻译方法或技巧, 至于译文的风格、美学效果等则不在其范围内。前者比后者的蕴涵 要深得多。 总之,“我国古典译学的文与质,并不限于直译意译之得失,而 是传统译学的审美思想体系的一个方面。”所以与其把这两种倾向 归之为直译和意译,倒不如按当时的说法,归之为重质直和重文饰
。 四、文质之论的启示 佛经翻译中的文与质, 不仅有深厚的文化渊源,而且有其丰 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外延。 第一,佛经翻译中肇始的文质之论,虽然有其复杂的文化渊源 和历史演进,经过一段时间的论争,毕竟有了某种解决。无论是在 理论上(例如慧远提出的“厥中论”),还是在实践上(例如玄奘 的译经实践),都达到了所谓“圆满调和”的解决。这或许能为今 天翻译中直译和意译的争论提供一些解决的思路和借鉴。
文与质、名与实,虽然Leabharlann Baidu本是差不多的概念,但 “名实”较“文质”更肆漫落实一些。翻译是一个长 期实践的过程,这些理论也需要我们大家去体会、去 实践!
三派代表
质派代表 文派代表 文质兼备
释道安
鸠摩罗什
慧远
质派的代表人物是释道安。他提出了“五失本三不易”的著 名论断。”道安主张质直主要原因有:(1)佛经翻译初期,语 言上的障碍大,道安本人就不懂梵文,对佛教教义不甚了了。出 于对教义的虔诚,不敢轻易,所以难免拘泥于原文。(2)初期 参加译经的僧人本身文学造诣不太高,佛性却较好,佛经流传范 围主要是僧人,大多通佛理。(3)梵文自有其“文”与“雅” 译者以梵之“质”润色而为秦之“文”,自是“失本”,以梵之 “文”损色而为秦之“质”,亦“失本”耳 。 主张文派的代表人物是鸠摩罗什,他在《为僧睿论西方辞体》 中写道:“天竺国俗,甚重文藻„„见佛之仪,以歌叹为尊。经 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 体,有似嚼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移也 。”鸠摩罗什主张文 饰,其因主要有:(1)佛经广泛传播,翻译经验有所积累,开 始注重译文的藻蔚;(2)鸠摩罗什本人博学多闻,精通佛经, 又通晓梵汉两种语言,深知两种语言文辞特点,所以译经时余地 较大;(3)纠佛经翻译初期质直失藻之风。
在《老子》81章中。有18章提到“言”,有10章提到另一个与 “言”关系密切的词——“名”。 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 可名为大。(第34章) 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第47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第56章) 这些引文中的“名”可解作“命名为”,而“言”可解作“叫 做”、说,意为对概念进行界定或者讲话。然而,有些地方的“名” 与“言”的内涵就值得推敲了。如《老子》第1章就提出: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小组成员:
从佛经看翻译的文与质
一、文质的起源及其最初的表述
人论
文质之论
文论
文质之论起源于中国古典的人论、文论,作为翻译理论贯穿于 整个佛经翻译过程。佛经翻译既是宗教经典的翻译,又是广义的 文学翻译。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传统译论的理论来源是文艺学和 美学。例如,王克非先生认为:“随着佛经翻译的发展所建立起 来的佛经翻译理论,则多是从文学角度去讨论翻译的,它与中古 时期的文学、美学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里老子把“名”和“道”的概念相提并论,其目的就是强调 名与实的问题,就是思维与存在的问题。 中国古代人用“文质”这对范畴来概说一切事物的内质与外形, 并以这种自然事物的内质外形关系来类比言辞(名、文)与所指的 实在(实、质)的关系。不过,当古人被“名不副实”这一语言经 验困扰时,名与实的二元分离就在所难免了。但以自然的态度看待 实在与词语的先民们仅仅将“名不副实”看作是一种语言误用,以 为只要正确地使用词语,“名副其实”也就是可能的。
近代以来,我国译界的大多数学者把重质看成是直译,质派 即直译派;重文则是意译,文派即意译派。这种看法有以偏概全 的缺点。下面,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说明: 第一,佛经翻译作为特殊文学,古典文论中的文质之论运用 于其上时是会呈现出一些特色来。直译和意译或许可以看成是古 典文论运用于佛经翻译中的一次具体化和特殊化。文 /质的关系
孔子的名实观主要可以从他提倡的“正名”的主张中体现出 来。孔子正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统治秩序提出了“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颜渊第十二》),即用礼来确定名分,用“名” 来规定“实”,使统治者通过确立政治上的发言权而取得政治特 权,以解决权力的名存实亡或名不符实的问题。然而,是否用语 言规范了“君、臣、父、子”这些名词的内涵及与之相应的行为 规范,儒家所倡导的统治秩序就一定会实现呢?非也。因为“正 名”之后,如果没有一个执行环节,实仍然会不符于“名”。而 墨子恰恰看到了“行”的重要性。 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兼爱下》) 墨子认为如果要名符其实,必须在言说和行动之间确立言行 一致,即我们平常所说的“信”。在提倡言与行应一致性、确定 性即“信”的原则上,老子与墨子观点一致。 老庄道家的名实观 我国先秦诸子中最早谈及的语言哲学问题是“名”与“实”。 首先提出“名”的问题的哲学家是老子(约公元前七世纪),老 子在《道德经》第一章中提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 母”,但他认为“万物之母”是“道”,“名”生于“道”。
质派和文派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在此基础上,慧远为佛经翻译 提出了一个既不失朴直又不失藻蔚的圆满调和的设想,即文质兼 备。慧远说:“若以文应质,则疑者众。以质应文,则悦之者 寡。”“令质文有体,义无所越”,既反对“文过其意”,又反 对“理胜其辞”。在陈福康的《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中,慧远的 这一观点又称作“厥中论”,厥中也就是折中的意思。这同儒家 的“中庸”哲学思想和“中和”的美学观有暗合之处,同孔子的 “文质彬彬”也交相互映,这是一种积极的折中。无论是对佛经 翻译的实践还是理论都具有指导意义。慧远之后的佛经翻译者在 文质论上再无突出建树。而他的厥中之论后来被中国历史上最伟 大的译经大师玄奘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三、文质概念不等同于直译意译概念
翻译学的名与实
一、名实的起源 在古代中国,在战国中期兴起的名家具有相同的思想特征。 惠施(约公元前370至前318)学派与公孙龙(约公元前320至前 250)学派专门从事于论念之间或概念与实际之间的关系,通过 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矛盾,得出不同凡响的结论。惠施和公孙 龙二人都擅长概念分析而驰名天下,并且各代表一个极端。惠 施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同一的,所以主张“合同异”。公孙龙认 为一切事物都是差异的,所以主张“离坚白”惠施提出了十个 命题以证明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齐一的,可惜他的思想只残留 在《庄子·天下篇》。公孙龙用“白马非马”的命题从概念的 内涵上区别了“白马”与“马”,这不仅强调了名应符实,而 且涉及到特殊与一般的差异性,具有辨证思维的特点。 二、名家的翻译名实观 翻译名实的由此上溯到古时,翻译叫做“象寄”或“通事”。
与直译 /意译的关系相似,但不能划等号。在佛经翻译过程中,翻 译理论远远不够成熟,还达不到与古典文论泾渭分明的水平。正如 罗新璋先生所言:“我国的译论,原本是古典文论和传统美学的一 支支流, 慢慢由合而分, 逐渐流落独立。”当文与质比较彻底地 从古典文论中游离出来,才逐渐成为直译和意译。 第二,在我国古代关于佛经翻译的评论中,没有“直译”和 “意译”的说法,只有“质”与“文”的说法。把翻译中的两种方 法(倾向)称为直译和意译说法大概始于清末明初。即使以今日之 观点,“质直”也只与直译大致相当,其中还可能包括死译。 “文饰” 又似乎指译文在辞藻上刻意求雅, 与意译的含义也不尽 相同。 第三,佛经译论的文与质并不像近代译论中直译与意译那样从 理论到实践都经历一场针锋相对的争辩。重“质直”的人反对随意 增换,妄加文饰;重“文饰”的人也并非滥加文饰,而只是保留原 作的风采。可见两者本义皆出于忠实原文。近代直译 /意译的分歧 远远多于当日文质之争。今人任继愈指出:“这场争论质派虽然在 理论上获得胜利,但实际结果,却是由文派最后成书。可见‘文’、 ‘质’两派虽然对峙,却历来不是水火不容的。”
实际的情况是,在佛经翻译之初,由于翻译理论范 畴的缺乏,直接从中国原有的先秦奠基中借用术语,进 行思考和评论,乃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佛经翻译理论直 接借鉴古典哲学、文学理论,不仅使得某些译论明显带 有古典人论、文论的痕迹,而且在实质上必定受其影响。 但是一开始,这种概念的借用并不一定是成对的,而是 零散地或自觉不自觉地出现在佛经译论的行文中。这种 借用最早可追溯到三国时支谦写的《法句经序》,文中 借用了老子的“美言不信,信言不美”,和据说是孔子 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佛经译论的文质概念,也 最早见于此文。 二、佛经译论中文派质派的基本含义及其发展轨迹 就历史轨迹而言,从先秦起,我国古代文论和文 学创作中以或文或质为主的倾向,经历了尚质、尚文、 文质并重这一基本的发展历程,即:先是偏于质,如道 安;继而偏于文,如鸠摩罗什,再到后来才是文质并重, 如慧远。
第二、就中国当前的翻译理论而言,即便直译意译的问题在 理论上得到解决,也不意味着文与质的问题就能相应地得到解决, 更不能用前者替代后者的解决。简而言之,前者主要是翻译方法 的问题,后者则主要是翻译风格的问题。实际上,就翻译所涉及 的文本本身而言,文质可以看成是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原作 (原语文本)的文与质,一是译作(译语文本)的文与质。在文 学作品中, 有的文本比较华丽,有的文本比较质朴。在翻译中, 坚持以文译文,以质译质,才能保持译文与原文在文体和风格上 的对等。然而,文质问题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较之直译意译要多 得多,要解决起来也要困难和持久得多。
从文化资源和理论渊源来看,作为佛经译论焦点的文与质的 概念,是从中国文化的先秦典籍中借用而来的。文质概念最早见 于孔子的《论语》,而且起先是用于论人的。孔子曰:“质胜文 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这里的“文”指的是“礼”、“乐”之类外在的文明表现,“质” 则“仁”、“义”之类内涵的道德修养。孔子认为礼乐仁义集于 一身即文质兼备者,才称得上是君子,显然是在论述做人的标准 问题。把论人的文质用于论文,就有了古代文论中儒家的文质观。 引申过“文”就成了文采,即文学作品的形式方面;“质”则是 实质,即文学作品的内容方面,文与质的关系遂成了形式和内容 的关系,成了言谈和写文章的修辞学同一事物的两面。
第四,文质从古典文论中来,其中蕴涵着古典哲学、美学和文 艺学的成分,而直译、意译最终落脚翻译学,是翻译方法或技巧, 至于译文的风格、美学效果等则不在其范围内。前者比后者的蕴涵 要深得多。 总之,“我国古典译学的文与质,并不限于直译意译之得失,而 是传统译学的审美思想体系的一个方面。”所以与其把这两种倾向 归之为直译和意译,倒不如按当时的说法,归之为重质直和重文饰
。 四、文质之论的启示 佛经翻译中的文与质, 不仅有深厚的文化渊源,而且有其丰 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外延。 第一,佛经翻译中肇始的文质之论,虽然有其复杂的文化渊源 和历史演进,经过一段时间的论争,毕竟有了某种解决。无论是在 理论上(例如慧远提出的“厥中论”),还是在实践上(例如玄奘 的译经实践),都达到了所谓“圆满调和”的解决。这或许能为今 天翻译中直译和意译的争论提供一些解决的思路和借鉴。
文与质、名与实,虽然Leabharlann Baidu本是差不多的概念,但 “名实”较“文质”更肆漫落实一些。翻译是一个长 期实践的过程,这些理论也需要我们大家去体会、去 实践!
三派代表
质派代表 文派代表 文质兼备
释道安
鸠摩罗什
慧远
质派的代表人物是释道安。他提出了“五失本三不易”的著 名论断。”道安主张质直主要原因有:(1)佛经翻译初期,语 言上的障碍大,道安本人就不懂梵文,对佛教教义不甚了了。出 于对教义的虔诚,不敢轻易,所以难免拘泥于原文。(2)初期 参加译经的僧人本身文学造诣不太高,佛性却较好,佛经流传范 围主要是僧人,大多通佛理。(3)梵文自有其“文”与“雅” 译者以梵之“质”润色而为秦之“文”,自是“失本”,以梵之 “文”损色而为秦之“质”,亦“失本”耳 。 主张文派的代表人物是鸠摩罗什,他在《为僧睿论西方辞体》 中写道:“天竺国俗,甚重文藻„„见佛之仪,以歌叹为尊。经 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 体,有似嚼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移也 。”鸠摩罗什主张文 饰,其因主要有:(1)佛经广泛传播,翻译经验有所积累,开 始注重译文的藻蔚;(2)鸠摩罗什本人博学多闻,精通佛经, 又通晓梵汉两种语言,深知两种语言文辞特点,所以译经时余地 较大;(3)纠佛经翻译初期质直失藻之风。
在《老子》81章中。有18章提到“言”,有10章提到另一个与 “言”关系密切的词——“名”。 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 可名为大。(第34章) 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第47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第56章) 这些引文中的“名”可解作“命名为”,而“言”可解作“叫 做”、说,意为对概念进行界定或者讲话。然而,有些地方的“名” 与“言”的内涵就值得推敲了。如《老子》第1章就提出: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