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操作实务(ppt 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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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 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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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操作实务
收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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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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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 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 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是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 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2007年11月 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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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2、按外国法律设立,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实际管 理机构,也没用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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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 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
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所得税 处理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8〕28号.doc (财预[2008] 10号、国税发[2008]28号、国税函 [2008]747号、国税函[2009]221号、国税发 [2009]114号、鲁财预[200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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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省内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 省内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在维持现行中央、
省、市及市以下分享体制不变的基础上,实行 “统一计算、两级预缴、汇总清算、分级管理” 的税收征管和预算分配办法。 (鲁财预[2008]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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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纳税人 1、税款预缴 2、预缴税额的计算 3、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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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
为征税对象。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
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 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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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 照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 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 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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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思考:美国甲企业将位于济南市的一处房产转 让给济南市的乙企业,取得1000万元。该房产 的原值300万元,已提折50万元,发生营业税50 万元。甲企业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
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 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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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 企业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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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确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
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 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
局管理; 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
局管理 国税发〔2008〕12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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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2、按外国法律设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实际 管理机构的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 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承担无限纳税义 务。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 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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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二)非居民企业
1、按外国法律设立,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实际管 理机构,但设立了机构场所的企业,应当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中 国境内的机构场所存在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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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 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对境内境外所得 征税,但对境外所得的国外征税部分采取一定 方式消除双重征税。(无限纳税义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只对来源于境 内所得征税,具体按有无机构场所采取不同的 征税方式。(有限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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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
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 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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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率
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 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与 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3来自百度文库
一、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分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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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1、按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都属于居民企业,应 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基金会等。
(国税函[2010]156号、鲁地税函[2010]90号)
总分机构-国税函[2010]15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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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对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合伙企业必须采取“先分后税”原则。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财 税[2008]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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