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定图则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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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
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拟建居住建筑面积为包含政府保障性住房后的建筑面积。 3)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是指扣除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后,实际将用
于商业房地产建设开发的用地面积。 第 2 页,共 2 页
3
建设情况 □D 级危房:建筑面积 □文物保护单位: 1.用地功能:
更新目标 2.产业发展方向:
人(含暂住人口)
(现状用地功能为工业的填写)
(元/平方米·月)
% (包含商业、工业用地的填写)
㎡,占地面积

(名称)
(更新为工业用地的填写)
拟建
拟建总建筑面积 2:
㎡,具体包括:
建筑面积
工业:
㎡; 办公:
㎡; 其他:
法定图则
更新单元
规划 1,规划用地功能
□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1. □规划独立占地的城市基础设施: 2. □规划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 3. □其它规划已确定的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
㎡; ㎡; ㎡。
□ 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 □环境恶劣:
(陈述理由)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人)
申报 主体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更新单元名称
更新单元(参照地名)
基本 信息
所在区位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
区 ㎡ 拆迁范围用地面积
街道 ㎡
拟拆迁建筑建筑面积

权利人数量
申报 □法定图则已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所属 情形 □法定图则未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根据

深圳市法定图则调整申请表

深圳市法定图则调整申请表

深圳市法定图则调整申请表
法定图则调整申请材料指引
填写说明:
⒈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方便阅读;
⒉申请人的名称请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批准文件上登记的全称填写;
⒊有关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务请真实准确,以免无法及时联系,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⒋请认真选择和填写申请表的有关事项,以便规划部门及时、准确地进行审理;
⒌本表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
⒍若有疑问,请向规划局行政服务窗口咨询。

法定图则调整程序

法定图则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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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排水排污 报批
水务环保 局
20|15
1.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 告上须注明你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排放口编号及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批复(环保批文),对经 过多次环保审批的,以最 新办理的为准。如污水类 有一套以上的治理设施, 则需提供各次的环保审批 资料(复印件1份,验原 件)。 3.污染物防治设施《环境 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 (新验收企业为《环境保 护设施验收表》),以最 新办理的为准(复印件1 份,验原件) 4.过去一年来的污泥“六 联单”等相关单据复印件 。 5.新建企业污染物防治设 施经环保主管部门竣工检 查批准进行试运转的,应 提交《环境保护设施试运 转通知书》、工业废物处 理协议书和上述所列一、 二项资料申办临时排污许 可证。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验原件)。 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
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办理 。
26
临时施工路口 报批
规土委各 管理局市 政交通科
27
有线电视
28
电信
三、验收阶段-竣工许可 办文单位/ 部门 办文时 限工作 日
序号
申报内容
提交时间
完成时间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3、加盖: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图纸采用章(预售) 的建筑施工图或盖有规划局“查档专用章”、与“与 存档图纸一致专用章” 3、《土地使用合同》复印件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工程规划许可证》 6、《面积测绘报告(预售)》 7、建筑施工图电子数据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材料、室内装修装饰 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 等级证明文件; 7、〈申报竣工验收表〉保存至光盘送窗口;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及电子版本 、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等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1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附录一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1技术文件是编制法定文件的基础和技术支撑,同时也是规划主管部门执行法定图那么的内部操作性文件。

技术文件应为详细蓝图和其他详细规划设计的编制、审查提供指导。

2技术文件的构成2.1 现状调研报告现状调研报告是关于图那么地区现状情形汇总和分析评判的技术报告,目的在于分析现状存在的要紧问题并提出初步规划计策。

2.2 规划研究报告规划研究报告是法定图那么制定的基础性文件,目的是对法定内容进行论证,并说明法定图那么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2.3 规划图规划图是指为说明规划意图和研究过程的各类专项规划图纸。

3现状调研报告现状调研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紧内容:3.1适用法规规范:列明与法定图那么编制相关的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必要时可将相关条文单独列出。

3.2相关规划汇总:说明已批准的都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图那么地区的规划要求,以及相邻地区已批准规划的情形;汇总图那么地区历史上已编制的各项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的进展实际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判。

3.3自然条件:说明图那么地区的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难、生态环境特点等自然条件;对现状地势条件复杂的地区,应进行土地开发适用性评判。

3.4人口状况:说明图那么地区的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等情形。

3.5土地利用现状:说明图那么地区的土地利用和用地地籍情形,包括:〔1〕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及评判;〔2〕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地籍情形汇总与评判;〔3〕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形汇总与评判。

3.6建筑物状况:说明图那么地区的建筑物状况,对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和合法性等情形进行汇总与评判;说明现状开发建设的要紧经济技术指标。

3.7公共配套设施现状:说明现状公共配套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形,并对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判。

3.8道路交通现状:说明现状道路的等级体系、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操纵点坐标与标高、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对现状交通状况进行分析与评判。

法定图则(修编)

法定图则(修编)

深圳市宝安302-01号片区[光明北地区] 法定图则(修编)No.BA302-01/02(文本、图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宝安302-01号片区[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经法定图则委员会2017年第9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及说明。

(注:文本中的配图及照片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文本目录前言 (1)1总则 (3)2发展目标 (4)3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 (4)4人口规模与开发强度 (6)5公共设施 (6)6综合交通 (7)7市政工程 (10)8城市设计 (12)9自然生态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 (14)10“五线”控制 (14)11规划实施 (15)12其它 (15)13附则 (16)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20)附表 (23)前言光明北地区(以下简称本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的光明新区新湖街道,距离宝安国际机场、蛇口港区和大铲湾港区约30分钟车程。

西临光明中心区,南接凤凰城和光明小镇,东临东莞市黄江镇。

本区南部设有广深港客运专线的光明城站,规划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经过本区,设有新明医院站和中山大学站,并预留一处规划高等院校站点。

同时,本区依托光侨路和公常路等主干路与周边高快速路进行联系,具备良好的交通区位条件。

光明北地区属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的西部滨海分区中的西部高新组团,该片区原法定图则于2012年通过审批,其对本区的开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但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本区的内外部发展环境都出现了巨大的变化。

(1)重大项目落位的带动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原新明医院)的落户,对本区乃至整个光明新区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本区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建设规模、整体形象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

1-1 R7 住宅区道路 3342.0
配建停车场
1-2 R22 中高层住宅 8583.6 2.1 35
2-1 R6 配套设施 4327.5 0.7 30 托幼
2-2 R12 低层公寓 3259.0 0.8 30
2-3 R21 多层住宅 8805.1 1.2 35
3-6 R31 商住混合 10440.8 1.6 30
(1) 本地区对外交通联系的主要出入口; (2) 道路系统构成以及等级划分; (3) 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和公交站点的设置标准和控制要求; (4) 人行步道系统的控制要求; (5) 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原则。 5.配套设施控制要求:阐明对本地区各类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 两大类)的控制要求。
表 1(示例)
用地性质相容性表
地块性质 R2 R3 R6
R7
R8 C S3
W
地块编号
二类居住 三类居住 配套设施 住宅区道路 住宅区绿 商业 停车场 仓储
01-01

-

-

○--
-
02-01
--Βιβλιοθήκη -●--○
-
02-02
-
●○
-
- □-
-
03-01
-
-

-
○--

… 注释:●——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
第四条 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除应遵守《规划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 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的其它有关法律、条例和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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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21•【字号】深府[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201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制度,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

【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一、城市更新单元拟订的基本条件申请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城市更新的特定城市建成区须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通过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方式难以有效改善或消除的。

(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按规划需要落实独立占地且用地面积大于 3000平方米的医疗、教育、市政道路、供电设施、公共开放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环境污染严重,通风采光严重不足,不适宜生产、生活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2.经相关部门鉴定,建筑质量(主要指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消防安全(主要指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不满足相关规定)、经常性水浸等隐患严重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1.所在片区规划功能定位发生重大调整,现有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不符,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2.属于我市禁止类和淘汰类产业,能耗、水耗严重超出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的,或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并且可进行产业升级的成片旧工业区。

3.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二、城市更新单元的拟订标准(一)城市更新单元应以相对成片的区域,在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拟订。

城市更新单元应符合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要求。

(二)城市更新单元内拟拆除重建范围(以下简称“拆迁范围”)的用地面积应大于城市更新单元总用地面积的70%。

拆迁范围原则上不得包括未建设用地,并应参照下述要求拟订拆迁范围边界。

1.拆迁范围边界涉及道路的:(1)规划道路与现状道路一致的,原则上以现状道路边界为界,现状道路用地不纳入拆迁范围。

法定图则编制审批

法定图则编制审批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与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讨论稿)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七月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与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讨论稿)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城市规划依法编制、依法审批、依法执行和依法管理,及加强公众的参与和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特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法定图则的编制和审批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深圳市指定地区的法定图则;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划委员会)负责深圳市法定图则的审批。

第三条法定图则年度编制计划的制订与审批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应制定法定图则的编制计划,报规划委员会批准。

(一)计划制定的依据与原则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管理的需要,在调查研究和定期检讨的基础上制定法定图则年度编制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发展地区以及其它重要地区应当优先制定法定图则。

在法定图则尚未复盖的城市发展地区,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原则上按控规的内容进行管理;未编制控规的,按已编制的其它层次的规划内容进行管理。

(二)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1.规划主管部门于每年十一月完成下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草案,内容包括需要编制和修订或替换法定图则的地区,编制和修订的依据及原因,编制的时间安排等,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呈交规划委员会审批;2.规划委员会在接收计划草案后,应在一个月内对计划草案进行批复。

批准的计划于次年一月下达成为实施的年度编制计划,规划主管部门应遵照执行。

(三)年度计划的调整1.规划主管部门应于每年七月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半年总结。

若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妨碍年度计划进行的,可在该总结报告提出调整年度计划的申请。

2.规划委员会对年度计划调整申请进行核准后,规划主管部门遵照调整后的年度计划执行。

第四条法定图则编制的委托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年度计划,委托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深圳市指定地区的法定图则,被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第五条法定图则的编制及审批(一)法定图则草案编制1.规划设计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对上层次规划对该地区发展的预测、设想、布局和控制等因素作全面了解,并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加以落实;2.规划设计单位对该地区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及其它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并重点调查和研究该地区及其周围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3.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下,就影响该地区发展的各种因素咨询相关专业的主管部门;同时以适当的方式对该地区内公众的规划意愿进行调查,对其中合理部分应在编制法定图则时予以反映;4.根据调查研究成果,规划设计单位首先编制法定图则的技术文件。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责任申明》和背后的《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名称”:请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批准文件上登记的全称填。

2.“建设规模”:教育设施项目填写“学位数”或“班级数”,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填写“建筑面积”或“床位数”,道路设施项目填写“道路长度”,其他用地项目原则上填写“建筑面积”,或按照其他惯例填写。

3.“用地性质”:建设项目拟申请用地的用途,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具体到大类,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政府社团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4.“项目概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提交此表时,需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审核表-示范——规土委资料文档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审核表-示范——规土委资料文档
保密规定使用测绘成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及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文件国测办字200317号文粤国土资测绘字200420号等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审核表
办文编号: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深圳市某某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某某
你们电话
123456789
负责人
李某某
工程名称
地铁2号线
购图范围
(平方公里)
1.2
任务来源
政府立项依据
深发改×××号
用途说明
用于地铁施工
比例尺、数量、内容、格式
1:1000地形图、市政地下管线 ,CAD格式
地理位置(或图幅编号)
0506、0607、0708…….
使用(购买)方责任
1、所购买的测绘资料,只能为本工程使用,未经我局许可,不得利用该测绘资料为自己谋利或提供给第三方。
科信测












委领导意见
备注
签订深圳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协议后再归档,此项由信息中心负责完成。
2、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如果泄密,由使用(购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3、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领取、抄录的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
保密规定
使用测绘成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及-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文件(国测办字[2021]17号文、粤国土资(测绘)字[2021]20号等的有关规定。

法定图则修编

法定图则修编

深圳市龙岗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修编No.LG204-T2&T3&T4/02(草案)(文本、图表)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依据《深圳市城规划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深圳市龙岗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城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及说明。

(注:文本中的配图及照片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文本目录前言 (1)1总则 (2)2发展目标 (2)3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 (3)4开发规模与开发管控 (4)5公共设施 (6)6 综合交通 (7)7市政工程 (9)8城市设计 (11)9自然生态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 (14)10“五线”控制 (15)11规划实施 (15)12 附则 (18)附录名词解释附表前言龙岗LG204-T2&LG204-T3&LG204-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位于龙岗中心组团南部,横跨深圳市中东部地区的龙岗区龙城街道办、龙岗街道办和宝龙街道办。

自实施东进战略以来,龙岗区以龙岗中心城为基础,整合资源,打造深圳东部中心核心区,并构建一条北起龙潭公园和龙岗区政府,南至宝龙科技城创新中轴线。

作为龙岗科技创新产业轴的核心组成部分,未来将成为龙岗中心城乃至深圳东部中心最具创新活力的区域,也是落实“东进战略”、打造深圳东部中心的重要抓手。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所在区域为深圳市东部中心核心区,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

需对图则地区未来发展定位进行重新认识,对该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及城市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推动片区的开发建设。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什么是法定图则?
在深圳市,法定图则是指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是指在城乡规划、建筑物容积率、建筑物高度、建筑物密度、建筑物色调、广告宣传、公共空间等方面的最高规定。

深圳市法定图则的作用
深圳市法定图则的作用是通过统一标准,控制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每一个细节,从而确保城市的建设规划和市容整洁,保障市民的权益。

在深圳市,所有的新建和改造项目都必须遵循法定图则的标准,否则将无法获得建设许可证。

法定图则的范围
深圳市法定图则的范围广泛,涉及到建筑物、市容环境、公共设施、交通规划等多个方面。

其中建筑物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物高度、建筑物容积率、建筑物外观色调、建筑物密度等;市容环境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街道宽度、公共绿化率、广告宣传设施等;公共设施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公交车站、停车场等设施;交通规划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交通流量、交通设施等。

深圳市法定图则的优势
深圳市法定图则的优势是使城市规划和建设变得更加规范化,保
障市民的权益,增强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违反法定图则的后果
在深圳市,如果新建或改造项目未按照法定图则进行规划和建设,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拆除等后果。

深圳市法定图则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圳
市法定图则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

未来,深圳市将继续加强法定图则的建设和管理,通过科技手段
提升城市规划和建设效率,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深圳成为更加
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1总则1.1为规范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的内容与深度,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规定。

1.2法定图则就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及其她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指定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以及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控制与引导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

1.3深圳市范围内的法定图则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全市法定图则地区(以下简称“图则地区”)依据建设特点与管理要求分为基本建成地区(A类)、发展地区(B类)与特别指定地区(C类)三种类型。

三种类型地区的范围应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分区》中明确划定。

2 法定图则成果的构成2.1法定图则按照编制与审批程序分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与法定图则正式成果两个阶段。

草案就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用于公开展示的法定图则初步成果,当其经法定程序最终批准并公布后即成为法定图则。

法定图则包括文本与图表两部分,即法定图则的“法定文件”。

在制定法定图则草案之前,应当首先编制法定图则的“技术文件”,包括现状调研报告、规划研究报告与规划图,作为制定法定文件的基础。

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及深度规定见附录一。

2.2法定文件的构成2.2.1文本文本就是指法定图则中经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条文。

2.2.2图表图表就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其附表。

3 法定文件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3.1文本在文本正文之前应说明法定图则编制与审批的背景、目的与程序。

对原有法定图则进行修改的,应说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文本必须用法律文件的文体阐述如下内容(下文中以A、B、C分别表示条文适用地区类型;无标注的,表示适用全部类型地区的法定图则编制):3.1.1总则说明法定图则编制的主要依据与原则、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生效日期、解释权归属及其她事项。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稿)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稿)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稿)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RULES FOR FORMULATING STATUTORY PLANS OF SHENZHEN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1999年3月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目录 1 总则.................................................... 2 2 法定图则成果的构成...................................... 3 3 法定文件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3 4 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 7 5 法定图则的成果要求及其统一格式. (12)附录1:法定图则电子数据标准格式........................... 14 附录2:法定图则统一注释..................................18 ·1·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1 总则1.1 为统一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法定图则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遵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SZB01-97)(以下简称《规划标准与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编制技术规定。

1.2 法定图则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对分区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及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详细控制规定。

重点是对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深化和落实,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成为法定文件。

1.3 深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法定图则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4 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除应遵守《规划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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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定图则调整申请表
申请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人性质(打“√”选择) 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利益相关人
宗地号用地面积土地使用年期
土地合同(用地批复)编号《房地产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用地位置
法定图则名称批准日期
申请内容
申请事由
(可以附件形式详细说明)
申请单位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

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

申请单位(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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