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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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

农村有句俗话“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反映了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卫生的认识水平,加上很多农村消费者不识字,导致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

对买到的食品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等内容,加上农村执法力量薄弱,致使一些“三无”过期不合格的食品大量流入农村市场。

从而使得农村消费者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多自认倒霉,即使觉得该用法律来维权,可又不知道要去哪里申诉,所以当买了假劣食品时,只要不危及生命,一般采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因此助长了假冒伪劣食品的横行。

2、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差。

农村的食品经营者主要是当地的农民或居民,缺乏必要的食品专业知识。

部分经营者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更不会去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后果。

有些经营者为了不让自己亏本,即使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质食品,仍然将其摆在货架上想办法销售出去。

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较差,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的现象大量存在。

经营的商品互相混杂,有的食品商店甚至同时经营化肥、农药、饮料,为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留下了隐患。

3、农村消费者消费心态不正常。

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大多数农村消费者收入低,消费能力弱,只要可吃可喝,填饱肚子就行。

因此,价格便宜是农村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的首要考虑因素。

现在,农村的商品市场也日益繁荣活跃,各种小商店、小卖部在农村也越来越多,卖的食品也是价格低廉。

从而也导致,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低,信息闭塞,农村消费者只注重价格而忽视投师的弱点,将过期或是即将过期的食品、劣质的“三无”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农村消费者贪便宜的消费心态诱使经营者铤而走险经销假冒伪劣食
品,从而使食品安全整治在农村形成了一个打而不净的怪圈。

4、食品行业管理水平低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绝大多数都是家庭作坊式的手工生产,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分面零散;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未获得生产许可证,很少有自检设备设施,大多数企业设备简陋,产品单一,生产环境和卫生状况差,管理粗放,未形成规模化、规范化动作。

目前小乡镇、集镇少有正规的超市、连锁店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入驻,农村食品的流通,消费领域的经营主体主要为集贸市场、个体副食批发部、个体餐馆和饭店,小卖部、小商店、小餐馆、小食店等零散经营户大量存在,变质过期已成为农村食品的常态,低品味的供需关系为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温床。

5、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缺少必要的技术保障,缺乏食品专业人才。

乡镇监管力量薄弱,多数基层食药(市监)所人员不足5人,要负责监管几个乡镇,既要继续行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同时还要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人手紧张显而易见;基层监管部门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部分检验检测人员,但受到经费、技术、法定资格等因素限制,能开展的项目很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缺乏或相当落后、检验检测人员极度匮乏、素质也有待提高的现状,缺乏相应业务知识、工作专业性不强等状况。

政府的指导作用,社会的参与作用发挥较差,齐抓共管,全覆盖式的监管机制还远未形成,对地处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地下小作坊,监管力量薄弱,执法部门鞭长莫及、力不从心。

虽说是地方政府对安全食品负总责,但乡镇政府的事务多,人手少,政府在协调本辖区内的监督部门开展工作上难度也较大,上级有安排,就抓一抓,全年也就是几个节日安排集中整治,平时多数是靠职能部门的作用,往往存在监督的空白点。

二、建议
1、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整合现有监管资源。

要逐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切实加强领导,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要把食
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形成定期召开联度会议制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

各职能部门按照“分段监管”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合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2、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强化农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而农村消费者是弱势中的弱势。

他们由于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见识有限,对商品的认知水平低,品牌意识差,无法辨识食品质量的优劣与真假,经常会被价格低廉所吸引。

因此,我们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应该将消费维权的重点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

监管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加大对基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健康、保健知识的普及力度,保证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的顺利贯彻执行,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强辨别常见伪劣食品的能力,不购买、食用劣质食品。

3、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难点,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农村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抓起,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

要继续对种植养殖业开展农药残留整治,减少粮食、蔬菜等的农药、化肥的污染;要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依法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霉变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卫生安全意识,防止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要加强对奶制品、豆制品、饮料等10大类重点品种的整治。

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为农村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4、经常性巡查和检查相结合,整顿农村食品市场。

对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的巡查计划、专项巡查计划,改变日常巡查“到边不顾面,顾面不到边”的现状,要按照各个环节,突出监管重点,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卖部、流动摊贩进行整治。

坚持每年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联合行动,形成工作规律,如在春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形成强大攻势,保障公众节日消费安全。

5、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管。

可以利用12315举报热线、举报信箱,实行社会共同监管,动员全体农员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中,遇到生产和经营不合格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农村地域广大,必须依靠广大农民主体共同管理实行全社会共同监管。

6、要求农村食品经营单位严格建立准入制度。

农村食品准入工作是让经营者建立经销台帐,把好进货验收关,对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进行自我设防,对经营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把关,把问题食品进入市场的道路彻底堵死。

逐步提高农村食品质量水平,较好的实现监管目标,对培育经营者的良好信用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系数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源头上把了关。

7、倡导“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理念。

构建经营者自律体系有助于从源头消除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隐患。

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在经营户中开展法制、信用教育,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宣扬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大力开展“文明个体户”、“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利用消费者协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食品消费中带有突出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并公布问题食品名单,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一种经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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