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传帮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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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帮带”制度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庚安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庚安公司及庚安公司各所属煤(矿)业公司。
三、责任法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的每一位师傅都有带教学徒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带教学徒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神圣的任务,拒不接受公司安排的带教学徒任务或不认真履行带教责任的,公司有权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具体办法
各公司的生产部具体负责师傅与学徒的学教组织工作,有权给师傅下达带教学徒的任务,徒弟也可自愿结对。一个师傅可以带教学徒一名至多名,具体带多少,由生产部和人事部统筹安排,每位师傅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无条件的接受带教学徒的工作。
五、规范程序
为了规范和严肃“师傅传帮带”工作,师徒关系确定后,一
要在公司公布,接受监督。二要按公司及各采矿车间的规章制度签订“师徒合同”,对师徒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岗位要求,考核办法均要做出明确的规定。
六、师傅的选拔、师傅和学徒的资格责任及要求
1、师傅的基本条件
①较高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
②熟练的业务技能及现场处置经验。
③在工作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3年以内无“三违”记录。
④敢于严格要求,表达能力较好,善于“传、帮、带”。
2、师傅的职责
①率先垂范地严格执行和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徒弟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传授本岗位技术、作业程序和作业要领,使徒弟尽快掌握和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②要教会徒弟在进入施工地点后,首先要进行安全检查、如何进行"敲帮问顶"等本岗位所涉及的安全防范知识,如何排除现场隐患,向徒弟传授自保和互保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履行好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③师傅带领徒弟进行施工作业时,对徒弟的安全必须起到监护作用,及时制止徒弟进入危险区域。教育徒弟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措施进行作业,按章操作,按措施施工,杜绝"三
违",确保安全。
④爱护徒弟,严格要求,保证按法定日出勤,耐心传授生产技能和操作经验,使徒弟能够在三个月内掌握本岗位的生产技能操作知识及应知应会,并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3、徒弟的基本要求
①尊敬师傅,团结工友。虚心认真地学习师傅所传授的技能知识和操作经验。争取在短期内掌握本岗位工种的操作技术和现场安全防范知识。
②接受师傅的工作安排,虚心接受师傅的批评与教育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徒弟如在试用期内不能掌握本岗位的生产技能而独立工作的,将转岗为其他工种学习或不准上岗作业。
③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在师傅的指导下,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章作业,按措施施工,按质量标准施工,有权拒绝和制止师傅的"三违"现象,和师傅一起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七、考核、奖惩
1、为了保证“传、帮、带”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各公司生产部要会同人事部对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要成立“传、帮、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时间根据“师徒合同”要求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提升的参考依据。
2、师傅带徒弟的时间为3个月,三个月后,经考核领导小
组进行考核,徒弟考核未达标,给予师傅100元的处罚,并且“师徒合同”不能解除,顺延至徒弟熟练期满为止。每顺延一个月罚师傅50元。考核徒弟达标的,给予师傅每带出一名学徒300元奖励,多带多得,少带少得,不带不得。
3、在师徒“传、帮、带”过程中,因师傅没有尽到相应的职责而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师傅的责任,并处以罚款,发生轻伤事故的,罚师傅100元,重伤事故的,罚师傅200元,并追究有关责任。
八、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