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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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摘要】在现代社会,公民隐私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为了有效保护公民隐私权,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

本文首先阐述了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原则,强调了尊重个体隐私、限制权力滥用的重要性。

分析了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围和措施,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和监控限制等方面。

探讨了公民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如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监控等现象。

在提出了加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完善保护制度和促进合法权益的建议,以期建立更加完善的公民隐私权保护机制,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

最终,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将在法治建设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关键词】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原则、范围、措施、现状、问题、加强、完善、制度、合法权益、引言、正文、结论。

1. 引言1.1 公民隐私权的重要性公民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重要权利,它是个人身份、尊严和自由的保障。

在当今信息社会,隐私权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不仅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更是社会公平和秩序的基础。

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震频频发生,公民隐私权受到了严重侵犯,这不仅影响了公民的生活、工作和社交,也威胁到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保护公民隐私权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更是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

公民隐私权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隐私权是个人尊严和自由的基石,是个人身份的重要标识。

保护隐私权可以让每个人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自由表达和发展自己的身份。

隐私权的保护关乎公民的经济利益。

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信用卡盗刷等问题,对个人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隐私权的保护是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保障。

如果公民隐私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社会将充满不确定性和混乱,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加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至关重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关注。

2. 正文2.1 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原则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原则是基于个人尊严和自主权的原则。

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即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公民隐私权进行干预;必要性原则,即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必须是必要且合理的;公开性原则,即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应当在透明的情况下进行,不得秘密侵犯;专一性原则,即针对特定目的采取特定措施,不得滥用职权;限制性原则,即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应当严格限定在必要范围内,不得滥用权力。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网络购物、社交、工作、学习,享受着前所未有的便利。

然而,网络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隐私权的保护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内涵与特点发生了显著变化。

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主要指个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侵扰等。

但在网络环境中,隐私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还涵盖了个人在网络上的活动轨迹、浏览记录、消费习惯、社交关系等。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具有易受侵犯性。

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联性使得个人信息能够被轻易获取和传播。

不法分子可以通过黑客技术入侵数据库,窃取大量用户的隐私信息;一些网站和应用程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数据,用于商业目的;甚至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也可能会泄露用户的隐私。

此外,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

一旦个人隐私在网络上被泄露,其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往往超乎想象。

这可能导致个人遭受骚扰、诈骗,名誉受损,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而且,由于网络信息的长期留存性,隐私泄露的影响往往是持久的,难以消除。

目前,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进行了规范。

然而,现有的法律保护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标准,导致在实际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对于新型的网络隐私侵权行为,法律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例如,对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中的隐私侵权问题,法律尚未给出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再者,网络隐私侵权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导致对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

网络隐私权是指在互联网上个人、单位或组织的个人信息、通信秘密等权益得到保护的一项权利。

网络隐私权是人们的隐私权在网络时代的延续和扩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法律上,如何保护网络隐私权,是当前我国一个重要的议题。

我国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基础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这个规定为保护个人信息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我国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其中包括了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同意权、访问权和更正权等四项权利,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了更明确法律依据。

2017年,我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对采集、使用、处理等行为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示了违反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的处罚措施。

4、其他相关法律此外,我国还有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1、保护范围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个人信息、通信秘密、个人纠纷信息等方面。

其中,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职业信息等,通信秘密包括短信、邮件、聊天信息等,个人纠纷信息包括婚姻状态、财产状况、医疗记录等。

2、保护内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采集、使用和保护。

针对采集,网络公司必须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来源、用途、范围、方式等方面。

针对使用,网络公司必须严格限制个人信息的用途,不得超出明确告知的范围;同时,不得泄露与个人信息相关的通信秘密和个人纠纷信息。

针对保护,网络公司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害。

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1、制定实施规定针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问题,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实施规定,明确相关条款,规范网络公司、网络用户的行为规范,从而保障网络隐私权得到切实维护。

浅谈隐私权司法保护的现状与思考

浅谈隐私权司法保护的现状与思考

二、 隐私权 的法律保护现状
我 国《 民法通 则》 巾没有直接规定对 隐私权 的保护 , 是第 l l 但 O 条规定 公 民和法人享有名誉 权, 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 , 公 一般性地规定公 民 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便为司法解释留下了较 大的空 间。~般认为 隐
私 权 应 当 属 于 人格 尊严 的一 部 分 。 在我国, 人格 权 研 究起 步 较 晚 , 隐私 权 仍 然 是 一 个 蹒 跚 起 步 的新 事 物 。 这 源 于 我 国 目前还 面 临着 很 多方 面 的 问题 。 从 文 化 层 面 看 , 管 中 国传 统 文 化 中 有 许 多 积 极 遗 产 , 是 对 个 人 隐 尽 但
宁 不 受 他 人 非 法 干扰 , 私人 信 息秘 密 不 受 他 人 非 法 搜 集 、 刺探 和 公开 。 为 称 “ 人 生 活秘 密 说 ” [] 有 的学 者 认 为 “ 私 就 是 与 公 共 利 益 无 关 的个 人 私 ,2 还 隐 私 生 活 秘 密 , 所包 容 的 内容 , 私 人 信 息 、 人 活 动 和 私 人 空 间 。 ”3 综 它 是 私 [] 合 来 看 , 两 的观 点过 于 抽 象 和 概 括 , 于 隐 私 的“ ” 本 质 特 征 并 没 有 前 对 私 之 准 确 的反 映 出来 ; 第 三 种 观 点就 明 确 说 明隐 私 是与 “ 共 利 益 无 关 的 ” 而 公 , 它 仅 包 括“ 人 信 息 、 人 活动 和 私 人 空 间 。 ” 私 私 因此 笔者 赞 成这 种 对 隐私 的
但 在 我 国保 护 私权 的 主要 法 律 — — 《 民法 通 则 》 , 没 有 对 隐私 权 作 出 明 中 并
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贯彻执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 若干

法律案件隐私权的保护(3篇)

法律案件隐私权的保护(3篇)

第1篇一、引言隐私权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项基本人权,它关系到个人的尊严、自由和安全。

在法律案件中,隐私权的保护尤为重要。

一方面,法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如家庭背景、健康状况、财产状况等;另一方面,法律案件的处理过程也可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因此,如何在法律案件中保护隐私权,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法律案件隐私权的内涵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身体、住所等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在法律案件中,隐私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信息隐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身体隐私:包括个人生理、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等。

3. 住所隐私:包括个人住所的地理位置、面积、装修情况等。

4. 行为隐私:包括个人生活、工作、社交等行为。

5. 知识产权隐私:包括个人创作的作品、发明、技术等。

三、法律案件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问题1. 现状近年来,我国在法律案件中保护隐私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明确了法律案件中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标准。

2. 问题尽管我国在法律案件中保护隐私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隐私权进行了规定,但涉及隐私权的法律条文较为分散,缺乏系统性。

(2)司法实践中,隐私权保护的力度不够。

一些法官、检察官在处理案件时,对隐私权的保护重视不够,导致隐私权被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

(3)隐私权保护意识不足。

部分当事人对隐私权的认识不够,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有效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四、法律案件隐私权保护的建议1. 完善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1)制定一部专门的隐私权保护法,明确隐私权的内涵、范围、保护措施等。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民法典是我国首部统一的民事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民法典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文将就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一一阐述。

一、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个人在个人生活、自由、尊严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肖像权、名字权、容貌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

”从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确立了自然人隐私权的地位,并将其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内。

同时,我国民法典还对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以下规定:1. 禁止侵犯个人隐私权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这项规定旨在保护人民的隐私权在互联网时代得以得到有效维护。

同时,该条款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方面做出了限制。

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将会给个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因此该条款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具有重要意义。

2. 禁止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有些人可能会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进行反社会行为,为了防范和惩罚这类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假冒自然人行使隐私权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被假冒人造成的损失和利益费,并承担公开道歉等责任。

这项规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的隐私权不被滥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二章第二百四十四条对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依法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表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了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个人的隐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等等。

个人隐私权受法律护案例(3篇)

个人隐私权受法律护案例(3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权问题日益凸显。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关系到个人的尊严、自由和安全。

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权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通过一系列案例展现了法律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个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的实例。

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市市民李某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智能手表。

在使用过程中,李某发现该手表具有定位功能,可以实时追踪其行踪。

李某认为自己的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遂将商家和手表制造商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二、案件审理过程1. 立案审查李某提交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受理了此案。

2. 证据交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提供了购买手表的发票、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及手表的定位功能截图等证据,证明其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

3.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商家和手表制造商辩称,手表的定位功能是正常的使用功能,用户在购买时已经知情,且李某在购买前并未表示反对。

因此,他们认为李某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4.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被告商家和手表制造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

三、案例分析1.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本案中,李某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对个人隐私权给予了明确的法律保护。

2. 侵权行为的认定在本案中,被告商家和手表制造商的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经李某同意,收集、使用其个人隐私信息;(2)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李某的个人信息安全;(3)未向李某充分说明其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目的和范围。

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3篇)

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个人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其个人信息、私人生活以及个人身份的自主保护权利。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隐私权日益受到重视。

我国法律体系对个人隐私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民法、刑法、网络安全法等多个法律文件中。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宪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些规定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宪法依据。

二、民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础,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一编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二编人身权:第九百九十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个人信息,并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篡改等。

第九百九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九百九十二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个人权利,受到宪法保护。

本文将从法学专业的角度出发,探讨公民隐私权在宪法中的保护,以及与其他相关权利的平衡。

一、公民隐私权的概念和意义公民隐私权是指个人对于其个人信息和私生活的自主控制权。

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的搜集、使用和披露,以及与他人的私人交往、私人住所等方面的权利。

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是个人尊严的体现,能够保障公民在社会中的自由与平等。

其次,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宪法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原则在宪法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解释。

其中,以下几个原则是比较重要的:1. 人权保护原则:宪法作为一部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宪法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有隐私权的基本权利。

2. 法律保护原则:在宪法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有时候会有所限制,这就需要通过其他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实现。

例如,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获得公民的明确同意。

3. 公共利益原则:尽管公民隐私权受到宪法的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

在必要的情况下,国家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隐私进行合理的限制,例如保护国家安全、刑事调查等。

三、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由于公民隐私权是一项复杂的权利,其保护也面临着许多难题和挑战。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家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范围,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对于违反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进行惩处。

2. 法律监督的加强: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隐私权的重要手段。

通过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于涉及公民隐私权的案件进行严正的执法。

3. 公民隐私意识的普及:加强公民隐私意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隐私权法律规定(3篇)

隐私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对其个人信息、私生活、名誉、荣誉等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障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本文将从隐私权的定义、法律依据、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隐私权的定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其个人信息、私生活、名誉、荣誉等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个人信息保护权:公民有权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收集、使用、泄露。

2. 私生活保护权:公民有权对自己的生活、工作、社交等私生活领域进行保密,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非法侵扰。

3. 名誉权保护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他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损害其名誉。

4. 荣誉权保护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的荣誉,他人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损害其荣誉。

三、隐私权的法律依据1. 宪法: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 侵权责任法: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公开等环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保护义务。

4. 网络安全法:我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和责任。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也涉及隐私权的保护。

四、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民法典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民法典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民法典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我们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在各种场合被收集、存储和使用。

与此同时,个人隐私也面临着被侵犯的风险,如非法监控、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等。

这些问题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困扰,甚至可能威胁到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民法典》的出台,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它明确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定义,规定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条件,以及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等。

首先,《民法典》明确了个人隐私的定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这一定义涵盖了多个方面,从个人的日常生活到内心的隐秘想法,都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

例如,他人未经允许闯入我们的住宅,或者在我们的私人空间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这就侵犯了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

再比如,未经我们同意,公开我们的日记、信件等私密信息,也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

其次,《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这一规定使得个人信息的保护有了明确的对象和范围,避免了在法律实践中的模糊和争议。

在处理个人信息方面,《民法典》规定了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条件。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这就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主体,如企业、政府部门等,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能随意收集、使用和泄露个人信息。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篇一一、引言在信息化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其隐私权与普通人的隐私权一样,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其隐私权往往受到更多的关注和侵犯。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二、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1. 法律法规: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已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并明确了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此外,《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也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其隐私权同样受到这些法律法规的保护。

2. 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对于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行为也给予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些案例表明,我国在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三、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1. 法律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已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针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殊保护制度尚不完善。

例如,对于何为“公众人物”、何为“合理披露”等概念缺乏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

2. 媒体与网络平台的侵权行为:在互联网时代,媒体和网络平台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然而,部分媒体和网络平台为了追求点击率和关注度,过度披露公众人物的隐私信息,甚至编造虚假信息,严重侵犯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3. 公民隐私权意识不足:部分公民对隐私权保护的认识不足,认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不应受到过多限制。

这种观念的存在,为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行为提供了土壤。

四、完善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公众人物的概念、范围以及合理披露的标准。

同时,加大对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隐私权相关法律及案例(3篇)

隐私权相关法律及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保护个人不受非法侵扰、干涉、公开、披露的权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隐私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我国隐私权相关法律及案例,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

二、隐私权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网络信息保护,防止网络信息泄露、篡改、损毁,防止他人非法获取、利用网络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三、隐私权相关案例1.案例一:张某诉某科技公司侵犯隐私权案案情简介:张某在某科技公司任职期间,该公司未经其同意,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广告宣传,导致张某隐私权受到侵害。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未经张某同意,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广告宣传,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2.案例二:李某诉某医院泄露患者隐私案案情简介:李某在某医院就诊期间,其病历信息被泄露,导致李某隐私权受到侵害。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某医院泄露患者病历信息,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判决某医院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3.案例三:王某诉某网站侵犯隐私权案案情简介:王某在某网站注册账号后,发现其个人信息被用于发送垃圾邮件,导致王某隐私权受到侵害。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某网站未经王某同意,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发送垃圾邮件,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判决某网站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结论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案中,张某某因某科技公司侵犯其隐私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二、案情简介张某某,女,某公司员工。

2019年5月,张某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发现公司内部存在泄露员工个人信息的行为。

经过调查,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将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上传至公司内部网络,供部分员工查阅。

张某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审理1.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某科技公司未经张某某同意,将其个人信息上传至公司内部网络,供部分员工查阅,侵犯了张某某的隐私权。

2. 法院进一步认为,某科技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然而,该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导致张某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3. 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张某某隐私权的行为,并赔偿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侵犯张某某隐私权,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 隐私权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将其作为一项基本人格权利予以保护。

本案中,张某某的个人信息属于其隐私范畴,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某科技公司未经张某某同意,将其个人信息上传至公司内部网络,供部分员工查阅,侵犯了张某某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他人隐私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本案中,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停止侵犯张某某隐私权的行为,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论述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述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述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定不受他人非法干扰,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一并受到保护,不被他们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

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目前我国在人格权保护上,其制定的法律较为完善,但仍然没有形成价值趋向明确的体系。

特别是隐私权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加以保护。

本文旨在通过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分析,来阐释个人观点。

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一)隐私权的涵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

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隐私隐瞒权。

又称保密权,它首先包括公民对身体隐秘部位的保密权,这是公民一项最根本的隐私权,从上述隐私权的特征可知,隐私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人格权,故权利主体有隐瞒的权利,是维护自身人格利益的需要,最典型的例子,婚恋中的男女双方对以前的婚恋史、性生活行为史有隐瞒对方的权利。

而现实生活中,作为坦诚的一方往往得不到对方的谅解从而造成婚恋关系破裂。

这种隐私权专指自己对自己的隐私有不向任何他人告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

公民对自己的隐私,不但享有消极隐瞒不用的权利,还同时享有利用的权利,这种利用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资讯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这种利用可以是自己利用,也可以是允许他人利用。

(3)维护权。

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维护其不可侵犯,并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

(4)私支配权。

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案例分析(3篇)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泄露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我国法律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的具体实践。

二、案例背景某知名互联网公司A,通过收集用户数据,对用户进行精准推送广告。

然而,在收集过程中,A公司未经用户同意,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导致用户隐私受到侵犯。

受害者B发现后,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1. 案例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以及法院是否应支持B的赔偿请求。

2. 法理分析(1)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表明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个人隐私权的侵权构成要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侵权构成要件包括:①被侵权人的隐私权受到侵害;②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③侵权行为与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侵权人具有过错。

(3)本案中A公司是否侵犯B的个人隐私权本案中,A公司未经B同意,将B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侵犯了B的隐私权。

根据上述侵权构成要件,A公司满足了侵权行为的要件,因此A公司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

(4)法院是否应支持B的赔偿请求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本案中,A公司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导致B遭受了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法院应当支持B的赔偿请求。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A公司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判决A公司赔偿B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费用。

五、案例启示本案对我国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具有以下启示:1. 强化个人隐私保护意识。

公民应当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隐私权,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隐私。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038当代思潮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我国目前尚未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出台专门立法,现行法律中对其规制最为完善的当属《民法典》。

在《民法典》中,隐私权的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位于同一章节,二者具有相同的人格权属性,但其具体的概念内涵仍是有一定的差异,隐私权包含的内容范围扩张度更强,涉及到的权利内容更多。

当今社会,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公民的隐私无法脱离网络环境,然而其特有的电子属性的影响,更加剧了公民隐私泄露的风险,现实生活根本离不开网络,这也就意味着保护公民隐私权利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就此,如何在此大环境从法律层面做好公民的隐私权保护,在立法和司法上都必须要有所突破。

隐私与隐私权的相关概念隐私。

隐私对于任何公民而言,都是一种带有主观和客观的双重属性的个人化产物,每个人都有隐私,而实际上的隐私的内容和法律所保护的隐私的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

从客观上来说,公民的个人信息、社交关系等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信息资料都是个人隐私;从主观上来说,公民不愿意让他人所知的,以各种形式保存的内容,例如日记、网络虚拟空间里发布的信息、聊天记录等都能算作是个人隐私。

客观上的隐私在法律上很容易界定,但是主观上的隐私就多了一个界限和限度,在涉及到侵犯隐私的问题时,该隐私能不能成为法律所保护的隐私内容便需要进一步的分辨思考。

隐私权。

隐私权是公民与生俱来的人格权利,也是被法律所明确保护的个人权利,隐私权的概念具备非常明显的法律属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也在隐私权的适用上划上了一个范围。

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注意的是隐私权扩大,公民个人所不愿意遭受外界打扰的空间和信息是最基本的隐私权内涵,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扩张为更多的权利的合集,其扩张严格受到公民个人意愿的影响。

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现状法律上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尊重人格权利和个人意志的体现,我国目前对于隐私权的相关立法较为全面和系统,但在涉及到隐私权的司法实践中,其展现出来的保护效果仍旧是呈现分散化的态势。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公众人物,如明星、政界人士、知名企业家等,由于其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其个人隐私常常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然而,这种关注有时会超越合理界限,侵犯其隐私权。

因此,对于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分析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

二、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在我国,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这些法律法规为公众人物提供了基本的隐私权保护,如禁止非法收集、使用、传播个人信息等。

此外,还有《宪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然而,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性质,其隐私权在法律保护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媒体和公众对于公众人物的关注度较高,有时会超越合理界限,导致其隐私权受到侵犯;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如取证难、定罪难等问题。

三、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问题1.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导致法律实施难度较大。

2. 媒体和公众的过度关注: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性质,其隐私常常受到媒体和公众的过度关注,导致其隐私权受到侵犯。

3. 侵权行为成本较低:由于取证难、定罪难等问题,侵权行为成本较低,难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范围、保护措施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为公众人物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护。

2. 加强执法力度:应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行为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3. 媒体自律:媒体应加强自律,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避免过度报道和侵犯其隐私权。

4. 公众教育:加强公众的隐私权意识教育,使公众了解并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减少对公众人物隐私的过度关注和侵犯。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案例(3篇)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案例(3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法律对其进行了严格的保护。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典型的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案例,探讨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及其在实际操作中的难点。

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知名手机应用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开发一款社交软件时,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理位置、浏览记录等。

这些信息被A公司用于商业推广,甚至被非法出售给第三方。

部分用户因此遭受了骚扰,严重侵犯了其隐私权。

二、案例经过1. 发现侵权行为:一名用户在接到多个陌生电话后,发现其个人信息被泄露。

经过调查,发现其个人信息被A公司收集并出售。

2. 维权行动:该用户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介入调查后,认定A公司存在侵犯消费者隐私的行为。

3. 法律诉讼:用户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4.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A公司在未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5.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用户经济损失,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道歉。

三、案例分析1. 隐私权的法律依据:本案中,法院判决A公司侵犯用户隐私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处理、传输等环节的法律责任。

2. 隐私权侵犯的表现形式:本案中,A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并将其出售给第三方,属于典型的侵犯隐私权行为。

此外,A公司未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进一步加剧了隐私权侵犯的严重性。

3. 隐私权保护的难点:在实际操作中,隐私权保护面临诸多难点。

首先,个人信息收集的合法性难以界定,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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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关于隐私权法律 保护 的比较法观察 ( )美国是世界上 隐私权制度最发达的国家, 一 并对 隐 私权采取直接保护 的方法 。 萨缪尔 D 沃伦和路易斯 D 布兰戴斯于 1 9 . . 8 0年在《 哈佛 法律评论》. 发表 了著名 的 《 I : 隐私权 》一文,这是世界隐私 权 理论研究的开端 ,开创 丫美困隐私权研究的先河,并成功 地 影响 了美国侵权法 的发展 。 美国隐私权法理论发展的第二 次运动则是 由威廉. 普洛塞尔教授发 出和推动的。普洛塞 尔 教授系统地研究了美 国法 院审理的有关侵 害隐私权 的判例 , 认 为隐私权法实 际上包含 四种侵权: 1侵入隐私 ; . 2 窃用姓名或 肖像 ; . 3 公开私生活 ; . 4 公开他人之不 实形象 。 . 在美国, 对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比较集 中地反映在侵 权 行为法领域。 美国正是通过大量侵权行为判例确立 了保 护 公民隐私权的基本制度 。 国 《 美 侵权行为法 ( 第二次) 重述》 是 美国法律学会对现存 于各级法 院的判例 中的各种侵权 行 为法原则、规则进行的系统化整编和条文化方式表述。具体 内容如下: 1一般原则.包括 : . () 1 侵犯他人 隐私权 的,就受害人因此而受到之利益


损 害应承担责任; ( )侵犯隐私权 的范围,包括 不合 理地侵入他 人之隐 2 私 ,窃用他人之姓名或 肖像,不合 理地 公开他人之私生活 , 使他人有不实形象之公开。 2 四种侵害隐私的行为 。 . 具体规定 四种侵 害隐私权行 为的特 点、情形和构成要件。 3 免责的特殊权利 。 . 4 赔偿。f确规定 了侵犯隐私权所 造成的损失 的范 围。 . J l J 赔偿 包括三个方面 , 即对隐私利益的损害赔偿 、 精神痛莆 对 之赔 偿及 他 由法律所认 町的损害的特 别赔偿 。 ( )英国有关确认. 二 保护隐私权法律 够 发达 .比较 零散 ,涉及 隐私的判例也很少。 英 国对 隐私权采取间接保护的方法。 管英 固法律 承 认独 的隐私权 , 但是可 以把侵害隐私的案件纳 入』 他侵权 行为范畴进行起诉寻求法律保护。 虽然 以判例法 为主要法律 形式 的英 困侵权行为法对个人 隐私权的保 护采取 了一种 比 较保 守的态度 ,但 成文立法实践对隐私权保护亦有进 J 。 f 芝 18 9 4年英国制定了 《 数据保 护法 》 。该法承 袭了 《 欧洲数据 保护 公约 》的基本 内容,规定不允许 以欺骗手段从 数据土体 那里取得信息 . 取得个人信息必经经过有关个人 的同意,使 用或透露个人数据不能与持有数据 的 目的相冲突 , 对于用户 遗失、毁坏有关数据或者米经许可而透露有关数{ 栲的,数据 主体有权请求赔偿 。 但从整休上说,英 国对 隐私l 的法律保 十 义 护有 待 完善 。 ( )t 三 - 九世纪末期 , 德国一些著名法学家 ( K h e 、 如 o l r G ek ir e等 )首先提出将 隐私作 为一项一 般性的 民事权 利 , 但来 自法 院方面 的反映是冷淡的 。1 0 9 7年德 国的 《 艺术制 作法 》第 2 2条规定 ,未经本人之 同意不得刊 登其照片。该 规定就含有保护公 民个人隐私的 内容 。15 9 4年德 国确 认 由 法院判例发展起来 的 “ 一般人格权 ” 。从此 ,名誉权和 隐私
21 0 0年
法商论坛
第三 卷
浅谈隐私权 的法律保护
刘 磊
(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 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北武汉
4 07 ) 304
摘 要: 隐私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具体类型 ,在世界很多国家的法律上都有 明确具体的规定 。但是在我 国相关法 律的 规 定中, 严格来说 , 并没有一部专 门的部门法以法律的形式将 隐私权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予 以明确具体 的规定, 在今天看来 ,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事情 。 本文拟用 比较法 的视野来浅谈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上予 以明确具体规定的必要性 , 过对 通 隐私权 内涵和外延 的考察来阐述隐私权在我 国法律 .予 以明确规定的紧迫性。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 民社 会的逐步 I : 市 建 个体权利意识的张扬 , 芷, 来进一步阐述隐私权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在立法上理所 当然应具有一席之地 。通 过这 些探讨和 审视 ,以期对我 国隐私权 的 法会有所帮助 。 关键词: 隐私权 ;人格权;具体人格权;直接保护
引 言 社会物质文 明愈发达 ,交际手段和传播媒介愈现代化 , 人 们愈需要保 留属于 自己的 内心世界 的安 宁和与纷繁复 杂 的外界相对隔离 的宁居 环境 现代社会这种普遍 的精神 需 求 ,经过法学界 的理性提炼和立法者、法官的认可 ,即发展 成 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权—— 隐私权 。19 年美 国两位著 名 80 法 学家萨缪尔 D 沃伦和路易斯 D 布兰戴斯 《 . . 哈佛法律评 论》 4 l 第 期, 发表了著名 的《 隐私权》T eR gtt r v c ) ( h ih oP ia y 文,从此揭开丁隐私权法学研究 、 法和 ・法的新篇章 。 d 百多年米, 隐私权法律问题 成为法学界和 法界共 d 关注和探讨的热 点话题 , 世界 困都对隐私权的相关法律 问 题 进 行 丫一 系 列 富有 积 极 意 义 的探 讨 , 论 . 的蓬 勃 发 也 理 I : 极 人的推动丫隐私l 的相关 法丁作 ’ 法实践 枞 隐私l 作 杖 为一种 因际人权 ,已经得到 《 世界人权宣 》 公 民权利和 、《 政 治权利国际公约 》等主要 困际人权文件的确认与保护,也 已经成为一种 国际社会 和再 国法律广泛承 认0保护 的公民 的 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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