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带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偏离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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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林业局道路绿化带

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绿化带养护管理制度,提高绿化带管理水平,巩固绿化建设成果,强化各养管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绿化带养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养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依据

主要考核市林业局所负责管辖的市境内“两横两纵”四条国省道和西出口共408.94万平米的道路绿化带,即市境内206烟蓬线(103.7万平米)、206南王立交桥(10.16万平米)、206西线(81.44万平米)、蓬水路(52.95万平米)、蓬寨路(56.69万平米)、威乌高速(89万平米)、西出口(15万平米)等道路绿化带。

主要依据是:

1、《山东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2、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有关规定的条款。

3、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安排。

二、考核内容

1、绿化带中的各类树木、草花、景观设施等的养护质量。

2、绿地的环境卫生质量。

3、养护队伍的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

每次检查考核情况要做书面记录,并按养管标准形成整改和处罚意见。

三、检查考核方法

(一)成立检查考核小组

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林业局有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检查考核小组,具体检查考核工作由规划养护科负责组织实施。

组长:宫恩范

成员:杨耀长、韩国金、谭焕鹏、姚德树、唐志波、聂洪国、宁学宝、刘开源、张兰等。

(二)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每月底由林业局规划养护科负责组织,随机抽取检查考核小组成员中5人组成评分团,各相关道路养护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各养护单位的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的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要行成书面材料公布于《绿化带养护管理简报》,并汇报给林业局领导和财政等相关部门,下发给各相关养护单位。

2、巡查:规划养护科每天对养护管理的绿化带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照相、现场指正等方式及时记录,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督察:规划养护科针对下列整改要求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

(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2)在每月的《绿化带养护管理简报》中,将公布上月的考核检查结果及提出的上月养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需要整改情况。

(3)市政府和林业局临时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

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督察的结果,在每月养管考核结果中公布。

(三)评分办法

以绿化养护质量考核标准为依据,采取考核计分办法对绿化养护质量实绩进行评定,每次检查现场打分,规划养护科负责汇总,综合评定。

1、考核实行百分制

某路段月考核分值=100分-定期考核扣分值-督察考核扣分值

2、定期考核计分标准:见《绿化带养护管理检查评分表》。

3、督查考核扣分值:在督察项目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和完成任务,每项扣除当月考核分2分。督查扣分值上限为20分。

4、凡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市领导批评,绿地管理出现问题,情况属实,扣除当月考核分2-5分,结果一并计入当月考核成绩。

四、奖惩机制

1、考核结果处罚:每月末对某条路段绿化带各养护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出评分结果,根据各评分数值,计算出平均数值,作为该路段该月份绿化养护的标准数值,然后根据公式: 某标段A月考核评分-该路段A月标准数值

×100%=某标段A月考评偏离度该路段A月标准数值

计算出该路段相关各养护单位的当月考评偏离度,依据考评偏离度,对养护单位处理结果如下:

①当偏离度为0 —-3%时(包含-3%),该养护单位该月养护工作效果较差,进行警告;

②当偏离度为-3 —-7%时(包含-7%),对该养护单位该月养护结果进行扣罚该月养护经费2000元;

③当偏离度为-7 —-10%时(包含-10%),对该养护单位该月

养护结果进行扣罚该月养护经费5000元;

④当偏离度为< -10%时,对该养护单位该月养护经费全部扣除。

2、当月考核结果偏离度<-3%,并受到扣罚,该养护单位当月养护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一个年度内,月综合考核成绩连续2次为“不合格”或全年考核累计3次“不合格”的,终止养护合同,对养护企业记一次不良记录。

3、养护单位须认真保护所承担养护区域的绿地及绿化材料。如遇第三方开挖,应主动查询该行为是否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跟踪其开挖活动,避免绿化材料缺损;如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开挖行为,养护单位应及时制止其开挖行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违法事件处理,否则因养护单位不作为而造成损失,以及没有发现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绿化苗木破坏行为,造成的苗木缺损、死亡等一切后果由养护单位承担,扣罚当月养护费1000至3000元,并由养护单位负责恢复绿地原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养护单位不去恢复绿地原状,林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绿化带的损失情况,扣押该季度部分养护款,作为恢复费用,自行组织人员恢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绿化带损失,也类同此方式处理,但可不予扣罚。

4、要严格控制养护人员上岗情况。林业局根据绿地养护面积和养护季节,严格规定各标段养护人员每天上岗最少人数,一般除立交桥外,养护上岗人数规定为: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1日至11月15日,按养护面积计算,每2.5万平米需养护人员1名;4月16日至10月10日,按养护面积计算,每1.5万平米需养护人员1名(养护人数计算采用四舍五入);11月16日至2月底,这三个月,养护人员上岗人数不受限制,但必须保证绿化带的卫生保洁工作,以及市政府或林业局安排的

紧急突击任务。林业局将对上岗人数采取不定期经常抽查的方式,每缺一名扣罚100元,处理结果一并会同月底考核。

五、实施要求

1、林业局要扎实抓好考核工作,促使绿化带养护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坚定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形成奖优罚劣的好局面。

2、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严格按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3、各养护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搞好绿地养护,每月要经常对本单位的养管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规划养护科要组织实施好绿化带养护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对各养护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正;在每月下发的《绿化带养护管理简报》中安排好当月养护管理工作的要点,各养护单位要根据要点及时重点安排工作。

蓬莱市林业局规划养护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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