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法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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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宏观调控法的制度要素
▪ 宏观调控法旨在为宏观调控权的行使、宏观调控行为的适用等 设置法定的规则。
▪ (一)调控主体 ▪ 1、宏观调控权的纵向配置——中央与地方 ▪ 地方政府有没有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 ▪ 缺乏相应的信息条件;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结构与导向,决定
了地方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掺进自身 的利益目标,甚至可能从局部利益出发,罔顾全局利益,做出 与中央宏观调控背道而驰的决策。 ▪ 实施宏观调控的主体,不是地方政府,只能是中央政府。 ▪ 2、宏观调控权的横向配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力分配 ▪ 司法机关没有宏观调控权; ▪ 应对各类具体的宏观调控权作出具体的划分; ▪ 在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还可能存在授权立法问题。
▪ 三、预算法
▪ (一)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
▪ 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 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计划,包括国家 预算和单位预算。
▪ 预算法,概而言之,是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所谓预算关系,是指国家在预算资金的筹集、支出、管理和监 督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 财政转移支付又称财政补助支出。一般表现为 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为解决财政失衡而将部分 财政收入无偿的让渡给下级政府、企业和居民 时所发生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
▪ 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包括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 和财政补贴两大类。
▪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可划分为下述几种形式:
▪ 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 付,建设性转移支付。
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 财政法定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形式上的要求,它旨在 保障民主原则在制度上的实现。一般表现在财政权力 (利)法定、财政义务法定、财政程序法定、财政责 任法定。
▪ 财政健全主义: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旨 在降低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运行不至于偏离安全稳健 的目标。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 出的资金来源。
▪ 4、统一性:包括预算组织的统一性、预算程序 的统一性和预算方法的统一性。必须设立统一 的科目、依据统一的口径、按照统一的程序去 计算和编制,各级政府都只有一个预算,所有 地方政府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共同组成统一 的国家预算。
▪ 5、年度性:跨年制预算年度和历年制预算年度 (我国采用)
▪ (三)预算管理职权和法定预算收支范围
处理公共事务或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职权。 wenku.baidu.com 三种模式:集权式,分权式,复合式 ▪ (二)中央和地方财权的划分制度 ▪ 财权多表现为税权。税权是指议会或国家权力机
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税收事项及其有关活动规 则的权力。税权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 税种确定权及税收收入归属权等。
▪ (三)财政转移支付法
▪ 2、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 1)合法性原则:从实体和程序法两方面保障依法调控 ▪ 2)尊重市场原则:这是处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原则 ▪ 尊重和符合公平竞争、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律,为市场主体创造一
个安全、有序、宽松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秩序;善于利用利润平均 化规律分配社会财富;善于利用‘‘经济人”规律调控市场行为。 ▪ 3)适度调控原则 ▪ 3、宏观调控法的构成 ▪ 1)计划法、产业政策法 ▪ 2)财政(税收)法、金融法 ▪ 3)国有资产法 ▪ 4)对外贸易法

财政法
▪ 一、概述 ▪ (一)财政法的概念 ▪ 财政法,简而言之,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 财政关系具有财产性 ▪ 财政关系具有管理性 ▪ 财政关系具有社会性 ▪ 财政法是一种强行法 ▪ 财政法是一种确认和规范政府财政行为之法 ▪ 财政法是一种宏观调控法
▪ (二)财政法的原则 ▪ 财政民主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民主基础,在财政法体
▪ 财政平等主义 :财政平等是财政法治的价值追求
▪ (三)财政法的基本内容 ▪ 1、财政基本法 ▪ 2、预算法 ▪ 3、政府采购法 ▪ 4、国债法 ▪ 5、财政转移支付法 ▪ 6、税法 ▪ 7、国有资产管理法 ▪ 8、财政监督法
▪ 二、财政管理体制法律制度 ▪ (一)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制度 ▪ 事权,是指国家依法确定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 (二)调控目标 ▪ 1、基本目标 ▪ 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 2、具体目标 ▪ 经济增长 ▪ 币值稳定 ▪ 就业 ▪ 国际收支平衡 ▪ 3、各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 ▪ 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一面,但各具体目标之间有着紧密的
内在联系,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调整某一目标时,其 他目标同时会发生联动变化。现实中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兼顾 各项目标之间的关联性,发挥其相辅相成的综合效应。
▪ (三)调控手段 ▪ 1、调控手段的协调 ▪ 2、调控手段的冲突 ▪ (四)调控程序 ▪ 1、确立宏观调控决策的制定、颁布流程 ▪ 大体包含以下环节: ▪ 提议程序 ▪ 论证程序 ▪ 建议评估机制 ▪ 预警机制 ▪ 应急性机制 ▪ 2、建立救济制度 ▪ 纠偏机制、补偿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保障机制 ▪ 3、建立监督机制
▪ (二)预算的原则
▪ 1、公开性:公众有获取政府预算信息、参与政府预算编制和审 议的权利,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要公诸于众,让公众了解,并 接受公众的监督。
▪ 2、完整性:要求政府的预算必须包括其全部公共收支,反映它 的全部财政活动。
▪ 3、真实性:每一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都必 须依据充分,方法可续,资料确实,计算准确, 客观真实,不得主管臆断,假定估算,弄虚作 假。
▪ 1、预算管理职权
▪ 2、法定收支范围
▪ 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 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原理 财政法 金融法
宏观调控法原理
▪ 一、概述 ▪ (一)宏观调控 ▪ 1、宏观调控的含义 ▪ 是指调控主体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为了实现宏观变量
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 康、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所进行的总体调节和控制。 ▪ 2、宏观调控的特点 ▪ 1)以社会总供求和总需求为调控的宏观目标。 ▪ 2)以间接手段为主要的调控方式 ▪ 3)以经济规律为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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