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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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技术规定
桩基检测技术规定?如下带来有关桩基检测技术规定旳灰土挤密桩,有关内容供以参照。

1.设计规定:
灰土挤密桩桩径为φ400mm。

灰土挤密桩旳桩身平均长度为9000mm。

桩体灰土配合比按三比七进行施工。

灰土压实系数不不不小于0.96。

规定地基承载力特性值不不不小于180Kpa。

2.检测措施:
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中有关条款。

检测措施可采用: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来检测灰土挤密桩旳复合地基承载力特性值。

3.检查数量:
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执行。

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来检测灰土挤密桩旳复合地基承载力特性值。

检查桩总数旳0.5%。

本工程约33083根,检查166根。

设计灰土桩按正三角形布置,桩距为1米,地基承载力特性值不不不小于180Kpa。

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来检测灰土挤密桩旳复合地基承载力特性值,承压板为圆形,直径1.05米。

采用压重平台施加荷载,单桩静载试验预估计最大加荷总量为312KN,每组压重反力不得不不小于估计最大加荷总量旳1.2倍。

,。

桩基检测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技术要求
1.检测方法多样性:桩基检测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和技术进行,如静载试验、动力触探测试、超声波检测、电阻率测试等。

不同的检测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桩基,可以提供不同层面的信息。

2.准确性和可靠性:桩基检测技术要能够准确地评估桩基的质量和特性,例如桩基的承载性能、桩身的质量、桩位的准确性等。

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校准程序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保证。

3.及时性:桩基检测需要在桩基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检测结果应能够及时提供给相关方,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复和调整。

4.经济性:桩基检测技术应尽可能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需要合理确定检测的频率和范围,以确保在有效范围内获得足够的信息。

5.安全性:桩基检测要求能够在安全环境下进行,不会对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任何危险。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在现有建筑结构周围进行桩基检测时,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安全。

6.数据分析和解释:桩基检测技术需要提供有效的数据,但仅凭数据还不足以确保桩基的质量和性能。

数据的分析和解释至关重要,需要专业人员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供有关桩基质量和性能的科学评估。

7.检测记录和报告:桩基检测应提供详细的检测记录和报告,包括桩基的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评估意见等。

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用于后期的工程质量管理和维护。

桩基检测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工程规范和技术规定一、参照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2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2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23项目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施工图及设计技术规定符合图集2023浙G22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规定。

项目地质勘察汇报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规定:1、资质原则:检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获得基桩检测旳对应资质。

检测机构有自己独立旳试验室,全套旳检测、试验设备,具有进行检测成果分析旳专业人员。

2、业绩原则:检测机构必须在杭州地区实行过三个以上同类型项目旳检测,且至少有一种工程桩基检测代表值超过5000根旳同类型项目旳检测经验。

3、其他规定:检测人员必须为获得对应资格证书旳经验丰富旳作业人员。

本项目旳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经验丰富旳高级工程师。

(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旳项目经验)。

三、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检测技术原则:3.1检测类型: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3.2检测内容:项目所有构造施工图中所包括旳桩基工程旳检测范围以及试验桩旳检测。

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低应变动力测试、桩倾斜度检测等所有工作内容。

3.3桩身完整性检测旳抽检数量应符合如下规定:检测数量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少于1根;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旳20%,且不得少于10根;对于倾斜度不小于0.5%旳承压桩、抗拔桩、Ⅲ类及以上旳桩占检测总数量旳30%。

若采用锤击法施工,锤击数超过1800击旳基桩应逐根检测。

检测项目为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鉴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3.4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规定:规定采用静载荷试验,检测数量为每个建筑物同类型总桩数旳1%,且均不少于3根;当同类型总桩数不不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为2根。

静载荷检测时间为试桩完毕30天后。

3.5 单桩倾斜度检测规定:检测数量每个柱下承台不少于1根;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旳20%;抽检位置原则上不与低应变和静载荷检测位置重叠。

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

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

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建筑[2001]395号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科[2000]137号)转发给你们,该文提高了桩基检测数量,特别是加大了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及有争议的建筑物的桩基检测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贯彻措施,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的规定,在广州地区承担桩基(含支护桩)及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在我委办理注册手续,执有广州地区桩基检测许可证(以下称许可证)或广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证书(以下称注册证书),并按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附有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未在我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不予认定。

二、禁止检测单位超越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业务。

禁止检测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

发现检测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委将吊销其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单位工程必须采取两种及其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检测,一个检测单位只能承接一种检测方法进行测试,不允许任何一个检测单位实行总承包。

四、基坑工程临时的支护桩或地下连续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测:(一)排桩的结构完整性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当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结果发现桩身存在较严重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抗力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进行补充检测,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一桩一孔)。

(二)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槽段数为总槽段数的30%,且不少于3个槽段。

五、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必须符合《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附件二)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同一单位工程中,对于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桩径的桩均应进行抽检;(二)同一单位工程若存在不同桩基类型时,应按比例进行检测;(三)裙楼、塔楼的桩基应分别进行抽检,总抽检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的规定。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4 软土场地堆载重量较大时,宜增加支墩边与基准桩中心和试桩中心之间的距离, 并在试验过程中观测基准桩的竖向位移。
三、现场检测
1、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 一致。
2、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 台底标高一致。
3、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 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
注: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 到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取最大试 验荷载值。
3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 综合分析确定:
① 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 型Q 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 的荷载值。
② 根 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曲线尾 部出 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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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三、 检测数量
1、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 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 压承载力特征值:
①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②地 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③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 根, 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 数在50 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 根。
②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底反力测定时, 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按本规范附 录B 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不同土层的 分层侧摩阻力和端阻力值。
2、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Qu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 析确定:
①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Q-s 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④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 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⑤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 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如下表

建筑桩基检测规范_低应变桩基检测规范

建筑桩基检测规范_低应变桩基检测规范

建筑桩基检测规范_低应变桩基检测规范建筑桩基检测规范_低应变桩基检测规范附录A 桩身内力测试A.0.1 基桩内力测试适用于混凝土预制桩、钢桩、组合型桩,也可用于桩身断面尺寸基本恒定或已知的混凝土灌注桩。

A.0.2 对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桩,可得到桩侧各土层的分层抗压摩阻力和桩端支承力;对竖向抗拔静荷载试验桩,可得到桩侧土的分层抗拔摩阻力;对水平力试验桩,可求得桩身弯矩分布,最大弯矩位置等;对打入式预制混凝土桩和钢桩,可得到打桩过程中桩身各部位的锤击压应力、锤击拉应力。

A.0.3 基桩内力测试宜采用应变式传感器或钢弦式传感器。

根据测试目的及要求,宜按表A.0.3中的传感器技术、环境特性,选择适合的传感器,也可采用滑动测微计。

需要检测桩身某断面或桩底位移时,可在需检测断面设置沉降杆。

表A.0.3 传感器技术、环境特性一览表A.0.4 传感器设置位置及数量宜符合下列规定:1 传感器宜放在两种不同性质土层的界面处,以测量桩在不同土层中的分层摩阻力。

在地面处(或以上)应设置一个测量断面作为传感器标定断面。

传感器埋设断面距桩顶和桩底的距离不应小于1倍桩径。

2 在同一断面处可对称设置2~4个传感器,当桩径较大或试验要求较高时取高值。

A.0.5 应变式传感器可视以下情况采用不同制作方法:1 对钢桩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1)将应变计用特殊的粘贴剂直接贴在钢桩的桩身,应变计宜采用标距3~6mm的350Ω胶基箔式应变计,不得使用纸基应变计。

粘贴前应将贴片区表面除锈磨平,用有机溶剂去污清洗,待干燥后粘贴应变计。

粘贴好的应变计应采取可靠的防水防潮密封防护措施。

2)将应变式传感器直接固定在测量位置。

2 对混凝土预制桩和灌注桩,应变传感器的制作和埋设可视具体情况采用以下三种方法之一:1)在600~1000mm长的钢筋上,轴向、横向粘贴四个(二个)应变计组成全桥(半桥),经防水绝缘处理后,到材料试验机上进行应力-应变关系标定。

标定时的最大拉力宜控制在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的60%以内,经三次重复标定,应力-应变曲线的线性、滞后和重复性满足要求后,方可采用。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资料编号:JGJ106-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foundation pilesJGJ 106—2003J 256—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JGJ 106—200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00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3号《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4.3.5、4.4.4、6.4.6、8.4.7、9.2.3、9.2.4,9.4.2、9.4.5、9.4.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O6—97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3月2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 ]28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深圳市勘察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凡徐天平朱光裕钟冬波刘明贵刘金砺叶万灵滕延京李大展刘艳玲关立军李荣强王敏权陈久照赵海生柳春季沧江目录1总则 (8)2术语、符号 (9)2.1术语 (9)2.2符号 (10)3基本规定 (13)3.1检测方法和内容 (13)3.2检测工作程序 (14)3.3检测数量 (15)3.4验证与扩大检测 (17)3.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8)3.6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19)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20)4.1适用范围 (20)4.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0)4.3现场检测 (21)4.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3)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25)5.1适用范围 (25)5.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5)5.3现场检测 (25)5.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6)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28)6.1适用范围 (28)6.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8)6.3现场检测 (29)6.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9)7钻芯法 (32)7.1适用范围 (32)7.2设备 (32)7.3现场操作 (32)7.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33)7.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34)7.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4)8低应变法 (37)8.1适用范围 (37)8.2仪器设备 (37)8.3现场检测 (37)8.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8)9高应变法 (41)9.1适用范围 (41)9.2仪器设备 (41)9.3现场检测 (41)9.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3)10声波透射法 (48)10.1适用范围 (48)10.2仪器设备 (48)10.3现场检测 (48)10.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9)附录A桩身内力测试 (54)附录B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59)附录C静载试验记录表 (60)附录D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61)附录E芯样试件加工和测量 (63)附录F高应变法传感器安装 (64)附录G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66)G.1试打桩 (66)G.2桩身锤击应力监测 (66)G.3锤击能量监测 (67)附录H声测管埋设要点 (68)本规范用词说明 (69)1总则1.0.1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2019年整理】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

【2019年整理】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
第十三条高应变动力试验
执行《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06-97.
试验目的:判定基桩的竖向承载力和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桩侧与桩端土阻力分布。监测预制桩打入时的桩身应力与桩锤效率,选择沉桩设备与工艺参数,选择预制桩合理的桩型和桩长。
第十四条基桩反射波法
检测执行广东省标准《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15-7-000.
第七条受检桩桩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受检桩桩位应按如下原则确定:
1、基桩的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2、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应依据前一种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3、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
4、选择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
5、选择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
6、选择代表不同施工工艺条件和不同施工单位的桩;
7、同类型的桩宜均匀分布。
第三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第八条委托桩基质量检测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桩基础施工平面图;
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桩基工程质量的检测行为,明确有关检测工作内容和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规定,结合本省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的检测。支护桩、水泥土搅拌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检测,应分别按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J/T15-20-97执行,当JGJ120-99、JGJ79-91或DBJ/T15-20-97未作具体规定时,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桩基础检测技术规范.doc

桩基础检测技术规范.doc

桩基础检测技术规范桩基础检测技术规范?以下带来关于桩基础检测技术规范的基本规定和检测数量,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一、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 ;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二、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2.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3.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三、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5.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四、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五、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六、对第五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

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五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2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2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标准2023》修订内容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那么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根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根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互相补充、验证,能有效进步基桩检测结果断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 为设计提供根据的试验桩检测应根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好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标准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好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 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 当符合本标准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好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 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展承载力验收检测: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 施工前未按本标准第3.3.1条进展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 施工前进展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上海市建筑地基与桩基检测技术规定

上海市建筑地基与桩基检测技术规定

上海市建筑地基与桩基检测技术规定上海市建筑地基与桩基检测技术规定1. 引言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在近几十年来经历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繁荣。

为了确保建筑的安全和稳定,建筑地基和桩基的检测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的建筑地基与桩基检测技术规定。

2.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定2.1 深度评估在进行建筑地基检测时,首先需要进行深度评估。

这包括对地基稳定性、土壤质量和地下水位等因素的评估。

只有深入了解地基的情况,才能制定有效的检测计划和采取适当的措施。

2.2 检测方法在上海市,常见的建筑地基检测方法包括地质勘探、地基动力学测试和现场监测等。

地质勘探用于确定土壤层的结构和力学性质,地基动力学测试则用于评估地基的稳定性和振动反应。

现场监测则是通过实时监测建筑物的变形和应力等参数来评估地基的状况。

2.3 检测标准上海市的建筑地基检测遵循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如《建筑地基勘探规范》和《建筑地基检测与评估规范》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检测的方法、参数要求和评估标准,确保地基检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桩基检测技术规定3.1 检测目的桩基是建筑物的支撑结构,其安全和稳定性对建筑的质量至关重要。

桩基检测的目的是评估桩基的承载力、垂直度和整体稳定性,以及检测桩身的质量和缺陷。

3.2 检测方法桩基检测常用的方法包括静力试验、动力触探法和无损检测等。

静力试验是评估桩基承载力的主要方法,通过在桩顶施加逐渐增加的加载来观察桩身的响应。

动力触探法则是通过测量由锤击桩顶引起的地震波传播时间和反射能量来评估桩基质量和缺陷。

无损检测则是利用超声波、地磁等技术来评估桩体的质量和完整性。

3.3 检测标准上海市对桩基检测也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如《建筑桩基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桩基检测的方法、参数要求和评估标准,确保桩基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个人观点与总结地基与桩基检测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上海市的规定和标准为地基与桩基检测提供了指导和保障,确保了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1]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1]
2.1.8声波透射法C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2.2符号
2.2.1抗力和材料性能
c——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表3.1.2
检测方法
检测目的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
.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fcu——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m——地基土水平土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Qu——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Ra——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Rc——由凯司法判定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Rx——缺陷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
v——桩身混凝土声速;
Z——桩身截面力学阻抗;
ρ——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2.2.2作用与作用效应
4.3现场检测………………………………………………………………………12
4.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14
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16
5.1适用范围………………………………………………………………………16
5.2仪器设备及其安装……………………………………………………………16
本规范用词说明………………………………………………………………………57

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

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

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建筑[2001]395号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科[2000]137号)转发给你们,该文提高了桩基检测数量,特别是加大了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及有争议的建筑物的桩基检测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贯彻措施,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的规定,在广州地区承担桩基(含支护桩)及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在我委办理注册手续,执有广州地区桩基检测许可证(以下称许可证)或广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证书(以下称注册证书),并按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附有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未在我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不予认定。

二、禁止检测单位超越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业务。

禁止检测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

发现检测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委将吊销其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单位工程必须采取两种及其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检测,一个检测单位只能承接一种检测方法进行测试,不允许任何一个检测单位实行总承包。

四、基坑工程临时的支护桩或地下连续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测:(一)排桩的结构完整性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当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结果发现桩身存在较严重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抗力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进行补充检测,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一桩一孔)。

(二)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槽段数为总槽段数的30%,且不少于3个槽段。

五、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必须符合《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附件二)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同一单位工程中,对于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桩径的桩均应进行抽检;(二)同一单位工程若存在不同桩基类型时,应按比例进行检测;(三)裙楼、塔楼的桩基应分别进行抽检,总抽检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的规定。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年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年

3.基本规定
3.2.1检测工作程序图
3.基本规定
3.2.2调查、资料收集
1 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基桩设计文件(尤其是基桩 平面布置图、基桩设计大样图)、基桩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 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 了解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 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能性
重点:最好是在签订检测合同前 1 基桩设计平面图和大样图包含有桩的各项技术指标(如锚桩距、锚
3.基本规定
3.1.1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检测,施工后的验收 检测,根据检测目的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规范中规定了七种检测方法: 声波透射法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对桩底沉渣的检测显得无能为力(可能有波速上的反映)
?声波透射法与钻芯法、低应变法的互补(在3.3中叙述)
3.基本规定
3.1.2当设计有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前应 进行试验桩检测并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无相关试验资料可参考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桩基 3 地基条件复杂,基桩质量施工可靠性低 4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成桩的桩基
?设计有试验桩而甲方或施工单位未施工试验桩怎么办 ?符合以上4条规定范围应做试验桩,但投资方就是不做怎
3.基本规定
3.1.1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检测,施工后的验收检测,根 据检测目的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规范中规定了七种检测方法: 高应变法 ◎判定(工程桩)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分析桩侧和桩端阻力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进行打桩过程监控

?高应变法与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法的互补(在3.3中叙述)
3.基本规定
3.2.3检测方案
1 工程概况 2 地基条件 3 基桩设计要求 4 基桩施工工艺 5 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 6 受检桩的选取原则 7 检测进度 8 检测设备及现场配合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年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年
一、预制桩
1 桩顶端板完好的预应力管桩(或空心方桩)一般不需要加 固和处理。
2 对截桩后的管桩进行高应变法检测前应对桩顶进行处理: 桩顶如有破损、破碎段,应使用管桩环切机(如无环切机 可用手提石材切割机进行环切)切去桩顶破碎段,再用手 提磨光机磨平桩顶;如果桩顶没有破碎段,可直接磨平桩 顶即可。
3 桩顶完好的预制方桩一般不需要加固和处理。
3.基本规定
3.2.3检测方案
1 工程概况 2 地基条件 3 基桩设计要求 4 基桩施工工艺 5 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 6 受检桩的选取原则 7 检测进度 8 检测设备及现场配合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
另外:检测方案还应包含如下内容 1 检测场地环境要求(尤其是道路,不达到要求坚决不进场) 2 低应变法检测前工程桩的状态 3 静载试验 2021/1/6 桩和高应变法检测桩的桩头处理、加固和开挖
2021/1/6
桩身。
高应变法检测桩头处理、加固、开挖
二、灌注桩 H1=1~1.5倍桩
径 H2:不小于2倍
桩径 • 1~5、7条
与灌注桩静 载试验桩头 处理一致 • 高应变法检 测的桩头测 点处截面尺 寸应与原桩 身截面尺寸 相同
H1 H2
原桩身D
基坑面
φ10@100 , 双 向 网 片 1~2层 网片间距100
3.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的指导思想 一、针对某个桩基工程,明确应进行那些检测、监测工作,要检测那些具体指标,达到那些目的 二、针对检测、监测目的,指导我们选取相适应的检测方法 三、根据不同的检测、监测目的和检测方法确定检测数量 四、检测出现疑问后的验证方法和扩大检测
2021/1/6
3.基本规定
3.1.1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检测,施工后的验收检测, 根据检测目的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桩基检测技术规定

桩基检测技术规定

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桩基工程质量的检测行为,明确有关检测工作内容和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规定,结合本省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的检测。

支护桩、水泥土搅拌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检测,应分别按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或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 /T15-20-97执行,当JGJ120-99、JGJ79-91或DBJ/T15-20-97未作具体规定时,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桩基工程除按本规定进行检测外,其原材料、混凝土试件及桩位偏差等还应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成桩质量检测和承载力检测两部分,一般应先进行成桩质量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

钢桩应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和静载试验检测。

加固补强后的桩基,应采用适合的试验方法,检测加固补强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承受水平荷载和抗拔荷载的桩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分别进行水平静载试验和抗拔静载试验。

第六条本规定所指检测数量,按单位工程计算。

同一单位工程中既有一桩一柱、又有群桩的桩基工程,应分别按照一桩一柱和群桩确定检测数量。

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桩型的,应分别计算。

小区工程中,工程桩数量少于50根的单位工程,如无争议,可按地质条件相近、桩型相同、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基桩数量合并来计算检测数量。

第七条受检桩桩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

受检桩桩位应按如下原则确定:l、基桩的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2、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应依据前一种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3、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4、选择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5、选择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6、选择代表不同施工工艺条件和不同施工单位的桩;7、同类型的桩宜均匀分布。

基桩成孔质量检测规范

基桩成孔质量检测规范

基桩成孔质量检测规范篇一:桩基质量检测技术桩基质量检测技术一.基桩分类1.按成桩方法对土层的影响分类:(1)挤土桩(打入、压入、沉管灌注桩)(2)部分挤土桩、微排土桩(3)非挤土桩(挖孔、钻孔灌注桩)2.按桩的功能分类:(1)抗轴向压桩(摩擦桩、端承桩、端承摩擦桩)(2)抗侧压桩(3)抗拔桩3.按成桩方法分类:打入桩——就地灌注桩——静压桩——螺旋桩——碎石桩——水泥土搅拌桩二.桩基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1. 沉管灌注桩断裂——拉裂——缩颈——断桩离析——吊脚桩2. 冲、钻孔灌注桩断桩——离析——塌孔、缩颈、夹泥——沉渣过厚3. 混凝土预制桩桩身开裂——桩头打碎——挤折断——破裂三.桩基检测概论常规方法:四.桩基检测新方法1.测定承载力的自平衡法。

2.静动法。

3.检测桩身混凝土缺陷的CT扫描等。

五.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测1.成孔质量检验的内容2. 孔底沉渣厚度检测目前测量沉渣厚度的方法大致有测锤法、电阻率法、电容法、声波法等。

六.桩基静载试验包括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荷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抗压静载试验:1.静载方法原理简介利用堆载或锚桩等反力装置,由千斤顶施力于单桩、复合地基或天然地基,并记录被测对象的位移变化,由获得的力与位移曲线(Q-S),或位移时间曲线(S-Lgt)等资料,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可确定:(1)单桩、复合地基或天然地基等极限承载力(2)对工程桩的承载力进行抽样检验和评价(3)实测桩身摩阻力和桩端阻力(研究性试验)适用范围: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地基处理的静载荷试验、天然地基的平板竖向静载荷试验等。

2.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加载装置(1)锚桩横梁反力装置(2)堆重平台反力装置(3)锚桩堆重联合反力装置(4)地锚反力装置3. 测试仪表千斤顶并联加载;压力表测定油压,并换算为荷载;应力环或压力传感器实行双控校正。

沉降测量一般采用百分表或电子位移计,设置在桩的2个正交直径方向,对称安装4个;小直径桩可安装2个或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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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桩基工程质量的检测行为,明确有关检测工作内容和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规定,结合本省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的检测。

支护桩、水泥土搅拌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检测,应分别按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或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 —97 执行,当JGJ120— 99、JGJ79 —91 或DBJ/ T15—20 —97未作具体规定时,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桩基工程除按本规定进行检测外,其原材料、混凝土试件及桩位偏差等还应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成桩质量检测和承载力检测两部分,一般应先进行成桩质量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

钢桩应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和静载试验检测。

加固补强后的桩基,应采用适合的试验方法,检测加固补强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承受水平荷载和抗拔荷载的桩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分别进行水平静载试验和抗拔静载试验。

第六条本规定所指检测数量,按单位工程计算。

同一单位工程中既有一桩一柱、又有群桩的桩基工程,应分别按照一桩一柱和群桩确定检测数量。

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桩型的,应分别计算。

小区工程中,工程桩数量少于50根的单位工程,如无争议,可按地质条件相近、桩型相同、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基桩数量合并来计算检测数量。

第七条受检桩桩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

受检桩桩位应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桩的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2、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应依据前一种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3、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4、选择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5、选择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6、选择代表不同施工工艺条件和不同施工单位的桩;7、同类型的桩宜均匀分布。

第三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委托桩基质量检测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桩基础施工平面图;4、工程桩设计资料和施工记录;5、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凡用于桩基质量检测的仪器设备性能应符合有关检测方法的要求,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宜满足规范规定要求,间歇时间未满足规范规定要求但委托方要求提前进行试验的,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第^一条应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检测单位要求,做好受检桩的桩头处理以及场地、道路、供电供水等准备工作。

第四章检测方法第十二条静载试验执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或《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用于指导设计和有争议的桩基工程的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其它工程桩的检验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试验目的:确定竖向抗压、抗拔、水平承载力的权限值作为设计依据,或抽样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咼应变动力试验执行《基桩咼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 97。

试验目的:判定基桩的竖向承载力和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桩侧与极端土阻力分布。

监测预制桩打入时的桩身应力与拉锤效率,选择沉桩设备与工艺参数,选择预制桩合理的桩型和机长第十四条基桩反射波法检测执行广东省标准《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DBJ15—27 —2000。

试验目的:普查桩身结构完整性,判定桩身结构完整性质量等级。

为静载试验、咼应变动力试验、钻孔抽芯试验等确定桩位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钻孔抽芯检测鉴于目前国家和本省尚未制定钻孔抽芯检测标准,其检测按下列规定进行:1、设备安装、操作参照国家地质矿产部行业标准《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DZ/T0155附录D (抽芯取样);应采用高转速的油压钻机、单动双管钻具、直径101mm以上的钻头进行抽芯。

2、芯样试件制作、试验、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计算参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 88。

如果试件内骨料的最大粒径大于试件半径,则该试体的强度值无效。

3、每孔按上、中、下三个部位各取1组有代表性的芯样试件,每组芯样3个试件,每组芯样的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参照《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J107—87。

当缺陷位置能取样试验时,必须取样进行混凝土抗压试验。

持力层取材应靠近桩底部。

4、桩端持力层岩土分类参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或《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或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F15— 3 —91。

5、沉渣厚度的判别标准按设计要求或参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 —836、对桩底持力层的钻探,每桩应不少于1孔且钻探深度不小于设计要求值;当无设计要求值时;应执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 —89的有关规定,一般应不小于3倍桩径且不小于3m。

7、各种桩径的桩其每桩钻孔数分别规定为:小于 1.2m的钻1孔,1.2—1.6m的钻2孔,大于l.6m的钻3孑L。

对于无法保证钻至桩底的超长桩,在保证总钻孔数的前提下,可减少每桩的钻孔数,而相应增加检测桩数。

单孔开孔位置宜偏离桩中心10—15cm。

试验目的:检验灌注桩桩身混凝土质量、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桩底沉渣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极端持力层的强度和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记录桩长是否属实等。

第十六条超声波透射法检测参照执行《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 / T93 —95。

各种桩径的桩其每桩的声测管埋设数量分别规定为:桩径小于1.2m的埋设双管,1. 2 —2. 0m的埋设三管;大于2. 0m的埋设四管。

试验目的:检测桩身混凝土的均匀性,桩身缺陷及位置,判定桩身结构完整性。

第五章检测数量第十七条成桩质量检测采用基桩应力波反射法、高应变动力试验、钻孔抽芯法、超声波透射法。

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建筑桩基类别,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成桩质量检测数量规定如下:1、每根柱下承台的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2、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 %,且不得少于20 根;3、工程地质条件相近、成桩工艺相同、同一单位施工的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 %,且不得少于10根。

第十八条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规定如下:1、下列工程应进行静载试验:(1)一级建筑桩基;(2)地质条件复杂、确定单桩承载力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桩基;(3)有争议的桩基工程;(4)本地区新桩型或应用新施工工艺的桩基工程。

2、其它桩基工程,可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3、单桩竖向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4、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小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 根。

第十九条经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确认;因试验设备或场地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承载力检测的桩基工程,必须采用钻孔抽芯法和超声波透射法两种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数量规定如下:1、钻孔抽芯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2、超声波透射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10 根。

总抽检桩数必须满足第十七条规定。

第二十条承受水平荷载的桩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水平静载试验。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小于3根。

第二十一条承受抗拔荷载的桩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抗拔静载试验。

单桩抗拔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小于3根。

第六章验证检测与扩大检测第二十二条对高应变动力试验提供的单桩承载力有怀疑或争议时,应采用静载试验验证,并应以静载试验的结果为准。

第二十三条对基桩反射波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采用钻孔抽芯法、高应变动力试验或直接开挖进行验证;对超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重新组织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或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对钻孔抽芯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

第二十四条当基桩承载力或成桩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即予以验收,应分析原因并按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桩数加倍扩大抽检。

根据全部检测结果,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进一步检测的方法和数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

扩大抽检应采用原抽检用的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当因未设声测管而无法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扩大检测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

第二十五条对桩基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可向上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申请仲裁检测。

第七章检测报告第二十六条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试验日期等;2、试验目的;3、检测仪器设备、测试方法和原理简介;4、工程地质概况,设计资料和施工记录;桩位平面图;5、有关检测数据、表格、曲线;6、试验的异常情况说明;7、检测结果及结论;8、检测、编写、审核、审定人员签名,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

第二十七条检测报告格式可参照《关于试用(广东省工程试桩、检验检测报告范本)的通知》(粤建监站〔1998〕017号)执行。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另行规定第二十九条本规定中的检测方法的有关规范标准如果有变更的,应执行新的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十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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