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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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电厂(以下简称分公司)运行岗位交接班的管理职责、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岗位实行倒班的运行各岗位的交接班管理工作,包括集控运行及化学运行、燃料运行、除灰运行、脱硫运行等所有需要交接班的运行岗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审核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监督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检查运行交接班工作。

第四条发电部的职责
(一)负责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执行。

(二)协调解决运行交接班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落实、解决、整改运行交接班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运行交接班组负责具体交接班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交接班的基本要求
(一)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分公司批准的运行倒班表值班,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生产副经理批准同意方可变更
交接班方式及交接班时间。

部门范围内的临时调整,须经发电部主任批准同意,事后及时汇报主管生产副经理。

(二)系统或主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经当值值长、生产管理部主任同意,方可交接班。

(三)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定期工作任务时,应在完成交班后由下一班完成,但必须写清未完成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接班人员因上班前6小时内饮酒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严禁接班,交班人员发现后应拒绝交班,并及时通知接班班长,要求其对人员做出适当调整。

如发现饮酒者,值长、班长有权令其退出现场,并汇报部门分管副主任。

(五)交待事项应详细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严禁口头交接班。

坚持岗位对口交接班,接班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诉交班人员。

交接班完毕后,双方在运行记录本上以书面文字或电子签名后,方算正式交接班,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

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运行工作中的全部责任由交班人员负责。

交接班必须正点完成,如接班人员未到,接班班长应及时电话联系交班班长讲明原因,相应岗位交班人员必须继续坚守在本岗位值班,并报告上级值班长或领导,直到接班人员到来并履行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交班。

严禁不办理交接班手续擅离工作岗位。

(六)交班前一小时,各专责应将所管辖的设备系统进
行全面检查,对所有用具、物品进行清点,并按要求工整、清晰地做好记录;按规定对值班点的卫生进行认真清扫,做到干净卫生交接班。

交班前15分钟,各专责应将需要抄录的报表在接班人员监护下,准确无误抄录完毕。

(七)交接班记录和报表整理审核完毕后,班长、主值应对各专责记录、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名,值长(单元长)应对各班长(主值)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名。

(八)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协助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或重大紧急操作工作,接班人员对操作正确性负责。

在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时,经双方班长协商同意,并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交接班。

(九)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除外。

(十)值班人员不得连续值两个班。

(十一)值班点配置的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工具、仪表、钥匙等摆放整齐,做到定置摆放。

第六条交班内容及工作标准
(一)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一个小时作好全面准备,负责将下列情况向接班人员全面、准确、清楚交待。

1)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情况及所采取的安全组织技
术措施。

2)异常情况的原因分析、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防止对策。

3)主要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地线或接地刀闸的数目、位置;堵板、隔板、锁链的数目及位置;拆开电缆头的数目及位置;打开的密闭容器人孔的数目及位置。

4)已批准的检修工作的情况:工作票、抢修单份数,安规规定可不办票已许可的工作。

5)设备缺陷的详细情况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

做好下一班接班后1小时内预计进行操作的准备工作。

6)上级命令和指示、技术交底、检修交代、有关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情况。

7)本值遗留的工作和下值的任务。

8)各种记录、表报、图纸、资料、工具、仪表、钥匙等。

9)按规定搞好文明生产工作。

10)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
a.处于非正常运行方式或运行状态的设备系统及原因。

b.设备系统的监控仪表、自动、保护、信号的非正常状态。

c.天气、水文等自然环境因素的情况。

11)当班主要操作内容。

12)对于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对策及注意事项,除书面交代外,必要时双方应到设备现场进行交待。

13)交班者应认真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情况的询问和意见,并进行详细解答。

(二)交接班规定
下列情况不能进行交接班
1)当班发生的异常处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

2)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好、醉酒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不交接。

3)运行方式不清不交接。

4)运行参数超限,既未调整恢复,又未做好记录不交接。

5)由于运行人员监视调整不当或应做的工作未做而造成的异常运行,运行人员自己有能力恢复而未恢复时不交接。

6)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且未注明原因不交接。

7)有计划的工作未按时完成且未注明原因不交接。

8)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

9)运行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

10)工作票措施不清不交接。

11)工作票终结后,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无故不拆除不交接。

12)设备缺陷不清不交接。

13)岗位所辖区域、设备清扫不干净不交接。

14)工器具、钥匙等不齐全不交接。

(三)遇有不能交接班情况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接班值班员提出不接班的理由,提前5分钟向接班班长汇报。

2)接班班长应及时核对是否符合不接班的条件,如符合不接班条件向交班班长提出,交班班长应立即落实解决,解决后方可交班,接班班长应汇报值长。

3)个别岗位不能交班时,其一切调整操作应经接班值长同意,接受统一指挥,遇有重大问题接班班长(主值)应在场协助处理,交班值长应亲自至现场处理。

4)某一岗位不能交班时,班长交班后不能离开,并协助不能交班岗位进行交班,交班后再离开。

5)交接班发生分歧由班长或值长协商解决,值长解决有困难时报所在部门或公司值班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处理终结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七条班前、班后会形式及内容要求
(一)班前会形式及内容要求
1)接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办公楼前集合,值长主持召
开全值班前会,会后列队进入现场召开二次班前会,二次班前会由单元长(或班长)主持,时间不超过5分钟,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安排本单元各专责人员情况,布置当班主要工作,提出接班前设备系统检查的重点要求。

简要传达上级紧急重要的会议精神、上级命令和交代。

2)二次班前会后,接班人员应根据专责范围进行接班前的全面检查。

并认真查阅运行记录本、缺陷、命令指示本等有关记录。

3)接班前3~5分钟,集控由主值组织召开三次班前会,听取交班主值汇报,详细了解本专责人员接班前检查情况,安排本专责工作。

三次班前会具体内容为:
a.设备状况、运行方式和预计本班要进行的操作项目。

b.设备检修情况及系统隔绝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电气接地线实际位置和数目。

c.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的发展情况以及为预防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d.本班上一个班次至当班期间所发生的不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

e.上级指示和有关交待事项。

f.听取各专责接班检查情况汇报,布置本班工作任务,交待机组运行方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或有缺陷的设备必须由班长或主值安排专人进行接班前
检查。

g.根据运行特点、气候情况安排事故预想。

h.本班将要进行的其它工作。

4)接受工具、钥匙及图纸、资料和各种记录本,并检查设备和专责区清洁卫生情况。

5)接班人员除进行必要的音响试验及表计切换检查外,不允许操作任何设备。

6)交接班手续办理完毕,接班人员应立即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值班。

7)接班班长、单元长在接班后的半小时内,应及时向值长汇报接班情况,并听取值长对本班布置工作及注意事项。

值长在接班后半小时内应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分公司设备的运行、备用等情况,并听取调度员的指示,了解系统运行方式等。

(二) 班后会形式及内容要求
交班后,班长(或单元长)应及时组织召开班后会,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班后会,否则按早退对待。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班后会时需请假,每个班必须召开班后会。

1)班后会内容
a.总结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经验教训。

b.检查值班纪律及各项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c.分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及防止对策,对本
(值)班发生的异常情况,如不能分析清楚,必须在交接班完成后,立即组织进行专题分析。

发生较大的异常及以上情况,应立即组织分析。

d.肯定成绩,表彰好人好事,指出缺点错误,批评违章违纪,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e.总结当班文明生产情况。

2)班后会形式
单元制管理班组,正常情况以单元为单位,由单元长(或班长)主持召开。

有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及需要全班集中召开班后会情况的,由班长负责集中召开班后会;辅控专业由班长组织召开班后会。

班后会结束后,各值班人员应列队走出现场。

3)发电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班前、班后会的形式。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八条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抽查。

第九条按《生产组织管理奖惩制度》和分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与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矛盾之处,以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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