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 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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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
第一条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xxxx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第二条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奢侈浪费、脱离职工群众的不良风气。
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建成高效、廉洁、务实、勤勉的党委领导班子。
第三条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从集团公司党委成员做起,模范遵守《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本级抓起,从自身做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
集团公司党委、经营班子成员一般应按照分管工作,科学选定调研主题。
要紧盯影响企业xx、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调研选点既要选择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更要到困难、问题较多、矛盾集中突出的企业调研。
调研要扎实有效,善于解剖麻雀,把握规律,立足于解决问题。
每次调研要有具体的提纲,调研结束后要按管理权限在一周内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委、或经营班子写出调研报告。
对于影响企业xx、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需要集团公司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不能解决的或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企业反馈,并负责进一步研究和落实解决的措施。
集团公司建立领导调研、部门专项检查备案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统一协调。
凡需要到企业进行调研、检查,必须提前一周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报计划,提出调研的具体目的、任务,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禁止多个领导、多个部门同时到一个单位调研、检查,或多次对同一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切实减轻下属企业负担。
调研、检查工作,减少陪同人员。
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到直
属企业调研检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的不超2人,各直属企业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集团公司其它领导到直属企业调研检查,一般情况下,由陪同的集团公司有关部门1人随行,工作需要时,相关各直属企业由 1位分管领导陪同。
集团公司领导到三级(含三级)以下企业(国外、境外企业)调研检查,不得层层陪同,一般由被调研的本级企业1位负责同志陪同,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第五条简化接待。
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及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调研检查期间,不得安排企业负责人到机场、车站、港口迎送;不悬挂横幅标语,不准插彩旗;会议室不摆放花草、水果;禁止赠送和收受礼品礼物、有价证券;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一般为四菜一汤,不上高档烟、酒;企业有职工餐厅的一般在职工餐厅就餐;不得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游览。
第六条从严控制到国(境)外调研考察。
集团公司领导、总部部门负责人到国(境)外调研考察,要按照分管工作的关联性原则确定是否安排出国。
凡是与分管工作无关联,可出可不出的一律不安排出国(境)。
出国(境)由人事劳资部、外事外经部按职责分工管理。
每年年初报出国出境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批,计划外团组无特殊情况不予安排,各企业不得擅自邀请上级领导出国考察。
严禁借调研考察之名外出观光游玩。
出国(境)考察调研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4天(包括起止时间在内),所有出国考察,一律按管理权限上报,对不落实规定上报审批的,要严肃处理。
不得到与集团公司无业务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考察,团组人数要从严控制,无关人员不得出国。
第七条精简会议。
要本着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清理和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
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集团性会议,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筹承办。
集团公司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任务部署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时间不超过2天。
集团公司各部门召开本系统专项会议,应报集团公司批准,无特殊情况每年不超过1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不安排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参加,时间不超过1天。
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各类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集团公司领导合影。
除集团公司工作总结类大型会议或专业性非常强的会议外,领导要自己动笔起草或主持起草讲话稿。
未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集团公司领导人员不得出席集团公司内企业各类剪
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未经批准各企业不得擅自组织大型庆典。
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成本。
集团公司要建立视频信息系统,一般性的会议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要因地制宜、简单朴实。
会议主题要明确,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
所有会议一般吃自助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控制菜肴种类数量,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住宿房间不另配洗漱用品、鲜花、水果茶点等。
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健身卡、纪念品等。
严禁利用举办会议等形式留存“小金库”。
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得安排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会议经费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核算,严格规范报销程序。
第八条精简文件简报。
严把文件质量和程序关,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严格按照权限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行文。
能采用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已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印发正式文件。
上级机关或其他部门有关文件需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尽量采用翻印或加抄的方式,减少层层转发。
各部门不再新设简报,要对现有内部简报进行清理,能合并的合并,能撤销的撤销,集团公司办公室要加强简报管理,统一编发。
起草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报告。
严控会议讲话印发形式和篇幅,一般性专项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不印发正式文件,均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布,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公。
能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送的文件和简报资料,不再印制纸质件。
第九条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
禁止向下属企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通信设备、公车私用等。
不得多处配备办公室,不得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和用品。
凡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一律限期进行清理。
因公出差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搭乘交通工具。
集团公司领导人员之间、各部门、京内外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公款宴请,不得互相接收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
物品。
京内企业因业务需要对外宴请的,原则上在集团公司体验餐厅。
第十条勤俭节约,倡导绿色环保。
严格执行节电、节水、节气、节油、节约粮食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及时关闭显示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耗电设备,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和耗材,推进无纸化办公。
做好办公家具、设备、纸张等资源的循环利用。
第十一条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把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要求纳入“四好班子”建设内容之中,把执行上级要求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逐一对照检查;集团公司办公室、党群部、人事劳资部、外事外经部、财务部、审计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要结合管理提升活动,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涉及到改进作风相关内容的制度。
第十二条监督和处理。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党委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述职述廉,自我评价落实《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审计监督,集团公司审计部每年要加强对会议活动、公务接待、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监察部要把落实《措施》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向党委写出报告。
民主监督。
集团公司监察部要及时受理职工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对违反该《措施》者,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依据相关规定和权限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各部门、直属企业要严格对照上述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细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批。
此前的有关制度规定与上述措施要求不符的,以此《措施》为准。
此措施从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