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歧义性与模糊性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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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歧义性与模糊性的对比分析
[摘要] 英语的歧义性与模糊性均属英语的自然属性。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决不能混为一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科技的不断发展,模糊语言将会在科学技术领域中发挥其巨大的作用。因此,将二者加以区分,使人们充分认识其本质属性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分别从语言的歧义性和模糊性的概念、特征及构成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了分析,并对两者加以区分,进而谈了二者在语言运用中的
积极作用。
[关键词] 歧义性模糊性英语语言
[abstract] both vagueness and ambiguity are the basic nature of english, while they are the very different concept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advancement of technology, vagueness will be great useful in the field of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 it is necessary to distinguish them both and enable people to understand them clearly. for this purpose, this paper analyses them both from the point of the concepts, characters and the make-ups. finally, 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ositive meaning of these two concepts and their application in daily life.
[key words] vagueness; ambiguity english language
长期以来,人们把措辞准确、鲜明看作语言运用成功的标准。其实,这种看法不免有些简单和片面。因为在语言学习和实践过程中,
我们常会遇到表意不明确的情况,这种不明确性并不总是不利因素,相反往往是语言运用出色的表现。引起这种不明确性的原因有多方面的,有时是结构上的,有时是语音上的,最为常见的则是来自词的歧义(ambiguity)与模糊性(vagueness)。本文拟分别讨论了词的歧义与模糊性,并将二者加以区分,进而谈了二者在语言运用中的积
极作用。
一、歧义性
歧义(ambiguity)是指一个语言单位或结构具有一种以上意义的现象。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平常所指的歧义结构都是孤立的,脱离了一定的语境或上下文。如果给歧义结构补充或设定必要的附加信息(语境、上下文或背景知识),其语义则可以确定。因此,歧义只是相对的。
歧义存在于各种自然语言中,通常分为三种:词汇歧义、句法歧义、语义歧义。词汇歧义与词汇的多义性和同音同形异义词有关。例如,在she cannot bear children中,由于多义词bear具有“生育”,“忍受”等意思,因而,如果缺乏上下文这一限制因素,对该句的两种解释:“她不能生孩子”和“她不能容忍孩子”,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语义上都是讲得通的可接受的。尽管同音同形异义词bank具有完全不同的意思:“银行”和“河岸”,若无特定的附加信息将the bank was the scene of the crime解释为“罪案现场在银行”或“河边是案发现场”都是对的。词汇歧义不只限于单个的词,多义词组也可能导致歧义。例如,英语词组take in有“收留”,
“欺骗”等意思,如果john was taken in by timothy一句无任何理解上的暗示或线索,那么,timothy可能是个好人,因为“他收留了john”; timothy也可能是个坏人,因为“他欺骗了john”。
与词汇歧义相比,英语中的句法歧义稍微复杂些。它是由于某个语言结构中的句法成分可以有不同的句法组合而造成的。我们来分析they need more intelligent administrators这个句子。如果more与intelligent组合为一体,那么,more是形容词比较级的标志,说明“他们”现有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需要更加明智的管理人员;若more与intelligent无直接关系, 而是二者共同修饰后面的名词administrators,那么,该句的意思则是说“他们”现有的明智的管理人员只是量上不够,不一定是质的不足。在john gave fred a nickel and mary a dime中,由于省略句mary a dime 句法划定上的可塑性,我们既可将它看作mary gave fred a dime的简略形式,亦可视之为与fred a nickel 并列,作gave的宾语。这样,对句法成分的不同理解,使同一句话具有了不同的含义。同样,tom thought edwin went to france and roger did too,可以解释为“tom认为edwin去了法国,roger也认为edwin 去了法国。”或“tom认为edwin 去了法国,他认为roger也去了法国。”
语义歧义也叫混合歧义,此类情况更加复杂。它可能有词汇因素,也可能有句法因素。语义歧义可能与某个关键词的含义(多义或字面/比喻意义)及其句法成分有关,还可能与某些词之间的逻辑关系(施事/受事关系)有关,就歧义句the cook broils steak rarely
而言,歧义是由rarely的词义及其句法功能引起的。它既可以解释为修饰谓语broils的频度副词,意思是“很少”,“不经常”;也可以视为修饰整个句子的程度副词,意为“半生半熟地”。因而,该句有“厨师很少烤牛排”;“厨师把牛排烤得半熟”两种意思。如果说歧义句he saw the red light中的“他”在十字路口,遇到了红灯,则“他看到了红灯”;也可以是其比喻意义“他觉察到危险在逼近”。这句话的歧义虽然部分是词义引起的,但它与前面提到的纯粹的词汇歧义有所不同。单纯的词汇歧义侧重于对某个关键词本身多义性的分析,而这里的语义歧义除了词义因素以外,还有句法因素或词(组)的比喻意义因素。导致the chicken is ready to eat一句歧义的因素不是表层的句法和词汇因素,而是深层的逻辑关系:如果主语chicken是施事者,句意为“鸡准备吃食了”;若是受事者,意为“小鸡已经做(炖)好,可以吃了”。
二、模糊性
模糊(vagueness)亦是语言的一种自然属性。模糊现象在语言中十分普遍。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是一个由抽象分析到综合,再到抽象概括的过程,从而形成不同的概念。但是,客观事物形形色色,且相互联系,彼此渗透,从一个事物或现象到另一个事物或现象存在着中间连接状态或朦胧的过渡阶段,彼此之间很难划出一条明确清晰的界线。用来表达这些概念的词语就相应地带有一定的模糊性。这样的概念只能表示一个大致的范围。一般来说,概念概括的范围愈广,程度愈高,其模糊性也就愈高。客观事物的繁复性与人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