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污染物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污染物进行管理,降低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对环境污染影响,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范围污染物的管理。
3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产生污染物的控制。
3.2 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污染物的控制。
4 管理办法
4.1扬尘控制
4.1.1扬尘的分类:
a)金属尘:包括金属物除锈、切割、电、氧、亚弧焊等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b)粉尘:包括水泥搬运、储存、砼自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石灰粉等。
c)木屑尘:刨、锯木料、夹板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d)土扬尘:包括基坑开挖土尘、道路土尘、砂石尘、装饰面砖切割过程中产生
的粉尘、落地灰土尘等。
4.1.2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要进行硬化处理,其它裸露地表尽量进行硬化或绿化、覆盖,适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进行绿化和美化。
4.1.3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后方可进行土方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现场长时间(一周以上)存放土方时,应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
4.1.4可至扬尘材料(如水泥、砂石、石灰粉、土方、外加剂等细颗粒物)的运输、装卸与贮存;
a)运输时,车辆不得超载并严密遮盖,防止遗洒飞扬;工地门口须设冲洗台,
对进出车辆的车轮进行冲刷,防止车轮带泥砂出场。
b)装卸时,注意轻卸轻放,尽量避免倾倒和抛掷,减少扬尘。
c)可至扬尘的材料要及时入库、封闭贮存;在工地现场露天贮存时必须覆盖严
密,也可在砂石堆表面适量洒水降尘。
4.1.5现场自搅拌混凝土、砂浆时,要在搅拌处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4.1.6装饰面砖、砖砌体的切割作业应安排在室内进行,边放水温润降尘边切割。
4.1.7木料、夹板的刨锯作业应在封闭的木工间内操作,必要时操作人员须戴好防尘口罩,不得露天操作。
4.1.8在室外用除锈机进行钢筋除锈作业时,应将除锈机用机罩封闭,防止铁锈随风飞扬。
4.1.9金属尘应围加以控制。
4.1.10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时,先适量洒水降尘后,再用容器盛装清运,清运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
4.1.11炊事炉灶应使用清洁燃料。
4.1.12喷涂油漆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室内进行,作业人员应戴好防毒口罩。
4.1.1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4.1.14办公、施工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
4.2 废水处理
4.2.1废水分类:
a)办公、生活污水(如清洗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砼搅拌用水,砖、砼砌体湿润用水,切割用水等)。
4.2.2经工程施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各工程现场的施工污水必须通过沉淀池沉
淀后方可外排或二次利用;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及时清理沉淀池。
4.2.3所有工地食堂均应设置隔油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隔油后,排入污水管网;各工地要安排专人定期(一百人以上的食堂每3天,一百人以下的食堂每周)对隔油池进行清理。
4.2.4按施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项目部及生活区都应建立符合规定的厕所,厕所化粪应做抗渗处理,并于环卫部门签定协议,定期进行清理。
4.3 固体废物管理
4.3.1固体废物的分类
可回收类:
水泥袋、各类包装箱、复印纸、危险
化学品剩料等
有毒有害类
不可回收类:废电池、危险化学品残渣等固体废弃物
可回收类:钢筋头、木料头、PVC管头等无毒无害类
不可回收类:碎砖瓦、生活垃圾等
4.3.2固体废物的标识
废弃物存放点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标明废弃物种类、名称等内容。
4.3.3固体废物的存放
a)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放于临时存放点。
b)有毒有害类固体废物必须用封闭容器单独存放,不得混装。
4.3.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后二次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b)无毒无害类固体废物,可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委托相关方或自行清运
处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散洒。
c)有毒有害类固体废物,必须委托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清运单位进行处理。
4.4噪声声控控制
4.4.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等效声级Leq[dB(A)]
注:昼间、夜间的时间划分由施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4.2施工现场配备噪声测试的声级仪,对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噪声进行适时测试,如实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污染控制—01),具体要求见《作业指导书》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4.4.3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若因工艺技术或进度要求需要持续施工时,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且在工地门
口竖立“夜间施工告示牌”,对外公示。
4.4.4噪声控制
a)施工机械:混凝土输送泵、搅拌机、振捣棒、钢筋切断(割)机、圆盘锯、
刨扳机等。
b)施工过程:模板支拆、脚手架支拆、材料装卸、机械维修、钢管模板修整等。
c)办公、生活噪音:电视、音响、装修、高音喇叭等。
4.4.5施工机械噪声控制措施:
a)施工机械必须按要求进行验收、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和传
动部位的平稳运行;机械操作人员经培训后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b)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时,应将泵管(尤其在转弯处)固定牢靠,不得高速运行;
优先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时防止空转,避免触振钢筋和模板。
c)钢筋切断机刀口必须锋利平滑;使用切割机时切割片要涂油,切割时递速不
宜过快。
d)在封闭的木工间内从事刨锯作业的人员,必要时须戴好防护耳塞。
e)移动式发电机、空压机运行时,要搭设临时工棚并进行围挡。
f)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应尽量将木工间和钢筋操作间等噪声较大的作业间设置
在远离人群居住的施工场界内或者进行适当围挡。
4.4.6施工过程噪音控制措施:
a)在模板支设、脚手架搭设和机械修理过程中,不得用大锤直接敲击钢管等金
属构件。
b)模板、脚手架拆除以及材料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碰撞产生
的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