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和防范措施(正式)
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瞒报原因及对策
建筑 安 全 事 故 信 息传 导 流 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的 发 生 , 一 旦 发 生 了 事 故 , 么 就 该 采 认 识 , 而 那 因此 无形 之 中 成 为 了隐 瞒 信 息 的 帮 筑 行 政 管 理部 门可 给 予 一 定 的 嘉奖 , 推 并 取 各 种 措 施 使 事 故 造 成 的损 失 降 到 最 低 凶 。 广事故控制的经验 , 从而提高企业如实上 程度 , 因此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事故 处理程 当然 , 各级 安 全 生产 监 督 部 门 以 及相 报事故信 息的积极性。 序和 方 法 。在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安 全 生 产 关部 门也是信 息传导流程 上不可缺少 的 ( ) 二 加强监管力度 . 安监部 门和建设 法》 指 导 下 , 务 院 于 2 0 的 国 0 7年 3月 2 节 点 , 们 也可 能因 为某 些“ 8 他 私心 ” 隐 瞒 行 政 管 理 部 门应 提 高对 企业 安 全 生 产 监 而 号颁 布 的 《 安全 生 产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和 谎 报 事故 信 息 。 比如 , 些 地 区 把 安全 管的频率和强度 。 某 不仅要对安全信息进行 条例 》 是对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的 具 体行 为 生 产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当 作 管 理 部 门工 作 表 及 时全 面 的检 查 ,发 现 问 题 迅速 解 决 , 就 将 指 导规 范 。 中关 于 事 故报 告 的条 款 明 确 现 的硬 性指 标 , 其 不仅 关 系 到部 门领 导 的 政 事 故瞒 报 的苗 头 扼 杀 在 摇 篮 之 中 : 同 时 , 规 定 了事 故 发 生 后 的报 告程 序 , 事 故 信 治前 途 , 至 也 与管 理 人 员 的工 资 待 遇 挂 对 安 全 事 故 的瞒 报 事 件 , 即 甚 一经 查 实 , 严 应 息 的传 导过 程 。根 据 条例 规 定 , 出 建 筑 钩 。在 强 大 的压 力 之下 , 免有 人 为 了谋 惩 不贷 。通 过 严 惩起 到 杀 一 儆 百 的 作用 , 绘 难 安 全 事 故信 息 传 导 流 程 图 。 ( 1 图 )
事故瞒报管理制度规定
事故瞒报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故瞒报行为,防范和减少事故瞒报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单位和部门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瞒报,是指在发生危害生产安全的事故或其他事件后,隐瞒、故意误报或延迟报告,致使有关部门未能及时获悉、处理事故,从而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影响较大的事件。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有关部门,是指公司内设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等相关管理机构。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瞒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报告义务和纪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事故瞒报行为的预防和处理。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事故瞒报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事故瞒报行为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引导员工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事故瞒报案件的查处程序,对发现的事故瞒报行为及时严肃处理,确保惩罚与奖励并重。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瞒报匿名举报机制,鼓励员工主动向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瞒报违规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瞒报数据记录系统,对瞒报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报告义务第十一条企业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在发现危害生产安全的事故或其他事件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故意误报或延迟报告。
第十二条员工发现事故瞒报行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不得包庇、纵容或趋之若鹜。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情况及事故处理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四条对于发生事故瞒报行为的员工,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记过、降级等处分。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连民杰;杨和平
【期刊名称】《现代矿业》
【年(卷),期】2022(38)2
【摘要】长期以来,生产事故瞒报久治不绝,严重危害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杜绝这一现象,以高危行业为切入点,深刻揭示了事故瞒报带来的危害,阐述了瞒报在绩效考核与问责不科学、事故企业停产时间长、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受牵连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树立正确的事故观、事故调查处理科学化、安全责任指标
科学量化、正确理解企业主体安全责任4个层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式与方法,可为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
【总页数】6页(P249-254)
【作者】连民杰;杨和平
【作者单位】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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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预防方法
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预防方法(1)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但总结起来,大体可分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监 督上有缺陷这三个方面。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
(2) 据调查,在所有伤害事故中,包含有物质条件不安全状态因素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 80%~90%。
物 质条件的好坏,操作对象的机器、设备、物料、环境是否安全可靠与事故的发生有着密切的关系。
如果设 备安全可靠有自动保险或防护装置,即使操作者出现错误,也不会发生事故;反之,如果操作对象设备的 安全可靠性很差,如车床卡盘的夹紧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卡盘材质不好,或普通容器作为压力容器使用, 即使操作者不发生错误操作,也可能发生事故。
物质条件的不安全状态,除了机器、设备外,作为处理对 象的物料也存在着危险性,如生产系统中使用的危险物品,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等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危险因素,它们都是发生事故的物质基础。
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的原因大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1.设施、设备、工具、附件的结构不合理,强度不够,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图方便,求节约,偷工 减料,图快求省等。
哪一工厂的料槽,本该安装三只脚,施工方图方便,只装了两只脚,还有一只脚省略不装,而将其直接靠在操作台的横梁上,结果是料槽受力不均倾倒,压坏了操作台。
某厂把不防腐的阀门 用在强酸岗位上。
还有一家厂的计量槽被真空吸瘪移位,究其原因,制作者把板壁的厚度减少了 20mm,要求安装的加强筋也省略不用,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2.设施、设备、工具、附件的设计、安装、调整不良等。
如有一家厂用同一根管道,用三通分隔多头 输送好几种物料,由于三通阀门未关好,该送的物料送到了不该送的地方。
某厂将好几只反应锅的放空管和中控分析室的放空管连在一起, 造成易燃气体进入中控分析室爆然, 硫化氢气体进入清洗合格后的锅内, 入锅修理人员中毒。
有一家厂热水深化池上不安装防护栏,在设计安装时都忽略了此安全因素,造成操作 工滑入池内烫伤。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发生瞒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发生瞒报1、什么是安全生产事故迟报,瞒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复、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制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知报的,属于漏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道的,属于谎报;(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2、《安全生产法》中发生重大事故的规定及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瞒报原因及对策
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瞒报原因及对策作者:蓝海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年第03期提要本文通过分析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对安全事故信息上报流程的规定,找出信息上报流程中容易导致信息瞒报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杜绝瞒报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的措施,使事故信息如实、及时地传递,有效降低事故,减少损失。
关键词: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瞒报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一、建筑安全事故信息传导流程安全生产的宗旨就是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一旦发生了事故,那么就该采取各种措施使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指导下,国务院于2007年3月28号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就是对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行为指导规范。
其中关于事故报告的条款明确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即事故信息的传导过程。
根据条例规定,绘出建筑安全事故信息传导流程图。
(图1)二、事故信息瞒报原因分析事故信息能否如实上报,最重要的就是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安监部门这一流程阶段。
其中单位负责人的作用尤为重要,是一个关键节点。
当事故发生之后,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如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影响、资质评审等,相关负责人通常会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和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极力隐瞒和掩盖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消除有关证据,对相关人员实施金钱、感情等方面的攻势,在项目内部把事故私了,而不按照规程,把事故信息如实、迅速的上报;另一方面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上报。
尤其是在建筑生产第一线的直接劳动者——建筑工人们,由于教育水平普遍偏低,经济条件比较拮据等原因,他们普遍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事故中发生了人员的伤亡时,直接受害人及其家属,乃至周边的工友们,往往觉得只要获得一笔相对满意的经济补偿费,事情就算圆满解决了,并没有主动上报事故信息的意识。
他们对国家颁布的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对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也没有充分的认识,因此无形之中成为了隐瞒信息的帮凶。
如何杜绝事故的谎报、瞒报现象
如何杜绝事故的瞒报、谎报现象摘要:事故瞒报、谎报现象依然比较严重,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和进一步的麻烦,同时还让国家加大了损失。
为了杜绝事故瞒报、谎报现象,本文分析了事故谎报瞒报的原因和产生的条件,进而根据这些原因和条件提出关于杜绝事故谎报、瞒报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事故;瞒报;谎报;措施;今年来,全国隐瞒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一些自私自利的无良可业主为了逃避责任,地方为了自己的政绩,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故意隐瞒真相。
2008年10月24日,发生在河北李家洼煤矿井下非法采矿的炸药发生了燃烧,造成35人丧生。
事后矿主隐瞒不报,私自销毁尸体和事故现场,并且买通了记者与当地的某些政府官员相互勾结,瞒报事故达2个月之久,最后在群众的举报下,我们通过认真的查实,把事故的基本情况大体地查清楚了,认定事故当中有35人遇难。
1 2012年7月26日15时,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30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事故,7月27日经群众举报并核实。
在核实事故过程中,矿主仍隐瞒真相,谎报伤亡人数。
2012年7月25日18时26分,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安利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报告,自行施救,施救过程中再次发生冒顶,又造成53名救援人员被困。
7月26日14时25分接群众举报后,经全力抢救,截至7月29日19时27分,所有被困人员成功获救。
1、瞒报事故的主要危害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现象,给社会和受害者带来严重的后果。
一是矿难发生时救援不及时,或者私自救援二次发生事故,造成更加严重和可怕的损失2。
二是使受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导致伤情恶化、造成伤者终身残废或者死亡;轻者在心灵上受到创伤;重者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死者得不到合理安葬,其亲属得不到合理的安抚,心灵上的创伤得不到慰籍。
同时瞒报使受害者应该享受的劳保待遇无法享受,应得到的赔偿难以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护3;三是埋下安全赔偿纠纷的祸根。
安全生产调查报告瞒报
安全生产调查报告瞒报根据最近调查发现,有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瞒报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
本报告就此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并提出相应措施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首先,我们调查了100家大中型企业,其中20家企业涉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瞒报情况涉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关键信息。
这种瞒报行为严重扭曲了事故事实,误导了企业决策和管理,导致了无法正确评估安全风险,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
其次,我们就瞒报原因进行了调查。
瞒报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企业怕影响形象和声誉,担心被处罚或面临经济损失;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三是企业内部存在较大的政绩目标压力,一旦出现事故将会对企业责任主体产生很大影响,因此选择瞒报来逃避责任。
针对瞒报行为,我们提出以下对策措施:一、加强安全意识培养。
企业应加大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权限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和上报,避免信息的瞒报和失真。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瞒报行为,并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
四、增加处罚力度。
对于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措施,严肃打击瞒报行为,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总之,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企业和员工的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我们要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对瞒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瞒报是指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瞒报是指安全生产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因此,国家对于瞒报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一、责令改正,限期报告事故:对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相关监管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报告事故,明确要求企事业单位详细报告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等情况。
同时,要求企事业单位对瞒报行为进行整改,确保事故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以处以行政处罚。
具体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同时可以注销相关许可证照或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三、刑事追责:如果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瞒报行为构成犯罪,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如果瞒报行为涉及到虚假陈述、徇私舞弊等犯罪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处以相应的刑罚。
四、公开曝光:为了加大对瞒报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部门可以公开曝光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瞒报行为,向社会公众通报事故的真相和责任。
通过公开曝光,可以对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员形成较大的舆论压力,增加对瞒报行为的警示和惩戒效果。
总之,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是违反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侵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在社会和法律层面上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员应该认真履行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的义务,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准确的事故信息,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置和善后处理,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对于发生瞒报行为的,相关部门也应该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浅谈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浅谈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危害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各种不同的经济实体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为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特别是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时有发生。
如有的企业主管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抓得不力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他们怕影响单位政绩、声誉,怕“一票否决”,怕影响职务升迁,怕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有的企业法人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玩忽职守而导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他们为了逃避法律法规的追究和经济处罚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有的被伤害者由于家景贫寒和谋生技能单一所困,在就业人员与就业岗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被动进入明显威胁生命安全的危险作业场所,盲目地签订“生死合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上报,进行私了等等。
这样下去不仅不能为决策机关制订法律法规提供强有力的依据,而且还会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和负担,给受害者家属及本人造成重大的心灵和精神上的创伤,更重要的是沾污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在此,笔者就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其对策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产生这方面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一是层层控制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指标。
有的企业主管部门把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到企业,并与企业领导人的奖惩挂钩,企业又把伤亡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分解到区、队、车间、班组,导致企业与职工签订“生死合同”;有的企业领导认为只要不突破或少于控制考核指标,就可以保住自己或单位的工资晋升、职务升迁、安全奖励、评比先进等错误认识;有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明明得知或是接到下属单位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也只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甚至听之任之,由于上行下效,导致瞒报安全事故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是上推下卸、逃避责任。
少数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法人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不从查思想,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制度、查管理上查原因,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责任推给上级,说上级不支持,不投资、不管理;指责下级办事不努力,不积极、不扎实;怪受害者,不遵守规定,不按章操作,不走运气。
瞒报事故实施方案
瞒报事故实施方案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的损失,为了规避不必要的责任和损失,有些人会选择瞒报事故,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一些人可能会考虑采取瞒报事故的方式来规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一套实施方案来指导相关人员如何进行瞒报事故。
下面将介绍一套瞒报事故实施方案,供参考。
首先,瞒报事故实施方案的第一步是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在事故发生后,需要尽快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影响范围。
同时,还需要对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细致的分析,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方面。
只有充分了解事故的情况和可能带来的后果,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瞒报。
其次,瞒报事故需要对外界信息进行控制。
一旦发生事故,外界的信息传播是无法避免的。
因此,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对外界信息进行控制,避免事故信息的泄露。
可以通过控制媒体报道、限制内部人员的言论自由等方式来实现对外界信息的控制。
同时,还需要对内部人员进行严格的保密教育,确保他们不会将事故信息泄露给外界。
接下来,需要对事故进行虚假处理。
在瞒报事故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对事故进行虚假处理,包括伪造证据、篡改事故现场等手段。
通过这些方式,可以让外界对事故的真相产生怀疑,从而达到瞒报的目的。
最后,需要进行后续的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
瞒报事故虽然可以暂时规避责任和损失,但是一旦事故的真相被揭露,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在实施瞒报事故之后,需要进行后续的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总之,瞒报事故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一些人可能会考虑采取这种方式来规避责任。
在实施瞒报事故时,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来指导相关人员如何进行操作。
以上所述的瞒报事故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事故处理的重视和警惕。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摘要: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各类工程建设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长期以来,生产事故瞒报久治不绝,严重危害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生产行业的事故瞒报始终是一大顽疾,其不仅包括死亡事故,还包括重伤事故,每年的伤亡统计数据中重伤人数都少于死亡人数,不正常的数据凸显瞒报弊端难以杜绝,矿山、危化、建筑等高危行业尤其严重。
企业生产中需要全面贯穿安全意识,使得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更好的保障。
本文就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展开探讨。
关键词:事故瞒报;原因;对策措施引言当前在我国的企业生产以及使用的过程当中,频繁发生重大事故,因此要对企业生产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找出预防的对策,从而有效的遏制企业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
1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1)企业生产过程中不稳定因素较多,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规模的严重事故。
(2)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基本保障,更是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前提。
(3)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是实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的重要措施,从而保障员工的安全,满足员工家庭幸福的需要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4)企业安全生产是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5)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党和国家对企业生产所提出的方针和政策。
想要搞好生产,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我国加快安全立法工作安排,足以说明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对广大人民生命和安全的重视。
2事故瞒报的原因(1)出于政绩和侥幸心理。
由于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安全生产纳入了地方和企业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报与不报的问题上顾虑重重,担心突破年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影响全年的绩效考核和评先工作,产生侥幸和瞒报的念头。
(2)责任追究武断。
地方政府和企业只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原因和责任还没有完全查清时就以行政手段替代事故调查,上级政府和部门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主管领导免职的免职,撤职的撤职,导致地方主官或企业领导担心受到处罚而不敢上报事故、(3)安全管理人员“背锅”严重。
事故瞒报情况汇报
事故瞒报情况汇报近期,公司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故瞒报情况,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及时、全面地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此次事故瞒报情况,特作如下汇报: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在2022年10月15日晚上8点左右,地点位于公司生产车间。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灾,导致车间内部分设备和原材料受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但是,相关责任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而是采取了瞒报的方式处理事故,严重影响了事故的处理和后续工作。
二、事故瞒报情况。
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而是私下处理事故,并未及时向公司上级部门做出汇报。
这种瞒报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同时,事故瞒报也导致了后续处理工作的不及时、不完善,给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事故瞒报情况,公司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员展开了彻底的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此次事故瞒报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不容忽视,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命线,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强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结语。
在此次事故瞒报事件中,公司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了相关责任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公司将以此次事件为鉴,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监督,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安全生产瞒报现象
安全生产瞒报现象安全生产瞒报现象是指企业或组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或隐患,却故意隐瞒或瞒报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以逃避法律责任或者避免经济损失。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利益,严重威胁到社会的安全稳定。
下面就安全生产瞒报现象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安全生产瞒报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愿承担安全责任。
在一些企业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为了避免停产、罚款等经济损失,企业往往选择瞒报或隐瞒事故的真相。
此外,一些企业也担心瞒报事故会影响企业声誉和形象,导致客户和投资者的流失,进而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安全生产瞒报现象还与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不健全有关。
一些企业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建立起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与此同时,一些安监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检查和处罚不力,给了企业瞒报事故的可乘之机。
此外,对瞒报事故的发现、查处和处罚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安全生产瞒报现象的严重后果不容忽视。
首先,企业瞒报安全事故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人的伤亡和财物损失,而瞒报事故往往意味着逃避责任,在行政和经济上不给予员工合理赔偿和保障。
其次,瞒报事故也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的瞒报意味着社会对安全隐患的警觉性降低,容易造成更大的次生事故和损失。
最重要的是,瞒报事故会损害社会对企业的信任和期望,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安全生产瞒报现象,首先需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体制建设和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应制定和完善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其次,安监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严惩瞒报者,倒逼企业诚实守信,确保安全生产的合法合规。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鼓励举报瞒报行为,形成多方合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法事故瞒报漏报
安全生产法事故瞒报漏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瞒报和漏报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道德底线的行为。
它不仅会给企事业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下面就事故瞒报和漏报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事故瞒报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故意隐瞒或虚假报告,以逃避责任。
瞒报事故的企业为了个人或企业利益,不顾员工的安全,违背了规定,不向有关部门履行事故报告的义务。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监管权威,阻碍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同时,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和处理事故,事故往往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使得救援难度加大,甚至导致更多人员伤亡。
事故漏报是指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违法违规地隐瞒或不报告事故。
漏报事故的行为者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违背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由于没有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有关部门,导致事故无法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妥善处理。
这种行为不仅会使事故的影响变得更广泛,也给监管部门带来极大的压力,难以做好相关工作。
而且,漏报事故还会给企事业单位自身带来严重后果,造成企业信誉受损,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造成事故瞒报和漏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企业的利益驱使。
很多企事业单位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和声誉,对事故信息进行瞒报,以减少不良影响或避免罚款等惩罚措施。
其次,一些企事业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承担因事故而导致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因此会选择漏报事故。
再次,一些企事业单位担心信息的披露会导致负面舆论,进而影响企业形象和市值,因此选择隐瞒事故。
针对事故瞒报和漏报的问题,国家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其次,对于瞒报和漏报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行政和经济责任,以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此外,还要加强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督促,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 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 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 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标题:揭示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危害与对策导语:生产安全事故的瞒报行为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本文将从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危害、瞒报的原因以及瞒报的对策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并呼吁相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共同构建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
第一部分:危害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隐藏危险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导致未发现和未解决隐患,给企业和工作人员带来了更大的安全风险。
一旦事故发生,后果将更加严重,甚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误导风险评估:瞒报使得安全风险评估不准确,无法全面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这导致生产单位缺乏对风险的准确评估,无法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增加了事故的发生概率。
(三)损害社会信任:瞒报行为损害了生产单位的声誉和社会信任度。
当人们发现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瞒报行为后,将对企业产生怀疑,并可能在消费选择上偏好其他安全性较高的品牌,从而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阻碍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给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带来了不便。
事故调查难以准确查明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成为一纸空文,这无疑损害了受害者的权益和公众的利益。
第二部分:瞒报的原因生产安全事故瞒报有诸多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利益冲突:一些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承担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为了维护市场形象和订单量,他们倾向于瞒报事故情况。
(二)中央与地方层面信息不对称:在一些地方,地方政府将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过分关注GDP增长而忽略安全生产。
为了保持地方形象,地方政府可能会掩盖事故信息。
(三)责任逃避:部分企业和个人心存侥幸心理,认为瞒报可以让自己逃避责任,不必承担因事故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瞒报的对策要有效解决生产安全事故瞒报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一)建立监管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企业安全事故的报告要求和流程,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摘要
本次调查报告主要针对某公司瞒报事故的情况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高层对瞒报事故存在重大责任,并对事故后迟迟不报、未及时处理、不配合调查等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一、事故起因
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线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且在清理生产现场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加之员工对安全常识的缺失,导致了一起近似于火灾的事故。
二、事故后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且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
但该公司在事故后迟迟未报,以致情况恶化,后期处理更加麻烦。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该公司不配
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甚至干扰调查,无疑增加了整个事故处理
的难度和风险。
三、责任分析
从调查结果来看,该公司高层因瞒报事故而导致严重后果,对
员工教育和安全检查等重要事项没有做到落实,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相关管理人员在事故后处理和调查过程中表现不佳,也应
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整改建议
1.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定期检查生产线设施和员工安全措施。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素养。
3.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处理能力。
4.建立完整的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严防发生瞒报事故的情况。
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上报和配合调查。
综上所述,瞒报事故对企业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员工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我们应加强对事故的防范,处理事故时应快速、专业和周密。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员工的安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1、为节省成本,不顾机器老化,安全装置失灵。
新机器、先进的机器比旧机器贵,添加安全装置同样要花钱,为节省成本,许多厂家宁愿购买旧的、被淘汰的没有防护装置的机器。
工人受伤致残的几率因此增加,大部分工伤事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发生的。
建议:选择有安全保险和安全系数较高的机器。
一旦工人操作失误或发生意外,可以自动停机。
安全装置要有保证,经常检修,避免出现失灵现象。
经常检修机器,防止老化。
此外,还应注意采取消音措施,减轻工人的噪音伤害。
2、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
很多工厂整天讲质量讲产量,却不讲安全培训,因为会“浪费时间”。
新员工不熟悉安全事项,难免出事。
一些老员工为了图简便,在清洗油墨和版辊上的杂点,或给印刷机送纸的时候,不按规范要求做,抱侥幸心理,也很容易出事。
太高的产量要求,订单期限的催迫,或工作时间太长,都加剧了出事的可能性。
建议:在技术培训之外,加强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操作工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习惯于规范和安全操作。
3、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也是工伤多发的重要原因。
工人穿着不规范,操作时缺乏配合,或者行为散漫,都容易造成工伤事故。
建议:制订完整有效的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贯彻执行。
工人应有工作帽和统一、合格、合身的工作服:缩腰、紧袖口。
开机和清洗机器、版辊上的污物时要采用最安全的方法。
生产安全事故的介绍①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②事故地域的延展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地域范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范围内的。
③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生产安全事故 瞒报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背后导语: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然而,有时候企业会选择瞒报这些事故,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本文将从瞒报的影响、原因以及解决办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节:瞒报事故的影响1.1 增加了风险:瞒报事故会导致企业对真实的风险缺乏清晰的认知,因此在日常生产运营中会忽视安全隐患的存在,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应对能力。
1.2 加剧了危害:瞒报事故会使得事故的危害扩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缺乏及时的救援与处理手段,而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影响周围的环境与生态。
1.3 破坏信任:瞒报事故会使得企业失去员工与公众的信任,员工无法依赖企业提供的安全工作环境,公众也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怀疑,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节:瞒报事故的原因2.1 利益驱动:企业为了求得短期利益最大化,宁愿选择瞒报事故,往往出于成本、罚款、影响形象等因素的考虑,将安全放在次要位置。
2.2 管理不到位:企业管理层对于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才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我行我素:一些企业主觉得自己的生产方式安全可控,不需要接受外部的监督和检查,因此不愿接受任何形式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往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节:解决瞒报事故的办法3.1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将安全纳入企业的日常运营中,使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去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2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和标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处罚力度,对瞒报事故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的处罚,从而形成让企业必须诚信守法的氛围。
3.3 增强公众参与:加强对公众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建立安全生产的信息公开平台,让公众能够实时了解企业的安全状况。
结语: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是一种极为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它不仅使安全事故本身的危害扩大,还会破坏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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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和防范措施(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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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措施(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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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
1、安全生产纳入了一票否决的工作之一,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的政绩。
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安全生产纳入了单位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报还是不报的问题上政府与单位顾虑重重,生怕突破全年的死亡指标而使本单位工作被一票否决,从而产生瞒报的念头。
2、安全生产考核方法不科学。
现在各级政府制定的考核办法最核心的内容是全年的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是否突破年初的下达的控制数,如果突破则评先评优就是一句空话,如果发
生较大以上事故则更不愿报了。
3、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过于武断。
当某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特别是较特大以上事故后,在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还没有完查清时就进行问责,主管领导免职的免职,撤职的撤职,从而导致单位不敢上报。
4、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由于各级政府和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存在不想上报和不敢上报事故问题,从而给生产企业授以把柄,生产企业发生事故后政府与企业共同参与事故瞒报,政府与事故发生单位就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苍白无力,企业不履行自已的主体责任,放任自由,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消除,造成事故发生和事故瞒报的恶性循环。
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肓。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和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生产者和管理者以及政府的领导者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识不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是影响安全生产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管好生产安全,履职尽责,不失职赎职,不违法违规,就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认清自已的责任,制定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从根本上杜绝瞒报事故。
2、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的责任。
政府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是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本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对企业不能大包大揽,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要在自已的职责范围内有效地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的主体责任。
3、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办法。
要改变按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的升降来对政府和企业进行考核的办法,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及经济总量来测算考核,如对政府按亿元GDP的
死亡率,交通事故按万车死亡率进行考核等办法。
4、进一步加安强全生产监督基层基础工作。
目前县乡两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十分薄弱,体制不顺,机制制不活,基础不牢,县级监管队伍监管力量不足,工作条件差,监管装备落后,由于人权事权的关系,在监管过程中监管措施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乡镇安监站人财物事都是乡镇管理,人员大多是一人,工作条件,执法能力不能适应安全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同时又是乡镇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虽然身在一线但对事故上报也心存恐惧,因此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达到监管措施及时到位,信息反馈快速的效果。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廉政建设,从严执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认真学党的廉洁从政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在监管过程中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惑,一身正
气,两袖清风,秉公执法,从严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从严处罚,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不给企业授以把柄,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安全生产事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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