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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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PPT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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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股票的成本结转—卖出股票的投资成本逐日结转, 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2019/11/21
27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股票投
资的核算(3)
买卖股票的账务处理 股票成交日,按股票成交总额加相关费用
借:股票投资 贷:证券清算款(按应支付的证券清算款) 应付佣金(按应付券商佣金)
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进行清算。借:证券清算款 贷:清算备付金
未分配收益: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入银行的资金 需每日计提存款利息收入;债券投资每日计提债券 利息收入;卖出股票、债券可取得差价收入,这几 项收入在未分配之前,形成未分配收益。
2019/11/21
15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
核算(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购) (7)
损益平准金:申购款中含有的未分配收 益计入“损益平准金”账户,期末转入 当期可分配收益。
2019/11/21
26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股票投
资的核算(2)
股票投资核算的内容:包括买卖股票、 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的核算。
买卖股票的核算:
买卖股票的确认时点—买卖股票以股票成交日作为股 票投资的确认时点。它最能恰当地反映股票的权属变 更,以及买卖股票所带来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买入股票的入账价值—以取得成本入账,包括股票成 交总额、印花税和应付佣金(应付给券商的佣金)。
收到申购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申购款
2019/11/21
17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核
算(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购)(9)
例、2019年1月1日,某投资者拿出10150元 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代销点申购华安创新基金, 扣除申购费150元,该投资者的净申购款为 10000元。申购日持有人权益(即基金净值) 合计为50亿元,其中:实收基金账户余额45 亿,未实现利得账户余额3亿元,本期收益、 收益分配和损益平准金账户余额合计为2亿元。 假如华安创新基金的基金申购确认日为T+2日, 另假如T+3日收到申购款,试进行相应的账务 处理。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中宇慧通(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三)基金管理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四)基金管理公司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六)基金管理公司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七)基金管理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基金管理公司应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九)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及其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影响数、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主要报表项目说明等内容。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中证协发[2007]56号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保证基金行业切实执行新会计准则,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现予发布。

本《指引》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另有具体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二○○七年五月十五日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会计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指引。

(二)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通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所管理、托管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明晰及可比。

(五)本指引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本指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各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行成为国内第一家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办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总行已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负责办理此项业务,并在上海、深圳分行分别设立托管分部。

为了规范基金会计核算,经与基金主管部门和有关基金管理公司协商,总行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所托管的基金进行及时、准确、全面核算,基金资产必须与我行自有资产严格分开,不同的基金要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二、增设“258基金存款”科目,在业务状况报告表中排列在“256定期储蓄存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并到“同业存放款项”项目中。

该科目应按存款人进行明细核算,属负债类科目,余额应反映在贷方。

三、各行在上报资产负债统计报表时,增设“258基金存款”科目,上报顺序排列在“256定期储蓄存款”之后,在资产负债表项目统计归属表中归入“同业存放”项目中。

各行向同级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新指标体系报表时,将新增设的“258基金存款”科目归入第344项“113143500其他金融性公司存放”中。

四、基金存款暂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按季结息,利息支出列入“522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同业往来支出”科目。

各基金开户行应加强对基金存款流动性的调查分析,并保留与其流动性相适应的备付金,以确保基金存款的支付。

五、基金年度会计报表要报送本级行财务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将基金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表作为本行会计报表的附表报送上级行会计部门。

六、基金托管部作为内设机构,财务方面实行“收支两条线”,托管费由本级行财会部门列入“511手续费收入”科目。

托管部自身费用由本级行财务会计部门按规定列支,不得从托管费中抵支。

七、“基金存款”科目从3月20日启用。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通知中证协发[2007]56号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保证基金行业切实执行新会计准则,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现予发布。

本《指引》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另有具体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二○○七年五月十五日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会计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指引。

(二)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通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所管理、托管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明晰及可比。

(五)本指引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本指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简介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简介
维普资讯
心 内 容和 操 作 指 南 ,通 过 对每 一 个
会 计科 目的 核 算 内容 、 算原则 、 核 账
(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 - j
_ -
务 处理 方 法 、 明细 科 目设 置 以及 期 末余 额 反 映 内容 等 方面 的规 范 ,既 方面 的方针 、 策 , 政 又体 现 了会 计要
订杈 、 行 时间等 内容 。具 体 规范 的 执 内容 主要 包括 -
有价 证 券 , 以其 怙 值 日在 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 的市 价 ( 平均 价 或 收盘价 ) 估
值 :估 值 日无 交易 的 以最 近 交 易 日

计 司
的市 价 怙值 。( ) 2 未上 市 的股 票应 区 分两 种 情 况 处理 配 股 或增 发 新股 , 按 估 值 日在 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 的 同一
目 近 财 政部 以财会
[ O ]5 号 2 1 3 O
取 文印发 了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独立 建 账 . 独立 核 算 , 证不 同基金 保
之 间在 名册 登 记 、 户设 置 、资金 划 账
核 算 办 法) 该《 法 ) 20 。 办 于 02年 1 月 1日起 实施 。 它属 于 《 融企 业 会计 金 制度 》 下 的专 业核 算办 法 , 之 它的 发 布 实施 ,对 促 进 证 券 市 场 的 健 康 发 展 将 发 挥重 要 作 用。 现将 该 《 法》 办 的 主要 内容 和 特 点作 一 简要 介 绍 。
告 。 基 金 净 值 =基 金 资 产 一基 金 负

《 办法 》 的主 要 内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计 核 算办 法 》 包括 总 则 、 汪券投 资基 金会计 科 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报 表 三 部 分 内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清算款 10020000
应付佣金
10000
2019/11/14
29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股票投
资的核算(5)
资金交收日(T+1日,即5月2日)与证券 登记机构交收资金时
借:证券清算款 贷:清算备付金
支付券商佣金时
2019/11/14
14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
核算(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购) (6)
基金申购款的计量:关键是如何将基金申购款按照 持有人权益的比例分割为三部分,分别确认为实收 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的增加。
未实现利得:基金设立后,在基金运作过程中,股 票、债券投资需每日按市价估值,估值结果形成未 实现利得。
交易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 交易。开放式基金是柜台交易。
2019/11/14
6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特点
1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封闭运 行。
2 、每日计算基金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规定 予以公告。基金净值(基金持有人权益)=基 金资产-基金负债,基金净值按基金单位总份 额平均分割,得出基金单位净值。反映基金业 务经营业绩的最终指标是基金单位净值及其增 长速度。
开放式基金: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 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申 购或赎回价格在基金管理公司指定的直销或 代销机构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开放式基金的设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 批准之日起6个月进行设立募集,设立募集期 限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 月。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最 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的,开放式基金即可成 立。
借:实收基金 9999.90
未实现利得 666.66
损益平准金 444.44

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核算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核算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核算制度前言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类似于股票的投资产品,它是由多个投资者投入资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代为投资,并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工具。

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具有广泛的投资组合和经营特点,因此财务核算对于其管理运营至关重要,在这篇文档中,我将详细介绍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核算制度。

财务核算基础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核算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核算,另一方面是对于基金的流动资金进行核算。

投资组合核算对于投资组合,其核算主要包括投资买入成本、投资标的市值、投资收益与损失等方面。

目前国内主要的投资组合核算方法有两种,分别是简单平均成本法和移动平均成本法。

•简单平均成本法简单平均成本法是指以各次投入的资金总额除以持有股份数量计算平均成本,在投资满一定期限(一般为30天)后,取这个期限内的总基金份额作为当前股票持有量,并以该期限内总共投入资金除以基金总份额计算平均成本。

该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单,但其对于基金投资组合变动的敏感度较低,因此适用于固定类型的投资组合。

•移动平均成本法移动平均成本法是指计算基金加权平均收益率,以加权平均收益率再加上每一期内的总投入资金计算每期的平均持有成本,并根据新加入的资金调整加权平均收益率进行计算。

该方法的优点是对于基金投资组合变动敏感,能够较好的反映基金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水平,因此适用于动态类型的投资组合。

流动资金核算流动资金核算主要包括现金收入、现金支出,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流程控制,明确资金流向,保证流动资金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财务报表制度财务报表制度是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便于投资者、监管部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了解基金财务状况。

目前国内证券基金市场的财务报表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净资产证明函净资产证明函是基金管理人定期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基金托管人提供的重要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62页精选文档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62页精选文档

23.12.2019
12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核
算(开放式基金)(4)
例、某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期结束, 扣除基金认购费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 亿元存入银行,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0 贷:实收基金 500000000
23.12.2019
13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
损益平准金属基金持有人权益,但可参 与收益分配,在会计报表列示方面,因 其不是经营所得,不应列入“经营业绩 表”,而应列入“收益分配表”。
23.12.2019
16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核
算(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购) (8)
基金申购款的记录:在基金申购确认日。 按基金申购款:
第四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核算
23.12.2019
1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概念(1)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是 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 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 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 金托管人托管,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 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 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3.12.2019
2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特点(2)
专家理财,专业管理;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稳定证券市场。
23.12.2019
3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分类:封闭
式基金(3)
封闭式基金:指事先确定基金发行总额,在封 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 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核算内容:募集期内基金认购的核算, 持续经营期间基金申购和基金赎回的核 算。
基金认购业务的核算:比较简单,募集 发行期结束,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 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基金”。 募集期内,由直销或代销机构向投资者 收取的认购费,作为提供服务的一种补 偿,直接从募集的资金中抵扣。募集资 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额,作为实收基金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办法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办法xx总发〔xx〕413号附件6,xx年12月26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会计核算,保证我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行及代销网点的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按此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会计核算原则第三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由总行运营部集中清算完成。

第四条我行办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主要对认购、申购、赎回、红利发放、基金定投等业务进行核算。

第三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账户设置第五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账户设置(一)在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科目下按具体代理发行基金产品设置明细账——XX基金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该账户开设在总行,核算代理基金认购、申购所形成的资金往来。

客户认购、申购基金产品时,贷记本科目;认购、申购资金归集时,借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控制方向在贷方。

(二)在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科目下按具体代理发行基金产品设置明细账——XX基金代理兑付资金账户,该账户开设在总行,核算基金赎回、分红、清盘所形成的资金往来。

划入基金赎回、分红、清盘款项时,贷记本科目;向基金投资人兑付上述款项时,借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控制方向在贷方。

(三)代理发行基金产品的手续费收入记入——其他手续费收入,该账户开设在总行,核算代理基金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发生代销基金手续费收入时,贷记本科目。

(四)“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和“代理兑付资金账户”根据基金管理人发给我行的客户交易确认数据,用于核算基金管理人资金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客户交易资金划拨。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的会计核算第六条证券投资基金认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一)认购日会计处理投资人开户网点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储蓄存款或借:单位活期存款贷: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XX基金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二)认购确认日的处理1、交易确认后,总行运营部将有效认购交易的资金通过支付结算网络(大额支付系统)划转至TA 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XX基金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贷:票据交换往来或贷:支付系统往账2、无效认购交易的资金,系统做批量上账投资人的处理,会计分录为:投资人开户网点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XX基金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贷:活期储蓄存款或贷:单位活期存款第七条基金募集期结束的会计核算(一)基金宣布成立的会计核算在按比例认购基金份额的情况下,而出现的认购未成交资金,与基金管理人传送的有关数据核对无误后,划转资金。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会计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指引。

(二)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通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所管理、托管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明晰及可比。

(五)本指引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本指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

对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七)基金的会计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基金首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相关年度的12月31日止,基金末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相关年度的1月1日起至基金合同终止日止。

(八)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九)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PDF 24页)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PDF 24页)
结算有限公司等设置明细账 进行明细核算 四 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证券清算款 在资产负债表资产
方的 应收证券清算款 项目反映 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证券清算 款 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 应付证券清算款 项目反映
应收股利 一 本科目核算因股票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 二 应收股利的账务处理 基金持有的股票 应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确认股利收入 借记 本科目 贷记 股利收入 科目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记 清算备付金 科目 贷记本 科目 三 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进行明细核算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取的现金股利
买入返售证券 科目 三 本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 如银行存款利息 清算备付金利息 债券利息 买入返
售证券利息等设置明细账 进行明细核算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各项利息 应收申购款 一 本科目核算应向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收取的申购款项 不含申购费 二 应收申购款的核算原则 一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接受基金投资人有效申请之日起 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收回申
入证券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差额 加相关费用 借记 证券清算款 科目 贷记本科目 如果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 按资金交收日实际收到的金额 买
入证券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差额 减相关费用 借记本科目 贷记 证券清算款 科目 三 逐日计提清算备付金的利息 借记 应收利息 科目 贷记 存款利息收入 科
购款项 尚未收回之前作为应收申购款入账 二 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按规定收取的申购费 如在基金申购时收取的 由办理申购
业务的机构直接向投资人收取 不纳入基金会计核算范围 如在基金赎回时收取的 待基金 投资人赎回时从赎回款中抵扣
三 应收申购款的账务处理 一 基金申购确认日 按有效申购款 借记本科目 按有效申购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2006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明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为使基金行业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我们拟写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请在基金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二○○七年月日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会计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通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所管理、托管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明晰及可比。

(五)本办法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

对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 未分配收益: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入银行的资金 需每日计提存款利息收入;债券投资每日计提债券 利息收入;卖出股票、债券可取得差价收入,这几 项收入在未分配之前,形成未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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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9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
核算(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购) (7)
例、某基金管理公司发行某证券投资基金10亿份基金单位, 每基金单位发行价格1.01元(募集资金的同时向投资者 收取1%的发行费),发生相关费用500万元,则:
借:银行存款
100500万元
贷:实收基金 100000万元
其他收入
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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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9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核
核算(1)
•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特点:证券投资基金以投资 业务为主营业务,基金资产主要以上市流通的 股票和债券等短期投资为主,没有存货、固定 资产等实物资产。
• 基金投资的限制性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股票、 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 80%;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 得超过该证券的10%;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家 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净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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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核算—实收基金的核
算(封闭式基金)(2)
• 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实收基金核算比较简单, 主要核算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封闭式基金募集发行期结束,按照实际收到的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基金单位发行总 额,贷记“实收基金”,按其差额,贷记“其 他收入”科目。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doc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doc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文号:工银发[1998]38号发布日期:1998-3-30执行日期:1998-3-20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会计科目第四章会计凭证和业务印章第五章会计档案第六章会计报表和基金资产净值第七章附则各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行成为国内第一家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办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总行已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负责办理此项业务,并在上海、深圳分行分别设立托管分部。

为了规范基金会计核算,经与基金主管部门和有关基金管理公司协商,总行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机构应根据有关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所托管的基金进行及时、准确、全面核算,基金资产必须与我行自有资产严格分开,不同的基金要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二、增设“258基金存款”科目,在业务状况报告表中排列在“256定期储蓄存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并到“同业存放款项”项目中。

该科目应按存款人进行明细核算,属负债类科目,余额应反映在贷方。

三、各行在上报资产负债统计报表时,增设“258基金存款”科目,上报顺序排列在“256定期储蓄存款”之后,在资产负债表项目统计归属表中归入“同业存放”项目中。

各行向同级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新指标体系报表时,将新增设的“258基金存款”科目归入第344项“113143500其他金融性公司存放”中。

四、基金存款暂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按季结息,利息支出列入“522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同业往来支出”科目。

各基金开户行应加强对基金存款流动性的调查分析,并保留与其流动性相适应的备付金,以确保基金存款的支付。

五、基金年度会计报表要报送本级行财务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将基金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表作为本行会计报表的附表报送上级行会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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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全文)新华网( 2001-11-12 08:45:53)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三)基金管理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四)基金管理公司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六)基金管理公司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七)基金管理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基金管理公司应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九)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及其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影响数、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主要报表项目说明等内容。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应披露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等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存在的关系与交易等。

(十)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6个工作日内报出;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报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90日内报出。

编报的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十一)向外提供的基金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应注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名称、基金设立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十二)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

(十三)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1 银行存款2 102 清算备付金3 103 交易保证金4 111 证券清算款5 112 应收股利6 113 应收利息7 114 应收申购款8 119 其他应收款9 121 股票投资10 122 债券投资11 131 买入返售证券12 141 配股权证13 151 待摊费用14 161 投资估值增值二、负债类15 201 应付赎回款16 202 应付赎回费17 211 应付管理人报酬18 212 应付托管费19 221 应付佣金20 223 应付利息21 225 应付收益22 227 应交税金23 229 其他应付款24 231 卖出回购证券款25 241 短期借款26 251 预提费用三、持有人权益类27 301 实收基金28 311 未实现利得29 313 损益平准金30 321 本期收益31 331 收益分配四、损益类32 401 股票差价收入33 402 债券差价收入34 411 债券利息收入35 412 存款利息收入36 421 股利收入37 431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38 439 其他收入39 441 管理人报酬40 442 基金托管费41 451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42 452 利息支出43 459 其他费用44 46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

二、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逐日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存款利息收入"科目;实际结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102 清算备付金一、本科目核算为证券交易的资金交割与交收而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款项。

二、清算备付金的账务处理:(一)将款项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收回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资金交收日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1、如果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资金交收日实际支付的金额(买入证券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差额,加相关费用),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如果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按资金交收日实际收到的金额(买入证券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差额,减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

(三)逐日计提清算备付金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存款利息收入"科目;实际结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如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尚未使用的款项。

103 交易保证金一、本科目核算向证券交易所交存的交易保证金。

二、交存的交易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交易保证金作相反分录。

三、本科目应按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交存的交易保证金。

111 证券清算款一、本科目核算因买卖证券、回购证券、申购新股、配售股票等业务而发生的,应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资金清算的款项。

二、证券清算款的账务处理:(一)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证券成交日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1、如果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和有关科目。

2、如果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借记本科目和有关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资金交收日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1、如果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资金交收日实际支付金额(买入证券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差额,加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清算备付金"科目。

2、如果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按资金交收日实际收到的金额(买入证券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差额,减相关费用),借记"清算备付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如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证券清算款,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应收证券清算款"项目反映;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证券清算款,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应付证券清算款"项目反映。

112 应收股利一、本科目核算因股票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

二、应收股利的账务处理:基金持有的股票,应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确认股利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股利收入"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借记"清算备付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取的现金股利。

113 应收利息一、本科目核算能够以固定的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回的各种利息,如银行存款利息、清算备付金利息、债券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利息等。

二、应收利息的账务处理:(一)买入上市债券,借记"债券投资"科目和本科目(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债券持有期内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逐日计提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债券利息收入"科目;债券除息日,按应收利息,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资金交收日,按实收债券利息,借记"清算备付金"科目,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卖出上市债券,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债券投资"、"债券差价收入"科目。

(二)买入非上市债券,借记"债券投资"科目和本科目(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债券持有期内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逐日计提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债券利息收入"科目;卖出非上市债券,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债券投资"、"债券差价收入"科目。

(三)逐日计提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等各项存款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款利息收入"科目;实际结息时,借记"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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