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

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

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佛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标准,将物业管理服务分为五个等级:优、良、合格、待提高和不合格。

优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管理人员素质高、经验丰富;物业管理服务全面、科学、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居民满意度高等。

良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较为完善,管理人员素质较高;物业管理服务基本全面、科学、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较为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到较为有效的保障,居民满意度较高等。

合格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较为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一般;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够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基本保障,居民满意度一般等。

待提高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不合理,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物业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够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不到有效保障,居民满意度较低等。

不合格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不合理,

管理经验不足;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不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不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不到保障,居民满意度极低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自查自纠,积极改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居民满意度。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将依据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佛山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附收费标准).doc

2019年佛山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附收费 标准) 佛山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附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那么2019年佛山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是如何修订的呢?本文小编为你整理关于2019年佛山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附收费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第七章行业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治理和社区管理,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概念和管理原则】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原则,发挥政府、社区和业主的监督作用,促进居民社区的治理稳定,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活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三)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 (四)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三级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三级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其中包括了对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各类房地产的管理。在物业管理中,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和商户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因此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尤为重要。本文将就物业管理的三级服务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基础服务标准。 1.1 环境卫生清洁。 基础服务标准中,环境卫生清洁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物业管理应保证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场所的公共区域保持整洁干净,包括道路、花坛、垃圾桶等设施的清洁工作,确保居民和商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舒适。 1.2 安全防范措施。 物业管理应加强对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加 强巡逻、安装监控设备、维护消防设施等,确保居民和商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3 设施设备维护。 物业管理应及时维护和保养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场所的设施设备,包 括电梯、水电设备、绿化设施等,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居民和商户的生活和工作品质。 二、提升服务标准。 2.1 便民服务。 提升服务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供便民服务。物业管理应为居民和商户提供 便捷的生活服务,包括代收快递、代办业务、维修服务等,方便居民和商户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2.2 社区活动组织。 物业管理应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包括文体活动、义务劳动、节庆庆祝等,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营造和谐温馨的社区氛围。 2.3 投诉处理及时。 提升服务标准还包括及时处理居民和商户的投诉。物业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并解决居民和商户的投诉,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三、创新服务标准。 3.1 环保节能措施。 创新服务标准中,环保节能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物业管理应积极推行环保节能政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3.2 信息化管理。 创新服务标准还包括信息化管理。物业管理应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为居民和商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3 社区文化建设。 创新服务标准中,社区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物业管理应注重社区文化建设,推动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升社区的文明程度和凝聚力。 总结,物业管理的三级服务标准,分别为基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标准和创新服务标准。物业管理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和商户提供更优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物业管理也应不断创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三个等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三个等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通常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和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不同的等级标准,物业公司会提供不同水平的服务。以下是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三个等级标准: 一、基础等级标准: 基础等级标准是最低级别的物业服务标准。在这个等级下,物业公司主要提供基本的维护、保洁和基础设施管理服务。他们会确保小区的公共区域保持整洁,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他们还会负责处理居民的一些基础需求,例如接收包裹和报修。 二、中等等级标准: 中等等级标准相比于基础等级标准提供了更多的服务。除了基本的维护和保洁服务外,物业公司还会提供一些额外的服务,例如提供24小时的安保巡逻,管理小区的停车场和绿化带, 以及组织一些社区活动。物业公司还会设立在线平台,方便居民在线报修和反馈问题。 三、高级等级标准: 高级等级标准是物业服务的最高级别。在这个等级下,物业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除了基本的维护、保洁和安保服务外,他们还会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例如小区内的超市、健身房、游泳池等设施。他们会定期组织社区活动,促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此外,物业公司还提供快速响应的维修服务和便捷的在线投诉系统,确保居民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总之,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三个等级标准分别为基础等级、中等等级和高级等级。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适合自己的物业服务等级。物业公司会根据不同等级提供不同水平的维护、保洁、安保和便利服务,以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不仅可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还可以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在普通住宅小区中,物业服务的等级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服务:物业公司在不同等级标准下的管理服务水平存在差异。在基础等级标准下,物业公司主要负责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管理,例如电梯、水电等系统的检修和维护。在中等等级标准下,物业公司除了基本的管理服务外,还会提供停车场管理、绿化带维护等服务。而在高级等级标准下,物业公司会拥有更完善、高质量的管理服务,能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物业管理系统,并且会有专门的运营团队负责小区的规划管理、文化建设等工作。 2. 保洁服务:保洁服务是物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础等级标准下,物业公司会定期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卫生处理,确保居民的生活环境整洁。在中等等级标准下,物业公司会增加保洁服务的频次,并且会定期对小区的绿化带、健身设施等进行清洁和消毒。在高级等级标准下,物业公司会提供更加专业化、细致化的保洁服务,例如定期对小区的地面、墙面、车库等进行清洁和维护,并且注重小区环境的美化和提升。

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

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 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佛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标准,将物业管理服务分为五个等级:优、良、合格、待提高和不合格。 优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管理人员素质高、经验丰富;物业管理服务全面、科学、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居民满意度高等。 良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较为完善,管理人员素质较高;物业管理服务基本全面、科学、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较为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到较为有效的保障,居民满意度较高等。 合格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较为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一般;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够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基本保障,居民满意度一般等。 待提高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不合理,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物业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够及时、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不到有效保障,居民满意度较低等。 不合格级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包括:物业管理组织架构不合理,

管理经验不足;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不细致;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不有效;物业安全保卫工作得不到保障,居民满意度极低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自查自纠,积极改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居民满意度。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将依据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对于一个小区或者商业综合体的居民和业主来说,物业服务的 等级标准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在我国,物业服务 等级一般分为1-5级,每个等级都有其对应的服务标准和要求。在本 文中,我们将对物业服务等级1-5级进行对比,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 解不同等级的物业服务水平,并为他们选择合适的物业服务提供参考。 1级物业服务: 1级物业服务通常针对一些简单的住宅小区或者写字楼,主要提供基本的保洁、绿化、垃圾清运等服务。在这个级别下,物业公司的服务团 队通常较小,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相对较低。居民和业主需要自行解 决一些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如水电维修等。物业公司对大型设备和公 共设施的维护保养也较为薄弱。 2级物业服务: 2级物业服务在服务水平和管理要求上相比1级有了一定的提升。除 了提供基本的保洁、绿化等服务外,还增加了部分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服务。与1级相比,2级物业服务的服务团队和管理人员会相对多一些,对小区或者写字楼的管理和维护能力也有所增强。但是整体服务 水平仍然较为基础,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3级物业服务: 在3级物业服务中,服务水平和管理要求有了明显的提升。除了提供基本的保洁、绿化、垃圾清运等服务外,还会增加一些便民服务和设备维护保养的项目。物业公司会建立比较完善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保安、管家、客服等。在这个级别下,物业公司还会逐渐引入一些科技化手段,如智能化管理系统、智能设备等,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居民和业主的生活环境和服务体验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4级物业服务: 4级物业服务是相对高端的物业管理服务。在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还会增加一些高级别的便民服务和增值服务。物业公司会建立较为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团队,管理和维护的标准也会更加严格。4级物业服务还会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和居民活动组织,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生活氛围。在这个级别下,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已经相当高,居民和业主的需求能够更好地得到满足。 5级物业服务: 5级物业服务是最高级别的物业管理服务,针对的是高端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除了提供基本的保洁、绿化等服务外,还会提供一系列的定制化服务和高端便民服务。在这个级别下,物业公司通常会引入最先进的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如智能化社区系统、本人客服等,以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舒适度。物业公司会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居民和业主提供高品质的生活体验和服务保障。

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

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 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佛山市的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业委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佛山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各类物业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包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商业物业管理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与业主和业委会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⒈物业管理机构:指依法设立并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物业公司等。 ⒉小区物业管理:指对住宅小区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活动。 ⒊单位物业管理:指对办公楼、商务楼、工业园区等进行管理的活动。

⒋商业物业管理:指对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和登记 第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办理物业管理 机构的设立和登记手续。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佛山市的市场主体登记程序完成登记手续。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⒉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 ⒊具备必要的管理经验和设施。 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三章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在开展物业服务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 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⒈日常维护和保洁。 ⒉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 ⒊安全防范和安全巡查。

⒋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⒌住户投诉处理。 ⒍社区活动组织等。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保证提供质量 稳定、效果显著的物业服务。如对服务标准有变更的,应提前通知 业主和业委会,并经双方协商确认。 第四章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 第十条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机构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 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物业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具体收费 标准和收费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向物业费缴纳人提供明细账单。 第十二条物业费的使用应当用于小区维护、设施更新、公共设 施维修等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合法用途。 第五章物业纠纷的处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 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四条物业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如协商和调解 未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一) 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 以上. (二) 房屋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 1 次装修

物业服务质量评分制度_规章制度_

物业服务质量评分制度 一、综合服务21分 1、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与开发企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分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2、设有物业服务处,办公设施设备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分 符合2.0,无计算机应用管理扣1.0,不符合0 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服务主动热情 4分 着装及标志1个不符合扣0.2,不符合0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及实施时间。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分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5、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2分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2 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1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7、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 2分 执行有关规定1.0,未执行0; 8、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业主咨询、投诉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急修一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分 符合2.0,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未设服务电话扣0.5,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 9、对小区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在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2分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0、每月在小区宣传栏公布一次由业主公摊的公共水电费等费用详细情况;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的应及时通知住户 2分符合1.0,基本符合0.5,未执行0;公开1.0,未公开0 二、公共秩序维护(15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路口及停车场交通标示齐全,设有路标,各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号标志明显 2分 符合2.0,无示意图扣0.5,无路标扣0.3,幢、单元、户号每缺一个扣0.1 2、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 2分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3、有安保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安保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分符合2.0,无安保队伍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4、配有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并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半小时内有专人到现场处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12小时不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与服务等级的区别

法律眼:物企资质、服务等级与服务收费标准之间 的关系 审判实践中,有些业主对资质为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政府指导价的一级标准收费(或 超过政府指导价最高限度收费)的行为提出质疑并诉至法院,认为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就应该按照政府指导价的三级标准收费。另外,也有一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与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应等级的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不符,要求法院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予以调整。那么,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之间到底有何关系?法院应否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所谓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简单地说就是指表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提供的物业服务层次、范围的准入资格。《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从注册资本、专业技 术人员等方面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三级。而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则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的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所作的分类,并以此作为适用不同等级的政府指导价的依据。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等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高,意味着其从业人员、管理面积、其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的层次较低资质的物管公司高。而物业管理服务等级高,意味着物管公司提供的服务多,收费的标准因此亦提高。但资质低(高)的物业管理企业也能提供等级高(低)的物业管理服务。 综上所述,物管公司资质与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属不同概念,物管公司的资质与收费标准无关,而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则与收费标准紧密相关。

如业主以物管公司提供的服务与服务等级不符要求调整物管费收费标准的,法院不宜仅仅依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的具体内容调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穗价[2004]199号)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含43项服务内容,二级含41项服务内容,三级含34项服务内容。其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分别制订了互不相同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由于这些规定中各个级别所包含的内容主观随意性大,难以量化,各个级别之间的区分也不明显,如法院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的变化对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将会难以操作。例如,按照上述《等级标准》规定,在一级标准下,物业管理企业应“经常与业主沟通,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和处理业主投诉,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业主的意见,改善服务质量”,“每栋每层设置一个垃圾桶,每日上门收集并清运垃圾两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在二级标准下,对应的内容为“经常与业主沟通,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和处理业主投诉”、“按栋设置垃圾桶,生活 垃圾每天清运1次”,就前一项而言,第一等级的服务内容多于第二等级,但无法具体量化,就后一项而言,第一等级的服务标准高于第二标准,但取证困难,难以认定。因此,笔者认为,在业主仅以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与相应等级的物业服务等级的内容、标准不符,要求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时,一般应按照“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予以处理,不轻易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宜。

关于公布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布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价〔2006〕110号 各区物价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我市《关于公布佛山市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价〔2004〕171号)已试行期满。我们对试行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重新制定了《佛山市物业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细则。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 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2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管理办法。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 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的费用。 二、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 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三、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住宅(不含别墅,下同)物业服务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 其他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报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由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组成。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制定全市各类、各等级物业管理服务的基准价。各区价格主管部门会 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佛山市公布的基准价,结合本地实际,在上下不超过30%的幅度内制定 本区具体浮动幅度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物业管理企业应认真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基准价,在本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上下浮动幅度内,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设施配置、成本支出及合理利润等情况,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与业主在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 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 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 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 导价;经双方约定后的收费标准应抄送本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五级三类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五级三类收费标准 (总13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试行 )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各类别墅、酒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月1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4、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 5、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20 %;小区建筑面积在2万至4万平方米(包括4万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0%。 6、本《标准》中各分项服务标准高一级(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7、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doc-佛山市物业服务

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草案) 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的费用。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通过正当的价格竞争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

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受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由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组成。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制定全市各类、各等级物业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各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佛山市公布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结合本地实际,在上下不超过30%的幅度内制定本区具体浮动幅度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区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内,结合地方实际,按照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服务项目及收费进行量化,试行菜单式收费。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认真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基准价,并在本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浮动幅度内,就提供的服务内容、设施配置、成本支出及合理利润等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凡经双方约定后的收费标准,应报本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1.02.19 •【字号】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施行日期】2021.04.01 •【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6号) 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通过的《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4月1日起施行。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10月30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业主大会 第三节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物业管理及服务 第一节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节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住宅维修管理 第三节公共收益管理 第四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积极发挥作用。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监督评价办法;建设和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工作。 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物业服务人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领域招标投标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公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价格、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税务、生态环境、卫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治理,负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依法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等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九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依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保障物业服务人依法执业,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二)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总结、交流物业服务工作经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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