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鲁迅“唐传奇”文类说的检讨——《中国小说史略》辨正(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鲁迅“唐传奇”文类说的检讨——《中国小说史略》辨正
(一)
温庆新
【摘要】在《中国小说史略》各修订本中,鲁迅对唐代小说的认识经历了“唐传奇体记传”、“唐传奇体记传”与“唐之传奇文”杂糅、“唐之传奇文”文类定名等三种变化情形,是对传统学术与西方文艺理论、史志目录思维与建构小说史体系之目的意图双重把握的不同认识阶段的表现。而前两种认识情形并不具备文体分类意义。后一种认识虽具备文体分类意义,却是在极力推崇西方文艺理论且试图消除传统学术之情况下形成的,存有以材料套框架、以理论隶文献等缺陷,非根植于唐人小说之实情。%In A History of Chinese Novels, LU Xun's understanding of Tang novels had undergone novels of the legendary style, combination of legendary-style ones and tales of marvels, and tales of marveis of Tang Dynasty, which shows his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f t
【期刊名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1(026)007
【总页数】5页(P43-47)
【关键词】《中国小说史略》;版本;检讨;“唐传奇”文类;辨正
【作者】温庆新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7.41
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修订本)首列“唐之传奇文”专节以名类唐人小说之发展始,因《中国小说史略》为彼时国内小说史之开山著述,具有经典特性,又因鲁迅之文坛地位及影响,“唐传奇”作为一种小说文体之说遂被研究界推重备至。如1927
年出版的范烟桥《中国小说史》、1935年出版的谭正璧《中国小说发达史》等小说史著述莫不以为准绳。现代治小说史者更是奉为圭臬,纷纷修补并完善鲁迅有关“唐传奇”说之种种不足,期以学界对此说能达成共识。其典型表现莫过于治小说
史者极力寻求“唐传奇”具有共通性的文体特征,于此遂有“唐传奇与小说的文体
独立”、“唐传奇的文体生成与唐代文治环境之关系”、“唐传奇的文体特征”、“唐传奇的兴起与繁荣”等诸多研究纲目。梁启超《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1902年)有言:“大抵西人之著述,必先就其主题立一界说,下一定义,然后循定义以
纵说之,横说之。”近世以降,学者著述立言仿学于“西人”,此亦为现代学术体系建立之基点。因而,对近世以降之治小说史者而言,确立小说文体类名及其特征当成为
其考察文学发展不可忽略的环节之一。按理,治小说史者的这番努力本是现代学术
体系发展的必然情形,无可厚非。但鲁迅设定“唐传奇”类名之时,本身就存在史料
不全、逻辑不贯、论断不明等诸多缺陷。因此,近些年来不少有识之士试图跳出盲
目推崇鲁迅及其著述之怪圈,对所谓“唐传奇”文体说进行反思。即使是推奉此说
的研究者,亦意识到鲁迅提出的“唐传奇”文体类名存有诸多无法调和的矛盾,试图
加以补救。因此,部分学者开始以理性姿态审视《中国小说史略》之种种开创及不足。
较早对“唐传奇”文体说提出质疑的,有孙逊、潘建国先生《唐传奇文体考辨》等。但该文主要据唐传奇之作者队伍及创作动机带有明显的史家色彩、唐宋目录文献之相关记载等方面集中反驳鲁迅“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之说之误;同时,该文仍将“唐传奇”当作一种小说类名,并由此提出“传奇小说”之发展分期:先秦两汉至六
朝人物杂传为“发生发展期”、唐五代为“第一个繁荣期”、宋代为“衍生期”、元明两代为“第二个繁荣期”、清代为“衰微期”[1]。此论颇为可观,却仍未厘清
鲁迅提出此说之始末、亦未触及“唐传奇”作为小说文体类名所应具备的内在特征、概念外延、潜在观念,乃至所引发的种种谬误,依旧陷入约定俗成的文体分类思维中
无法自拔。而全面且深入梳理此说者,当属欧阳健先生《“传奇体”辨正——兼论
裴铏〈传奇〉在神怪小说史上的地位》一文。此文首先梳理唐宋之时以“传奇”名篇之作品,指出“从字面上看‘,志怪’与‘传奇’的含义完全相通,二者都是从题材上着眼的”;并通过梳理大量文献资料,证明“不论这些小说是否有过单篇流传的事情,但在当时及尔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并不曾将它们称作‘传奇’,更没有出现
‘传奇体小说’的概念,却是确定无疑的”,从而认为“古代小说研究的实践证明,将‘传奇’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实际是很难操作的”[2]。此文着重依史料指出“传奇”作为一种文体类名不仅缺乏文献依据,指出“传奇体小说”文体分类既不符合
古小说的实际,且缺乏相应的理论根据。该文从“传奇”作为文体类名缺乏相应的
概念内涵与外延之角度加以辨别,此论深见功力。相较之前的质疑文章更具思辨色彩,亦更进一步触及到问题的关键之处,深具启发意义。
但这些质疑仍旧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将“唐传奇”作为文体类名大书特书的则是后
来的治小说史者;鲁迅只提出了“唐之传奇文”之说法,虽具有一定程度的文体分类
意义,却非以此作为分类的全部意义体现于“史略”中。据以比对《中国小说史略》各修订本之间的变动及差异,即可明了(详见下文)。造成此谬之因,盖系治小说史者
对“史略”或推崇、或反思之时,所援引鲁迅有关“唐传奇”之论述时,所依版本多
为鲁迅后期不断加以修订的版本,即或1933年的修订本、或1935年的最后一次修订本,从而以此揣度并夸大鲁迅之言意;而未曾注意到在“史略”不同版本的修订中,鲁迅对“唐传奇”之表达亦处于不断改变的过程中。而这种认识过程对探讨鲁迅建构“史略”之匠心尤其重要,且有助于釐正鲁迅对“唐传奇”认识之始末,指明鲁迅
原意与后世治小说史者的接受之区微,从而正确评估将“唐传奇”作为一种文体类
名之合理性与可行性。溯源以正流,方可正学界之谬。
1920年12月,鲁迅开始在北大讲授“史略”,尔后又于1921年1月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开讲。“史略”现存的最早版本为鲁迅在这两所学校讲课时由北大国文系教授会随课陆续印发的油印本,题名《小说史大略》。油印讲义共有《史家对于
小说之论录》等十七篇,无篇号,亦无细目纲要,只留题名。第二种版本为约略1921
年下半年至1922年刊发的铅印本,之后各版本则有:1923年、1924年北大新潮社初版上下册本,1925年2月新潮社再版上下册本,1925年9月北新书局合订
本,1931年9月北新书局订正本,1933年3月第九版印刷,再到1935年6月北新
书局第十次修订本,凡十余版。对“史略”之修订几贯穿于鲁迅后期,故各版之间多
有差异。如自油印讲义至铅印本,增《唐之传奇集及杂俎》《宋之志怪及传奇文》《宋元之拟话本》《明之神魔小说》(上下篇)等五篇,删《史家对于小说之论录》一篇,改《元明传来之历史演义》作《元明传来之讲史》、改《明之历史的神异小说》作《明之讲史》,他如引证论断亦多所差别;到初版时,重新补入《史家对于小说之论录》,增《明之神魔小说(中)》《清之讽刺小说》等五篇,引证论断亦为之一变;尔后
各修订本之篇幅、规模不断扩大,颇为壮观。
在诸多版本的修订过程中,各版本对“唐传奇”之引证论断,差异颇大。在油印讲义中,第八、九篇分别为《唐传奇体传记》上下篇,云:“小说亦如诗,至唐而一改进,虽
大抵尚不出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发达之迹甚明。当时道释二教,侈陈感通;有名位者,又好谈神异,于是方士文人,闻风而作,竞为异记。牛僧儒有《玄怪录》……高骈从事裴铏有《传奇》,皆其例也。然文人于杂集成书而外,亦撰记传,始
末详悉,往往孤行,今颇有存于《太平广记》中者”[3]62-63(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作“唐传奇体传记”是油印讲义独创,为以后各修订本所无。由此可知,鲁迅对唐代小说的最早认识主要是“传记”“杂传”,“传奇体”仅仅是“传记”“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