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经济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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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哈乌拉斯台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加哈乌拉斯台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加哈乌拉斯台乡加哈乌斯台村、库斯仁村
项目申报单位: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
可行性研究总负责人:沙合木别克职务:乡长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加哈乌拉斯台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建于加哈乌斯台村、库斯仁村
二、项目建设年限:2011
三、项目概要
3.1、项目提出背景
加哈乌拉斯台乡位于尼勒克县城以西19公里处,主要靠山水灌溉,水量非常有限,安排班次浇水,每次每人3分钟左右,即3分钟时间浇1-2亩地,加之85%以上土地坡度大于25°,水土流失相当严重,作物需水根本无法保证,小麦常年产量100kg/亩,遇到旱年只有40-50kg/亩,胡麻常年产量70kg/亩,旱年只有20-30kg/亩,甚至绝收,加之土地坡度大,耕地越种越薄,提高作物年产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均难以实现,缺水和节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为了使该村贫困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经加哈乌拉斯台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根据该村实际,应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加大庭院利用率,增加贫困农
牧民收入。
3.2、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
该乡共有贫困户696户,现争取发展庭院经济100户,每户修建蔬菜基地0.5亩,造价约8000元;养殖棚圈60平方米,造价约10000元。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加哈乌拉斯台乡处于山区地带、平原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自然条件差,加哈乌斯台村、库斯仁村土地平整,农牧民对种植业有一定的经验。当地的环境、气候又极利于种养殖,发展庭院经济,特别是红辣子种植。若在该村设立庭院示范基地,势必带动本地村民进行大面积庭院经济的发展,为他们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对该乡的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该乡进行庭院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是十分必要可行的。
五、项目建设的原由及规模、内容
5.1、项目建设的原由
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还可以使当地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更能加快农牧业的经济发展,提早使农民进入小康。
六、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由县专业种养殖技术单位指导帮助农户进行示范田种植,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七、项目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80万元。自筹及投工投劳20万元。
八、外部配套条件分析
8.1、组织及政策保证
该项目的实施应预先制定出一系列的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优惠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8.2、投资来源和保证措施
项目实施资金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给予扶持,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8.3、其他条件分析
项目区的村民也能清楚地认识到基础设施落后,给本村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无法估计,要求项目尽早实施,并对工程的实施做好了准备工作。
九、综合效益分析
9.1、经济效益
每户修建蔬菜基地0.5亩,可产出蔬菜1.5吨,按市场价格计算每公斤蔬菜2元,即,1500公斤×2元=3000元-造价2000元=1000元;养殖家禽200只,每只产出价为35元,即,200×35=7000元-造价4000元=3000元;合计1000元+3000元=4000元每户收入;4000元每户×100户=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