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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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公司、、八章年月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4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货币货币(以下简合计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公司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若超过30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公司法定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股东以其所持股分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分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投资公司公司章程是什么呢?要怎么写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

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 (2)第四章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2)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2)第六章董事会 (5)第七章监事 (8)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10)第九章利润分配 (12)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 (13)第十一章终止、解散和清算 (13)第十二章股权转让 (16)第十三章章程的修改 (17)第十四章保险及保密 (17)第十五章争议解决 (17)第十六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办发(2015)42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各方股东协商同意,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投资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投资有限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七条本公司全称:*****投资有限公司。

第八条*****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第九条*****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性公司管理规定(3篇)

投资性公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

第三条投资性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诚信经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第四条国家对投资性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根据投资性公司的业务范围、投资规模、风险程度等,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第五条投资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第六条本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章设立与登记第七条投资性公司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一亿元;(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投资性公司设立程序如下:(一)股东出资设立;(二)制定公司章程;(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四)取得营业执照;(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九条投资性公司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名册;(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册;(五)内部控制制度;(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投资性公司备案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章业务范围与投资管理第十一条投资性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股权投资;(二)债权投资;(三)风险投资;(四)资产管理;(五)证券投资;(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投资性公司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风险可控;(三)分散投资;(四)提高投资效益。

投资公司的章程模板

投资公司的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第五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第七条公司宗旨:遵循市场规律,追求经济效益,以诚信为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投资服务。

第八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法人实体。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股东资格:凡认缴本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东,均成为公司股东。

第十条股东权利: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 分取红利;3. 股东转让出资;4. 优先购买权;5. 公司终止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权;6.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义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遵守公司章程;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二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 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 修改公司章程;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应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七条董事会职权:1.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6.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2篇)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2篇)
第二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___%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境外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境外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境外投资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的文件,其中包括公司的宗旨、组织结构、股东权益、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

以下是境外投资公司章程的一个范本,供参考: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XX Investment Co., Ltd.公司注册地:XXXX国家第二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为股东提供优质的境外投资服务,增加股东的财富价值。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商业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条公司地址: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位于XXXX国家XXXX市XXXX区XXXX大街XX号。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公司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XXXX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股东:公司设立时,由以下股东共同出资组成: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比例(%)XXX XXX XX%XXX XXX XX%XXX XXX XX%……第八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以股份形式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和资产分配的权益。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和监督。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管理机构,包括营销部、投资部、风控部等,负责公司具体业务的管理与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建设和财务管理的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合规管理:公司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

第四章公司股权变动和利润分配第十五条公司股权变动: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须经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定。

投资管理公司章程(3篇)

投资管理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投资管理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重组、并购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市场规律,坚持稳健经营,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九条公司股东是指依法出资设立公司并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与公司决策;2. 收益分配;3. 股权转让;4. 股东会决议事项的知情权;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遵守公司章程;4.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五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XXXX .第六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比例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章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第七条合伙目的:共同出资参与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项目的投资。

“以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核准的为准”,以后有新项目必须经合伙人全体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合伙期限为三年。

第四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第九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第十条XX第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1、2、3、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出资XXX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执行合伙人提出建议和方案,报合伙人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人员同意。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执行合伙人提出建议和方案,报合伙人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人员同意。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章程、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第十四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咨询、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_________(城市)。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分为普通股东和特殊股东两类。

第六条股东权益:本公司的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在公司决策中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第七条股东会议:公司股东会议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议由所有股东组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会议主席。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并选举其中一名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

第十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计划等重要决策,并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检查委员会:监事会设立检查委员会,由监事会成员组成,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选聘产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股权转让第十四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但需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第十五条股权转让限制: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受以下限制:(一)必须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二)必须事先通知公司,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批准;(三)股东转让股权后,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利润分配第十六条利润分配:根据本公司盈利情况和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利润分配方式由股东会议决定。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股东会议的决议应根据法律和监管要求进行。

公司投资章程范本

公司投资章程范本

公司投资章程范本一、章程目的该公司投资章程旨在明确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投资目标、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机构,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股东,并为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提供明确的规范。

二、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由各股东按照其投资比例出资。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1. 股东权益1.1 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的分享权。

1.2 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决策的权力。

1.3 股东享有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股份的权利。

2. 股东责任2.1 各股东应按照自己的承诺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项。

2.2 各股东应按照本章程规定参与公司决策,并履行有关程序和程序。

四、利润分配1. 公司利润的分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股东可将其应分配利润作为现金或股票形式进行。

2. 公司利润在经审计后,按照公司法规定和股东协议约定的时间进行分配。

五、公司治理机构1. 董事会1.1 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决策。

1.2 董事会由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选举产生。

1.3 董事会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和本章程的约定召开会议并制定决策。

2. 监事会2.1 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决策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2.2 监事会由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选举产生。

2.3 监事会会议应当定期召开,并制定有关决议和意见。

3. 公司高级管理层3.1 公司设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职位,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3.2 公司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或提名产生。

六、公司决策1. 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收购等)需由股东会议通过。

2. 股东会议应提前通知各股东,通知方式包括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等。

3. 股东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通过,股东会议可以通过书面决策方式进行。

七、章程变更和解除1. 对该章程的修改和解除需由股东会议通过,并经过股东协议的签署。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一般公司都会拟定公司,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 本人持股资料;(2) 股东大会;(3) 中期和年度报告;(4)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X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八年一月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天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我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我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范围第八条投资主要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生产规模或调整产业结构、进行技改扩建、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或新建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借款或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5篇)

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5篇)

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分则一、人事异动1、新员工入职时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寸白底彩照____张、健康证明一份、工资卡一张、学历证明原件。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

3、正式员工要离职的,需提前____天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需提前____天提出申请。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3篇)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和公司的责任,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投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

第三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原则,通过投资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理念为:诚信、专业、创新、共赢。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 按照章程规定认缴出资。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第十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 交换其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资公司章程范文

投资公司章程范文

投资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位于xx省xx市。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经济目的是为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和资源支持,追求利润最大化。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由股东按比例认缴。

第六条:公司成立时间和期限公司成立时间为工商部门颁发的公司登记证书的日期,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三章:股权管理第七条: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出资方和持股人。

持股比例将按照出资额确定。

第八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并按照公司章程约定进行认缴。

第九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向本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其股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股东会议公司每年召开至少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表达意见、决策事项等。

第四章:公司管理机构第十一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任免。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财务报表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年度财务报表,并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纳税义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缴纳各项税费。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订和解释第十六条: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得到股东过半数以上的同意。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的解散公司可能因下列情况之一被解散: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公司达到解散条件,公司经营指标连续亏损等。

第十八条:公司的清算公司解散后,应组织清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次偿还各方债权。

投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投资公司名称投资公司名称为“××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Investment Co., Ltd”。

第二条公司地址投资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市××区××路××号。

第三条注册资本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分为××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

投资公司以此为出资额,承担合伙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方式投资公司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方式,同时可以从事其他与投资相关的业务。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投资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投资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投资领域投资公司主要投资领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

第八条投资对象投资公司可以投资于国内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初创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第九条投资金额投资公司对单笔投资金额没有具体限制,但必须符合投资公司股东会决议的规定。

第十条投资方式投资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增值方式、债权转换方式、股票交换方式等进行投资。

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十一条董事会投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公司的股东选举产生,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

第十二条监事会投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投资公司的股东选举产生,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监事会。

第十三条经理层投资公司设立经理层,由一名或多名经理组成,由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公司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权利投资公司享有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义务投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司的义务。

第五章公司业务及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业务管理投资公司应当根据投资业务的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投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预算、核算和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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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1 (以下简称“甲方”)、股东2 (以下简称“乙方”)、股东3 (以下简称“丙方”)等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延期、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对前条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决定文件以中文书写并由公司存档备案。

股东也可通过对公司董事会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行动进行批准的形式做出决定,由股东的授权代表在文件上签章。

股东的职权由其授权代表履行时,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书。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等。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同意。

其他事项须由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以中文书写并由公司存档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甲方推荐,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推荐,皆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推荐方有权在董事任期届满前撤换其推荐的任何董事并经股东会同意罢免,推荐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第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通过董事会决议方式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就公司受托管理的人民币基金的项目投资退出方案通过决议提出意见;(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员工业绩激励方案;(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为避免歧义,各方特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确认,由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的基金将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各方委派人员或各方同意的第三方委派的人员组成。

上述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等事宜,由其自身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或类似组织文件)以及相关议事规则全权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委托副董事长履行职责。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以及临时会议在公司住所举行,董事会成员也可以通过电话会议、可视会议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参加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七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提前三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含)以上董事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方能举行。

董事会会议就项目投资退出等重大事项以及章程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事项作出决议,且须经全体董事的五分之四(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各方有义务确保并促使其委派到公司的董事基于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根据本章程规定及时签署必要的决议或文件。

第十七条任何要求或可以在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可以不召开董事会会议而采用书面通讯方式作出,前提是每个董事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收到书面决议草案。

在收到书面决议草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各董事应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或通过书面签署方式批准该决议。

任何书面决议,需至少由全体在任董事的五分之四(含)以上同意。

经符合规定票数要求的董事以书面签署方式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八条如因任何情况出现董事会僵局,任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僵局通知”)。

在发出有关僵局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出资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应进行会晤,在善意的基础上努力达成一致意见以解决僵局。

如该等人员未能共同解决僵局,则应适用本章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条款。

第十九条公司不向董事支付报酬,但如果该董事也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公司应根据其职务付薪。

董事或董事指定的委托人因按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而产生的合理的往返差旅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任何董事都应履行忠实义务和谨慎勤勉义务。

任何董事无需为其履行董事职责的行为承担任何个人责任,除非是故意不当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各方轮流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其中首任监事由丙方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

股东会有权在任期届满之前撤换其任命的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并在维护公司利益以及与各方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现行《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以及(六)《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司不向监事支付报酬,但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合理费用,经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后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设副总经理两至三名,由各方推荐后董事会聘任。

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届满之前经董事会决议可予以撤换。

第二十五条经营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领导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根据董事会确定并不时予以修正的方针,领导和管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和受托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但公司不得贷款进行投资或经营,不得从事对外借款、担保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三)拟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基本管理规章制度;(四)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各项经营规章制度细则;(五)任免应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六)定期以会议、电话或其他方式向董事会口头或书面报告公司的经营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和确定方针的情况;(七)其他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管理团队专业人员规模一般控制在十人左右,由各方推荐专业人士以及市场招聘人员组成。

团队将提出设立基金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相关投资项目的筛选和评估。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尽管有上述规定,各方均同意一方可以基于商业重组目的而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该方的关联方,另外两方将签署所有必要的相关文件,包括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并促使其委派的董事同意并签署此转让所需的决议。

关联方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受控于、或者与一方处于相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经各方一致同意可提前解散公司。

守约方或任何一方也可基于下列任一原因向违约方或另一方提前九十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章程:(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五)公司宣告破产;(六)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者致使本章程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期限超过一百二十天,各方又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七)如果任何事项需要由董事会决议通过,而董事会成员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善意谈判,仍无法取得规定票数的同意,或者出现其他董事会僵局情形达三个月以上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规定,由经营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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