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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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流程

一、生活饮用水分类

①集中式供水,由乡镇水厂、自来水厂、村级饮水工程供水的饮用水等。

②分散式供水,井水、泉水、沟塘水等

③二次供水,将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用户的供水设施。

如常见学校水塔、蓄水池等。

④其它,直接将水库水、河水、溪水等当作饮用水源。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来源分类

①工业污染,包括三废,废水、废气、废渣。

②居民生活性污染,包括生活污水、垃圾、厕所、粪坑等。

③农业生产带污染,化肥农药等。

④医疗废水污染。

⑤自然灾害带来的污染,洪水、地震等。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途径

1.水源污染。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废弃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地引起的污染。

2.水处理、水贮存受到污染。集中式供水某个环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未按正常操作流程操作、受到外界污染;水井、水塔因长期未清洗、消毒导致微生物滋生,某些化学物质的富集引起污染;水井防护措施较差(井盖破损或缺失,未砌防渗层,周边未设计排污沟等),导致外界污染物渗入;二次供水设计或者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受到污染。

3.管网污染。管网被腐蚀或破裂,经过污染区导致外界污染物入水引起污染;管网通过垃圾或者有毒有害污染区,导致某些有害物质侵入管网引起污染;管网过长(管网贮水量大于用水量),导致消毒剂挥发,微生物滋生引起污染;因水压不足、缺水、断水形成管网负压造成污染;新铺设管网,自身及其管网连接处所带来污染物引起污染。

4.涉水产品污染。使用不合格净水设施导致污染(无生产合格证明的净水器等);未按要求使用净水设施导致污染(未定期清洗净水设备,未按要求更换滤芯等);

未定期清洗饮水机及其管道引起污染等。

四、如何识别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1.来势猛、潜伏期短。

2.造成危害影响范围较大,发病与供水范围基本一致。

3.及时停止供水可以有效阻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4.污染源被清除后,事件可以很快得到控制。

五、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置

1.准备工作

①人员准备:成立饮用水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队,由生活饮用水、流行病学、消杀和检验专业人员组成。

②物资准备:一般应急物资,贮水容器[(包括无菌瓶(袋)、塑料壶(桶)、磨口玻璃瓶等)],水样采集器(配长绳),余氯现场检测仪(余氯比色器、二氧化氯现场检测仪等),水质消毒药品,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等相关书籍。

③技术准备:经常组织开展饮用水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核实事件

核实发生事件是否跟生活饮用相关。如跟生活饮用水相关,及时上报中心领导,由中心领导与水利、卫监或污染事件发生地负责人联系,中断饮用水供应。

3.流行病学调查

⑴个案调查:重点了解病人发病时间、潜伏期、主要症状、体征,饮用水等情况,分散式供水(尤其是首发病例)取水点、取水工具和取水容器情况。完成个案调查同时,可以采集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血液等标本(尽量采集未使用抗生素前样本)。

⑵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①卫生状况,制水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各种净水剂是否有产品卫生许可。

②水质净化工艺流程、管网布局以及供水管线、供水设备、设施的卫生防护情况。

③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水质处理设备运转、使用情况。

④水质自测情况,是否有近期水源水、出厂水及末梢水水质检测记录。

⑶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①集中式供水水源取水点下游100米,上游10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染源(包括垃圾池、粪便入水、工业三废、生活污水等)。

②分散式供水,是否对水源采取密闭措施,是否有井盖破损或缺失,是否砌有防渗层,周边是否有排污沟,是否离厕所、养殖场较近,是否存在鸟兽到取水点饮水排便可能。

③近期是否有特殊自然气象(大雨、暴雨)出现,导致外界污染物入水,是否有工矿企业事故性排放导致水质污染发生。

⑷供水设施及管网防护情况:是否存在有破损、渗漏及其他异常情况。

⑸居民近期对饮用水问题的反应(颜色、嗅和味、浑浊度等变化),管理单位采取的措等。

⑹样品采集及检测

根据现场调查,对可能存在污染来源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及直饮水等采样检测,现场完成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余氯检测。怀疑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的还可根据污染情况对水生生物(鱼类)、水生植物和底泥进行采样检测。

六、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定

综合对病人个案调查、供水现场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上,结合病人的“三间”分布以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特点对整个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⑴确定为介水传染病的,按相关传染病疫情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⑵对不能排除投毒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安部门。

⑶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发生污染的,应及时通知环保部门。

七、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

1.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治疗。

2.对污染源,立即清除污染源。

3.对传播途径,清洗和消毒被污染的管网和供水设备,增添必要的净水消毒设备。

4.选择和提供临时饮用水源,做好群众的解释和宣传工作,教育群众不喝生水,并共同保护水源。

5.对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生活饮用水污染的单位,通知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卫生监管和控制措施:①责令停止供水②封闭供水设施,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③责令控制、排除污染源④封闭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八、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1.污染源已被清除

2.饮用水源、净化工艺、供水管网、贮水池等采取控制措施(消毒、清洗)已落实到位。

3.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例出现。

4.水质连续监测3次以上为合格。

九、撰写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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