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必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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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指南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指南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指南(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适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总投资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和其他需要进行质量验收备案的工程。

第二章质量验收备案的申请和受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四)工程质量抽查报告;(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质量验收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

第五条初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馈,如初审结果不合格,需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整改。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审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或进行整改,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补充材料或整改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再审。

第七条再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馴如再审结果不合格,需重新整改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验收备案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颁发质量验收备案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备案登记。

第三章质量验收备案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施工单位完成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二)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三)工程质量抽查符合规定,并出具质量抽查报告;(四)其他相关验收条件。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包括:(一)审查申请材料;(二)现场验收;(三)验收报告编制;(四)备案审批。

第十一条现场验收应当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结构和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二)施工质量和工艺标准符合要求;(三)工程质量检测及抽查合格;(四)其他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资料清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资料清单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
1、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2、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复印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4、质量合格文件:
(1)工程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原件)注:施工单位提供并盖有公司单位公章
(2)竣工验收会议纪要附及验收各单位人员签到表,附整改证明(原件)注:施工单位,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竣工移交书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注:监理公司提供,加盖公司公章
(4)单位工程评定文件:(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G.O.1-1)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G.O.1-2)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和主要功能检查记录(G.O.1-3)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G.O.1-4)
注:全部为原件,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注: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及屋面验收记录表(F.O.1)(原件) 全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加盖公司公章;检测报告(复印件)由建设单位提供
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7、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8、环保三同时证明、舍内环境检测报告(复印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注:施工单位提供
10、“两书(原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12、竣工档案收件单(复印件)注:施工单位提供
13、人防检测报告(复印件)注:建设单位提供。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的资料日照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归档接收资料明细二零一一年九月一、工程前期文件1、项目建议书(大型、重点工程)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大型、重点工程)3、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大型、重点工程)4、专家建议文件(造价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工程)5、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请及批复6、建设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7、划拨建设用地文件8、国有土地使用证9、选址意见书(大型、重点工程)10、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筑红线图或征地地形图)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批准书1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5、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含勘查成果质量审查意见通知书)16、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17、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18、勘查、施工、监理、设计合同19、质量监督书20、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1、建设工程(用地)放验线记录22、环保、消防、防雷检测报告文件(含电气检验报告)23、工程决算资料、审计文件24、节能认定证书25、工程竣工测量记录及工程竣工图2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二、工程监理文件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5、工程开/复工审批表6、工程开/复工暂停令7、不合格项目通知8、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9、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10、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11、合同变更材料12、质量评价意见报告13、监理总结三、竣工验收文件1、工程概况表(E11-1,E11-2)2、工程竣工总结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竣工总结报告,竣工验收报告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6、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8、工程照片9、声像资料10、商品房中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四、施工文件(一)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A、施工组织设计B、技术交底C、图纸会审记录D、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查2、施工现场准备A、控制网设置资料B、工程定位测量记录C、基槽开挖测量记录D、施工安全措施E、施工环保措施3、地基处理记录A、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控平面布点图B、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C、桩基施工记录D、试桩记录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A、设计会议会审记录B、设计变更记录C、工程洽商记录5、施工资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实验报告A、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实验汇总表及出厂证明文件B、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复试实验报告C、预制构件(钢筋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实验记录D、工程物质选样送审表E、进场物质批次送审表F、工程物质进场报验表A、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实验报告B、土壤(素土、灰土)出厂实验报告C、砂浆、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实验报告D、混凝土抗渗实验报告E、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F、钢筋接头(焊接)实验报告G、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实验报告汇总表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A、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B、钢结构工程C、防水工程D、高控控制8、施工记录A、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B、沉降观测记录C、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D、工程竣工测量E、新型建筑材料(使用新型建材的)F、施工新技术(使用新型建材的)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0、工程质量检验记录A、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D、幕墙工程验收记录E、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二)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1、一般施工记录B、技术交底C、施工日志2、图纸变更记录A、图纸会审B、设计变更C、工程洽商3、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A、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B、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C、设备安装记录D、设备试运行记录E、设备明细表4、预检记录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6、施工实验记录A、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B、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试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C、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D、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实验记录E、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F、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实验报告;7、质量事故处理记录8、工程质量检验记录A、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三)室外工程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施工文件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四)分户验收(住宅楼)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记录表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户内部分)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分)6、室内空间尺寸分户验收记录表7、建筑工程节能说明书8、外窗临水实验检查表9、蓄水实验检查表10、单元电气、弱电、给排水平面图11、地板辐射采暖分布图(五)建筑节能资料(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采暖单独立卷)1、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2、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3、工程设计文件A、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B、围护结构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设计做法如发生变更,必须提交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C、设计单位出具的热工计算书(设计单位盖章)4、建筑节能材料及部品A、包括粘结砂浆,抹面砂浆、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EPS板、XPS板以及屋面保温材料,节能外门窗、节能建筑幕墙等,应提供《日照市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材料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确认)B、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进场报审表C、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D、包括粘结砂浆、抹面砂浆、EPS板、XPS板以及屋面保温材料,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外墙腻子、节能外门窗、节能建筑幕墙等应提供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程见证并随机抽检的产品检验报告和材料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应与单体建筑名称名称相符)E、锚栓、太阳能产品及与建筑节能有关等其他材料的形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F、建筑物围护结构现场检测报告5、建筑节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施工资料A、外墙外保温单位和节能门窗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B、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报审表C、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D、外墙保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屋面保温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E、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五、竣工图(含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章)1、初步设计方案及工程设计说明书(大型、重点工程)2、工程总平面布置图3、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4、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5、建筑竣工图6、结构竣工图7、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8、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9、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10、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11、燃气工程竣工图12、结构计算书注:档案必须是原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完工查收存案做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受理依照(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 二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 三)《房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完工查收存案管理暂行方法(建设部第2命令)》;( 四 ) 上海市住宅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完工查收存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7]1071 号)( 五) 进一步深入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完工查收改革实行方法(沪社审改【 2018】 2 号)二、受理范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包含房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备非交通类工程)的完工查收及存案。

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本且国有财产投资者实质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依照现行法定程序办理。

三、办理机构市、区规划领土资源、卫生计生、民防、环保、交警、消防、绿化市容、气象等部门以及所受权的特定地域管委会,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专项完工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详细负责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完工查收存案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及特定地域管委会,依照法例、规章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投资项目完工查收存案管理工作。

四、具备的条件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具备全部法定完工查收据件,一致申请波及工程质量、规划领土、消防、交警、卫生防疫、绿化市容、民防、防雷及其余特定领域查收事项。

五、办理程序(一)完工查收1、工程质量查收需提交的资料:(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完工查收通知单》(2)《建设工程具备法定完工查收据件许诺书》2、规划领土查收需提交的资料:(1)规划查收申请资料目录①《建设项目完工规划查收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②《上海市建筑工程完工规划土地查收丈量成就报告书》③加盖完工图章的建设工程完工图一套(含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分层平面图和立面图、剖面图)④上海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完工档案检查结论单》⑤《地质资料汇交凭据》⑥建设单位签署的诚信许诺书(2)土地核验申请资料目录①《建设项目项目土地核验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②《建筑工程完工规划土地查收丈量成就报告书》③建设单位(个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④《不动产权证书》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⑤土地价款缴纳凭据⑥出让合同对保障性住宅配建状况有商定的,还应报送保障性住房房源移交认定文件3、消防查收需提交的资料:(1)《建设工程完工查收消防存案申报表》(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察合格书》(3)工程完工查收报告(4)消防设备的完工图纸(5)消防产品清单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资料、装饰资料、保温资料清单(6)消防设备检测合格证明文件(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公司名称早先批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例规定的其余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程序和操作流程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程序和操作流程图

3
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如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
审查备案材料
01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查。
02
对工程质量进行复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 计要求。
03
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实,确保合法合规。
备案完成
01 通过审查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
02 将备案信息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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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住宅小区工程验收及备案案例
总结词
严格遵循验收程序
详细描述
某住宅小区在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地方规定,严格遵循验收程序,对住宅小区的各项设 施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在验收过程中,特别注重细节,如对防水、电气等关 键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同时,该 小区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备案工作,及时提 交相关资料,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和备案。
案例三:某桥梁工程验收及备案案例
总结词
注重质量安全
详细描述
某桥梁工程在竣工后,将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备案工作。在验收过程中,该桥梁 工程特别注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方面的检测,对桥梁的 承载能力、防震性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为 了确保质量安全,该桥梁工程还委托了第三方机构进行 检测和评估,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备 案过程中,该桥梁工程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及 时提交相关资料,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和备案。
03
完成备案后,工程可正式投入使用。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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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常见问题及解决 方案

工程施工竣工备案相关

工程施工竣工备案相关

工程施工竣工备案相关在我国,工程施工竣工备案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主要涉及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园林、景观等各个领域。

工程竣工备案的程序具体分为备案申报、备案审批、备案登记等环节,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经济、建设用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

一、备案申报1.备案申报的主体工程竣工备案的申报主体是业主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业主或代理机构需提供包括竣工图样、竣工规模、竣工投资等在内的基本资料,并进行备案申报。

2.备案申报的材料备案申报材料是竣工备案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竣工规模、投资估算、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这些材料是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重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3.备案申报的程序备案申报的程序包括备案材料的准备、备案申报表的填写、备案材料的递交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等步骤。

备案申报程序要求业主或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备案审批1.备案审批的主体备案审批的主体是建设主管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符合的予以审批,否则予以驳回。

2.备案审批的标准备案审批的标准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经济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备案审批的流程备案审批的流程包括初审、复审等环节,建设主管部门会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退回或者要求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后予以通过,完成备案审批。

三、备案登记1.备案登记的主体备案登记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负责对通过审批的工程项目进行备案登记,确保备案程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备案登记的内容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备案审批的结果、备案登记号等,对工程项目的备案信息进行完整记录。

3.备案登记的作用备案登记是对工程项目最终确认的一个环节,也是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一次检验。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服务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服务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依法向消防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情况进行审查和备案的过程。

这一过程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申请材料准备(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二)建筑消防设计文件;(三)建筑施工消防监督检测记录;(四)建筑消防设施竣工备案材料。

二、申请程序(一)属地消防机构受理;(二)审核材料;(三)现场勘查;(四)审查备案。

三、申请材料的要求(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应真实、准确地填写;(二)建筑消防设计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建筑消防设计方案、建筑消防设施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描述等;(三)建筑施工消防监督检测记录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消防设施材料、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以及施工人员的资质等;(四)建筑消防设施竣工备案材料应包括消防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施工程竣工记录等。

四、申请程序的具体内容(一)属地消防机构受理:建设单位向所在地消防机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及相应材料;(二)审核材料:属地消防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录入,并进行初步审核;(三)现场勘查:属地消防机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包括消防设施的布置、功能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符合性等;(四)审查备案:经过审核和现场勘查确认无误后,属地消防机构将拟备案的建筑消防设施报经上级消防机构审查备案。

五、注意事项(一)建设单位需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消防备案的及时性;(二)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消防备案时,应配合属地消防机构的审核和现场勘查工作;(四)属地消防机构应按时审查备案,并将备案结果及时告知建设单位;(五)如有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或存在隐患的,应及时整改。

六、办理时间(一)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办理时间为30个工作日;(二)特殊情况下,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二、行政审批条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已获得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3.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4.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5.工程验收过程合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五、禁止性要求:无六、受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八、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九、申请材料(一)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规定,工程预验收申请单位应填写《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3份,并提交以下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的材料: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2.监理文件。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4.竣工验收文件;5.建设工程档案。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施工图报审单及建筑面积审定单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包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业主);5.工程竣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施工企业);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监理单位);7.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8.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设计单位);9.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0.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11.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12.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13.工程质量保修书;14.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含节能措施、围护结构热工指标等节能使用说明);1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的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6.提供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效凭证材料。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第一部分:引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工
程质量和安全。

合理有效的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指南旨在为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提供指导。

第二部分:竣工验收备案
1. 竣工验收流程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环节。

验收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和质量文件
验收两部分。

验收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接受申请
•评定验收条件
•展开验收
•形成验收报告
•备案登记
2. 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合格证
明文件齐全、不存在质量安全事故等。

第三部分:质量监督实施
1. 监督机制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2. 监督内容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材料使用、施工质量、工程监理、设计文件变更
等方面。

3. 监督措施
监督措施主要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监督等方式,以实现对建设工程
的全方位质量监督。

结语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环节,对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希望本指南能够为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一、概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的相关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也是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之一。

本文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须知。

二、备案的主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体为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备案。

三、备案机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认证的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格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认证,储存完整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保障建筑工程知识产权。

四、备案流程1.备案前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文件、单位资料和验收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

同时,应作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准备工作,包括资金申报及合规性评估、设计施工文件评审、建设工程验收的监督检查等。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完工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计量和鉴定,确认建设工程已经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作出验收的程序。

3.备案材料编制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归档与该建设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相关的各种资料,包括技术文件、设备材料清单、验收报告、专家评审合影照片等,制定详细的清单,并对所有材料进行电子档案存储。

4.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完成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过程。

5.备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重点包括建设工程验收文件、验收报告、专家论证报告等内容的审核。

6.备案证书颁发经过审查合格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五、备案内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各种资料、技术文件等所有材料的完整性。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必备条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必备条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必备条件\备案一、竣工验收流程0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0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0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河北省石家庄市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河北省石家庄市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河北省石家庄市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注意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经质监、安监、墙改节能办、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主要分为十六项,以下将分别介绍其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图单位联合验收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以上各单位进行施工技术资料及施工现场的联合验收,施工资料、质量、安全经各方确认无误后,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与法人章。

2、防雷装置验收由石家庄市防雷检测中心验收完毕后,取得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报告及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施工单位与甲方电气工程师负责)3、电梯验收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完毕后,取得电梯合格证、电梯检验报告及登记使用书。

(电梯单位与甲方电气工程师负责)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由石家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完毕后,取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部负责,开发部配合)。

质监站审核并存档的资料:一、建设单位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建备案登记表,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专业人员),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审查报告(合格书复印件、报告书复印件、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6、工程相关批文、批示,7、八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包括变更),8、八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若书(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14、结构抽测报告,15、桩基检测方案、检测报告、复合地基检测报告;16、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结构检测报告、评价报告,22、竣工工程专家验收评价意见、记录,23、消防检测报告或验收报告,24、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25、幕墙分项工程质量专项竣工验收记录,26、外墙保温分项工程质量专项竣工验收记录,27、墙改与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38、建设工程补充、变更事项登记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承诺书二、施工单位准备的资料:5、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施工单位),7、八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总包单位,混凝土搅拌站、检测单位)(包括变更),8、八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若书(总包单位,混凝土搅拌站、检测单位),12、地基验槽记录(附基础开槽图),13、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验收记录,1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抽测记录表,19、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29、建设工程质量整改报告书,32、施工单位竣工报告,34、勘察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36、竣工验收人员签到暨资格核查表,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5、工程款支付证明(施工单位)三、监理单位准备的资料: 7、八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监理单位)(包括变更),8、八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若书(监理单位),33、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35、工程款支付证明(监理单位)四、质监站提供的资料:9、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10、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11、工程抽查记录, 17、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核查表, 20、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8、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30、建设工程暂停施工通知书,31、工程复工通知书, 37、工程监督工作联系单, 3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1. 背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建设工程实现合法、安全、高质量的必要环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分为单项竣工和并联竣工,其中,并联竣工验收和备案流程更为繁琐,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

2. 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建设单位在完成相关建设工程后,应当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总平面图和总平面分块图、竣工图审意见书、竣工图纸册、竣工图纸电子版等。

接受竣工验收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

如果建设工程需要进行并联竣工验收,并联竣工验收的流程相较于单项竣工验收会略有不同,具体的流程如下:•申请材料的提交: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施工单位提出的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承诺书等材料。

•竣工资料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并对资料审查结果进行书面通知。

在竣工资料审查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需对竣工图审意见书、施工图以及竣工图等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给出审核意见。

•初次现场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竣工验收现场进行第一次检查,检查应尽量以一次现场验收为准则,即对全部系统和设备一次性进行现场检查。

•工程质量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各项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现场审查意见的整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对竣工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向建设单位书面通知。

•合格证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在接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全部合格证和备案手续后,对其进行审核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合格证。

同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还应当将相关资料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除外.二、事项内容建设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涉及规划、消防等内容的综合验收,并由建设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三、应具备条件(一)具备法定竣工验收条件;(二)需要的测绘工作已完成;(三)规划、消防等验收所需的竣工图纸已编制完成;(四)竣工归档资料已编制完成或承诺验收后限时完成。

四、办理流程1、申请。

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竣工验收备案”,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附件资料后,选择受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申请前,建设单位对专项验收内容和标准要求把握不准的,可选择提前向建设管理等部门申请现场提前查看服务。

2、验收。

提交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接收。

建设管理部门接收后,通知组织规划、消防、等验收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资料等验收,不符合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申请单位整改。

规划、消防等部门验收后,在“联审平台"的“结果录入",录入验收意见,作为竣工验收备案依据。

3、出具备案证书。

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规划、消防等部门验收意见,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五、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六、审批期限按“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非小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时间分别为10个、15个工作日,其中各专业验收部门验收分别在8个和12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建设管理部门分别在2个、3个工作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七、审批结果(一)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网上一口领取以下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

(二)不予验收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八、咨询服务渠道(一)业务咨询窗口和电话1、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受理大厅(涉及:项目信息报送、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咨询电话:(021)64188779。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办理类型:即办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5.《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6.《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7.《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1.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建设项目竣工补交报建费工作联系单(原件);(多测合一报告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成果面积超出施工许可证总面积时需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7.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或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8.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乙方如无造价工程师可以加盖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章,如甲方无造价工程师需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盖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及造价师资质章)9.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备注:如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查验原件。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政府各个窗口汇总)一、基本资料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质检站);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建设单位委托函;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勘测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测绘报告;5.房产测绘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6.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审核意见;二、规划建设局负责验收部分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2份(规划局质监站);2、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合格证;5、工程结算书(封面有甲乙双方盖章和造价师资质章);6、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8、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资料评估报告;9、涉水事项竣工图(含总平图)、设计变更书(取水、排水、节水、等);10、取水工程验收报告;1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2、验收公示材料和公证材料。

13、质监站监督报告14、竣工验收报告三、经济发展局建筑工程环保和安全设施验收资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躁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产业废水项目);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四、市消防支队负责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1、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责任人签字);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5、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基础变更(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的建筑不作要求);6、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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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之六
6.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010年3
月修订)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申办条件
(一)房屋建筑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3.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4.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二)市政公用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
3.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
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5.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已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二、办理程序
第二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并领取办文结果:
A.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或接受行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重新申请备案;
B.如备案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第三步: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申请单位可在1个工作日后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

三、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房屋建筑项目:
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核验证书)
3.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核原件、提供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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