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延期毕业学生管理办法.doc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延期毕业学生管理办法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东师校发字【2005】3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学分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延期毕业学生条件
1.具有当届本科学生学籍。
2.在校学习时间达到标准学习年限,但尚未达到最高学习年限.
3。未满足毕业所需条件.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申请延期毕业。
二、延期毕业学生管理
1.延期毕业学生由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统一管理、负总责,指导学生尽早毕业;毕业年级辅导员协助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2.延期毕业学生应当按规定履行报到及注册手续.
3.延期毕业学生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延期毕业学生不享受在校生的奖、贷、勤、减、补等有关待遇。
5。延期毕业学生应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105号)要求在校住宿,编入毕业年级学生宿舍统一管理。
三、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