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词“全”的语义指向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副词“全”的语义指向研究

本文主要从语义角度出发,在“全”与“都”的比较中,总结出它们的一些共性,同时试图发掘“全”自身的一些特点,从接受性上来看“全”的使用情况,并对此进行简要的说明。

标签:“全” “都” 语义指向接受性

全指副词“全”与“都”在汉语中是比较常见的,对“都”字,学者们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发表了多篇相关论文,但对“全”字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力图从语义角度对“全”字进行一次比较深入的探讨。

一、副词“全”的语法意义及句法位置

(一)“全”的全量解释及其存在情况

“全”是全量算子,它要求所概括的对象是离散的(或可分割),如“橘子、苹果、香蕉”;或被人们主观认为可分为离散部分的,如“书全被看完了”,人们认为“书”可以被一部分一部分地看;再如“饭全被吃光了”,“饭”并非人们主观认为是离散的,而是被切割为以离散的方式存在的东西。

《现代汉语八百词》对副词“全”的解释为:第一,表示所指范围内无例外,都;第二,表示程度上百分之百地。

限于篇幅,这里只讨论表范围的义项,义项中说“表所指范围内无例外”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把它和“都”并列就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认为它们可以完全换用,其实它们还是有差别的。“全”更侧重整体,给人毫无例外之感,“都”字却正如王还(1983)提出的看法,用在复数意义上表每一个。这种区别可以解释很多相关问题。

下面先来看看“全”在句中的存在情况:

“全”必须和一个表复数意义的名词性成分相联系,它的存在情况如下所示:

1.“全”的有无似乎不影响句义,只是语气上有所不同,试比较:

(1)他们回来了

(2)他们全回来了。

在句意上二者并无很大差别,但例(2)和例(1)比较起来,不仅有总括而且还增加了强调的意味。

2.“全”的有无会影响到句子的意义,试比较:

(3)他把书拿走了。

(4)他把书全拿走了。

例(4)可以明确“书”不只一本,而例(3)中的“书”则可能是一本也可能是多本。

3.有些句型中,“全”是必须得用的,如:

(5)只要你肯学,什么手艺你全能学到手。

在例(5)中如果“全”不出现,句式就将发生改变,疑问代词就不再表示任指,而表示疑问。

(二)“全”的句法位置

“全”后面必须接一个疑问词为主语的小句①,或接一个动词短语,否则句子不合法,如:

(6)(你说)全谁来了?

(7)(你猜)全哪些人迟到了?

(8)你全放了它们吧!

(9)这些人我全不认识!

“全”必须与其指向目标共处于一个小句之中:

(10)我们全知道他是凶手。

(11)*我们知道他全是凶手。

从例(10)和例(11)可以看出,作为“全”的语义指向,这里只能是表复数意义的“我们”,例(10)中的“我们”和“全”处于同一句法层面里,句子合法。例(11)中的“我们”处于主句中,但“全”处于被包蕴的小句中,句子不合法。

二、“全”的语义指向目标类型及位置

(一)“全”的语义指向目标类型

1.普通复数意义的名词性成分

1)由普通意义的名词加“们”表复数,如:朋友们、同志们、学生们;

2)由并列性的名词成分表复数,如:小张和小李、老师和学生;

3)由复数性的指量短语构成的名词性成分,如:那些人、这几名同学;

4)表示类概念的光杆名词,如:犯罪分子全被一网打尽了。这里“犯罪分子”就是表类概念的光杆名词。这类词作为指向目标时,“全”可以不出现,句子成立。

2.表任指意义的代词

(12)他什么全收。

(13)谁他全熟悉。

这里的“什么”和“谁”表示“所有东西”“所有人”的任指意义,所以可以成为“全”的指向目标。

3.“所有NP”“无论(不论、不管)NP”的形式

由“所有”“无论(不论、不管)”加名词性成分表全称的概念,可以成为“全”的指向目标,如:

(13)所有的人全来了。

(14)所有的同学全通过了考试。

(15)无论遇到多大困难,他全能顺利完成任务

(16)不论家里发生什么事,全不放在心上。

这类词作为指向目标时,“全”必须出现,否则句子不合法。

4.表疑问的代词

(17)(这时候,你)全想了些什么呀。

(18)这里面你全认识谁。

这里的“什么”和“谁”是问话者想知道一个集合里面的具体成员,当然里面也可以只有一个成员,如:

(19)(这时候,你)全想了些什么呀?

没想什么,就想你了。

(二)“全”指向目标的位置

1.“全”可以指向句子中的主语

(20)他们全没有来。

(21)所有的老师全去参加运动会了。

(22)谁他全认识。

(23)他什么全爱吃。

2.“全”可以指向句子中的宾语

(24)我全教过他们。

(25)(在那,你)全看到些什么?

“所有NP”“无论NP”作为指向目标,只能出现在主语“全”之前,如例(21)。如果出现在“全”之后,则句子不合法,如:

(26)*我全认识所有的人。

当表疑问的代词作为“全”的指向目标时,正如吕叔湘(1980)所说,它只能出现在“全”之后,如:

(27)刚才他全说了些什么?

(28)书全借给谁了?

如出现在“全”之前,则或者是表示任指的代词,或者不成为语义指向目标。

三、不同类型指向目标共存情况考察

(一)不同类型指向目标共存的原则

吕叔湘先生(1980)指出“都”字在几个指向目标共现时,可以用重音来区别,我认为这在“全”字上也适用。

(29)这几天,我们全忙着筹备拖拉机手培训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