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号)
绿道规划及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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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道者,自然之理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道
人道 自然之道
地道
-《道德经》二十五章《象元》
人类最原始的自然观也是绿道规 划设计最基础的指导思想
天道
•人道:昼夜作息,农业劳作等 •地道:季节更替和气温变化、水文节律、动物生命周期、候鸟活动等 •天道:太阳、月亮、地球及其他星体的运行 •道道:自然而然,让万物自行其道
2.2 1940年代,大伦敦规划建设了环城绿带及与之相联系的绿色通道网络, 之后逐渐发展成为国外正在大规模建设的“绿道”。
绿道是社会经济文明到达一定程度的产物,是人与自然的 主动平衡方式。
原始的人与自然平衡是一种被平衡,在 原始生产力相对比较低下的时代,人类无法 改变自然。而当进入工业革命,社会意识相 对比较低下的时代,人类无法意识到保护自 然的重要性。因此,只有当进入现代文明, 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 今天,人类才会主动意识到人与自然平衡的 重要性,是一种主动的平衡。而如今,当中 国社会进入高速发展,在某些城市已经达到 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绿道这种人与自然主 动平衡方式则顺势而生。
翠云廊是一条始于秦汉的古 蜀道,它既不“危乎高哉”,也不 “难于上青天”,但由于它两旁高 大参天、浓荫蔽日、绵延300里 的古柏,而被地理学家和史学家称 之为“比罗马大道还要壮美”的世 界奇观。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古 老、保存最完好的古代雏形绿道 。
翠云廊古柏
二、中国历史上的“绿道”雏形
岭南第一古道
日本北海道富良野绿道
3.5 台湾东丰绿道:改造废弃铁路,提升地方经济
• 东丰绿色走廊为台湾第一条由废 弃铁道改建为自行车道的脚踏车专 用道; • 沿途风景包含从起点至大甲溪花 梁钢桥间长约1.9公里的自行车道及 隧道及花梁钢桥,沿途风景绝佳; • 新社庄园位于台中大坑风景区圈 内的新社乡,相当于37个台北的大 安森林公园,海拔500公尺到860公 尺,四季气候宜人,年均温23度, 最适合人居的气候,且居台中市太 平乡与台中县北屯区的分隔山棱线。 台中新社风景区珍贵的绿色森林元 素,是中台湾的花园。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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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
无
【期刊名称】《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年(卷),期】2011(000)0Z1
【摘要】2011年7月1总则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
【总页数】10页(P10-19)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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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规([2021]1号) [J],
5.基于生态的城市绿道植物群落规划设计研究
——以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大道项目为例 [J], 郭梦涵;季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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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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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文本)(2011-2015年)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 (5)第一节规划目标 (5)第二节规划原则 (7)第三章绿道网布局规划 (10)第一节绿道线网布局 (10)第二节绿化缓冲区及城际交界面布局 (18)第四章绿道设施规划 (23)第一节绿廊系统 (23)第二节慢行系统 (24)第三节服务设施系统 (25)第四节标识系统 (31)第五节交通衔接系统 (31)第五章生态化措施 (36)第一节绿道控制区的生态化措施 (36)第二节绿化缓冲区的生态化措施 (37)第三节慢行系统的生态化措施 (38)第四节配套设施的生态化措施 (38)第六章绿道功能开发策略 (40)第一节绿道产业发展 (40)第二节主题游径开发 (42)第三节特色节点开发 (45)第四节风景道开发 (52)第七章省立绿道网建设指引 (54)第一节分类建设指引 (54)第二节分市建设指引 (60)第八章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 (105)第一节组织管理 (105)第二节法规保障 (106)第三节技术支持 (106)第四节政策措施 (107)第五节管理运营 (109)第六节监督检查 (111)第七节宣传推广 (111)附录主要概念释义 (113)附图 (116)前言构建集民生、环保、生态、教育、休闲和经济等功能于一体的绿道网,是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创新之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标志性工程。
珠三角地区2372公里省立绿道已基本建成,成为珠三角地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被誉为广东发展的“健康之路、美丽之路、生财之路、幸福之路”,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
为了推动珠三角绿道网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逐步构建全省互联互通的绿道网,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对广东省省立绿道网的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建设规模、设施配套、生态化措施、功能开发、实施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规划安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https://img.taocdn.com/s3/m/2851fe37650e52ea5518983f.png)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的函【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建规[2015]87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05.19【实施日期】2015.05.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的函(粤建规〔2015〕8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完成《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建设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绿道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厅在总结2014年绿道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形成了《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实施计划,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5月19日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2015年全省绿道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战略部署,以打造绿道“升级版”工作为核心,以社区体育公园和水岸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快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推动绿道网向绿色基础设施升级,提升珠三角绿道网管理水平和综合功能开发,推进和完善粤东西北绿道网建设。
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进一步增强珠江三角洲地区绿道网综合功能(一)继续完善绿道网络,加快绿道连通。
结合社区体育公园和中小学校园周边绿道建设,完善学校配套设施等重点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延伸绿道网。
对已建绿道五大系统(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交通衔接系统)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高效使用。
绿道规划设计全
![绿道规划设计全](https://img.taocdn.com/s3/m/128cec17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47.png)
绿道的意义
保护敏感的自然生态系统:主要是沿河流、海岸以及 山脊线;绿道维护生物多样性并为野生动物迁移提供 通道。
在大都市区内和郊区为人们提供了大量的游憩机会, 可以步行、爬山、骑自行车、游泳、划船,以及其他 户外休闲活动。
5、 绿 道 规 划 设 计 基 本 要 求
5、 绿 道 规 划 设 计 基 本 要 求
5、 绿 道 规 划 设 计 基 本 要 求
5、 绿 道 规 划 设 计 基 本 要 求
5、 绿 道 规 划 设 计 基 本 要 求
6、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城市绿道经过的地段类型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典型的 有滨水地段、山林地段、乡村田野地段和城镇地段等。
为人们提供重要的历史遗产和文化价值,大多数绿道 沿河流或海岸分布,这些地区或廊道有将近90%是遗产 和文化资源所在地
绿道相对于其他类型绿地的优势
功能更全、性价比更高、更灵活可行
绿道能在最小的空间里包容多种功能,集环 保、运动、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是一 种能将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完美 结合的有效载体
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 它是连接公园、自然保护地、名胜区、历
史古迹,及其他与高密度聚居区之间进行 连接的开敞空间纽带 具有绿色通行、游憩健身等多种功能
绿道的组成要素
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
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
郊野型:凤凰山-银湖森林公园段、马峦山公园-南澳段、西冲-东冲段、 天后古庙-打马坑水库段等4段,总长约112公里,既有城市风光,也有原生 态环境,控制范围不少于100米,主要开展郊野休闲、户外运动、旅游观光等 活动,亲近自然。
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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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省⽴绿道建设指引⼴东省省⽴绿道建设指引Benchmark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Guangdong Province⼴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〇⼀⼀年五⽉⽬录1 总则 (1)2 建设要素和配置要求 (2)3 建设要求 (5)附录A 有关术语解释 (9)附录B 绿道基本配套设施分级设置要求 (12)附录C 绿道基本要素建设标准 (13)1 总则1.1为充分发挥省⽴绿道的基本使⽤功能,保障建设质量和建设效果,确保绿道建设符合⽣态、经济、安全、适⽤等要求,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为省⽴绿道建设提供基本参考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予以深化或具体化。
城市绿道的建设可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
1.3省⽴绿道建设应遵循⽣态性、连通性、便利性、安全性、多样性、可⾏性的原则,充分体现地⽅⾃然和⼈⽂特⾊。
1.4省⽴绿道建设应充分依托和利⽤现有设施,与农林⽔利⼯程、环境治理⼯程、园林绿化⼯程等有效结合,节省投资,提⾼⼟地使⽤效率。
1.5省⽴绿道建设,除执⾏本指引外,还应符合现⾏⽣态、环保、⽂物保护、⽔利、防洪、防灾、建设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本指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建设要素和配置要求2.1建设要素省⽴绿道可分为三⼤类型(⽣态型、郊野型、都市型),由五⼤系统(绿廊系统、慢⾏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构成,涵盖⼗六个基本要素(表2-1)。
表2-1 省⽴绿道建设基本要素表2.2配置要求按照绿道⽹建设时序,将建设阶段分为基本建成、全部到位和成熟完善三个阶段。
各阶段配置要求如下:(1)基本建成按照表2-2中规定要素的配置要求,完成省⽴绿道慢⾏道路⾯铺装,建设必要附属配套设施和标识系统,使其满⾜基本的使⽤要求。
(2)全部到位按照表2-2中规定要素的配置要求,全⾯完成省⽴绿道的建设,包括划定绿道控制区并实施有效空间管制,全部建成各项配套设施,全⾯完善沿线绿化,保障城际交界⾯互联互通,打造不少于总长度10%的⽰范段,从⽽满⾜⼈民群众正常的使⽤要求。
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
![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212792a8bceb19e8b9f6ba25.png)
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规函[2011]203号)2011-04-15 下午02:12:43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数:2682粤建规函[2011]203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为提升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水平,确保珠三角绿道网形成完整、良好的生态基底,依据《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我厅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编制了《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1 总则1.1 【目的】为提高绿道网的规划与建设水平,指导绿道控制区的划定和管制,保护绿道的自然生态基底和历史文化资源,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安全,根据《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1.2 【概念】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制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1.3 【功能】绿道控制区具有两方面功能:一是发挥防洪固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和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生态作用,为动植物生存繁衍和迁徙提供通道;二是为人们休闲和游憩活动提供设施与空间。
1.4 【职责分工】绿道控制区实行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体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全省绿道控制区的划定与管制工作,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指导做好绿道控制区相应的管理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域范围内绿道控制区的划定,并实施具体管制。
各市省立绿道控制区的划定成果及涉及管理制度的文件应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1.5 【绿道控制区调整】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发展、生态保护需求,确需对绿道控制区进行局部调整的,应按有关程序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261aac8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e6.png)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3.07.01
•【字号】粤建规字[2003]90号
•【施行日期】2003.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的通知
(粤建规字[2003]90号)
各市规划局(规划国土局)、建设局(建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关于“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点从确定开发建设项目转向各类资源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我厅主持编制了《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
该指引业经专家评审通过,并经我厅审定,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试行。
各市、县今后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时,必须将环城绿带规划纳入其中,一并报批。
已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须于今年年底前补充环城绿带规划的内容,报规划原审批机关备案。
该指引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
二00三年七月一日。
印发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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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的通
知
无
【期刊名称】《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年(卷),期】2010(000)0Z1
【摘要】粤建规函〔2010〕501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为保障绿道使用者的安全,确保珠三角绿道网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指导珠三角绿道连接线建设,以及绿道与其他路交叉路段的规划建设,根据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经认真研究,我厅制订了《绿道连接线
【总页数】3页(P3-5)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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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解读 [J], 郭建华;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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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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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珠三角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珠三角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的](https://img.taocdn.com/s3/m/0f6ad50c4b35eefdc8d333e1.png)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珠三角绿道网管理维
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粤建规函[2011]18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04.06
【实施日期】2011.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珠三角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规函〔2011〕184号)
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2372公里省立绿道于2010年底全线贯通,珠三角绿道网建设胜利实现了“一年基本建成”的工作目标。
已投入使用的绿道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了发展质量和品位,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
但是,今年以来,绿道管理维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逐步显现,如标识遭涂鸦损毁、路面被破坏挤占、流动小贩占道经营、机动车随意停放等,既影响了绿道网的功能和形象,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忧虑。
为切实强化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绿道网的可持续运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相对建设工作而言,绿道网的管理维护任务更重,时间更长,涉及的事项也更多,包括绿廊系统、慢行道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按照绿道内涵和功能推进绿道建设的工作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按照绿道内涵和功能推进绿道建设的工作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deabcc9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fa.png)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按照绿道内涵和功能推进绿道建设的工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粤建规函[2010]263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按照绿道内涵和功能推进绿道建设的工作意见(粤建规函〔2010〕263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针对我省绿道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因理解上存在偏差,出现的简单地将绿道理解为自行车道、绿道不当借用或并用机动车道等错误做法,汪洋书记作出了“要严格按照绿道的内涵和功能界定绿道,防止‘滥竽充数’,要及时纠正一些错误做法,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重要批示。
为切实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绿道建设的引导和规范,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绿道内涵和功能的认识1.涵义。
绿道,是沿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按英文字面的理解,绿道分为GREEN和WAY两部分,GREEN表示自然存在--诸如山河湖海田林、野生动植物等,WAY表示通道。
规划建设部门一般认为,绿道由“绿廊”+“慢行道”构成。
“绿廊”主要体现绿道的生态功能,包括维育生态基底、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提供空间的绿道控制区和发挥安全防护作用、美化景观的绿化隔离带。
“慢行道”主要体现绿道的休闲游憩功能,是非机动化的慢行系统,可以是人行道、水道,也可以是自行车道。
为满足绿道的服务功能,沿着绿道一般还配置为方便人们使用绿道而配套的基本服务设施。
2.功能。
绿道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和经济工程,兼具生态保育、游憩健身、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科研教育、发展休闲经济等多种功能。
各地应遵循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人性化的原则,通过构建连结广大城镇和乡村的绿色网络,为居民提供绿色开敞的休闲游憩空间,充分发挥绿道对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消费扩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347aed9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c1.png)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09.21
•【文号】建城函[2016]211号
•【施行日期】2016.09.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建城函[2016]2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规划局、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我部组织编制了《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21日。
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
![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https://img.taocdn.com/s3/m/53687a3e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e0.png)
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3.21•【分类】规章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正文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效益,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绿道概念)本规定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绿道通常连接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场所,由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和交通衔接系统构成。
本规定所称绿道网,是指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组成的绿道网络。
其中省立绿道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城乡区域空间格局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城市绿道是连接城市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市域范围内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对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第四条(绿道控制区概念)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制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第五条(绿道工作)本规定所指绿道工作包括绿道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绿道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管理、维护、运营和开发利用等。
第六条(计划保障)绿道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年度计划,予以保障实施。
第七条(资金保障)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将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绿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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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7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
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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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函[2011]5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2.21【实施日期】2011.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11〕5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全面建成的关键之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绿道网建设实施方案请于2011年2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2011年广东省绿道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配套完善珠江三角洲省立绿道的绿化及驿站、标识等各项设施,加快构建珠江三角洲省立、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深入发掘绿道网的综合功能,探索建立绿道网运营的长效机制,引导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将绿道网打造成为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惠及广大百姓的标志性工程。
2011年工作要点如下:一、明确目标,确保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全部到位(一)省立绿道的各项配套设施全部建成。
省立绿道的驿站、标识、环卫、安保、游憩、文教、体育等功能性设施,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相关技术指引要求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善交通换乘系统并确保18个城际交接面的互联互通。
(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二)省立绿道沿线绿化全面完善。
在全面完成省立绿道沿。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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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1日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转变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合理确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深圳市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
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
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一)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粤府函[20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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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粤府函〔2012〕9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送审稿)〉的请示》(粤建规〔2012〕40号)收悉,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抓紧将《规划》文本、图集印发各地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推动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向东西北地区延伸,规划建设全省绿道网,对构筑生态安全新格局、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省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划》要求开展绿道建设工作,确保到2015年全省建成总长约8770公里的省立绿道,构建全省互联互通、配套成熟完善的绿道网。
三、按照“省统筹指导、各地政府建设为主”的原则,绿道网建设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细化本地区绿道网建设规划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高效有序地推进绿道建设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抓紧组织编制绿道网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指引,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绿道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省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对各地绿道建设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七日——结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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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绿道建设工作牵头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点”带“线”,建设绿道“公共目的地”,提高绿道使用率,培养新的休闲生活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3年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6月6日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三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概念与要求3 建设方式与手段4 规划设计指引5 活动策划指引6 管理实施指引1 总则1.1 为完善绿道使用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广东省绿道网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工作。
1.3 绿道网“公共目的地”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统一进行,各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职责。
1.4 绿道网“公共目的地”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应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各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5 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概念与要求2.1 涵义绿道网“公共目的地”(以下简称“公共目的地”)是指与绿道无缝衔接、能够满足居民多种活动需求的公共场所,可为居民提供运动健身、文化展示、科普教育、餐饮娱乐、休闲游憩等服务,并与城市特色塑造、形象展示和各类品牌建设等紧密结合,吸引居民更多使用绿道,培养形成新的休闲生活方式,促进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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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PlanningGuideesloiUnfrbanGreenwayi nGuangdongProvince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 年7 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 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 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 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 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 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 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 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
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
3 目标和原则3.1 重点目标通过规划建设城市绿道,并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连续、完整的绿道网络,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民生、经济等功能,切实将绿道网打造成为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
3.1.1 生态目标: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促进生态保护通过维护绿道及周边河流、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供充足空间,保护与优化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稳定。
3.1.2 环境目标:构建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构建线形绿色基础设施网络,遏制城市无序蔓延,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
通过城市绿道的规划建设,集中展示安居、康居、乐居的人居环境,增强城乡美誉度和地方归属感,创建环境优美的宜居城乡。
3.1.3 民生目标:引领绿色生活方式,构筑慢行交通网络通过提供新型休闲场所,开展体育锻炼、人文休闲、科普教育活动,为人们提供新的休闲生活方式,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构筑慢行交通网络,引领“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
3.1.4 经济目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省立—城市绿道网为载体,大力开发绿道旅游这一新型旅游产品,促进绿道沿线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扩内需促增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3.2 主要原则城市绿道建设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和生态导向,尊重岭南山水自然基底,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体现地域景观特色与文化传统,满足当地居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确保绿道生态、环境、民生和经济等多方面功能的实现。
3.2.1 顺应自然肌理,畅通生态廊道尊重广东省水网交织、阡陌纵横、山水绵延的自然本底,充分利用地形、植被、水系等自然资源,结合市域生态廊道、生态隔离绿地、环城绿带和农田林网等构建城市绿道,使分散的生态斑块得以有机连接,从而构建和维护完整、安全的区域生态格局。
3.2.2 串联发展节点,体现特色底蕴充分发挥城市绿道对各类发展节点的组织串联作用,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以及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自然、人文节点为依托,尽可能多地发掘并展示本地具代表性的特色资源,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3.2.3 契合城乡布局,引导空间发展一方面,城市绿道应契合城市的空间结构与功能拓展方向,有效发挥城市绿道在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以及城市不同功能组团之间的生态隔离功能,引导城乡形成合理的空间发展形态;另一方面,城市绿道应连通城镇内部的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商业街、滨水休闲带等公共空间,成为公共空间的联系纽带,孕育城乡居民多样的公共生活空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2.4 利用交通廊道,集约利用土地城市绿道布局要尽量避免开挖、拆迁、征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废弃铁路、村道、田间道路、景区游道等路径,在保障绿道使用者安全的前提下,集约利用土地,降低建设成本。
3.2.5 衔接省立绿道与慢行系统,倡导绿色生活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与省立绿道及相邻城市绿道同步对接,加4 选线方法4.1 优选绿道网络串联的发展节点城市绿道应尽可能联系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节点以及历史人文景观、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人文发展节点,高级别的发展节点应作为优先串联的对象。
4.1.1 适宜串联的发展节点(1)自然节点:指具备生物多样性、景观独特性的区域。
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农田等;(2)人文节点:指具有一定文化、历史特色的地区。
包括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3)城市公共空间:包括城镇建成区内部的大型居住区、大型商业区、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以及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开敞空间。
(4)城乡居民点:城乡宜居社区、乡镇、村庄等。
4.1.2 优选串联节点对上述发展节点进行重要性评价,挑选出较高级别的节点。
表 1 各类点状要素的分级建议4.2选取开敞空间边缘、交通线路和已有绿道等作为城市绿道选线的依托,以优先串联重要节点为目标,综合考虑长度、宽度、通行难易程度、建设条件等因素,对线性通廊进行比选,确定城市绿道的适宜线路。
(1)开敞空间边缘:指体现自然肌理的水系边缘(江、河、湖、海、溪谷等水体岸线)、山林边缘、农田边缘(农田的田埂、桑基鱼塘的塘基)等。
此类线形廊道最能体现绿道内涵,应优先予以考虑;(2)已有绿道:包括已建成的省立绿道。
城市绿道应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覆盖区域的绿道网络。
局部地区受条件限制,城市绿道可考虑与省立绿道并线。
在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的前提下,城市绿道应保持其相对独立性。
(3)交通线路:包括废弃铁路和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等公路,以及市政道路、景区游道、田间小道等。
应根据交通流量、车行速度等确定其适宜程度,如废弃铁路、景区游道、田间小道等非机动交通线路,以游憩和耕作功能为主,在选线时可优先考虑;市政道路的慢行系统也可因地制宜地予以考虑;而国道、省道、县道及高速公路等快速机动交通线路,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大和机动车速度的增加,其适宜程度依次降低,一般不宜选作绿道路径。
5 基本要求5.1 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应依托滨水、山林、田园等自然要素,因形就势,保护原生态的自然风貌。
自然生态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03-0.10km/km2,郊野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5-1.2km/km2。
5.1.1 滨水地段城市绿道依托江、河、湖、滩涂湿地、溪流等水体岸线进行选线时,应顺应水系走向。
在满足防洪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贴近水道,合理利用滩涂地,营造亲水空间。
确实无法利用滩涂地的,可借造河堤或架设栈道(桥),但距离不宜过长。
城市绿道经过滨海地区时,应充分利用滨海景观道、滨海旅游径等,因地形因素而无法实现贯通时,可考虑局部架设滨海栈道,但距离不宜过长,且应符合安全标准。
城市绿道需跨越河流等水系时,应尽量借道现有桥梁,也可考虑轮渡等衔接方式。
确需建设桥梁时,应以小体量景观桥梁为主,满足步行和自行车通行要求即可。
5.1.2山林地段城市绿道经过山林地段时,应顺应地形、地貌。
可适当改造林间土路,但应避免大填大挖,尽量不损害原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应尽可能利用登山径、远足径、森林防火道,避开容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不良地段。
5.13 田野地段城市绿道经过农田、桑基鱼塘等地区时,可合理利用田间机耕道、塘基路,并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尽量不影响农用车辆的通行。
经过果园、茶园、花卉种植基地等农业生产用地时,可在花、果园中绕行,体现郊野特色,但应避免破坏果树、庄稼等作物。
城市绿道经过观光农业区时,可考虑与采摘区、综合游乐区、旅游服务区等区域相连接,同时避免穿越农舍、饲养区、农垦区等农民生活与生产地区,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性。
5.2 通过自然和人文景区的城市绿道城市绿道与自然和人文景区节点可以采用直接连接、支线连接以及辅助道连接等方式进行衔接,应根据节点与线路的空间关系灵活处理。
当城市绿道无法同时串联两个发展节点的时候,宜根据节点的重要程度,优先串联等级较高的节点。
5.2.1自然景区城市绿道经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时,可利用山林土路、公园林荫道、度假区游览道等,尽可能与园区内部饮食区、娱乐区等景点和服务设施相衔接,同时应遵循生态影响最小的原则,避开生态敏感区,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干扰。
5.2.2 人文景区城市绿道进入历史街区或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域时,应尽量利用已有的步行道,注重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资源及环境;沿景区主要线路宜设置解说系统,展示文化遗产资源的内涵和历史遗存;可适当结合旅游开发建设,提高地区吸引力。
5.3 穿越城镇的城市绿道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城市绿道应尽量串联城市的各功能组团,且尽量接近使用主体,即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
穿越城镇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1.0-1.5km/km2。
5.3.1 居住区城市绿道进入大型居住社区时,应尽量从组团间的公共绿地通行,并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相结合。
同时应考虑与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衔接,尽可能形成居住区内部贯通连续的绿道网络,满足居民日常使用需求。
5.3.2 商业、文娱体育区城市绿道进入商业、文娱体育区时,考虑设置接驳点与步行街进行衔接,并在接驳点处设置自行车停靠点或租赁点。
对于允许自行车进入的区域,可采取划线、地面铺装变化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使之与人行道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保障行人与骑车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