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虐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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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课程论文
题目: 南京“虐童案”的冷思考莫让“爱”成伤害姓名:
学院: 金融学院
专业: 金融专业
班级: 金融141
学号:
教师: 冯军政
2015年12 月6 日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制
南京“虐童案”的冷思考:莫让“爱”成伤害
摘要:于今年4月份发生在南京虐童案中男童施某被其养母李某虐待的惨状一经曝光,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广泛关注,目前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了孩子的养母。
此事件让我们在呼吁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同时,也带来对这次事件背后关于父母教育孩子方式的激烈讨论以及对社会各界不同反应的深刻思考。
关键词:虐童,收养关系,教育方式,健全法律,社会反思
2013年的南京饿死女童事件还历历在目,可就在今年四月份,一组南京高新区男童被养母暴打的照片引发众多网民关注。
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脚也高高肿起。
又有网友爆料称,南京一对夫妇涉嫌虐待9岁养子致其浑身是伤。
据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
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目前,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了孩子的养母。
按照《刑法》,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从媒体报道的案情看,此案已涉嫌虐待,而非仅仅是某一天的故意伤害,孩子身上留下的伤痕,很多是陈年旧伤,而不是一次伤害留下的。
据报道,从去年开始,老师发现孩子身上的伤痕,不久前又发现孩子耳朵出血,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近年来,虐童案件频发,南京发生的虐童事件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我们呼吁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同时,也带来对这次事件背后关于父母教育孩子方式的思考。
其实,该虐童案中被虐的儿童,是养父母领养过来的,而领养的初衷,显然不是为了虐待伤害,而是为了享受抚养子女的快乐,在此案中,人们也看不到无端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熟悉的虐待情节,而仅仅是为了教育养子不要撒谎、改正不良习惯而打骂。
从养父母的情况来看,一个是律师,一个是记者,都属于高知群体,应当具有通常人所具有的理性。
加之所收养的,原是其表妹的儿子,于情于理,都不至于因为仇恨、泄愤、歧视之类的卑劣动机而对养子进行虐待伤害,因此,本案中养母打骂养子的动机还是出于教育孩子,但其极端的方式和造成的严重后果还是不禁让人瞠目。
南京虐童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后,摆在家长面前的一个问题是:管教孩子,到底打不打得?“传统观念中,管教孩子就是家长的事情,但孩子是国家的,这意味着必须从国家层面树立和坚守不能虐待儿童的理念,任何对儿童的暴力行为都不被允许。
家长在采取暴力方式教育孩子时,大部分都处于“气急了”的非理智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的暴力行为,显然会给孩子带来伤害。
这种伤害包括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
长期处于暴力下,孩子未来可能也会有暴力倾向。
”儿童保护专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说。
受“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等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家长都认为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
上海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市未成年人法律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对此直言:“一切对孩子的伤害往往都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
”所以我们应当让各位家长明白,教育孩子是需要方法的,千万不能用极端的方式,莫让“爱”成伤害。
当然此次虐童案的发生并非偶然,也反映出了我国在保护儿童相关法律上的缺失,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禁止虐童的法律,现有的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虽多,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但大多数条款都是倡导性的规定,对于虐童行为的定性,虐童行为发生了怎么处理等,都没明确规定,保护法的许多条文也缺乏可操作性,不足以保护儿童免遭伤害,以致“刑不上家长”盛行,导致母亲和养母虐童行为频发,令人纠结,所以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用法律的屏障为儿童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通过这次“虐童事件”的发现的一个意外收获,是社会的关爱之心在成长。
在钢筋水泥的“城市森林”中,人们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对于“十年邻居,对面不识”早已见怪不怪,也早已习惯于“路见不平,不管闲事”,以至于邻居发生小孩饿死、打死的惨剧还无动于衷。
然而,这次却明显不同以往,被打的儿童从发现、举报到被送回老家,每一个环节都有“好事者”在其中参与,微信朋友圈更是为其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持。
透过这个事件,人们发现,“爱管闲事的”多了,有正义感的多了,敢于和乐于对跟自己看起来没有关系的事件表态并行动的多了,这当然是一种可喜的进步。
但是,透过“虐童事件”,社会也应该思考:面对沸沸扬扬的热点事件,是否应该变得更加理性和成熟?就南京虐童案,针对“你认为李征琴是否应该被批捕?”的调查,77%的人支持不批捕,只需警示教育;12%认为养母已诚恳致歉,可以原谅;还有11%认为不好说。
诚然,不管是谁,乍一看到小虎身上那些伤痕,都不免义愤填膺,怒气冲冲,都不免有把恶母绳之以法、进而剥夺其监护权的想法。
然而,作为“外人”、作为媒体,在冲动的同时恐怕还要有“冷一冷”、“等一等”的成熟和理性。
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小孩教育上,有的父母可能采取了不适当的教育方法,这应该制止和教育,甚至应该进行必要的干预,看其是否具有监护孩子的条件和能力,但恐怕也不宜上纲上线,更不能没问清青红皂白就作出剥夺父母监护权的“舆论判决”。
事实上,小虎的养父母也很爱小虎,小虎事后承认养母教育得对,“并不恨养母,想回到养母的身边继续生活”。
退一步说,即便“虐童”属实,也只是极个别的极端事件,不能一竿子打倒一船人,更不能随意将公民的隐私抖落得一干二净。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在新媒体的介入下,一些偶然的事件很可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面对这种事件,社会成员一方面应该拒绝冷漠,给予应有的介入和参与;另一方面应该保持冷静,以成熟、理性的态度看待事件。
选择态度,适当行
动,当是此次所谓南京“虐童事件”带来的应有收获。
通过这学期对法律与生活课程的学习,在上课期间同学和老师共同分享了很多案例,也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识,这是一个开心的交流和学习的过程,收获很大,以后也会继续关注各方面的案例,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希望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能做一个知法守法和善于运用法律的人,将法律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我想这才是法律与生活这门课真正带我们的意义。
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