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历史——读《内闱_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内闱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读后感
内闱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读后感伊沛霞认为:“宋代是前所未有的变化的时代,漫长的中国历史中的一个转折点。
”它是妇女的处境明显地趋向变坏的时代,缠足的普遍化、寡妇再嫁的日益困难、杀婴等现象的增加、理学对于思想的禁锢;一方面宋代的史料又表明宋代妇女有很大的财产权,她的嫁妆属于自己,有权自己分配。
这一对矛盾是作者致力于宋史的重要原因。
本书娴熟的运用女性视角来观察宋代的女性及其生活,而不是把妇女排除到历史之外。
中国的家庭完全是父系世代相传,父家长制,并以父系居住地为住地的,这就说明妇女在一个家庭中所处的位置是被统治的;但是妇女发现在这个范围内接受家庭体制提供给她们的激励和回报,并在其中运作,对自己比较有利。
也就是说把宋代妇女留在内闱使她们受到限制又得到权力,它使女人处于公共领域以外但又合法地成为家内的权威。
由于前部分已经叙述了本书的主要内容,我在这里主要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首先,作者从大量的史料出发,论述了宋朝婚姻关系的本质,即:男婚女嫁并非男女之间,而是女性与一个家庭之间发生的关系转变。
从结婚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处于夫家家长的权威之下,并不是单纯的指夫妻二人的关系,这与现代的婚姻相比是有不同的。
其次,本书中关于嫁妆的描述说明从宋代初期嫁资开始上涨,这是宋代与其他朝代不同的一点。
但是嫁妆的上涨也带来了“副产品”,如贪图嫁妆的风气,导致婚姻的畸形;甚至在丈夫死后围绕的争夺纷争。
嫁妆是否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再者,关于纳妾的问题。
随着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加,纳妾的机会似乎增加了。
妾一般是买来的,也有来自他人的赠与,作者主要写的是妾作为一个边缘人物,社会地位低下,能够随意买卖与送与他人。
我这里主要想说的是,作者对于“宠妾灭妻”现象的忽视,和做富贵人家的妾与贫苦人家的妻之间的比较,不应该只倾向于把其描绘为牺牲品。
最后,我提一些本书的缺点。
第一点,本书虽然使用大量的史料来进行分析论证,但是却大量采用志怪小说,文学作品、艺术图画,虽然相较于政事比较灵活,但是我不得不怀疑,史料的准确性,严谨性。
宋朝的妇女与家庭权益与地位的变迁
宋朝的妇女与家庭权益与地位的变迁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一段重要而复杂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妇女和家庭的权益与地位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和发展。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讨论宋朝妇女及家庭的权益与地位的变化。
一、婚姻与家庭结构在宋朝,婚姻和家庭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此前,古代中国家庭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男子为家族的继承者,妇女在家庭中地位较低。
然而,宋朝开始注重以家族为单位的纳税和服务,这导致家族渐渐丧失了对家庭的支配权。
与此同时,女儿的地位也有所提高,婚姻并不再仅仅是男方家庭的事情,更多考虑到女方和男方家庭的平等与和谐。
婚姻制度方面,有些地区开始使用嫁妆制度取代婚前的头顶红,使女方在婚后有一定的经济地位和权益,也提高了女性在家庭中的话语权和地位。
同时,女性在家庭中的责任也有所扩展,婚姻关系更加强调夫妻之间的感情和相互尊重。
二、女性的教育与才艺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文化时代,这对妇女的教育与才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仍然存在男女不平等的观念,但与以往相比,宋朝的妇女在文化和教育方面逐渐得到了发展。
有些中产阶级家庭开始重视女子教育,让女儿接受文学、书法、音乐等方面的教育。
对于那些有一定才艺的女性,社会也逐渐放开了对她们的限制。
例如,在宋朝出现了许多才女,她们通过自己的才华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尊重。
三、女性的工作与经济地位宋朝时期,女性的工作与经济地位也有所提高。
妇女不仅在家庭中担负起管理家政的重任,还积极参与工商业和农业生产。
一些女性开始从事纺织、织锦等手工艺行业,或经营自己的小生意,赚取经济收入。
这种变化不仅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帮助了宋朝社会的经济发展。
然而,尽管有一些妇女在经济上取得了一定的独立性,但男性仍然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
女性对于某些职业和资源的访问仍然受到限制,特别是在政治和官员层级上。
所以,尽管有一定的改善,女性在经济领域的地位与男性仍然存在差距。
四、妇女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妇女的社会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逐渐提高。
宋朝的婚姻制度
宋朝的婚姻制度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婚姻制度也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定。
宋朝婚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儒家思想、政治和经济状况等。
本文将对宋朝的婚姻制度进行探讨。
一、婚姻制度的基本特点宋朝的婚姻制度强调家族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在宋代,婚姻被视为一种家庭利益的交换,婚姻的选择往往不以个人的意愿为主,而是以家族和社会地位为重要依据。
这种观念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封建家族观念。
二、婚姻的选择和媒妁之言宋朝的婚姻往往通过媒妁之言来达成。
家长和媒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会为适龄的男女介绍相互认可的对象。
媒妁之言的内容通常包括家族背景、财富状况等信息,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和社会地位相当。
三、婚约的订立和彩礼的交换宋代的婚约一般是由男方和女方的家长代表双方商订而成。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达到家族间的利益和地位的平衡,因此,彩礼的交换在宋朝的婚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通常,男方需要送给女方一定的财物或礼品作为彩礼,以显示自己的诚意和财富。
四、婚前礼仪和仪式宋朝的婚前有一系列的礼仪和仪式。
首先是婚期的确定,通常在农历的吉日里进行。
然后是迎亲仪式,新郎一般会乘坐花轿或骑马前往新娘家,但并不需要办理婚礼。
最后是新娘被迎进新郎家庭的仪式,新娘需要礼貌地接受新家庭的安排和照顾。
五、婚姻关系的维系与离婚制度一旦结婚,夫妻之间的关系在宋朝被视为不可分割的。
宋代的离婚非常严格,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允许离婚,如夫妻双方家族关系的矛盾、婚姻的无息等。
离婚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且双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和补偿费用。
六、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宋朝的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
女性在家族中的地位主要取决于其夫家的地位和社会地位。
女性在婚姻中常常要服从丈夫和公婆的安排,且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较为局限,主要以照顾孩子和家务为主。
总结:宋朝的婚姻制度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形成,强调了家族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婚姻的选择往往由家长和媒人决定,婚姻关系的维系也较为强制。
试论朱熹对《周易程氏传》的批评
试论朱熹对《周易程氏传》的批评——以《周易程氏传》之女性观为例摘要:朱熹批评程颐仅仅将《易》当作义理之书而忽略了其占筮之书的方面,而程颐在《周易程氏传》中表现的女性观与他在其他文章中所表现的女性观的冲突,正体现了朱熹对于《周易程氏传》的批评是中肯的。
重义理轻占筮,也体现了程颐的理论有着重群类轻个体的特征。
关键词:朱熹,宋代易学,周易程氏传宋代的易学大概分为象数和义理两派,象数派起源于汉易,易理派以哲理来注《易》,继承了王弼的传统。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序》将易学分为易理与象数两派,其中论及易理又分为王弼之“老庄易”,胡瑗、程颐之“儒理易”,李光、杨万里之“史事易”,这也就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谓的“易理三宗”。
也就是说,程颐之《周易程氏传》在易学史上的对于阐释《易经》义理的重要地位是不容质疑的。
作为二程理论的集成者,朱熹在继承程颐对于《易经》的义理阐释的同时,也对于《周易程氏传》提出了批评。
他认为《周易程氏传》过多的注重了义理的阐发,而忽略了《易》作为占筮之书的一面。
这个问题在现在看来,所谓义理是以群类为对象的,而占筮是以个人的生活指导为对象的,程颐对于义理的重视而忽略其占筮性,正是源于他的理论更加注重群类而忽略个体性,这使得他的理论有着冲突的地方。
一方面,在他的《周易程氏传》中,他是大力提倡男尊女卑,提倡女性对于男性的从属地位,提倡女性的温顺柔弱,以相夫教子家庭为务,而另一方面,在面对一些个体女性,例如程颢的女儿去世以后他写的《孝女程氏墓志》中,他并不为她一生未曾出嫁而遗憾,而是感到可惜了这样的才华英年早逝。
这种冲突,和他重义理不重占筮,和他的理论体系中重群类而不重个体是一贯的。
一,朱熹对程氏易传的批评一方面,朱熹对程颐易学所阐发的义理高度评价,指出:“程先生《传》亦佳,其谬说不足观。
”(《朱文公别集》卷6)“今有《伊川传》,且只看此尤妙。
”“《易传》(程传)义理精,字数足,无一毫欠阙。
他人着工夫补缀,亦安得如此自然!”1另一方面又指出《程传》“只是于本义不相合。
宋代婚姻观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其婚姻观也受到了当时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宋代婚姻观的特点:
1. 重视门当户对:在宋代,婚姻的首要条件是门当户对,即男女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和财富状况要相当。
这种观念在当时非常普遍,因为人们认为门当户对的婚姻可以确保家庭的稳定和繁荣。
2. 婚姻自由:虽然宋代社会仍然存在包办婚姻的现象,但婚姻自由的观念也逐渐流行起来。
一些女性开始主张自己选择配偶,而不是完全听从父母的安排。
3. 重视婚姻仪式:宋代的婚姻仪式非常繁琐,包括定亲、过门、拜堂等环节。
这些仪式不仅是为了庆祝婚姻的成立,也是为了展示家庭的社会地位和财富状况。
4. 重视女性的教育:在宋代,女性的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
一些女性开始接受文化教育,并且在家庭和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5. 一夫一妻制:在宋代,一夫一妻制逐渐成为主流。
虽然一些富人仍然可以娶多个妻子,但大多数人还是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总的来说,宋代的婚姻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变化。
虽然仍然存在一些传统的观念和习俗,但婚姻自由、女性教育和一夫一妻制等观念也逐渐流行起来。
宋朝的家庭生活
宋朝的家庭生活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也是一个家庭生活极为丰富多彩的时代。
在宋朝,家庭生活凝聚了人们的智慧和情感,展现了丰盈的生活态度和文化内涵。
本文将从家庭结构、生活方式和家庭价值观三个方面来探讨宋朝的家庭生活。
一、家庭结构宋朝的家庭结构与现代社会有着许多不同之处。
宋朝时期,家庭通常由夫妻和子女组成。
在城市家庭中,父亲通常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而母亲则负责家庭的日常事务。
子女们在家庭中承担着学习和帮助父母的责任,同时也享受着父母的爱护和照料。
除了核心家庭,宋朝的家庭还常常扩展到更大的范围。
尤其是在乡村地区,家庭通常是一个大家庭的形式。
父亲的兄弟姐妹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一起生活,在这样的大家庭中,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非常紧密。
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给予了人们强大的支持和依靠。
二、生活方式宋朝的家庭生活方式充满了许多特色。
一方面,由于文化的繁荣和城市的发展,宋朝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人们开始注重生活质量和精神享受,喜欢品味美食、艺术和文学等。
家庭成员经常一起聚餐,共享美食。
酒宴和茶话会成为了家庭间交流的重要方式。
人们热衷于研究饮食,各种美食和烹饪技巧不断涌现。
同时,家庭成员还会一起欣赏音乐演奏和舞蹈表演,共享美妙的艺术享受。
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也注重读书和文学创作。
宋朝是中国文化发展的黄金时期,文人墨客们的活动和作品对于家庭生活具有重要影响。
许多家庭里都有酷爱书法、绘画和文学的成员,他们通过这些艺术形式来表达内心的思想和情感。
三、家庭价值观宋朝的家庭价值观深受儒家思想和家族观念的影响。
孝道是宋朝家庭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子女们被教育成要尊敬和孝顺父母,尤其是对年迈的父母要更加关心和照顾。
孝顺的品德被视为家庭美德的重要标志。
在宋朝,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尽管仍然存在严格的男权制度,但妻子作为母亲和妻子在家庭中拥有重要的角色。
丈夫和妻子的相互支持和理解对家庭的稳定和和谐起着重要的作用。
宋代封赠制度对家庭伦理和家内秩序的构建
宋代封赠制度对家庭伦理和家内秩序的构建孙健【摘要】在现代学术语境中,宋代封赠制度往往被视为孝道原则的一种实践,但在那个时代所承载的意义,实际上已远远超出“光宗耀祖”的范畴,体现着宋代立法者从理顺个体家庭内部关系入手,重建社会基本道德伦理秩序的制度性思考和尝试.宋代封赠制度诸多原则的变化与确定,都源于宋儒对制度背后起支撑作用的家庭伦理规范的认识的深化,源于“新儒学”对于家庭伦理的更深层次的思辨.借助制度的运行,这种理论上的思考被推广到社会实践中,用于构建宋儒理想化的家庭秩序.因此,通过对宋代封赠制度中体现的家庭伦理的考察,庶几得以从制度史研究的角度,展现“新儒学”对于“宋型家庭”的影响.【期刊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7(000)001【总页数】8页(P136-143)【关键词】封赠;宋代;家庭伦理;家庭秩序【作者】孙健【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海外汉学中心,北京10008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4-245近年以来,宋代封赠制度逐渐受到学界关注,一些相关问题经过研究者的阐发而渐趋明朗*迄今为止,关于封赠制度比较重要的论文有杜文玉:《五代叙封制度初探》,《史学月刊》,2003年第10期;陈超:《明代品官命妇封赠制度初探》,《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4期;徐乐帅:《中古时期封赠制度的形成》,《唐史论丛》,第10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2月版,第89-105页;吴丽娱:《光宗耀祖:试论唐代官员的父祖封赠》,《文史》,2009年第1期,并参见氏著:《终极之典——中古丧葬制度研究》,第12章“光宗耀祖——父祖封赠的唐宋实践”,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版;田禾:《唐代品官命妇封赠制试探》,《社科纵横》,2009年第2期;赵克生、刘群英:《明朝文官父祖封赠制度述论》,《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3期;郭艳艳:《宋代官员家庭外命妇封赠制度略论》,《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1期;刘群英:《明代文官父祖封赠制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赵东琳:《两宋王朝的西南少数民族封赠制度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宋朝妇女嫁妆相关法规
法规1.女适人,以奁钱置产,仍以夫为户。
——《宋史》卷一百七十八《食货上六·役法下》2.又法: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五《户婚门·争业下·妻财置业不系分》3.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
兄弟亡者,子承父分。
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
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
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
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若夫兄弟皆亡,同一子之分。
——《宋刑统》卷12《卑幼私用财分异财产》4.如有出嫁亲女被出,及夫亡无子,并不曾分割得夫家财产入己,还归父母家后户绝者,并同在室女例。
——《宋刑统》卷12《户婚律·户绝资产》案例1.卷八《利其田产自为尊长欲亲孙为人后》2.《名公书判清明集》附录《徐家论陈家取去媳妇及田产》OTHER1.《宋会要辑稿·食货》:南宋高宗时期,四川总领王之望上奏:"今四川人户遗嘱、嫁资,其间有正行立契,或有止立要约,与女之类,亦合投税。
缘得遗嘱及嫁资田产之人依条估价投契,委可杜绝日后争端。
若不估价立契,虽可幸免一时税钱,而适所以启亲族兄弟日后诉讼。
户部给出了处理意见:"田宅与女折充嫁资,并估价赴官投契。
其嫁资田产于契内分明声说,候人户费到税钱,即日印契置历,当官给付契书。
如合干人吏因缘骚扰,许人户经官诉讼。
若出限不即经官税契,许人户告,将犯人依匿税法施行。
从之。
"2.据《宋朝事实类苑》记载,"膏梁±俗之家,夫始属,已欲括爸结□求他□而适者多矣。
"@该史料的陈述中虽然还夹有一丝丝的不满和谴责意味,但仍然认可了寡妇在改嫁时对其妆芭财产可W名正言顺地带走,不会对其进行限制。
3.《袁氏世范》也记载了:"作妻名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之自随者多矣。
"《夷坚志(第四册)夷坚志三补·梦得富妻》所记载的南城邓倚做梦得一富妻,最后也因此成为富翁的段子。
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妇女婚姻问题(历史专业毕业设计)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妇女婚姻问题姓名:江晶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专门史指导教师:雷家宏2010-12-02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婚姻问题作为中国古文化的一个重要领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而古代妇女的生活空间主要局限在婚姻中,婚姻问题便理所当然的成为其生活中一个重要方面。
人们以往对宋代女性的印象,总认为她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没有说话的地位,没有财产权,其实不然。
本文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依托,考察宋代妇女的婚姻问题,进而探求形成这一问题的深刻根源,希望从中得出某些启示,为研究宋代婚姻中妇女的实际生活状况和真实地位提供借鉴。
本文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讨论两宋妇女的再嫁问题。
妇女再嫁是非常自然的、普遍的,考诸史料也是不争的事实,有关妇女再嫁的记载不胜枚举。
此部分从不同角度对其再嫁进行仔细剖析,首先我们必须肯定宋女再嫁普遍存在的事实,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宋女再嫁的背后藏在很多不为人知的因素,有待我们去仔细挖掘。
第二部分是两宋妇女的财产权。
无论是从父家获取财产,还是在夫家继管遗产,寡妇都有继产之实,说明妇女在家族和婚姻中都还享有一定的自由和权利。
第三部分两宋妇女的家庭地位。
宋代往往被看作是妇女地位下降的转折点。
本部分则从支配妆奁、主持家政两方面考察了宋代妇女的家庭地位,我们必须承认她们在财产、婚姻方面仍有一定的权利,又不可对此估计过高。
总之,虽然两宋是理学产生并逐渐确立的时代,但我们必须承认对理学的认识失之偏颇和断章取义,因为这些理论在当时社会上还没发挥太大的影响力,只是在理论和思想上显示着妇女地位的开始沦落。
因此宋代妇女地位并不像有些学者们所说的那样急剧恶化,宋代也并不是妇女地位变化的转折点,如果说一定要给这一时期的妇女地位下一个断言,我们只能说这是一个妇女地位变化的过渡时期,它为以后明清时期妇女地位的狂落做了理论上的构建和铺垫而已。
关键词:婚姻问题;再嫁;财产权;家庭地位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AbstractMarital problems have been always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problems,which is also a significant aspect of ancient Chinese culture.But at ancient China,females’life space was limited primarily to the family,there are no doubts that marital problems became a main part of their lives.People have the view that females at Song Dynasty always stayed at home without speech rights and property rights,actually it is not true. This paper based on“Compilation of Just Verdicts by Famous Judges”,attempts to analyze the Song Dynasty female’s marital problems from law history angle,then explores this deep roots of the issue,and draw a lesson from it,so as to maintains and improves feminine legal status by provide historical law culture support.This paper has three parts.The first part mainly discusses females’remarries of Song dynasty.Females’remarries were very natural and universal at that time.There are many history records about females’remarries.This part analyzes females’remarries from different angles.First we must affirm the fact that Song Dynasty females’remarries universally existed.Meanwhile,we must realize there are several unknown factors behind this phenomenon,waiting for us to deepen.The second part is about Song Dynasty female’s property rights.Whether widows obtained property from their father,or inherited the inheritances from their husband,widows at Song Dynasty had inherited property rights. They still had status and rights at family and marriage.Society and laws give them many freedoms.We should say that females at Song Dynasty also enjoyed some rights and status at family and marriage.The third part is about Song Dynasty female’s status at home. Since the patrilineal clan society,ancient China females'status has gradually dropped. People always regard Song Dynasty as the turning point of females'status dropping.This part analyzes Song Dynasty females’marriage status from controlling trousseau and managing household affairs.We must acknowledge that they had some rights at property and marital aspect,but can not overestimate about it.In a word,although Neo-Confucianism was produced and gradually established at Song Dynasty,we must admit there are some bias and misunderstanding to Neo-Confucianism.These theories had not played important roles at that time,but symbolized females’status has dropped from theory and idea aspect.Therefore,females’status of Song Dynasty was not suddenly worsened as some scholars said.Song Dynasty is also not the milestone of females’status changing.If we must draw a conclusion about females’status of this period.we can only say that this is a transition period of females’status changing,which has made theory preparation for females’status declining at Ming and Qing Dynasty.Key words:marital problems;remarry;property rights;household status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内闱 读书笔记
读《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关键词: 女性视角; 宋代; 婚姻; 妇女史摘要: 海外研究中国女性史的典范著作《内闱: 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一书选取最常见的婚姻及家庭中的女性为研究对象, 娴熟地运用女性视角, 生动客观地重构和展现了宋代女性的生活状态, 并通过考察宋代妇女的婚姻与家庭, 指出了宋代妇女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有关中国古代妇女生活的著述, 长久以来, 似乎只是在重复一种妇女生活的经典场景: 一夫多妻体制下“内宫”妇女的斑斑血泪, 缠足女性生理与心理的苦痛, 贞节牌坊下女性扭曲畸形的个人生活, 三从四德对于女性长久而深远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 美国华盛顿大学历史系教授伊沛霞女士的《内闱: 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以下简称(《内闱》)一书, 在很大程度上让我们看到了妇女史研究中的死角与盲区。
作为“海外中国研究丛书”中的一本,《内闱》以翔实的材料、尖锐的问题意识以及丰富的图片资料和传记作品, 运用后现代女性主义视角和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令人耳目一新的宋代妇女生活图景和“一幅更复杂微妙的早期女性地位的画面”。
该书的英文版出版于1993 年, 被誉为海外中国妇女史的开山之作。
中文版由胡志宏教授翻译, 于2004 年5 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全书除导言外, 分15 章进行论述, 内容包括文化风俗领域之内男女之别、婚姻体制对妇女生活产生的影响、女性在家庭中的正常“妻“母”角色、女性在婚姻中的非常角色以及婚姻生活的变奏等。
一、宋代妇女——在历史帷幕中露出清晰的面容“内闱”是古代中国妇女生活领域——家庭的代指。
这一领域, 在西方历史学家笔下, 只强调中国家庭与西方惯例截然不同的特点, 他们经常把中国的家庭作为中国历史的背景一部分来加以讨论,但并不把中国家庭的发展当作构成他们主要的历史叙述的整体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 把妇女排除在历史叙述之外而难以发现妇女生活的踪迹和妇女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
“唐宋变革”论与宋代社会史研究
“唐宋变革”论与宋代社会史研究苏仁来自: 苏仁(遇见更好的自己~) 2011-09-05 15:15:19张邦炜进入21世纪以后,“唐宋变革”论这个相当古老的论题在我国学界第二次受到广泛关注和热议。
近十年来,有关研究在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还存在若干有待厘清和深入研究的问题。
甚至某些基础性的问题,诸如何谓“唐宋变革”、谁首先提出“唐宋变革”论、日本学者的“唐宋变革”论对我国学界的影响究竟有多大之类,至今仍有进一步思索的余地。
本文将从何谓“唐宋变革”说起,但主题在于立足宋代社会史研究,对“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作些力所能及的回顾和反思。
需要事先说明并请求原谅的是,有关论著颇多,笔者见闻有限,遗漏在所难免。
一、前言:从何谓“唐宋变革”说起如今一说到“唐、宋变革”论,人们立即想到日本京都学派即内藤湖南、宫崎市定的“宋代近世说”,或进而想到东京学派即周藤吉之、前田直典的“宋代中世说”。
一言以蔽之,“唐宋变革”论的发明权非日本学者莫属。
事实果真如此吗?这是笔者近年来有关“唐宋变革”论的不少疑问中的一个。
近读台湾学者柳立言的论文《何谓“唐宋变革”》,至少明确了三个问题:第一,“唐宋变革”是一种历史分期;第二,不能混淆“唐宋变革”与“唐宋变化”;第三,在“唐宋变革期”与“唐宋时期”之间不能划等号。
其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但也留下一个疑问,即“唐宋变革”论的发明权到底属于谁。
作者强调:“唐宋变革”论“最早由日本的京都学派提出。
”[1]其实,在《何谓“唐宋变革”》一文中就有反证。
然而不少学者都如是说:内藤湖南“第一次试图按照中国历史的内容解决历史分期问题。
”[2]他们十分强调“最早”、“第一次”,有学者不无渲染之嫌地描述道:“似乎日本人近一百年前的‘伟大发现’直至今日才为中国的历史学家所认识”。
[3]“最早”、“第一次”之说眼下虽然流传甚广,其实并不确切。
首先是否“最早”、是否真是“第一次”就成问题,其次恐怕不能说我国各式各样的“唐宋变革”论都是日本学者有关理论直接影响下的产物。
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述论
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述论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社会学指导教师:***2010-04摘要不同于其他朝代,或者说在宋代表现尤为突出的有两大特点:一是政治相对宽松,二是文化高度繁荣。
宽松的政治环境与繁荣的文化环境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是我们社会学所关注的内容之一。
因此,本文从宋代女性的婚姻、家庭关系出发,从横向上将宋代女性的一生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论述她们在每一个阶段的地位表现、特点。
而后又从纵向上,以朝代为界限将宋代女性分为北宋女性和南宋女性,通过引入法律条文、家范家规以及实际的案例,来论证她们的婚姻家庭地位。
因此,本文是分别论证、综合考察、探讨她们的婚姻家庭地位。
全文共分为五章十三节,所涉及内容如下:第一章通过对大量史料的阅读,阐述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表现。
依据宋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承担的不同角色,将本章分为三节,分别研究宋代女儿、妻子、母亲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问题。
主要从她们的婚姻自主权、财产的占有及支配权以及家庭事务管理方面的权力与义务等方面进行探讨。
第二章探讨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特点,分为两节。
第一节延续了第一章的思路,探讨宋代女性不同人生阶段的婚姻家庭地位特点,第二节按照社会地位将宋代女性分为不同的阶层,从不同阶层这一视角来探讨宋代女性的婚姻家庭地位特点。
通过前两章的写作,我们了解到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表现与特点,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宋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出现相异的地位呢?第三章对其进行了分析,列出了影响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因素。
即:宗法制度、道德观念、文化教育、职业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程朱理学的女性观对宋代女性的现实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关于这一点,从对南宋与北宋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比较中可以看出。
第四章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迁,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研究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
共有两节,第一节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迁概述,一方面了解宋代女性在不同人生阶段的婚姻家庭地位变迁概况,另一方面探讨从北宋到南宋的宋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迁。
宋朝的家庭与婚姻制度
宋朝的家庭与婚姻制度宋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朝代,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阶段中的一个重要时期。
在宋朝,家庭与婚姻制度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宋朝的家庭与婚姻制度,并从不同的方面展开论述。
一、家庭结构宋朝的家庭结构与前代相比有了许多变化。
在宋朝,宗族血缘关系逐渐淡化,同时核心家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
核心家庭由夫妻和子女组成,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平衡。
父亲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家长的角色,对于家庭的管理和决策起着重要作用。
母亲则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和子女教育。
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独立,他们的成长和教育受到家庭的高度重视。
二、婚姻制度在宋朝,婚姻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相对于前代,宋朝的婚姻更加注重男女双方的感情和自由选择。
婚姻的基本方式是男方向女方提亲,并经过女方和女方家人的同意后成婚。
而以父母之命、媒人之言的包办婚姻越来越少见。
此外,宋朝婚姻制度还强调婚姻的贞洁和忠诚,对于婚姻不忠的行为持有严厉的态度。
三、夫妻关系宋朝的夫妻关系相对于前代更加平等和和谐。
夫妻之间的感情和互敬互爱得到了重视。
夫妻双方在家庭经济发展、教育子女等方面发挥着相互合作的作用。
同时,宋朝也有许多关于夫妻相处之道的经典著作,如《夫妻箴言》等,强调了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相互理解的重要性。
四、家族观念与婚姻尽管家庭结构在宋朝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家族观念在社会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
家族观念强调家族的传承和延续,在婚姻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宋朝的婚姻仪式中,男方家庭会变相继承女方家族的姓氏,这体现了家族观念在婚姻制度中的影响。
总结:宋朝的家庭与婚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在这一时期,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夫妻关系更加平等和和谐。
婚姻制度也更加注重男女的感情和自由选择。
然而,家族观念仍然在婚姻中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对宋朝家庭和婚姻制度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时期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女性主义书单
女性审美文化--宋代女性文学研究 舒红霞
激进的女权主义——英国妇女社会政治同盟参政运动研究 王赳
世界的渊源 (荷)德伦特
不能承受之重:女性主义、西方文化与身体 【美】苏珊·鲍尔多
妇女与性别(上、下) 【美】玛丽·克劳福德/罗达·昂格尔
女权主义神学景观 [德] E. M. 温德尔
妇女与社会主义 (德)奥古斯特·倍倍尔(August Bebel)
性别视角:文化与社会 林维红王金玲
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 夏晓虹
空前之迹--1851~1930:中国妇女思想与文学发展史论 王绯
涉渡之舟 戴锦华
多元文化视野中的西方女性文学 刘晓文
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 (美)朱迪斯·巴特勒
消极性别 (美)朱迪斯·巴特勒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 刘慧英
第二阶段 (美)贝蒂·弗里丹
违背我们的意愿 [美] 苏珊·布朗米勒
神圣的欢爱(性、神话与女性肉体的政治学) [美]理安·艾斯勒
男性的失灵 戴特·奥藤
女权主义 (英)弗里德曼
女性主义哲学指南 【英】米兰拉·弗里克/【英】詹妮弗·霍恩斯比
神圣的欢爱 (美)艾斯勒
圣杯与剑 (美)艾斯勒
贵妃的红汗 孟晖
花开花落:历史边缘的知识女性 桑农
另类的尖叫(世界女性主义艺术思潮) 周青编译
革命与情爱 刘剑梅
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 丝维斯特
政治学与女性主义 [加]巴巴拉·阿内尔
中国女性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郑必俊
女性权力的崛起 李银河
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 姚平
妇女与社会性别研究在中国(1987-2003) 王向贤/杜芳琴
南宋词人的女性意识与婚姻观念
南宋词人的女性意识与婚姻观念引言南宋时期,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重要的一个文化时期,这个时期诞生了许多杰出的文人墨客。
特别是在南宋的文学领域,诗词成为了一种流行的艺术形式。
在南宋词中,人们可以看到对女性意识和婚姻观念的表达。
女性地位的变迁以及与婚姻相关的观念,成为了南宋词人创作的重要主题之一。
女性地位的演变与自我意识传统女性角色的陋见传统社会中,女性往往被视为家庭和婚姻的附属物。
她们的作用主要是侍奉丈夫和照料家庭,自我意识较弱。
这种观念在一部分南宋词作品中有所体现,女性被描绘成无所作为的形象,缺乏主动性和独立思考能力。
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然而,南宋时期也出现了一些具有独立思想和意识的女性形象。
她们拥有自己的情感和梦想,并试图通过诗词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这种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在南宋词人的作品中十分明显,他们将女性描绘成拥有情感、思考和表达能力的个体。
婚姻观念的变迁与反思传统婚姻观念的局限南宋时期,官方婚姻观念仍受到传统社会的影响,许多女性被迫为了家族的利益而嫁作他人。
在这种传统观念下,女性的幸福与好处往往被忽视,甚至被牺牲。
这种传统婚姻观念的局限性成为一些南宋词人的思考对象,在他们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对这种观念的批判和反思。
个体婚姻观念的崛起随着人们对婚姻的意识逐渐加强,南宋时期也涌现出一些对个体婚姻观念的探索和呼吁。
一些南宋词人的作品中,展现了他们对于婚姻的新理解和追求,他们主张婚姻是基于真爱和情感共鸣的,而不是仅仅出于家族利益的婚姻。
这种个体婚姻观念的崛起,与女性意识的觉醒密切相关。
女性开始追求个人的幸福和爱情,并对传统婚姻观念进行质疑。
南宋词人的创作表达温柔婉约的女性形象在南宋词作品中,女性形象往往被描绘成柔情似水、婉约温柔的形象。
词人们通过音韵和意象的运用,将女性形容得柔美动人,此种表达方式突出了女性的温柔和美丽。
这也是对传统女性形象的延续,同时也展示了词人们对女性的崇拜和赞美。
独立自主的女性形象除了温柔婉约的形象,南宋词作品中也出现了一些独立自主的女性形象。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 著
《论法的精神》[法]孟德斯鸠 著
《旧制度与大革命》[法]托克维尔 著
《健全的思想》[法]霍尔巴赫 著
《规训与惩罚》[法]福柯 著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法]贡斯当 著
《公有法典》[法]泰·德萨米 著
《疯癫与文明》[法]福柯 著
《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美]克拉克森 米勒 著
《人有人的用处》[美]N.维纳 著
《人的条件》[美]汉娜·阿伦特 著
《价格理论》[美]米尔顿.弗里德曼 著
《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 著
《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 著
《面包与自由》[俄]克鲁泡特金 著
《高卢战记》[古罗马]凯撒 著
《宪章运动史》[英]R.G.甘米奇 著
《帝国的年代》[英]霍布斯鲍姆 著
《开放的宇宙》[英]卡尔.波普尔 著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英]卡尔.波普尔 著
《思想自由史》[英]J.B.Bury 著
《惊人的假说》[英]弗兰西斯.克里克 著
《我的哲学的发展》[英]罗素 著
《政府片论》[英]边沁 著
《政府论》[英]洛克 著
《政治中的人性》[英]格雷厄姆·沃拉斯 著
《文化和价值》[英]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著
《新工具》[英]培根 著
《无尽的探索—卡尔·波普尔自传》[英]卡尔.波普尔 著
《时间简史》[英]史蒂芬·霍金 著
《时间简史续编》[英]史蒂芬·霍金 著
《极端的年代》[英]霍布斯鲍姆 著
中国古代妇女史教学大纲(通选课,2012年)
2012年“中国古代妇女史专题”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2138970 学分:2上课时间:星期三,13:00-14:50 地点:理教106室任课教师:李志生,邓小南E-mail:zhisheng_li_bd@(李志生)一、教学目的:本课将从政治、法律、经济、身体、文本、妇女史料、妇女理论等多个侧面,探讨中国古代不同时期、不同阶层妇女的生活面貌,介绍研究中国妇女史的材料及其解读方法。
本课将运用妇女史研究的重要理论——社会性别理论和差异理论,以新颖的视角,展现和阐释中国古代妇女的不同生活侧面,力求使学生看到鲜活的中国古代妇女形象。
二、内容提要及学时分配(学时):“中国妇女史专题”计划教学一学期(38学时)(至2012年6月24日)。
绪论当代视角下的中国古代妇女史(2学时,2月15日)1、中国古代语境中的“妇女”一词2、中国古代妇女的差异性3、社会性别理论与中国古代妇女历史阅读材料:●琼·W·斯科特:《性别:历史分析中一个有效范畴》,载李银河:《妇女:最漫长的革命》●艾莉森·贾格:《性别差异与男女平等》,载王政、杜芳琴:《社会性别研究选译》●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中文版序”●伊沛霞:《内闱:宋代的婚姻和妇女生活》导言、第一章●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引言●李志生:《妇女、社会性别和差异——中国古代妇女史研究的当代思考》,载魏国英、马忆南主编《女性学研究集萃(1990-2010)》(一)家国、内外与中国古代的后妃1、家国与夫妻:中国古代的当国后妃(2学时,2月22日)阅读材料:●任士英:《后妃当国》●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雷家骥:《武则天传》●《旧唐书·则天皇后本纪》,《新唐书·则天皇后本纪》,《史记·吕后本纪》,《汉书·高后本纪》2、家国、内外:中国古代权力边缘的后妃(2学时,2月29日)阅读材料:●商传、杨林等:《中国历代后妃传》●许道勋、赵克尧:《唐玄宗传》●新、旧《唐书·长孙后传》,《明史·马皇后传》,《汉书·孝成赵皇后传》,新、旧《唐书·杨贵妃传》(二)内外、“三从”与中国古代妇女的经济身份1、社会性成人身份:秦汉至隋唐时期的妇女(2学时,3月7日)●凯琳·萨克斯:《重新解读恩格斯——妇女、生产组织和私有制》,载王政、杜芳琴:《社会性别研究选译》●李志生:《秦汉隋唐间妇女社会性成人身份的变化》,载《北大史学》第10期,2004年2、“三从”的影响:中国古代妇女的财产继承权(2学时,3月14日)阅读材料:●邢铁:《家产继承史论》第三章《妇女的家产继承权》●白凯:《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阿风:《明清时代妇女的地位与权利——以明清契约文书、诉讼档案为中心》(三)文本解读与中国古代的妇女形象1、历史与传说:杨贵妃(2学时,3月21日)阅读材料:●刘静贞《依违于私情与公义之间——孟姜女故事流转探析》,载李贞德、梁其姿主编《妇女与社会》●K. 詹金斯《历史的再思考》。
孤灯冷泪与家庭责任:清代清水江流域的寡妇及其生活
孤 灯 冷 泪 与 家庭 责 任 : 清 代 清 水 江 流 域 的 寡 妇 及 其 生 活
刘 楚 ,吴 才茂
( 凯 里学 院人 文 学院 , 贵州 凯里 5 5 6 0 1 1 )
摘 要: 清代清水江流域 , 贞节观念开始普遍流行 , 存在 着大量的寡居妇女。其 守寡的开始年龄 多集 中在 1 5— 3 0岁之 间 , 这 与 明清王 朝 “ 凡 民 间寡 妇 , 三 十 以前 夫 亡 守志 , 五 十 以后 不 改 节 者 , 旌表 门闾, 除免本家差役” 的政 策相一致。但也有例 外, 3 0岁以上 守节而受旌表 的事例也不 少 见 。并且 出现 了“ 一 门两寡 ” 、 甚至“ 一 门三 寡 ” 的现 象。在 日常 生 活 中, 寡妇 们 孤 灯 冷 泪 , 但 又
中 图分类 号 : K 8 9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6 7 4— 6 2 1 X ( 2 0 1 4 ) 0 1— 0 0 3 5— 0 9
清
水
江
妇
寡妇 , 《 辞源》 将其释为“ 丧 夫 的 妇人 ” u 。 寡 } 遍存 在 于 中国 古 代 社 会 里 , 一 直 以来 作 为 特
针 对寡 妇 生 活 状 况 、 经 济 来 源 的研 究 , 也 逐 渐 出 现。 ④ 概 观 以往 的研 究 , 以寡 妇 为 研 究 对 象 的成 果
流 域
文
殊 j 社会 群体 而 为人 们 所 关注 。 对其 专 门 的学 术
研
化
到 宋 的寡 妇 再 嫁 习俗 进 行 了较 为深 入 的 考 证 。
柴化 以前 世界》, 木, L , 7 , 耆房 1 9 9 3; 顾盼、 张纯宁《 明代徽州 妇女继承 、 处 置夫家产业 之权限—— 以徽州散件 卖契为例》, 《 东吴 历史
从《泷冈阡表》看宋代妇女的“内闱”教化
从《泷冈阡表》看宋代妇女的“内闱”教化从《泷冈阡表》看宋代妇女的“内闱”教化摘要:欧阳修所撰写的《泷冈阡表》是古今祭文中当之无愧的杰作。
作者通过独特的记叙方式极力称赞其父母生前的嘉言懿行,明表其父而暗表其母。
本文着眼于《泷冈阡表》中欧阳修母亲自丧夫后的种种行为表现,尝试以其对欧阳修的教育入手,分析欧阳修之母勤俭持家、守节自誓的精神,进而探究宋代妇女群体中“内闱”教化的突出内涵与意义。
关键词:欧阳修《泷冈阡表》宋代妇女“内闱”教化《泷冈阡表》是欧阳修在《先君墓表》的基础上修改而作的一篇墓表文,其主旨为祭祀埋葬于泷冈的父母。
作者通过故事叙述的行文方式,极力突出父母生前的如璋品格,善用多角度细节以展现人物性格,如提及父亲生前关于讼狱的谈话以表现父亲的忠厚仁义等。
文章情感诚挚,语言不事雕饰,令此文在墓表类文章中独树一帜,历来为人所称道。
近代文学家林纾曾评注此文道:“文为表其父阡,实则表其母节。
”诚如斯言,欧阳修的《泷冈阡表》明表其父,暗表其母。
在文中,欧阳修自叙“修不幸,生四岁而孤。
太夫人守节自誓,居穷,自立于衣食,以长以教,俾至于成人”。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后跟随母亲郑氏前往随州,投靠时任随州推官的叔父欧阳哗。
但是,欧阳哗位卑薪低无法维持众多人的生计,郑氏便不得不独自谋生。
对于欧阳修而言,父亲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关于父亲如何廉洁好施、孝敬父母,如何关心勉励后代的成长,这些诸多细节都是通过母亲的叙述才得知的。
而实际上,欧阳修描述了母亲对丈夫忠孝节义的追忆,也在不经意间将母亲恭顺贤淑的品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欧阳修对母亲如珪品性的描述与称赞中,我们也可窥见宋代妇女“内闱”教化之一二。
长久以来,人们对于中国古代妇女的生活都充满过度消极的传统印象,比如在一夫一妻多妾体制下“内宫”妇女的斑斑血泪、“贞节牌坊”和“三從四德”思想对于妇女的压抑束缚等。
然而古代妇女的实际生活并非仅仅如此,美国著名汉学家伊沛霞女士的观点便颇具代表性与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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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并不只是被动的顺应关系 她的言行举止并不与 法律 礼教的规定完全一致 事实上 宋代的妇女也 还在一定的范围内 施展了个人的影响 获得了社会 的认同 从而一定程度上加入了塑造历史的行列 也 就是说 妇女 哪怕是被严格束缚在 内闱 中的妇 女 她也从来不是游离在历史之外的 她本身就是历 史的一分子 她也在参与历史建构的过程中 部分地 建构着自己的主体意识 从而也在叙述着妇女史 因 此 在 < 内闱 > 中 作者尽量使历史接近平民百姓 使 妇女史接近普通妇女 因此她研究了家庭法 财产 法 家庭礼仪和儒家思想 在她的笔下 女人从出世
Patricia Ebrey 的 内 闱 宋 代 的 婚 姻 与 妇 女 生 活 The Inner Ouarters: Marriage and the Lives of Chinese Women in the Sung Period 以下简称 内闱 一
书 在很大程度上让我们看到了妇女史研究中的死 作为 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中的一本 内 角与盲区
婚姻中的非常角色以及婚姻生活的变奏等 %% 在历史帷幕中露出清晰的面 一 $ 宋代妇女 % 容 内闱 是古代中国妇女生活领域 -- 家庭的 代指 这一领域 在西方历史学家笔下 只强调中国
研究方向 女性学与女性文学 项目编号 1065-0312 成果
闱 以翔实的材料 尖锐的问题意识以及丰富的图片 资料和传记作品 运用后现代女性主义视角和社会
只是血缘延续的基本单位 提下考察 妇女 与 婚姻
济 礼仪 法律 文化等诸多领域的影响 在这样的前 已经在不经意间 将 妇女 的命运纳入到整个社会 发展的进程中去加以把握了 这样的话 伊沛霞显然 扩大了中国妇女的考察空间 叨叨的柴米油盐经 不只是聆听她们絮絮 也不只是停留在生儿育女简单
为 把妇女首先表现为受害者是令人困扰的 它似乎 是贬低了她们 当一些历史学家书写着 妇女在传统 中国的位置 时 一定程度上已经暗示了妇女是处在 历史之外的 是 外 而她想要向他们及更多的人们呈示的 妇女在内闱里的生活不能简单地被撇在历史之 内闱 是一个有意义的空间 她在社会经济历史
分析了生活在宋朝的女人们如何积 做女红 织布 纺纱 养育孩子 面对 再婚 信佛 面对年轻的小妾
HU Gui-xiang (women*s Study Center at the Hunan women*s Vocational Uniuersity, Changsha 410004 Hunan Prouince, China) women's perspectiveg song periodg marriageg women's history The famous monograph, The Inner Ouarterss Marriage and the Liues of Chinese Women in the Sung Period, written by Patricia Ebrey was published in Chinese in 2004. The monograph chooses women as the object of study and reconstructs and reveals women's life in the Song period. Upon examining these women's marriage and life, the book tells us that women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urse of development of history.
[1] 前 言 P2
一幅更复杂微妙的早期女性地 该书的英文版出版于 1993 年 被 中文版由胡志宏
誉为海外中国妇女史的开山之作
于 2004 年 5 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婚姻体制对妇女生活产生的 母 角色 女性在
全书除导言外 分 15 章进行论述 内容包括文化风 俗领域之内男女之别 影响 女性在家庭中的正常的 妻
的家庭作为中国历史的背景的一部分来加以讨论 但并不把中国家庭的发展当作构成他们主要的历史 叙述的整体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 把妇女排除在历史 叙述之外而难以发现妇女生活的踪迹和妇女在历史 进程中的作用 史观念 的 内闱 的作者批判了这一传统的历 我是从一个和 正如作者在前言中所讲的
他们习惯不一样的视角来看待关于宋代女性的问题 因此 宋代的女性及其婚姻家庭生活是 内闱 叙述的重点 在过往的历史书写中 宋代女性群体是 面容模糊的一群 是容易被人们遗漏的一群 在长达
! 个世纪的宋代中
我们无法真正知道占人口总数 她们怎样在理学兴盛的朝
一半的妇女们如何生活 么样子的 的黑暗中
代过完自己的一生 那些普通女性 她们的生活是什 是否真的生活在后人想像的父权统治下 是否个性被压抑得无法喘息 她们如何 她们怎么
她们虽然很难获得在公开场合出现
的机会 但是 这并不能说明她们与历史发展及进程 无关 在伊沛霞看来 妇女在宋代历史里扮演了特定 的甚至是长期的角色 即便这个世界似乎构筑了她 包括一些女性学者热 那么伊沛霞认 们的弱势 她们也还是其中非凡的即兴表演者 如果说以往的历史学家 衷于讨论妇女在历史上的从属地位
攒嫁妆 争夺财产权 获得丈夫的欢心 成为一个有 难产和孩子的早夭
文化之内 而不是之外 它提供给我们科举制度如何 激发了对有学问的 好女婿 的争夺 反过来又提高 了嫁资的思路 ;它告诉我们城市化 士人阶层的扩大 如何剌激了下层妇女为上层服务的需求 既在家里 在内闱 同时也在家国 $ 历史中 这样的发现无疑是意味深长的 它不仅是对男 而且也在 权意识下中国主流历史写作模式的批判 并使有关 女性魅力的标准发生了变化 凡此种种 皆说明女人
2006 年 ll 月
第 6 期 总第 76 期
妇女研究论丛
Nov. 2006 No.6 Ser.No.76
Collection of Women s Studies
!"#$%!
! !!读"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胡桂香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女性教育研究中心 湖南 长沙
410004
关键词 ! 女性视角 宋代 婚姻 妇女史 摘 要 ! 海外研究中国女性史的典 范 著 作 内 闱 宋 代 的 婚 姻 与 妇 女 生 活 一 书 选 取 最 常 见 的 婚 姻 及 家 庭 中 的 女 性 为 研 究 对象 娴熟地运用女性视角 生动客观地 重 构 和 展 现 了 宋 代 女 性 的 生 活 状 态 并 通 过 考 察 宋 代 妇 女 的 婚 姻 与 家 庭 指 出 了 宋 代 妇女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中图分类号 !D442.7 文献标识 !A 文章编号 !l004-2563"2006 #06-0077-04
作者简介 ! 胡桂香 1973-
女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女性学教研室主任
! 本文系美国福特基金资助项目 跨界合作 湖南妇女社会性别讲师团建设
!!
家庭与西方惯例截然不同的特点
他们经常把中国
法 再婚权和其他的社会惯例 为自己或孩子赢得权 利 这一切都与我们以往得到的有关宋代妇女的知 "" 妇女史真正的主角 二 ! 普通妇女" 在过往关于宋代历史的叙述中 一贯的主角是 想到历 思想界领袖程颐 朱熹 陈亮 叶适等人 文学界领袖 范仲淹 司马光 欧阳修 王安石 苏轼等人 史女性人物时 除了李清照之外 很难有其他女性 而 内闱 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向读者显示的是 历史书的作者们不应把普通女性撇在他们讲述的关 于宋代的故事之外 她有证据提醒他们注意 历史上 所写的这些男人 他们还有母亲 妻子 姐妹和女儿 她们也参与了他们的生活 律和习俗影响 妇女被视为社会变化范 受法 围之外或与历史发展无关的观点显然是错的 识不同
与婚前并不熟识的丈夫相处并相伴一生 的大家族中慢慢融入 夫 婢女发生性关系
样防止自己被夫家休掉 如何生儿育女 在一个陌生 她们怎样对待多情的丈 被允许与家中的 他们通常被法律允许有妾
带着这样的疑问 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出发点 伊 沛霞阅读了跨度长达 ! 个世纪的文本 重历史帷幕所遮盖的女性微弱之音 史男性叙述中 远见的母亲 发现了被重 她从繁复的历
婚姻和文
化 那是不全面的
在 <内闱 > 这本书中 作者 她们把婚姻当作包含不
将焦点集中于婚姻家庭 因为她 试图揭示妇女在其 中生活的那种复杂的语境 己的生活
[1] P261>
同意象 观点 态度和实践的文化框架从而塑造了自 作者认为 把婚姻作为中心问题 婚姻意味着 可以更多地从女性视角认识家庭生活
开始到其长大成人直至结婚生子等成为她描述的焦 点 她要从这一个过程中发现普通妇女的非凡表演 对伊沛霞来说 宋代妇女首先是一个善于回应和参 因此 在她的笔下 宋代妇 这也解 与的行动者而不是其他
很大程度上改变着女性文本对于历史的基本看法 传统的史学家把妇女史当作打破女人社会地位固有 模式的工具 倾向于忽略留在家里养儿育女 操持家 务的已婚女人 他们希望发现在众多男性统治者 艺 术家 作家 反叛者的世界里得到权力并引人注目的 不寻常女子 也就是说 当我们发现历史是英雄人物 的历史的时候 我们同时也陷入妇女史是女性精英
女在历史的大戏剧里扮演了被派定的角色 然宋代在国人的心目中地位不高
系列矛盾 含糊不清的多种观念和形象的文化框架 -- 基于中国 可以看出作者的基本出发点-
释了她为什么要以宋代妇女为标本 / 研究的对象 虽 但近年一些历史 学家倾向于认为 宋朝是前所未有的变化的时代 是 漫长中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 表现在妇女身上 则一 方面是缠足的普遍化 节妇烈女被大力表彰 另一方 面妇女却有了很大的财产权 的主动权 < 内闱 > 体现了后现代学术质疑主流话语和既成 定论的特点 对以往研究中千篇一律地谈论妇女的 使作者致力于重构宋代妇女充满 正如作者所述 : 从属地位的不满 这样一种 矛盾 的局 面无疑有利于妇女利用其间的裂隙而获得某种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