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操作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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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教学点对在本单位开设的省级 “必修课”有责任进行严格管理,不流于形 式,不恂情舞弊、弄虚作假。特别对学分获 取的关节环节之一的刷卡考勤要严肃认真, 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刷人情卡。
(7)省继教办不定期对教学点进行实地 了解,以掌握情况,加强管理。
4、对学员的管理
(1)所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均 应持有“远程医学教育卡”,学员上、下课, 进、退场时应在考勤机上进行刷卡记录考勤, 禁止替他人刷卡。当因迟到或早退错过刷卡时 段时,课堂管理员不予刷卡。
(3)学习结束进行考试。只有当学员考勤、 考试都合格,方为阶段性培训合格。
(4)考虑外地学员食宿方便,选择集食、宿、 学为一体的教学场所,并尽可能为外地学员提供 质优价廉的食宿条件。
◆ 非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来自企事业、高等院校及其他 非卫生系统的卫生医疗单位。非卫生系统卫生技 术人员的培训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以 实用性、先进性的专业知识为主,每年脱产三天 集中上课,结束时进行考试,考勤考试双合格方 为培训合格。非卫生系统培训结束后即进行继续 医学教育的年度审核验证。
7、项目申报表上前后填写的申报单 位名称(公章)与举办项目通知上的举 办单位名称(公章)须一致,且不得多 于两个以上合办单位。
8、项目申报表中涉及到的英文缩写 须注明中文含义。
9、申报表的版式为A4页面,正反双 面复印。不得自主添加或删除表中栏目。
项目审批
提前申报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 会办公室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所有申报项 目进行评审、筛选。专家评审会确定的项 目即为省级继教项目,经省继续医学教育 委员会批准,向全省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和 医疗卫生单位下文公布。同时在省卫生厅 —卫生学会—继续医学教育栏目挂网。
(3)各教学点单位,须配备专职 继教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继教 的各项工作,做好对省级继教课的各 种保障。
(4)各教学点须积极配合支持省 继教办的课堂管理员工作,尤其是学 员人数过量时考勤秩序的维持与日常 课堂秩序的维持。教学点具有及时反 馈课堂管理员工作情况的义务。
(5)各教学点须做好授课老师、特别是 外单位授课老师的接待工作。各教学点继教 管理人员在开课前须向学员介绍授课老师, 讲好“开场白”。
1、培训对象:中级班的对象是省直医 疗卫生单位中级晋、聘副高级职称相关 人员;高级班的对象是全省医疗卫生单 位副高晋、聘正高级职称相关人员。
2、操作流程:省继教办发文→省直各 单位、设区市集中报名→名单汇总至省 继教办→开班时提前一天报到→培训3天 →考试结业
3、内容选择:因参加阶段性培训的卫 生技术人员层次较高,选择阶段性培训内容 就要格外用心、慎重,须从层次性、质量性、 新颖性、需求性出发,既考虑专业性又结合 公共性、普遍性,既有医学学科又有社会学 科,可谓精挑细选、再三斟酌。
◆ 提前申报
每年9月份前后省继教办下发征集 来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征 集的对象是全省县级以上各医疗卫生单 位、省级各学协会、省卫生厅有关业务 部门。凡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 临时申报
因上级部门布置的临时性或阶段 性工作需要或因聘请到省外知名专家、 学者来赣讲学、授课,可临时申请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申报要求
(1)项目内容必须以学习现代医学科学技术 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简称 四新)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 (简称三性)。
(2)结合我省卫生中心工作和重点要求。 (3)结合医疗卫生形势和重大医疗卫生事件。 (4)结合法律法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 (5)结合医疗卫生实际工作中的薄弱之处和 亟待解决的问题。
5、项目承办单位在颁发证书时不得任意改变 学分值及其他证书内容,不得填写未参加项目人 员姓名。如有随意改变证书内容如学分值、办班 天数等情况发生,一经省继教办查实,将取消对 此项目的学分认定。
6、在办班结束一周内,承办单位(人) 须将学习班的总结、教材、通知、课程安排 表(会议议程)、学员名单、学分登记表等 学习班相关材料交省继教办备案,并办理证 书结清事宜。
◆ 申报程序
1、所有申报单位(人)须填写“江西省继续 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该表随每年征集省级继续 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附件)下发(该通知每年均 挂网),也可到江西省卫生厅网页首页→卫生学会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完整填写申报表,尤其要如实认真填写
“该项目的学术水平及其在国内外地位是否符合四 新要求”栏目和“内容提要”栏目。因为评审专家 是通过这两个栏目来判断申报的项目是否能够作为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
审核验证
省继教办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技 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管理办法》的 规定,对省直医疗卫生技术人实行“二 级”(即医疗机构、继教办)验证制, 并且通报每年各单位的验证情况。
◆ 继教证书
每位继教对象有一本“继续教育 证书”(即正本,由省人社厅制)和
一本“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即副
本,由省卫生厅制)。正本平时由单 位科教科保管,每年年终验证时出具; 副本由卫技人员自行保管,登记平时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年终交单位 科教科进行审验。
项目实施与管理
由省继教办组织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开 展的继教活动主要有:
——日常活动:包括专题讲座、学习班等 ——阶段性业务培训 ——公共科目考试 ——非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培训
◆ 对省直单位专题讲座的管理
1、对授课老师的要求
省继教办于项目公布后向省直单位每位专题讲座 的老师发函,提出如下要求:
2、开班前,办班人员须携带办班通知和课程安 排表(会议议程)到省继教办办理相关手续。继教 办根据办班的具体安排确定授予省级学分数。
3、临时申报办班项目须先行办理临时项目的申 报审批手续。
4、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办班(预估)人数到省 继教办办理预借结业证(学习班专用)、学分证 (学术会专用)手续。省继教办提供“江西省继 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及证书填写样板本。
2、对课堂管理员的管理
(1)省继教办选拔省直单位面授课堂管理 员的要求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具 有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的工作作风和善于沟 通交流的处事方式。
(2)课堂管理员上岗前须经过岗前培训, 让其了解自身的工作职责,熟悉继续教育的 相关要求,掌握考勤机的使用和上网传输考 勤信息的操作技能。
7、项目承办单位不得向未参加项目人 员颁发结业证、学分证。授课老师均按颁发 的“学分标准”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 对阶段性培训班的管理
阶段性培训是以职称聘任为周期的、针对即 将参加聘任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举办 的脱产3天的集中专业培训,共分四大专业:医 学类、护理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其中医学 类还分了中级班(中级晋、聘副高)和高级班 (副高晋、聘正高)。护理类、中医类、预防医 学类的阶段性培训分别委托省护理学会、省中医 药学会、省预防医学会承办。省继教办承担医学 类中、高级班的培训任务。各设区市负责中级晋、 聘副高职称人员的阶段性培训。
3、对各教学点的管理
(1)各教学点须提供足够大的教学场地,通 常能容纳200人以上的教室,且配备多媒体教学设 备。各教学点单位负责对教室的卫生维持、教学 设备维护和及时维修,提供授课老师的饮水。
(2)省继教办尽量根据各教学点的意愿、与 之充分协调,安排使用教室的具体时间,一旦省 级项目下达后,各教学点不能轻易更改时间、取 消课程,须尽量保障省继教的授课。遇到单位特 别情况或项目主讲人的特殊情况,需对教室和时 间进行调整时,各单位应提前与省继教办协调, 并做好补救或善后事宜。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 操作及管理
江西省继续教育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卫生学会办公室 宋冬梅
※ 项目申报 ※ 项目审批 ※ 项目实施与管理 ※ 学分审核验证 ※ 发放合格证
项目申报
需要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简称省继教办)申报的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涵盖专题讲座、 学习班、培训班、学术会、研讨会、 学术论坛、病案讨论会、读片会等。
5、临时项目的申报,由各项目申报单位按上 述要求填写好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市、县加盖 卫生局公章),提前一周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办公室申报。属于办班、办会类的临时项目, 申报时还须附上草拟的办班办会通知,连同申报表 一并递交。
6、省级继教项目要求专题讲座类项目主讲人 资格须具备副高职称三年以上(含三年)资格,对 少数稀缺专业至少必须具备主管职称三年以上(含 三年)资格;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及教学经验,了解 本学科最新进展;在本学科领域中起技术骨干作用 的学科带头人或承担科技课题、新技术引进项目或 研发科技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学员须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良好秩 序,鼓励、提倡与老师互动。服从课堂管理员的 管理,对个别不服从管理且具有不良言行的学员, 省继教办将向学员所在单位及时反馈,给予批评 教育。
◆ 对学习班(培训班、讲习班、学术会、 研讨会)的管理
1、各办班项目在通知草拟好以后,应发至省继 教办邮箱(wstjjb@),经省继教办审核修 改返回后,再正式印刷下发。
(3)负责开课前通知老师的授课时间和 要求,做好授课老师的迎送工作,向授课老 师发放“授课老师学分证”及讲课费。
(4)大胆管理,恪守职责。须按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开启或关闭考勤机,不刷人情卡。课 后及时上传考勤信息,填写课堂记录表。
(5)掌握项目执行动态,努力做到“三个 及时”,及时传递省继教办与各教学点相互间 的信息;及时向省继教办反馈教学站点、学员 和老师的意见;及时反馈老师的授课质量、课 堂秩序及教学点的配合等各方面情况。课堂管 理员做到“三个及时”为省继教办掌握项目执 行情况及处理各种问题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渠 道。
3、须在申报表 “申报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单 位意见,加盖申报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各设区市、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表还须填写 卫生局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卫生局主管部门公章。
4、各设区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汇 总本辖区内单位的申报项目;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主 管部门负责初审、汇总本单位的申报项目;各省级 学协会负责初审、汇总本学协会的申报项目。各汇 总单位,须填写项目汇总表,连同各项目申报表一 并寄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4、讲课老师:具有高级职称且授课水 平较好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的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因课题需要的其他高 级专业人员。
5、学员管理
(1)印发教材,学员人手一份,提供资料袋、 笔记本、笔及课程安排表。课堂上备好开水,一 次性水杯。
(2)学员入场、退场时凭考勤卡进行考勤记 录。学习结束前填写“评估反馈表”。
(1)授课老师于课前十分钟到场,做好上课准备。 (2)使用多媒体教学,讲课时间不少于50分钟。 (3)结合课件内容准备六道试题(电子版试题形式 为“三选一”的选择题),在讲课前向学员提出六道 试题,便于学员带着问题听课。课堂教学提倡教师与 学员间的互动。 (4)省继教办将老师准备的试题电子版交双卫网挂 网公布,供学员面授课堂学习后上网答题。
(2)学员在面授课结束后,须登录“江西 远程医学教育网”(简称双卫网)进行考试, 双考(考勤、考试)合格后,网上自动生成学 分(各地市的普通面授课目前暂无网上考本)”上进行登记。
(3)省级必修课是由双卫网提供的网上授课 与考试的必学项目,学员必须在双卫网站点学习, 获取考勤记录,课后进行网上考试,考勤考试双 合格后,网上自动生成学分。站点学习时间是根 据双卫网的播放时间安排,或是由站点录制下课 件,由站点自行安排播放时间。学员也可在家上 网学习课件的文字内容(没有考勤记录)。
◆ 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培训考试是指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简称人社厅)统一组织的培训与考试。 公共科目的内容对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而言具 有公共性。受省人社厅委托,省直单位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工作由我办组织,每年 一次。
考试组织:每年自接到省人社厅通知后,我 办即向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发文,组织报名工作。 由各单位集中报名后汇总至省继教办,省继教办 具体负责联系考场、分配考生席位、制作准考证 下发、组织考场监考、制作及颁发合格证。
(7)省继教办不定期对教学点进行实地 了解,以掌握情况,加强管理。
4、对学员的管理
(1)所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均 应持有“远程医学教育卡”,学员上、下课, 进、退场时应在考勤机上进行刷卡记录考勤, 禁止替他人刷卡。当因迟到或早退错过刷卡时 段时,课堂管理员不予刷卡。
(3)学习结束进行考试。只有当学员考勤、 考试都合格,方为阶段性培训合格。
(4)考虑外地学员食宿方便,选择集食、宿、 学为一体的教学场所,并尽可能为外地学员提供 质优价廉的食宿条件。
◆ 非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来自企事业、高等院校及其他 非卫生系统的卫生医疗单位。非卫生系统卫生技 术人员的培训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以 实用性、先进性的专业知识为主,每年脱产三天 集中上课,结束时进行考试,考勤考试双合格方 为培训合格。非卫生系统培训结束后即进行继续 医学教育的年度审核验证。
7、项目申报表上前后填写的申报单 位名称(公章)与举办项目通知上的举 办单位名称(公章)须一致,且不得多 于两个以上合办单位。
8、项目申报表中涉及到的英文缩写 须注明中文含义。
9、申报表的版式为A4页面,正反双 面复印。不得自主添加或删除表中栏目。
项目审批
提前申报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 会办公室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所有申报项 目进行评审、筛选。专家评审会确定的项 目即为省级继教项目,经省继续医学教育 委员会批准,向全省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和 医疗卫生单位下文公布。同时在省卫生厅 —卫生学会—继续医学教育栏目挂网。
(3)各教学点单位,须配备专职 继教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继教 的各项工作,做好对省级继教课的各 种保障。
(4)各教学点须积极配合支持省 继教办的课堂管理员工作,尤其是学 员人数过量时考勤秩序的维持与日常 课堂秩序的维持。教学点具有及时反 馈课堂管理员工作情况的义务。
(5)各教学点须做好授课老师、特别是 外单位授课老师的接待工作。各教学点继教 管理人员在开课前须向学员介绍授课老师, 讲好“开场白”。
1、培训对象:中级班的对象是省直医 疗卫生单位中级晋、聘副高级职称相关 人员;高级班的对象是全省医疗卫生单 位副高晋、聘正高级职称相关人员。
2、操作流程:省继教办发文→省直各 单位、设区市集中报名→名单汇总至省 继教办→开班时提前一天报到→培训3天 →考试结业
3、内容选择:因参加阶段性培训的卫 生技术人员层次较高,选择阶段性培训内容 就要格外用心、慎重,须从层次性、质量性、 新颖性、需求性出发,既考虑专业性又结合 公共性、普遍性,既有医学学科又有社会学 科,可谓精挑细选、再三斟酌。
◆ 提前申报
每年9月份前后省继教办下发征集 来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征 集的对象是全省县级以上各医疗卫生单 位、省级各学协会、省卫生厅有关业务 部门。凡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 临时申报
因上级部门布置的临时性或阶段 性工作需要或因聘请到省外知名专家、 学者来赣讲学、授课,可临时申请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申报要求
(1)项目内容必须以学习现代医学科学技术 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简称 四新)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 (简称三性)。
(2)结合我省卫生中心工作和重点要求。 (3)结合医疗卫生形势和重大医疗卫生事件。 (4)结合法律法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 (5)结合医疗卫生实际工作中的薄弱之处和 亟待解决的问题。
5、项目承办单位在颁发证书时不得任意改变 学分值及其他证书内容,不得填写未参加项目人 员姓名。如有随意改变证书内容如学分值、办班 天数等情况发生,一经省继教办查实,将取消对 此项目的学分认定。
6、在办班结束一周内,承办单位(人) 须将学习班的总结、教材、通知、课程安排 表(会议议程)、学员名单、学分登记表等 学习班相关材料交省继教办备案,并办理证 书结清事宜。
◆ 申报程序
1、所有申报单位(人)须填写“江西省继续 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该表随每年征集省级继续 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附件)下发(该通知每年均 挂网),也可到江西省卫生厅网页首页→卫生学会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完整填写申报表,尤其要如实认真填写
“该项目的学术水平及其在国内外地位是否符合四 新要求”栏目和“内容提要”栏目。因为评审专家 是通过这两个栏目来判断申报的项目是否能够作为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
审核验证
省继教办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技 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管理办法》的 规定,对省直医疗卫生技术人实行“二 级”(即医疗机构、继教办)验证制, 并且通报每年各单位的验证情况。
◆ 继教证书
每位继教对象有一本“继续教育 证书”(即正本,由省人社厅制)和
一本“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即副
本,由省卫生厅制)。正本平时由单 位科教科保管,每年年终验证时出具; 副本由卫技人员自行保管,登记平时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年终交单位 科教科进行审验。
项目实施与管理
由省继教办组织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开 展的继教活动主要有:
——日常活动:包括专题讲座、学习班等 ——阶段性业务培训 ——公共科目考试 ——非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培训
◆ 对省直单位专题讲座的管理
1、对授课老师的要求
省继教办于项目公布后向省直单位每位专题讲座 的老师发函,提出如下要求:
2、开班前,办班人员须携带办班通知和课程安 排表(会议议程)到省继教办办理相关手续。继教 办根据办班的具体安排确定授予省级学分数。
3、临时申报办班项目须先行办理临时项目的申 报审批手续。
4、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办班(预估)人数到省 继教办办理预借结业证(学习班专用)、学分证 (学术会专用)手续。省继教办提供“江西省继 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及证书填写样板本。
2、对课堂管理员的管理
(1)省继教办选拔省直单位面授课堂管理 员的要求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具 有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的工作作风和善于沟 通交流的处事方式。
(2)课堂管理员上岗前须经过岗前培训, 让其了解自身的工作职责,熟悉继续教育的 相关要求,掌握考勤机的使用和上网传输考 勤信息的操作技能。
7、项目承办单位不得向未参加项目人 员颁发结业证、学分证。授课老师均按颁发 的“学分标准”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 对阶段性培训班的管理
阶段性培训是以职称聘任为周期的、针对即 将参加聘任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举办 的脱产3天的集中专业培训,共分四大专业:医 学类、护理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其中医学 类还分了中级班(中级晋、聘副高)和高级班 (副高晋、聘正高)。护理类、中医类、预防医 学类的阶段性培训分别委托省护理学会、省中医 药学会、省预防医学会承办。省继教办承担医学 类中、高级班的培训任务。各设区市负责中级晋、 聘副高职称人员的阶段性培训。
3、对各教学点的管理
(1)各教学点须提供足够大的教学场地,通 常能容纳200人以上的教室,且配备多媒体教学设 备。各教学点单位负责对教室的卫生维持、教学 设备维护和及时维修,提供授课老师的饮水。
(2)省继教办尽量根据各教学点的意愿、与 之充分协调,安排使用教室的具体时间,一旦省 级项目下达后,各教学点不能轻易更改时间、取 消课程,须尽量保障省继教的授课。遇到单位特 别情况或项目主讲人的特殊情况,需对教室和时 间进行调整时,各单位应提前与省继教办协调, 并做好补救或善后事宜。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 操作及管理
江西省继续教育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卫生学会办公室 宋冬梅
※ 项目申报 ※ 项目审批 ※ 项目实施与管理 ※ 学分审核验证 ※ 发放合格证
项目申报
需要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简称省继教办)申报的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涵盖专题讲座、 学习班、培训班、学术会、研讨会、 学术论坛、病案讨论会、读片会等。
5、临时项目的申报,由各项目申报单位按上 述要求填写好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市、县加盖 卫生局公章),提前一周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办公室申报。属于办班、办会类的临时项目, 申报时还须附上草拟的办班办会通知,连同申报表 一并递交。
6、省级继教项目要求专题讲座类项目主讲人 资格须具备副高职称三年以上(含三年)资格,对 少数稀缺专业至少必须具备主管职称三年以上(含 三年)资格;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及教学经验,了解 本学科最新进展;在本学科领域中起技术骨干作用 的学科带头人或承担科技课题、新技术引进项目或 研发科技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学员须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良好秩 序,鼓励、提倡与老师互动。服从课堂管理员的 管理,对个别不服从管理且具有不良言行的学员, 省继教办将向学员所在单位及时反馈,给予批评 教育。
◆ 对学习班(培训班、讲习班、学术会、 研讨会)的管理
1、各办班项目在通知草拟好以后,应发至省继 教办邮箱(wstjjb@),经省继教办审核修 改返回后,再正式印刷下发。
(3)负责开课前通知老师的授课时间和 要求,做好授课老师的迎送工作,向授课老 师发放“授课老师学分证”及讲课费。
(4)大胆管理,恪守职责。须按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开启或关闭考勤机,不刷人情卡。课 后及时上传考勤信息,填写课堂记录表。
(5)掌握项目执行动态,努力做到“三个 及时”,及时传递省继教办与各教学点相互间 的信息;及时向省继教办反馈教学站点、学员 和老师的意见;及时反馈老师的授课质量、课 堂秩序及教学点的配合等各方面情况。课堂管 理员做到“三个及时”为省继教办掌握项目执 行情况及处理各种问题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渠 道。
3、须在申报表 “申报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单 位意见,加盖申报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各设区市、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表还须填写 卫生局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卫生局主管部门公章。
4、各设区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汇 总本辖区内单位的申报项目;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主 管部门负责初审、汇总本单位的申报项目;各省级 学协会负责初审、汇总本学协会的申报项目。各汇 总单位,须填写项目汇总表,连同各项目申报表一 并寄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4、讲课老师:具有高级职称且授课水 平较好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的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因课题需要的其他高 级专业人员。
5、学员管理
(1)印发教材,学员人手一份,提供资料袋、 笔记本、笔及课程安排表。课堂上备好开水,一 次性水杯。
(2)学员入场、退场时凭考勤卡进行考勤记 录。学习结束前填写“评估反馈表”。
(1)授课老师于课前十分钟到场,做好上课准备。 (2)使用多媒体教学,讲课时间不少于50分钟。 (3)结合课件内容准备六道试题(电子版试题形式 为“三选一”的选择题),在讲课前向学员提出六道 试题,便于学员带着问题听课。课堂教学提倡教师与 学员间的互动。 (4)省继教办将老师准备的试题电子版交双卫网挂 网公布,供学员面授课堂学习后上网答题。
(2)学员在面授课结束后,须登录“江西 远程医学教育网”(简称双卫网)进行考试, 双考(考勤、考试)合格后,网上自动生成学 分(各地市的普通面授课目前暂无网上考本)”上进行登记。
(3)省级必修课是由双卫网提供的网上授课 与考试的必学项目,学员必须在双卫网站点学习, 获取考勤记录,课后进行网上考试,考勤考试双 合格后,网上自动生成学分。站点学习时间是根 据双卫网的播放时间安排,或是由站点录制下课 件,由站点自行安排播放时间。学员也可在家上 网学习课件的文字内容(没有考勤记录)。
◆ 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培训考试是指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简称人社厅)统一组织的培训与考试。 公共科目的内容对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而言具 有公共性。受省人社厅委托,省直单位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工作由我办组织,每年 一次。
考试组织:每年自接到省人社厅通知后,我 办即向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发文,组织报名工作。 由各单位集中报名后汇总至省继教办,省继教办 具体负责联系考场、分配考生席位、制作准考证 下发、组织考场监考、制作及颁发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