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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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XXX新建工程,主要涉及商品房的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

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二、工程招标范围(清单计算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除作出特别说明外,工程量清单均按施工图纸设计计算。

一、土建、装饰工程:
二、安装计算范围:
a) 给水系统:按设计图纸从给水总阀门起开始计算,含给水总阀。

b) 排水系统:按设计图纸从户内各排水点算至化粪池。

c) 弱电系统:按设计图纸计算管、线及终端插座,弱电设备安装由专业公司负责,不计入本预算。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
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定额》、《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2008年《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4、2008年《江西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5、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工程计算范围。

四、工程量清单的计价与报价要求:
1、税金按公布的《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吉建价[2011]12号)的要求计取;根据吉财综[2012]5号文取消上级行业管理费;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

2、本工程按《吉市府办抄字{2008}63号》文件,不计上级行业管理费和检验试验费,其它按照(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取。

3、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即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的项目均以项为单位,工程数量为1。

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考虑该项目所需的费用。

4、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按现行定额有关规定计取,必须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单列出来,并进入投标总
价中。

该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5、若设计施工图内容与本预算说明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预算说明为准,本预算未说明之处按设计施工图计算。

6、Φ14以上竖向渣钢筋采用电压力焊接,其余钢筋采用绑扎;钢筋按实际用量抽筋计算,工程量清单中钢筋工程量均为净量,即未考虑损耗系数,损耗量由施工单位报价时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调整,直径6mm钢筋按照6.5mm计算。

7、本工程均采用C25现浇砼,钢管脚手架、模板采用九夹板模板,支撑采用钢支撑。

8、本清单中措施项目费是指完成各单位工程所需的措施费用。

9、未尽事宜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

10、本清单中未注明的单位均按照毫米计算。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一、总说明
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相同清单项目只需填报一个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与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对应一致,否则,结算时以组成中标价的综合单价计算。

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备注栏内必须注明单(合)价分析表所在页码,对综合合价项目只须提供有要求的综合合价项目分析表。

5、相同清单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单价,结算时以组成中标价的投标单价计算。

6、投标人所报的材料及设备单价均为到工地结算价,即包含采购费、检验试验费、运杂费及运输损耗、仓储保管费、装卸费、吊装费及场内二次转运费等。

7、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各种原因造成的人工及机械降效费、不可预见费、检测试验费等。

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外,无论施工条件或施工图纸是否发生变化,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各费用定义如下:
1、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的定义按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
规定执行。

2、管理费的定义按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执行。

3、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4、规费:指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

其中社会保险费(即劳保基金)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向广州市劳保办缴纳,承包人按规定向劳保办申请返还,由招标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回代缴的款项。

5、不可预见费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文件、气候等自然
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承包人预计会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额外一切费用(项目建设所必须、政府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及招标人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除合同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的以外,在合同执行期内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固定不变。

措施项目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预算包干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垂直运输费;其他措施项目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和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组成。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省市相关管理文件所需费用总额。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要求在承包人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在中标后,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交详
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实施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行,但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投标总报价不变。

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提出的,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详细分析其所含的工程内容,自行报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相关费用内。

1、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围栏、
围挡、围墙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外围墙美化及维修、场容场貌、安全警示标志、人员岗位标卡、材料堆放、垃圾存置、现场防火、企业标志、五板一图等设置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2、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临边、洞口、
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用,保健急救措施费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安全设施的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3、临时设施费:指除招标人提供已修建好的临时设施外,承包人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
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该费用还包含现场所有临时设施的搭拆费、提供水电源、使用、维护和保养等。

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和摊销费,还包括因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或多次搬迁搭拆费用。

工程完工后临时设施为承包人所有(建设单位临设设施除外),工程竣工后除招标人通知需移交给招标人外,其余当招标人要求拆除时则承包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一星期内无条件拆除、并清理场地、垃圾外运。

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折旧、回收摊销及招标人视需要留用设施的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工程保险费:指中标人为工程购买的承包人雇主责任险、施工机械设备保险、人身
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应按规定切实做好工地保险工作,以该项费用的合同价为上限依据承包人购买保险的实际凭证支付和结算。

5、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
(或租赁)费用。

另外,外脚手架的搭投必须考虑到各专业工程施工的交叉协调,由于脚手架的搭设不当而影响其他专业正常施工时,承包人必须无偿进行调整和修改及因防火需要为脚手架淋水费用不予增加。

该费用的调整办法按合同规定。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6、垂直运输费:建筑物施工中为了将所需人工、材料、机具自地面垂直提升到所需高
度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塔吊及其基础、吊机行走线路、卷扬机及外用电梯和配合机械费用等。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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