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精品共享-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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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9109元 (2010年) 382180元
60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 社平工资
2010年为82920元
299260元
一至四级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
一级27个月 二级25个月 三级23个月 四级21个月
五至六级一次性伤 五级18个月
残补助金
六级16个月
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 工伤保险关系效点:第六十七条,用人单 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 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 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支付费用。
▪ 时间效力: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 例的规定执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完成工伤 认定的,本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工伤保险待 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 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 定的决定。
▪ 加大了强制力度:对未参保的处罚,对未 按时足额缴费的滞纳金、少报职工工资的 补差、骗保的处罚及刑事责任等;
▪ 管辖权限:《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 条规定 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费用总额的100%

伤残津贴(1-4级)
本人月工资90%-75%

安家补助费(1-4级)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生活护理费(护理等级1-4级)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30%

丧葬补助金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
本人月工资30%-50%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 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大幅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新旧对比)
项目
新《条例》 旧《条例》 增加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待遇就高原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 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 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 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 基数计发。
▪ 补缴: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 补缴(全员 全程补缴) 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新发生的费
用(补缴前已发生的工伤待遇和因工死亡 待遇仍不能享受)
▪ 单位的补足责任: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 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 职工补足。
▪ 条例的适用范围:第六十五条,劳动者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
▪ 本人工资:第六十六条 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 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 遇。
▪ 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程序: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及 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 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 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 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 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 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鉴定费收取标 准,鉴定320元/人·次,复查鉴定350元/人·次)
建议
▪ 参加社会保险。医疗费用、认定、鉴定标 准
▪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入职前的体检、 入职后的上岗考核、考勤记录、职工住宿 地址的记录、请假登记制度等。
▪ 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在上下班途中,受 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不 承担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 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 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 该职工所在单位。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2012年3月
总体特点:
▪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 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 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规范了适用范围和有关概念,调整了工伤认定范 围和程序,修改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内容,增 加了工伤保险的有关内容,完善了争议处理和法 律责任。
待遇项目
工伤医疗费
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计发标准
支付方 工伤保险基金
费用总额的100%

用人单位
住院伙食费(增加)
35元/天

市外转院交通、食宿费(增加) 提供《市外转诊审批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提高) 1-10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增加) 5-10级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10级

康复器具购置及修理费
计发标准
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职 工月平均工资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金额
合计
有参保 无参保
1631元×6个月=9786 19109元 × 20倍=382180


39.1966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其它
▪ 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将工伤保险的 适用范围扩大到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所等组织。
五级16个月 六级14个月
各增加3个月 各增加2个月
七至十级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
七级13个月; 八级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6个月
各增加1个月
2021/3/2
4
工伤死亡的赔偿(不计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待遇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功能调整:第三条,工伤预防、救治、补 偿、康复,四位一体。
▪ 申报时间:第十二条 第一个工作日通知, 三十日内提交书面申请;
▪ 停工留薪期的护理标准:第二十六条,参 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
▪ 残退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第二十九条 参加 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工伤保险 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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