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之星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季度之星”评选办法

为倡导高效生产,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营造竞争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比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二、评比范围

生产部所有员工。

三、评比时间

“季度之星”每季度评选一次。

四、评比标准

“季度之星”评比以考核为基础,依据思想品德、业务技能、出勤值勤、工作实绩、廉洁行政等五个方面进行评比。

本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列为参评对象:

1.上班时间有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吃零食等违反“五条禁令”的;

2.不爱护公共财物、破坏公司设施设备的;

3.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的;

五、评选程序

1、部门按照实际人数的30%,拟定“季度之星”候选人名单;

2、评比领导小组严格对照季度之星评分标准的各类细则,确定考核评分;

3、按照考核评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取前3名;

4、“季度之星”名单确定后,将考评得分及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同仁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该评选资格。

六、组织实施

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成立“季度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新峰(总经理)

副组长:黄国丰

成员:生产部全体

具体事项由办公室行政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七、奖罚措施

1、对获得“季度之星”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并张榜公布和佩戴“季度之星”胸牌;

2、每获得一次“季度之星”的称号,将作为年终个人评比先进的依据;

八、其他

本办法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