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围绕“强能力、重监管、守底线、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以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的现代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确保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一)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坚持“无事有事按有事对待,小事大事按大事考虑”,积极协助地方政府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在节假日、汛期和敏感时期,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构建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系统。
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畅通、有效,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二)依法科学处置应对。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对涉及饮用水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
(三)加大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的规定,及时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对肇事企业、政府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并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报州环保局,切实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四)强化环境损害评估。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的要求,开展环境损害评估试点工作。
二、着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五)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加强解读、宣传和指导,规范备案管理,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改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根据有关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体系衔接,细化响应工作流程,提高响应措施可操作性,加强预案实施保障。
重点区域要督促企业细化操作方案,明确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流程,做好应急过程及效果记录,切实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我局将督促指导各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修和备案,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不断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七)继续深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推动两部门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继续深化与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的合作,切实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域、区域间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建设。
四、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八)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总结落实《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情况,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完善水源地和风险源单位应急预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事故次生涉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
(九)不断深化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督促指导尾矿
库企业按照编制指南、评估技术导则、备案管理办法等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编制报备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
州环保局将按照环保部印发的《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开展尾矿库汛期应急督查。
(十)强化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进一步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环境安全监管对象台账,督促各监管对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要将环境安全检查作为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横向、纵向沟通协调机制。
五、切实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的基础保障能力
(十一)进一步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州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实现专家库动态更新,创新专家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加快推进环境应急信息化工作。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积极推动贵州省环境应急系统的使用,及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把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纳入系统,配合环保部开展环境应急综合管理平台风险源数据更新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十三)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的通知》中分片建成应急物质储备系统的要求,2015年州环保局组织在全州建成2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县(市)、试验区要密切配合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物质储备管理和调度。
六、扎实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
(十四)认真受理环保举报案件。
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公开举报程序和办事流程,及时公布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
加强重点案件督办,进一步明确回访工作要求,加强对查处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同时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做好月、季度、半年、全年环境信访统计报送工作。
(十五)畅通“12369”微信举报渠道。
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努力创造更加便捷的举报形式,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省、州环保部门“交办—反馈”的微信举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