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输管道工程管道及光缆埋深质量管控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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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长输管道工程施工中对管道及光缆埋深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规范管沟开挖、管道下沟、管沟回填等施工工序相关人员的质量行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管道及光缆埋深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预防因管道及光缆埋深不足造成的管道安全隐患的发生,使工序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依据管道局《强化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十项举措》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中所指的管道及光缆埋深是指在各种地形、地貌情况下,已下沟管道及光缆的顶部距原始地表的垂直距离,其深度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长输管道工程中对管道及光缆埋深质量的管理与控制。

3 管理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长输管道工程管道及光缆埋深质量管控实施细则,并督导本细则在施工现场的实施,指导质量监督站对项目管道及光缆埋深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2 质量监督站在对长输管道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负责将管道及光缆埋深质量作为现场必查项进行核查,并重点检查管道穿越公路、铁路、沟渠、河流、水塘、陡坎底部、地下水丰富等易出现浅埋地段的实际埋深,通过实测实量核查机组管沟开挖及回填、管道下沟等施工过程技术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3.3 技术部负责指导项目部编制管沟开挖、管道下沟、管沟回填等工序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对项目部编制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

3.4 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保证机构,负责组建满足项目要求的综合机组并在机组中选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及测量工等,以确保工序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与落实。

3.5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管沟开挖、管道下沟及管沟回填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向施工机组技术员、质检员进行技术交底,对管沟开挖及回填、管道下沟的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3.6 项目质量工程师负责制定《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并明确管沟开挖、管道下沟、管沟回填等工序为工程的必检点,负责对机组技术员、质检员进行质量交底,组织对重点地段(沟渠、河流、陡坎、台田等)的管道埋深进行抽查。对查出埋深不合格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核实整改结果。

3.7 项目土建工程师负责项目管沟开挖、回填的技术管理工作,开工前组织综合机组技术员对全线河流、沟渠、铁路、公路、陡坎、台田、水网等施工困难地段进行踏勘,组织编制专项的管沟开挖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

3.8 项目安装工程师负责管道安装的技术管理工作,督导焊接机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管道的预制施工,为管道埋深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创造必要的条件。

3.9 焊接机组长负责组织本机组施工人员严格按图施工,确保河流沟渠等特殊地段管道的弯头、弯管角度及安装位置符合图纸要求,及时组织对不符合图纸的情况进行整改。

3.10 综合机组长负责对土石方分包商管沟开挖、回填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管沟开挖质量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负责根据工程量大小合理配置工程测量人员,以保证测量作业跟上施工进度要求。

3.11 综合机组技术员负责编制管沟开挖作业指导书,并向管沟开挖分包商进行管沟开挖施工技术交底,监督分包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控制管沟开挖质量,杜绝不按图纸施工的现象。

3.12 综合机组质检员负责对管沟开挖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计划的要求对管沟开挖、回填及管顶标高复测等工序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管沟深度和沟底成型质量,发现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责成分包商立即进行整改。

3.13 综合机组的测量工负责对管沟成型尺寸、下沟管道管顶标高、管道焊口坐标等数据进行测量和采集,并与施工图纸进行对照,当管顶标高不符合图纸要求时,及时通知分包商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监理进行验收。

4 管理程序和要求

4.1编制管沟开挖、管道下沟及管道回填施工作业指导书。

4.1.1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针对特殊地段的管沟开挖、回填及管沟回填工序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明确保证管道及光缆埋深的措施和施工质量要求。

4.1.2 综合机组技术员根据现场地形及施工图纸要求,结合

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编制《管沟开挖、回填及管道下沟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按照业主及监理规定的报审程序进行报审。向业主报审的同时,向公司技术部进行报审。经批复的审批单(扫描件)报技术部备案。

4.1.3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安装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综合机组技术员、质检员进行技术交底,以便各专业管理人员了解管沟开挖、回填及管道下沟工序的施工作业要求及质量控制规定。

4.1.4 管沟开挖前,综合机组技术员负责向管沟开挖分包商技术员、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向分包商施工人员交桩并下达管沟开挖通知书,内容包括:施工区间、进度要求;管沟深度、沟底宽度及管沟边坡比的要求;管沟开挖的弃土方位和暂留不开挖段的位置;地面沟渠、障碍物、管道、光缆等位置及保护处理要求;管道控制桩及各类标志桩的保护要求;特殊地段管沟开挖方案等。

4.2 管沟开挖质量控制。

4.2.1 在测量放线阶段,综合机组测量工用照相机或摄像机将作业带内特殊地段(河流、沟渠、陡坎、台田、地形起伏剧烈)的原始地貌进行拍照和录像,以作为后期地貌恢复的依据。同时测量各特殊地段的原始地面高程,保护并迁移设计给定的控制桩及水准桩。

4.2.2 土石方分包商应配置足够的测量工,在管沟开挖过程中,以图纸高程为参照,结合原始地貌高程,及时测量管沟开挖的深度,并严格按图纸要求控制管沟底部标高。

4.2.3 管沟开挖深度应针对不同地质情况,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

1)石方段、卵砾石方段管沟必须按照管底回填细土的需要将管沟深度超挖200mm以上。地形起伏较大地段的管沟坡度和深度要满足管线曲率半径和自然标高的要求。

2)管道穿越公路时,管道距公路路面的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埋深,特别是当公路边沟为主要水渠时,最低处的埋深必须保证大于设计埋深。

3)管道穿越小型河流、沟渠时应保证管顶最小埋深位于设计洪水冲刷线或疏浚线以下1.5m的稳定层内,如穿越无冲刷资料的小型河流或沟渠时必须保证管顶最小埋深不小于2.5m,并按图纸要求做好水工保护措施,若河床为基岩,应保证管顶嵌入完整基岩面不小于0.5m。

4.2.4 测量人员应重点监控线路的特殊地段如沟渠、台田、河流、地形起伏较大地段的管沟开挖质量,并对管沟开挖深度重点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管沟深度及坡度满足要求。

4.2.5 管沟开挖完成后,综合机组技术员、测量工与分包商技术员一起对管沟开挖质量进行验收,认真复查管沟开挖宽度、深度沟底成型质量,管沟底部不得有突出的孤石、塌方、石块、积水、杂物等。

4.2.6 综合机组质检员应定期巡视管沟开挖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参与对管沟开挖质量的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情况,应通知并监督管沟开挖分包商及时进行整改。

4.2.7 线路测量所使用的全站仪、RTK等测量仪器必须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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