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说明ppt课件
合集下载
新个税讲解公开课ppt课件
银行卡
安全中心
第三部分 信息填报—app使用 个人信息-基本信息
第三部分 信息填报—app使用 任职受雇信息
第三部分 信息填报—app使用 家庭成员信息
第三部分 信息填报—app使用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子女教育
第三部分 信息填报—相关责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 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 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 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部分 背景介绍—个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首次设立专 项附加扣除
3
适当提高基本减 除费用标准
2
建立对综合所得 按年计税的制度
1
调整优化个人所 得税税率结构
4
增设反避税
5 条款
健全个人所得 税征管制度
6
02 Part Two 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部分 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住房租金
住房贷款利息
大病医疗 子女教育
第十八条 纳税人应当对 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三部分 信息填报—相关责任
身份 /户籍 /出 入境 /留学 /死 亡标识
学生学籍 /境 外教育机构资 质信息
婚姻登记信息
公安
教育
民政 外交 法院
社会信用 信息系统
税务机关
继续教育收费 财政票据信息
《个人所得税新》PPT课件
• 由于我国没有开征资本利的税,故个人提供和转 让专利权的所得也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2020/12/20
精选ppt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这部分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自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
8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体制可分为三种类型:
– 分类所得税制 – 综合所得税制 – 混合所得税制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实行分类计征 – 税率低、扣除额宽 – 征税面小、计算简便
2020/12/20
精选ppt
9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 个人所得税的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 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 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020/12/20
精选ppt
6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1950年 利息所得税
1980年9月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
1986年
城乡个体 工商户所得税
暂行条例
1987年
城乡个人 收入调节税暂
行条例
1993年10月
合并
修订后的 1999年8月 2005年10月 2007年6月 现行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99年8月30,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 2005年10月27,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工资薪金的费用减除标准;
•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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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这部分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自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
8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体制可分为三种类型:
– 分类所得税制 – 综合所得税制 – 混合所得税制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实行分类计征 – 税率低、扣除额宽 – 征税面小、计算简便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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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 个人所得税的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 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 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020/12/20
精选ppt
6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1950年 利息所得税
1980年9月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
1986年
城乡个体 工商户所得税
暂行条例
1987年
城乡个人 收入调节税暂
行条例
1993年10月
合并
修订后的 1999年8月 2005年10月 2007年6月 现行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99年8月30,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 2005年10月27,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主要为工资薪金的费用减除标准;
•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内容为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
新个人所得税培训课件PPT((最新)
主要亮点
1 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
此次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 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 税率,按年计税,体现了量能负担原则。
3 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 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扣除,进一步增强税制的 公平性。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
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 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依法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任职、受雇 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有两处以 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 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3. 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 务报酬:三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率20%。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培训课件2024更新PPT
个人
公民个人
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的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境内无住所居住一年累计不满183天
类型
具体情况
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二者满足其一:1、境 内有住所;2、境内无 住所但居住,一年内累 计满18二者满足其一:1、境 内有住所;2、境内无 住所但居住,一年内累 计满183天
查遗补缺
汇总收支
按年查账
多退少补
计算公式
全部工资薪资税前收入 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x (1-20%) 全部特许权使用税前收入x (1-20%)
全部稿酬税前收入x (1-20%) x (1-30%)
每年60000元 三险一金
子女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收入 赡养老人支出 婴幼儿照护费用
第二章节
个人应知应会点
The individual should know the point
什么是个税
征税对象:个人
偶然的、临时的, 货币、有价证券、
实物
关于”个人“的身份
个人
居民/非居民 纳税人
类型
自然人 个体工商业户 个人融资企业 合伙企业 非居民纳税人 判断标准
住所标准/居住时间 标准
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一、实名注册(未注册用户)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下载完成后打开APP,可选择大厅注册码 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二、找回密码(已注册用户)
1、 找回密码需进行身份验证,先填写本人注册时的正确的身份证件信息,然后输入随机验证码。 2、完成上述内容,点击页面“下一步” 3、选择“验证方式”,目前有“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和“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二 选其一。注意:如果选择“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前提是要原先在APP端或WEP端里面添加过 银行卡才可操作。 4、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5、设置新密码,然后点击“保存”码修改成功。注意:密码规则必须要由大写、小写字数字组合, 必须8位以上。
最新个人所得税 PPT课件
45 35 1350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 部分
40
1037 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5
1537 5
4
假设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那么 他应缴的个税为(5000-3500)*3%=45元。
假设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500元,那么 他应缴的个税为(5500-3500)*10%-105= 95元。
16
三、商业促销中的个人所得税
3、销售返券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对 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 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说明的是,销售返券的营销模式与买一赠一 有类似之处。可以将销售返券理解成不定项的买 一赠一,即:在消费者使用赠券的前提下,将其 用赠券购得的货品视同买一赠一中的赠品对待, 不同之处在于销售返券所购的商品是非定项的。
22
23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 分
25 20
1005
37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 部分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 部分
30 25 2755
137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 部分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 部分
35 30 5505
337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 部分
15
三、商业促销中的个人所得税
1、打折销售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通 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 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买一赠一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 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 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 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新》课件
THANKS
感谢观看
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率,提高 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和
经济增长。
优化税收征管
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 征管效率,减少税收流失。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建议
降低税率
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 率,以减轻高收入群体的税收
负担。
扩大税前扣除范围
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如教育、 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
引入税收抵免
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税收抵免, 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反倾销税管理加强
新税法加强了对反倾销税的管理和监 督,以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实施和国 内产业的健康发展。
03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
企业分红所得
按照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 余额计算。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企 业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红利所得,应 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来源地征收
对于特定类型的所得,如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等,个人所得税由
所得来源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05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与建议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
01
02
03
04
简化税制
降低税制复杂性,减少税率档 次,简化税前扣除和抵免规定
。
公平税负
确保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税收 负担公平,减少税收不公现象
。
促进经济增长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以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优化调整 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最新 税法PPT课件)
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办法。
本章难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1、分类征收制 是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征收。 2、综合征收制—— 美国 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
税法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Fra bibliotek本章主要内容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6.4 个人所得税税率 6.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6.6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
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 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劳动分红 ❖ 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 ❖ C.差旅费津贴 ❖ 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3、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4、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 5、董事费内外有别 ❖ 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
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 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 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 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 代缴。 ❖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本章难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1、分类征收制 是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征收。 2、综合征收制—— 美国 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
税法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Fra bibliotek本章主要内容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6.4 个人所得税税率 6.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6.6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
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 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劳动分红 ❖ 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 ❖ C.差旅费津贴 ❖ 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3、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4、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 5、董事费内外有别 ❖ 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
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 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 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 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 代缴。 ❖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PPT精品课件
速算扣除数 例题:P265(例8-1)
• 特殊支付方式的计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P270 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
一次性奖金÷12,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不纳税 [一次性奖金-(费用扣除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2,确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的,应合并其因连载而 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后又出书取得的稿酬,或先 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例题:P268例8-8
返回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
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而取得工资、
薪金所得的个人;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返回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返回
10. 特殊计税方法
• 公益救济性捐赠 • 一人兼有多项应税所得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 • 纳税人从境外取得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
返回
• 公益救济性捐赠
–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扣除
例题
• 某专家向某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
• 特殊支付方式的计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P270 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
一次性奖金÷12,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不纳税 [一次性奖金-(费用扣除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2,确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的,应合并其因连载而 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后又出书取得的稿酬,或先 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例题:P268例8-8
返回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
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而取得工资、
薪金所得的个人;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返回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返回
10. 特殊计税方法
• 公益救济性捐赠 • 一人兼有多项应税所得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 • 纳税人从境外取得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
返回
• 公益救济性捐赠
–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扣除
例题
• 某专家向某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
个人所得税讲座课件
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请以最终实际公布文件为准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及规定
1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提供资料
03
自行判断
01
申报扣除
0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纳税人方面
办理税前扣除,并计算应纳税款
03
员工向单位财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接收
01
在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将员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填写至扣缴报告表
0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纳税人识别号
Part 02
改革主要内容
主要变化 –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
经营所得
主要变化1 – 简并所得项目,确定综合所得范围
主要变化1 – 综合所得 – 征税范围
概念解释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个人所得税课件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2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所得的所得。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01
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02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03
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04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05
所得来源的确定
*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所得。
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2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所得的所得。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01
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02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03
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04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05
所得来源的确定
*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所得。
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新解》课件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 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 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有不同的计算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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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者的税率。
引入专项扣除
根据居民的生活成本和 负担情况,引入专项扣 除,降低居民的实际税
负。
加强税收征管
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税收 征管,打击偷税漏税行
为,确保税收公平。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提高税收效率
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简 化税制,降低税收成本, 提高税收效率。
适应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 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 征点和税率需要进行调整 ,以适应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01
通过提高起征点、降低税率等方式,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 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 定的其他人员,在1个纳税年度中,一次所得畸高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征税,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纳税义务人应纳 税额,并根据分项所得与最高月工资薪金收入限额的比例确定各项所得一次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额度。
01
02
03
查账征收
纳税人自行申报应税所得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 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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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个人 所得税说明
床垫事业部综合管理 部
2019年1月2日
目录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讲解 目录2 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
第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讲解
一、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要求
注册个税app并完善个人信息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扣缴义务人可在三天后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无法变更 信息) 股份要求:1月3日个人填报完成(1月6日整体导出信息)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 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住房租金-条款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 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 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六、赡养老人-问答
1、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赡养老人扣除中,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 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2、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3、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吗?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4、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吗?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 可以继续扣48个月。
2、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 以扣除?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如果房子已经开始还贷,但尚未交付,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是否可以抵扣? 答:可以。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 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七、大病医疗-条款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 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 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个纳税年度内不 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 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 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一个月内经历换租或者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的月份,该如何填写租房扣除项?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
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3、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4、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
一、整体情况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个税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 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这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 - 个税起征点-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 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三、继续教育-条款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 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赡养老人扣除中,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问答
4、赡养了两位年满60周岁的老人,该如何计算? 答:独生子女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 答: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 年末。
5、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 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6、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 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五、住房租金-问答
1、主要工作城市是以什么为标准?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2、父母有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子女扣除吗? 答:不可以,只包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杭州下辖行政区13个。 市辖区:拱墅、上城、萧山、余杭、富阳、滨江、西湖、江干、下城; 县:桐庐、淳安; 县级市:建德、临安。
6、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答: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六、赡养老人-条款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 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 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 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四、住房贷款利息-问答
1、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 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 行。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 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备注: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符合上述名录 范围内的资格证书都可以抵扣。http://
三、继续教育-问答
1、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全部填写吗?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 可同时享受。
二、子女教育-问答
1、孩子放寒暑假时,子女教育扣除会中断享受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2、同一个扣除年度中,孩子初中毕业,9月开始上高中了,这种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分两行, 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五、住房租金-问答
5、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辖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 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 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二、子女教育-条款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 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 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重点:下至三岁,上至博士生,均为受教育子女。)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 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 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 计算扣除额。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 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 查询服务。
备注:医保目录:http://
七、大病医疗-问答
1、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但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 万元。
床垫事业部综合管理 部
2019年1月2日
目录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讲解 目录2 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
第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讲解
一、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要求
注册个税app并完善个人信息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扣缴义务人可在三天后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无法变更 信息) 股份要求:1月3日个人填报完成(1月6日整体导出信息)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 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住房租金-条款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 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 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六、赡养老人-问答
1、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赡养老人扣除中,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 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2、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3、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吗?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4、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吗?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 可以继续扣48个月。
2、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 以扣除?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如果房子已经开始还贷,但尚未交付,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是否可以抵扣? 答:可以。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 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七、大病医疗-条款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 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 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个纳税年度内不 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 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 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一个月内经历换租或者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的月份,该如何填写租房扣除项?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
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3、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4、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
一、整体情况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个税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 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这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 - 个税起征点-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 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三、继续教育-条款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 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赡养老人扣除中,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问答
4、赡养了两位年满60周岁的老人,该如何计算? 答:独生子女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 答: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 年末。
5、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 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6、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 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五、住房租金-问答
1、主要工作城市是以什么为标准?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2、父母有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子女扣除吗? 答:不可以,只包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杭州下辖行政区13个。 市辖区:拱墅、上城、萧山、余杭、富阳、滨江、西湖、江干、下城; 县:桐庐、淳安; 县级市:建德、临安。
6、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答: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六、赡养老人-条款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 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 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 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四、住房贷款利息-问答
1、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 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 行。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 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备注: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符合上述名录 范围内的资格证书都可以抵扣。http://
三、继续教育-问答
1、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全部填写吗?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 可同时享受。
二、子女教育-问答
1、孩子放寒暑假时,子女教育扣除会中断享受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2、同一个扣除年度中,孩子初中毕业,9月开始上高中了,这种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分两行, 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五、住房租金-问答
5、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辖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 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 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二、子女教育-条款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 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 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重点:下至三岁,上至博士生,均为受教育子女。)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 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 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 计算扣除额。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 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 查询服务。
备注:医保目录:http://
七、大病医疗-问答
1、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但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