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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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治疗的目的最终是达到根治。 根治的标准: 损害消失 血清学阴转 功能障碍完全恢复
梅毒治疗的原则 梅毒治疗的原则
①及时确诊,及早治疗; ②治 疗应足量和规则; ③定期复查,长期随访; ④对患者 的配偶(性侣)应予检查和治疗。
妊娠梅毒的治疗
妊娠早期治疗是为了胎儿不感染。妊娠晚期治疗为 了受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同时也治疗孕妇本 人。 早期梅毒: 普鲁卡因素霉素肌注80万µ/天,连续10~15天为一 µ 疗程; 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240万µ,分两侧臀肌注, 每周1次,共3次; 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3个月各注射1疗程
临床表现 (Clinical manifestation)
潜伏期1~10日,平均3~5日,50%~70%妇女感 染淋菌后无临床症状,易被忽略,但仍具有传染性。 下生殖道感染:宫颈炎(cervicitis)、尿道炎 (urethritis) 上生殖道感染:salpingitis/PID 播散性淋病( dissemination ) 妊娠合并淋病
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Biblioteka Baidu
妊娠梅毒的血清学检查
VDRL(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 (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 USR(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Trust(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 (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
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儿童淋病: 儿童淋病: 1. 头孢曲松 头孢曲松25~50mg/kg,一次肌注。 ,一次肌注。 2. 大观霉素 大观霉素40mg/kg,一次肌注。 ,一次肌注。 体重大于45kg者按成人方案治疔。 者按成人方案治疔。 体重大于 者按成人方案治疔
七、治愈标准
治疗结束后2周内,在无性接触史 情况下符合下列标准: ①临床症状和体征全部消失; ②在治疗结束后4~7日取宫颈管分 泌物涂片及培养,连续3次均为阴性。
妊娠梅毒的治疗
先天梅毒
脑脊液VDRL(+):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 ∪/(kg·d),肌注,10~15天。 脑脊液VDRL(-):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 ∪/(kg·d),肌注一次。
梅毒治愈标准
临床治愈: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 临床治愈 及三期梅毒(包括皮肤、粘膜、骨骼、眼鼻 等)损害愈合消退,症状消失。 血清学治愈:抗梅治疗后2年以内,梅毒血 血清学治愈 清学反应(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VDRL、 USR、RPR试验)由阳性转变为阴性,脑脊 液检查阴性。
妊娠合并 性传播疾病
目的要求
1、熟悉梅毒的传播途径、对胎儿及婴儿 的影响 2、熟悉梅毒的实验室检查及产科治疗 3 、熟悉淋菌的实验室检查及治疗 4 、了解淋菌的传播途径、对妊娠、分娩、 胎儿、婴儿的影响
性传播性疾病
指通过性行为或类似性行为传染的一组传染 病(STDs)。 我国需传报的有8种
淋病、艾滋病、梅毒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软下疳、性病性肉 芽肿、生殖器疱疹
实验室检查
1、分泌物涂片检查 查找淋菌,于急性期作初步诊 断 2、分泌物培养 阳性率80%-90.5% 3、核酸检测 PCR技术 4、 B超检查 可协助诊断急性盆腔炎
淋病治疗
治疗原则:及时、足量、规范用药。首选第三代头 治疗原则 孢,轻者单次给药,重者连续给药。孕期禁用喹诺 酮及四环素类。 轻症:头孢曲松纳 250mg im qd;或头孢噻肟钠 1g im qd ;以上药物疗效可达98%,可同时加用阿 98% 奇霉素1g po;或多西环素100mg bid×7d。 重症:头孢曲松钠1g im qd×10d;或大观霉素2g bid×10d,加用甲硝唑400mg po bid×10d或多西 环素100mg po bid×10d 。 淋病孕妇:头孢曲松钠1g im qd ,加用红霉素0.5g po qid×7-10d。
FTA-ABS(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 (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 TPHA(梅毒螺旋体血凝集试验) (梅毒螺旋体血凝集试验) TPPA(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 (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 19S-IgM-TPHA
血清试验结果的临床意义 血清试验结果的临床意义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于梅毒的初筛 初筛,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初筛 还用于观察疾病活动状况和评估疗效 评估疗效,是否复发、 评估疗效 再感染等。VDRL还用于诊断神经梅毒。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确诊是否梅毒,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于确诊 确诊 一旦这些试验出现阳性,将伴随终生,因此不能用 来判断抗梅治疗效果及判愈。
对胎儿、婴幼儿的影响
患一、二期的孕妇传染性最强,梅毒螺旋体 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流产、早产、死 胎、死产,娩出先天梅毒儿
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胎儿感染率几乎100 % 早期潜伏梅毒胎儿的感染率80% 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胎儿的感染率30% 晚期潜伏梅毒胎儿的感染率10%
诊断
病史:婚外性行为,梅毒感染史(包括既往治疗史),配偶感染史,婚
姻状况,妊娠,生育史等。对胎传梅毒应了解其生母的性病史。
体检:应作全面体格检查,注意全身皮肤、粘膜、骨骼、口腔、外阴、
肛门及表浅淋巴结肿大等,必要时进行心脏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及其系 统检查、妇女检查等。
实验室检查:
病原体检查:暗视野检查梅毒螺旋体 梅毒血清试验:筛查试验和证实试验 组织病理检查; 脑脊液梅毒血清学检查。
梅毒血清学 试验结果 RPR+,FTARPR+,FTA+ RPR-,FTA+ RPR-,FTA-
试验结果解释举例: 试验结果解释举例 临床意义 RPR假阳性 各期的现症梅毒/治愈的晚期梅毒 极早期梅毒/治愈的早期梅毒 排除梅毒感染/极早期、极晚期梅 毒、AIDS病人合并感染梅毒
梅毒治疗的目的 梅毒治疗的目的
妊娠早期淋菌性宫颈炎可导致感染性流产于人流后 感染;妊娠晚期早产、胎膜早破、羊膜腔感染综合 症、滞产、产褥感染的发生率增高 对胎儿的威胁为早产和宫内感染,易发生胎窘、胎 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死产等 新生儿经孕妇产道时,易患新生儿淋菌结膜炎、肺 炎,甚至淋菌败血症
诊断
有不良的性接触史 临床表现 实验室检查
妊娠期的STD感染途径 感染途径 妊娠期的
病原体沿生殖器官上行性感染 血液播散和母婴传播 通过外阴和产道的接触传染
淋
病
gonorrhea
由革兰染色阴性的淋病奈氏菌引起的以泌尿 生殖系统化脓性感染为主要表现的性传播性 疾病。 传播途径:主要为性交经粘膜感染。 对柱状上皮和移行上皮有亲和力。
对妊娠、分娩及胎婴儿的影响
随访
早期梅毒疗后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 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连续2-3年。 晚期梅毒疗后复查同早期梅毒,但应连续 观察3年。 妊娠梅毒治疗后,分娩前每月复查梅毒血 清反应,分娩后观察同其他梅毒,但所生婴儿要 观察到血清阴性为止,如发现滴度升高或有症状 发生,应立即进行治疗.
妊娠梅毒的治疗
晚期梅毒: 普鲁卡因素霉素肌注80万µ/天,连续20天为一 疗程,必要时两周重复一疗程。 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240万µ,分两侧 臀肌注,每周1次,共3次;
妊娠梅毒的治疗
对青霉素过敏的孕妇,只选用红霉素口服, 500毫克,1天4次,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 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为1疗程。妊娠初 3个月及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 CDC认为首先给予青霉素脱敏。
梅 毒 syphilis
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 病。 体外不易生存。在干燥环境和阳光照射下迅 速死亡,对一般消毒剂也十分敏感。 本病的特点是病程的长期性和潜匿性,病原 体可侵犯任何器官,临床表现出各种不同的 症状。
传播途径
性接触直接感染,占95%。 输注血制品感染 偶有接触污染衣物间接感染 母婴垂直传播
梅毒治疗的原则 梅毒治疗的原则
①及时确诊,及早治疗; ②治 疗应足量和规则; ③定期复查,长期随访; ④对患者 的配偶(性侣)应予检查和治疗。
妊娠梅毒的治疗
妊娠早期治疗是为了胎儿不感染。妊娠晚期治疗为 了受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同时也治疗孕妇本 人。 早期梅毒: 普鲁卡因素霉素肌注80万µ/天,连续10~15天为一 µ 疗程; 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240万µ,分两侧臀肌注, 每周1次,共3次; 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3个月各注射1疗程
临床表现 (Clinical manifestation)
潜伏期1~10日,平均3~5日,50%~70%妇女感 染淋菌后无临床症状,易被忽略,但仍具有传染性。 下生殖道感染:宫颈炎(cervicitis)、尿道炎 (urethritis) 上生殖道感染:salpingitis/PID 播散性淋病( dissemination ) 妊娠合并淋病
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Biblioteka Baidu
妊娠梅毒的血清学检查
VDRL(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 (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 USR(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Trust(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 (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
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儿童淋病: 儿童淋病: 1. 头孢曲松 头孢曲松25~50mg/kg,一次肌注。 ,一次肌注。 2. 大观霉素 大观霉素40mg/kg,一次肌注。 ,一次肌注。 体重大于45kg者按成人方案治疔。 者按成人方案治疔。 体重大于 者按成人方案治疔
七、治愈标准
治疗结束后2周内,在无性接触史 情况下符合下列标准: ①临床症状和体征全部消失; ②在治疗结束后4~7日取宫颈管分 泌物涂片及培养,连续3次均为阴性。
妊娠梅毒的治疗
先天梅毒
脑脊液VDRL(+):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 ∪/(kg·d),肌注,10~15天。 脑脊液VDRL(-):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 ∪/(kg·d),肌注一次。
梅毒治愈标准
临床治愈: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 临床治愈 及三期梅毒(包括皮肤、粘膜、骨骼、眼鼻 等)损害愈合消退,症状消失。 血清学治愈:抗梅治疗后2年以内,梅毒血 血清学治愈 清学反应(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VDRL、 USR、RPR试验)由阳性转变为阴性,脑脊 液检查阴性。
妊娠合并 性传播疾病
目的要求
1、熟悉梅毒的传播途径、对胎儿及婴儿 的影响 2、熟悉梅毒的实验室检查及产科治疗 3 、熟悉淋菌的实验室检查及治疗 4 、了解淋菌的传播途径、对妊娠、分娩、 胎儿、婴儿的影响
性传播性疾病
指通过性行为或类似性行为传染的一组传染 病(STDs)。 我国需传报的有8种
淋病、艾滋病、梅毒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软下疳、性病性肉 芽肿、生殖器疱疹
实验室检查
1、分泌物涂片检查 查找淋菌,于急性期作初步诊 断 2、分泌物培养 阳性率80%-90.5% 3、核酸检测 PCR技术 4、 B超检查 可协助诊断急性盆腔炎
淋病治疗
治疗原则:及时、足量、规范用药。首选第三代头 治疗原则 孢,轻者单次给药,重者连续给药。孕期禁用喹诺 酮及四环素类。 轻症:头孢曲松纳 250mg im qd;或头孢噻肟钠 1g im qd ;以上药物疗效可达98%,可同时加用阿 98% 奇霉素1g po;或多西环素100mg bid×7d。 重症:头孢曲松钠1g im qd×10d;或大观霉素2g bid×10d,加用甲硝唑400mg po bid×10d或多西 环素100mg po bid×10d 。 淋病孕妇:头孢曲松钠1g im qd ,加用红霉素0.5g po qid×7-10d。
FTA-ABS(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 (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 TPHA(梅毒螺旋体血凝集试验) (梅毒螺旋体血凝集试验) TPPA(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 (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 19S-IgM-TPHA
血清试验结果的临床意义 血清试验结果的临床意义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于梅毒的初筛 初筛,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初筛 还用于观察疾病活动状况和评估疗效 评估疗效,是否复发、 评估疗效 再感染等。VDRL还用于诊断神经梅毒。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确诊是否梅毒,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于确诊 确诊 一旦这些试验出现阳性,将伴随终生,因此不能用 来判断抗梅治疗效果及判愈。
对胎儿、婴幼儿的影响
患一、二期的孕妇传染性最强,梅毒螺旋体 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流产、早产、死 胎、死产,娩出先天梅毒儿
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胎儿感染率几乎100 % 早期潜伏梅毒胎儿的感染率80% 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胎儿的感染率30% 晚期潜伏梅毒胎儿的感染率10%
诊断
病史:婚外性行为,梅毒感染史(包括既往治疗史),配偶感染史,婚
姻状况,妊娠,生育史等。对胎传梅毒应了解其生母的性病史。
体检:应作全面体格检查,注意全身皮肤、粘膜、骨骼、口腔、外阴、
肛门及表浅淋巴结肿大等,必要时进行心脏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及其系 统检查、妇女检查等。
实验室检查:
病原体检查:暗视野检查梅毒螺旋体 梅毒血清试验:筛查试验和证实试验 组织病理检查; 脑脊液梅毒血清学检查。
梅毒血清学 试验结果 RPR+,FTARPR+,FTA+ RPR-,FTA+ RPR-,FTA-
试验结果解释举例: 试验结果解释举例 临床意义 RPR假阳性 各期的现症梅毒/治愈的晚期梅毒 极早期梅毒/治愈的早期梅毒 排除梅毒感染/极早期、极晚期梅 毒、AIDS病人合并感染梅毒
梅毒治疗的目的 梅毒治疗的目的
妊娠早期淋菌性宫颈炎可导致感染性流产于人流后 感染;妊娠晚期早产、胎膜早破、羊膜腔感染综合 症、滞产、产褥感染的发生率增高 对胎儿的威胁为早产和宫内感染,易发生胎窘、胎 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死产等 新生儿经孕妇产道时,易患新生儿淋菌结膜炎、肺 炎,甚至淋菌败血症
诊断
有不良的性接触史 临床表现 实验室检查
妊娠期的STD感染途径 感染途径 妊娠期的
病原体沿生殖器官上行性感染 血液播散和母婴传播 通过外阴和产道的接触传染
淋
病
gonorrhea
由革兰染色阴性的淋病奈氏菌引起的以泌尿 生殖系统化脓性感染为主要表现的性传播性 疾病。 传播途径:主要为性交经粘膜感染。 对柱状上皮和移行上皮有亲和力。
对妊娠、分娩及胎婴儿的影响
随访
早期梅毒疗后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 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连续2-3年。 晚期梅毒疗后复查同早期梅毒,但应连续 观察3年。 妊娠梅毒治疗后,分娩前每月复查梅毒血 清反应,分娩后观察同其他梅毒,但所生婴儿要 观察到血清阴性为止,如发现滴度升高或有症状 发生,应立即进行治疗.
妊娠梅毒的治疗
晚期梅毒: 普鲁卡因素霉素肌注80万µ/天,连续20天为一 疗程,必要时两周重复一疗程。 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240万µ,分两侧 臀肌注,每周1次,共3次;
妊娠梅毒的治疗
对青霉素过敏的孕妇,只选用红霉素口服, 500毫克,1天4次,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 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为1疗程。妊娠初 3个月及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 CDC认为首先给予青霉素脱敏。
梅 毒 syphilis
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 病。 体外不易生存。在干燥环境和阳光照射下迅 速死亡,对一般消毒剂也十分敏感。 本病的特点是病程的长期性和潜匿性,病原 体可侵犯任何器官,临床表现出各种不同的 症状。
传播途径
性接触直接感染,占95%。 输注血制品感染 偶有接触污染衣物间接感染 母婴垂直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