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2043a39652d380eb62946dab.png)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一、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调味品:酱油0301;食醋0302;食糖:糖0303味精:0304;鸡精调味料:0305;酱类:0306四、肉制品:肉制品0401五、乳制品:乳制品0501六、饮料:饮料0601七、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八、饼干:饼干0801九、罐头:罐头0901十、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十一、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1101十二、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十三、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果冻1302十四、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代用茶)1402十五、酒类:白酒1501葡萄酒及果酒1502;啤酒1503;黄酒1504十六、蔬菜制品:酱腌菜1601十七、水果制品:蜜饯1701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1801 十九、蛋制品:蛋制品1901二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2001;二十一、焙炒咖啡2101二十二、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二十三、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 二十四、糕点:糕点食品2401二十五、豆制品:豆制品2501二十六、蜂产品:蜂产品2601二十七、特殊膳食: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2701 二十八、其他食品2800。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及编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及编号](https://img.taocdn.com/s3/m/97aba648c5da50e2534d7f51.png)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动物油脂0203调味品酱油0301;食醋0302;糖0303;味精0304;鸡精调味料0305;酱类0306;调味料:0307 肉制品肉制品0401乳制品乳制品0501;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饮料饮料0601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饼干饼干0801罐头罐头0901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1101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薯类食品1202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果冻1302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酒类白酒1501;葡萄酒及果酒1502;啤酒1503;黄酒1504;其他酒1505蔬菜制品蔬菜制品1601水果制品蜜饯1701;水果制品170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蛋制品蛋制品1901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01焙炒咖啡焙炒咖啡2101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糖2302糕点糕点食品2401豆制品豆制品2501蜂产品蜂产品26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其他食品其他食品2801需要办理QS的28类食品食品分类QS编号规则(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2)受理机关编号。
参照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f0fe6129ccbff121dd368363.png)
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71号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目录一、粮食及粮食制品 (1)1 小麦粉 (1)2 大米 (4)3 挂面 (7)4 其他粮食加工品 (10)5 淀粉及淀粉制品 (17)6 方便食品 (22)7 速冻面米食品 (27)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2)1 食用植物油 (32)2 食用油脂制品 (39)3 食用动物油脂 (43)三、肉及肉制品 (47)1 生鲜肉 (47)2 预制肉制品 (53)3 熟肉制品 (61)四、蛋及蛋制品 (72)1 鲜蛋 (72)2 蛋制品 (74)五、蔬菜及蔬菜制品 (80)1 蔬菜 (80)2 蔬菜制品 (85)六、水果及其制品 (93)1 新鲜水果类 (93)2 水果制品 (96)七、水产及水产制品 (104)1 水产品 (104)2 水产制品 (110)八、饮料 (124)1 瓶(桶)装饮用水 (124)2 果、蔬汁饮料 (128)3 蛋白饮料 (131)4 碳酸饮料(汽水) (136)6 固体饮料 (142)7 其他饮料 (146)九、调味品 (150)1 酱油 (150)2 食醋 (154)3 酱类 (157)4 固态调味料 (161)5 半固态调味料 (167)6 液体调味料 (172)7 食用调味油 (176)8 味精 (178)9 鸡精调味料 (181)十、食糖 (185)十一、酒类 (190)1 白酒 (190)2 啤酒 (193)3 黄酒 (196)4 其他蒸馏酒 (199)5 葡萄酒 (202)6 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 (206)7 配制酒 (210)十二、焙烤食品 (215)1 糕点 (215)2 月饼 (219)3 饼干 (223)4 粽子 (226)十三、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 (231)1 茶叶 (231)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236)3 焙炒咖啡 (240)十四、薯类及膨化食品 (244)1 膨化食品 (244)2 薯类食品 (248)十五、糖果及可可制品 (254)1 糖果 (254)2 巧克力及制品 (258)4 可可制品 (265)十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69)十七、豆及豆制品 (274)1 豆类 (274)2 豆制品 (275)十八、蜂产品 (282)1 蜂蜜 (282)2 蜂王浆 (285)3 蜂花粉 (288)4 蜂产品制品 (290)十九、冷冻饮品 (295)二十、罐头 (300)二十一、乳制品 (310)1 液体乳 (310)2 乳粉 (321)3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325)4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328)二十二、特殊膳食食品 (34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340)2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349)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354)4 其他配方谷粉 (358)二十三、食品添加剂 (362)1 食品添加剂明胶 (362)2 食品添加剂焦糖色 (366)3 复配食品添加剂 (369)4 食用香料香精 (372)二十四、餐饮食品 (376)一、粮食及粮食制品1 小麦粉1.1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麦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检验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a83f4f13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b1a8d0a.png)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一、粮食加工品(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钛、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铅(以Pb 计)、镉(以Cd 计)、总汞(以Hg 计)、总砷(以As 计)、铬(以Cr 计)、草甘膦、杀螟硫磷、生物苄呋菊酯、过氧化苯甲酰、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以As 计)、铅(以Pb 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无机砷(以As 计)、丙草胺、稻瘟灵、禾草敌、敌瘟磷、杀虫环、甲基毒死蜱、溴氰菊酯、苯醚甲环唑、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
根据产品标签标识、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决定具体检验项目。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GB/T 23347—2009)、《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28类食品产品类别
![28类食品产品类别](https://img.taocdn.com/s3/m/f166f1cd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ab.png)
28类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标注方法QS号说明: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前2位编号规定: 北京11 天津12 河北13 山西14 内蒙古15 辽宁21 吉林22黑龙江23 上海31 江苏32 浙江33 安徽34 福建35 江西36 山东37 河南41 湖北42 湖南43 广东44 广西45 海南46 重庆50 四川51 贵州52 云南53 西藏54 陕西61 甘肃62 青海63 宁夏64 新疆65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 大米0102 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 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动物油脂0203 调味品:酱油0301 食醋0302 味精0304 鸡精调味料0305 酱类0306 其他调味品0307 肉制品:肉制品0401 乳制品:乳制品0501 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 饮料:饮料0601 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 饼干:饼干0801 罐头:罐头0901 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 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1101 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 薯类食品1202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1301 果冻1302 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 酒类:白酒1501 葡萄酒及果酒1502 啤酒1503 黄酒1504 其他酒1505 蔬菜制品:酱腌菜1601 水果制品:蜜饯1701 水果制品170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1801 蛋制品:蛋制品1901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2001 焙炒咖啡2101 食糖:糖0303 淀粉糖2302 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 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 糕点:糕点食品2401 豆制品:豆制品2501 蜂产品:蜂产品2601 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 其他食品2801一、粮食加工品1、小麦粉: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申证单元为1个。
哪些产品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哪些产品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https://img.taocdn.com/s3/m/3e334fac5727a5e9846a6117.png)
哪些产品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关键词: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所有的食品都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句话讲不是所有的食品都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常见的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1.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初级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上述条款的释义为:“‘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通常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如:花椒、八角、辣椒、桂皮、香叶等调味料;鸡蛋、鸭蛋等生鲜蛋;大豆、绿豆等杂粮;红薯、山药等简单清洗分拣产品;冬虫夏草,灵芝,白玉蜗牛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一般不作为普通食品食用的产品都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分类目录01.粮食加工品0101小麦粉: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营养强化小麦粉、全麦粉、其他)2.专用[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0102大米:大米(大米、糙米、其他)0103挂面:1.普通挂面2.花色挂面3.手工面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蒸谷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0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01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调和油、其他)0202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0203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鱼油、其他)03调味品0301酱油:1.酿造酱油2.配制酱油0302食醋:1.酿造食醋2.配制食醋0303味精:1.谷氨酸钠(99%味精)2.加盐味精3.增鲜味精0304酱类:酿造酱[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0305调味料: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3.固态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5.水产调味料(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04肉制品0401热加工熟肉制品: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2.熏烧烤肉制品(熏肉、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其他)3.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其他)4.油炸肉制品(炸鸡翅、炸肉丸、其他)5.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铺、其他)6.其他熟肉制品(肉冻类、血豆腐、其他)0402发酵肉制品:1.发酵灌制品2.发酵火腿制品0403预制调理肉制品:1.冷藏预制调理肉类2.冷冻预制调理肉类0404腌腊肉制品:1.肉灌制品2.腊肉制品3.火腿制品4.其他肉制品05乳制品0501液体乳0502乳粉0503其他乳制品06饮料0601瓶(桶)装饮用水:1.饮用天然矿泉水2.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0602碳酸饮料(汽水):碳酸饮料(汽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0603茶(类)饮料:1.原茶汁(茶汤)2.茶浓缩液3.茶饮料4.果汁茶饮料5.奶茶饮料6.复合茶饮料7.混合茶饮料8.其他茶(类)饮料060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1.果蔬汁(浆)[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果汁(复原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2.浓缩果蔬汁(浆)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0605蛋白饮料:1.含乳饮料2.植物蛋白饮料3.复合蛋白饮料0606固体饮料:1.风味固体饮料2.蛋白固体饮料3.果蔬固体饮料4.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6.可可粉固体饮料7.其他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营养素固体饮料、食用菌固体饮料、其他)0607其他饮料:1.咖啡(类)饮料2.植物饮料3.风味饮料4.运动饮料5.营养素饮料6.能量饮料7.电解质饮料8.饮料浓浆9.其他类饮料07方便食品0701方便面:1.油炸方便面2.热风干燥方便面3.其他方便面0702其他方便食品:1.主食类(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方便米线、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凉粉、其他)2.冲调类(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即食谷物粉、其他)0703调味面制品08饼干0801饼干: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压缩饼干、曲奇饼干、夹心(注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煎饼、装饰饼干、水泡饼干、其他饼干] 09罐头0901畜禽水产罐头0902果蔬罐头0903其他罐头10冷冻饮品1001冷冻饮品11速冻食品1101速冻面米食品1102速冻调制食品1103速冻其他食品12薯类和膨化食品1201膨化食品1202薯类食品13糖果制品1301糖果130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13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14茶叶及相关制品1401茶叶1402边销茶1403茶制品1404调味茶1405代用茶15酒类1501白酒1502葡萄酒及果酒1503啤酒1504黄酒1505其他酒1506食用酒精16蔬菜制品1601酱腌菜1602蔬菜干制品1603食用菌制品1604其他蔬菜制品1701蜜饯1702水果制品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9蛋制品1901蛋制品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001可可制品2002焙炒咖啡21食糖2101糖22水产制品2201非即食水产品2202即食水产品23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及淀粉制品2302淀粉糖24糕点2401热加工糕点2402冷加工糕点2403食品馅料25豆制品2501豆制品26蜂产品2601蜂蜜2602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2603蜂花粉2604蜂产品制品27保健食品2701保健食品2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80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80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29婴幼儿配方食品2901婴幼儿配方乳粉30特殊膳食食品300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300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3003其他特殊膳食食品31其他食品3101其他食品一、2010年以前是28大类食品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谷物粉类制成品)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3、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4、肉制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6、饮料: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8、饼干:饼干9、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10、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1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12、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13、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果冻14、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茶叶、边销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5、酒类: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16、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17、水果制品:蜜饯、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19、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21、食糖: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22、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食类)]、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2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24、糕点: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25、豆制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26、蜂产品:蜂产品[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27、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28、其他食品微信号:;本文来源自郑州联合认证官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https://img.taocdn.com/s3/m/e6520fc8336c1eb91a375da9.png)
1、膨化食品:
产品类别编号为1201;申证单元为1个。
膨化食品
2、薯类食品:
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申证单元为1个。
薯类食品
十三、糖果制品(含xx及制品)
1、糖果制品:
产品类别编号为为1301;申证单元为2个。
申证单元后应注明具体产品品种,分装应单独注明。
如:
糖果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糖果制品(糖果);
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分装)
4、鸡精调味料:
产品类别编号为0305;申证单元为1个。
鸡精
5、酱类:
产品类别编号为0306;申证单元为1个。
酱
6、调味料产品:
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申证单元为4个。
申证单元后应注明具体产品品种。
如:
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只申请纯麦片的标注为:
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分装)]
八、饼干:
产品类别编号为0801;申证单元为1个。
饼干
九、罐头食品:
产品类别编号为0901;申证单元为3个。(总局发证)
如:
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罐头(畜禽水产罐头);
鱼糜制品的申证单元后应注明具体产品品种;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分装应单独注明。
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
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分装);
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
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分装);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10页)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10页)](https://img.taocdn.com/s3/m/58f472b4b8f67c1cfad6b879.png)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10页)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余油、水混合物鲜果→清理→磨碎→融合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28类食品产品类别
![28类食品产品类别](https://img.taocdn.com/s3/m/7eb65caeed630b1c59eeb5e4.png)
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等)(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三、调味品
1、酱油:产品类别编号为0301;申证单元为1个。
酿造酱油;
配制酱油;
1、蜜饯:产品类别编号为1701;申证单元为1个。
分装应单独注明。
蜜饯;
蜜饯(分装)
2、水果制品:产品类别编号为1702;申证单元为2个。
分装应单独注明,申证单元后应注明具体产品品种。
如: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
水果制品(果酱)
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2、食醋:产品类别编号为0302;申证单元为1个。
酿造食醋;
配制食醋;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3、味精:产品类别编号为0304;申证单元为1个。
申证单元后应注明具体产品品种;分装应单独注明。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
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分装)
4、鸡精调味料:产品类别编号为0305;申证单元为1个。
4、其他粮食加工品:产品类别编号为0104;申证单元为3个。
谷物加工品和谷物碾磨加工品允许分装,分装应单独注明。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如: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707a26baf45b307e87197bf.png)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细则分类
![细则分类](https://img.taocdn.com/s3/m/9552316bc850ad02df804111.png)
一、粮食及粮食制品1 小麦粉2 大米3 挂面4 其他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包括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和谷物粉类制成品。
谷物加工品是指以谷物为原料经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等工艺加工的粮食制品,如高粱米、小米、糙米、黑米等。
谷物碾磨加工品是指以脱壳的原粮经碾、磨、压等工艺加工的粒、粉、片制品,如玉米粉、玉米片、玉米碴、米粉、荞麦粉、燕麦片等。
谷物粉类制成品是指以谷物碾磨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作的成型食品,可分为生湿面制品(如生切面、饺子皮、通心粉等)、发酵面制品(如发酵面团、花卷、馒头等)、米粉制品(如河粉、糍粑、米线等)及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面糊、裹粉、煎炸粉、面筋等)。
5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淀粉、淀粉制品和淀粉糖。
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等。
淀粉制品: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薯类、豆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等。
淀粉糖是以谷物、薯类等农产品为原料,运用生物技术经过水解、转化而生产制成的淀粉糖,包括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和异构化糖等。
6 方便食品方便食品包括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
方便面按照加工工艺分为油炸面和非油炸面。
其他方便食品如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等。
7 速冻面米食品速冻面米食品是以小麦粉、大米、杂粮等谷物为主要原料,或同时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单一或多种配料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速冻而成的食品。
根据加工方式可分为生制品(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制品)和熟制品(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非即食制品),包括速冻水饺、汤圆元宵、馄饨、包子、花卷、馒头、南瓜饼、八宝饭等。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 食用植物油2 食用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的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压榨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需要破碎时);(3)软化设备(需要软化时);(4)轧胚设备(需要轧胚时);(5)蒸炒设备(需要蒸炒时);(6)压榨设备;(7)剥壳设备(需要剥壳时);(8)离心分离设备(需要离心分离时);(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2. 采用浸出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3)软化设备;(4)轧胚设备;(5)浸出器;(6)蒸发器;(7)汽提塔;(8)蒸脱机;(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3. 采用水代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1)水洗设备;(2)烘炒设备;(3)碾磨设备;(4)搅拌振荡设备;(5)过滤设备;4.油脂精炼设备(1)过滤设备;(2)脱胶设备(炼油锅,离心机);(3)碱炼设备(炼油锅,离心机);(4)脱色设备(脱色塔);(5)脱臭设备(脱臭器);(6)脱蜡设备(需要进行脱蜡时);(7)包装设备;(8)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5. 油脂分提工艺设备(1)冷却结晶罐;(2)分离设施(过滤、吸滤或离心设备);(3)冷媒系统。
6. 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应具备(1)储油罐;(2)自动或半自动定量灌装设备;(3)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所列生产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设计的需要进行配置。
四、产品相关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17757-1999《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GB1535-2003《大豆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T8235-1987《亚麻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T8233-1987《芝麻油》;GB/T 15680-1995《食用棕榈油》;GB/T 18009-1999《棕榈仁油》;NY/T 230-2006《椰子油》;LY/T1534-199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严禁采用混有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的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
企业生产食用植物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罗维朋比色计(橄榄油除外);(二)电炉(可调温式);(三)分析天平(0.1mg);(四)温度计(分度值0.1℃,标准中规定了熔点项目时,有此要求);(五)气相色谱仪(溶剂残留量项目委托检验的,此设备可不作要求)。
七、检验项目食用植物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而定,产品标准中有该项目要求的进行该项检验。
2.标签除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及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标签要求。
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
芝麻油单独抽样,其他食用植物油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有半精炼、全精炼的品种,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的产品。
对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又分装精炼油的企业,应各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且总量不少于80kg。
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
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一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以其他植物油料制取的小品种食用植物油如:红花籽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等,其发证检验项目按照《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九、其他要求(一)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二)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SB/T10292-1998)对食用调和油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并将其按产品质量要求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
检验结果按照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指标要求进行判定。
细则6: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油脂制品是指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
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油脂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食用氢化油生产工艺流程动、植物油→精炼预处理→除氧脱水→氢化→过滤氢气、催化剂→后脱色→脱臭2. 人造奶油的生产工艺流程(1) 原料油脂、辅料→熔解混和→乳化→巴氏杀菌→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2)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3. 起酥油的生产工艺流程(1) 可塑性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预混合→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充氮(2) 液体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急冷(或不急冷)→搅拌→包装→熟成(3) 粉末起酥油的生产工艺原料油脂、辅料→熔化、混合→乳化→喷雾干燥(或冷却)→包装4. 代可可脂的生产工艺流程氢化、酯交换或分提后的食用油脂→再精炼→代可可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食用氢化油①选取原料;②氢化过程; ③后脱色、脱臭2. 人造奶油①乳化程度;②巴氏杀菌;③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④熟成条件的控制3. 起酥油①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②熟成条件的控制4. 代可可脂①物料进出A、B单元时温度的控制(有氢化工艺的); ②分提工艺(有分提工艺的)(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催化剂使用不当引起金属元素超标;2. 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3. 酸价、过氧化值超标;4. 含水人造奶油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生产车间与设施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熟成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场所有相应的更衣、防蝇、防尘和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车间地面稍有坡度,便于清洗。
地面、墙壁、天花板须平整。
车间安装排风扇、抽风机或空调设备;车间入口处设有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和鞋靴消毒设施。
根据产品需要,成品库内须设有通风或空调设备。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食用氢化油:氢化反应器(封闭式反应器、塔式反应器、管式反应器)、催化剂混合器、除氧脱水器、过滤机等。
2. 人造奶油:辅料溶解熔化罐、乳化混合罐、巴氏杀菌设备、急冷机(A单元)、捏合机(B单元)、滞留管(静止管)、制冷系统、包装设备等。
3. 起酥油: 混合罐、急冷机(A单元)、捏合机(B单元)、制冷系统、包装设备等。
4. 代可可脂: 根据生产工艺应具备氢化设备,或者酯交换设备,或者分提设备、急冷设备、包装设备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GB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LS/T3217-198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LS/T3218-1992《起酥油》;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生产食用油脂制品的原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对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四)灭菌锅;(五)微生物培养箱;(六)生物显微镜;(七)温度计(分度值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