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选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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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选士制度的构成及其内容

西周选士制度的构成及其内容

西周选士制度的构成及其内容根据《周礼》、《礼记》及先秦其他文献资料记载,西周庞大的贵族官僚机构需要进行政权建设,于是建立起一套选士制度,包括乡里选举、诸侯贡士以及学校升选等一系列体系,它构成了中国古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人才选拔制度。

1。

乡里选士乡里选士从地方教化开始。

由西周掌土地和教化的大司徒官颁政教禁令,"以乡三物教化万民而宾兴之"。

所谓"乡三物":"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地方官吏乡大夫于每年正月初一秉承大司徒的"教法"(政教禁令),令乡吏施教于乡民,"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

把乡中驯从教化、德行道艺兼优者层层推举到上级领导部门,并以"书"的形式记录被推荐者的事迹材料,供遴选录用时参考。

相传西周地方有乡、遂编制,即有所谓"六乡、六遂"。

清人段玉裁说:"《周礼》之制,王城方九里,谓之"国";城中谓之"国中"。

城外五十里为近郊,至五百里为远郊。

郊之内为六乡,至二百里为野,野之内为遂。

"六乡建制是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六遂建制是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各级地方组织都相应地配备行政官员,规定其职务。

《周礼·地官·司徒》对六乡之属规定:乡师--"各掌其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州长--"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

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

此外还有"父师"、"士师"即退休官员加入乡教师的行列。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

3、“南北榜”

明初科举考试中的重大事件。又称“春夏 榜案”。 洪武三十年(1397 年)二月会试,主考刘 三吾、白信蹈录取了宋琮等 52 人,全是南 方人,没有一名北方士子被录取,故称南 榜。三月殿试,擢定闽县(今福建闽侯) 人陈安阝为状元。发榜之后,引起北方举 人的强烈不满,他们指责“三吾南人(湖 南茶陵人),私甚乡”,偏袒南人压抑北 人。
(三)考试类别

诗、赋、八股文 贴经、墨义、策问 童子科
唐、宋特设考试科目之一。唐制,十岁以 下能通经者,以及孝经及论语的儿童,可 以参加此科的考试。能背诵送十卷的可以 得官职。宋改为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 者,应试后给予出身并授官。亦称童子举。
女子科举

太平天国曾专门举行过女子科举考试。记 载:“女馆内有识字女子考试,取傅善祥 为第一。傅善祥是金陵人,二十多岁,很 有才气,考上后在东王杨秀清府里供职, 有关政事文书全由她负责处理,杨秀清十 分满意。太平天国三年(1853)女试状元。
(四)防范策略

别头试、锁院、糊名、誊录

科举考场

“桂榜”“杏榜”“金榜”
(五)科举考试录取

1、全国分数线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科举制度,并做了进一 步的完善。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 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 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仍然实行 按州人口多少进行乡贡的方法,大州一年 三人,中州一年两人,小州一年一人。但 在中央的会试中,并无固定的名额分配制 度.

针对司马光的分路取人说,从江西庐陵应 举入朝的参知政事欧阳修提出“凭才取人” 说。他在《论逐路取人札子》中说“国家 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 东南州、 军取解者往往是二三千人只解送二三十人, 是百十人取一,而西北州军取解多处不过 百人,解送十余人的话,已是十人取一 人。”主张依据才学高下来录取人才。当 时司马光与欧阳修各执一端,互不相让。

中国教育史 取士制度

中国教育史 取士制度

第三章中国选士制度一、察举制汉文帝二年(前178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这是察举制度的正式开端,但此时随意性较大。

到汉武帝时,察举开始制度化。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立常科,即举孝廉科,每年进行一次,“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二是确立察举责任制,规定选任得人与否,选任者与被选任者要负连带责任,功罪赏罚相同,西汉末王莽执政时,为拉拢各地官员,遂下诏放宽对选举的督察,以“赦小过,举贤才”为原则,只要被举荐者的恶行是暴露与荐举之后,就不再追究举主的责任,这样以来,举主实际上无需对自己举荐的人负责,朝廷监督也不复存在,于是察举风气急剧败坏,导致滥举之事,屡有发生。

但总的说来,汉代察举奖罚严明,有才不举、举而不实坐罪,有才即举、举而得人者受奖,这就保证了察举制度的正常进行。

二、察举科目察举科目大体有两类,一类是常科,如孝廉为岁举,茂才(秀才)在西汉为特举,东汉定为岁举;二是特举,临时需要或统治者个人兴奋偶一为之,如贤良方正科、明经科、童子科等。

孝廉科是汉代察举中最重要的科目,以孝行廉举为基本条件,主要是察举孝子廉吏。

儒家强调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方,被举孝廉者多为州郡属吏或通晓儒经的儒生,被举后,无官者授官,原为小官者升为大官。

汉代孝廉科为岁举,即每郡每年按规定名额举人,送至朝廷,最初为每郡每年1人,但由于各郡区域、大小不等,人口多少不同,于是东汉和帝时改以按人口为标准,大致每20万人岁举1人,大郡可举2人。

两汉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对社会也有影响,通过举孝廉,形成“在家无孝子,出仕做廉吏”的风尚。

茂才(秀才)科主要选拔奇才异能之士,故亦称“茂才异等”、“茂才特立之士”,始于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但西汉为特科,东汉光武帝时改岁举,与孝廉相比,茂才科侧重才干方面,当然也并非不问德行。

茂才科的地位居于孝廉科之上,主要体现为选拔较高水平的人才。

古代选士制度

古代选士制度

古代选士制度古代选士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经历了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等多个阶段。

本文将对这三种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察举制察举制是中国古代最早的选士制度,起源于汉代。

其基本概念是由皇帝下诏责成各级地方官每年向朝廷推荐贤能之士为官。

推荐的标准主要依据被推荐者的品行、才学和家世等因素。

被推荐者经过考核,如符合条件,即可入仕为官。

察举制的实施方式是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由地方官向中央推荐,再由中央进行考核和任命。

其优点在于能够从地方发掘出有才能的人才,同时能够增加皇帝对官员选拔的掌控力。

然而,察举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推荐标准不统一,容易导致不公正的现象;推荐过程受地方官员的干扰较多,难以保证公平公正。

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中国古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士制度,是在察举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其基本概念是将官员的品行、才学、家世和功绩等因素结合起来,对官员进行分类评级,分为九品,按照品级给予不同的待遇和晋升机会。

九品中正制的实施方式是由中央设立中正官,地方设立大小中正官,负责评定地方官员的品级。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官员的德行、才能、政绩等多个方面。

评级结果上报中央,中央根据品级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晋升机会。

九品中正制的优点在于能够较为全面地评价官员的综合素质,增加选拔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九品中正制还将官员的评级与待遇和晋升机会挂钩,能够更好地激励官员积极工作。

然而,九品中正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评级标准过于主观,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评级过程繁琐,难以保证效率和公正性;容易导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现象。

三、科举制科举制是中国古代最为著名的选士制度之一,起源于隋唐时期。

其基本概念是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为官。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经义、诗赋、策问等多个方面,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科举制的实施方式是采取自下而上的考试方式,由地方进行初试,选拔出优秀者推荐给中央,再由中央进行复试。

考试内容统一,标准一致,能够保证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论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教政策与选士制度

论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教政策与选士制度

论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教政策与选士制度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中国封建社会初起于春秋战国,全面确立于秦王朝,巩固于西汉,延续到清王朝,期间经历了二千多年历史。

其中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内涵和举措非常丰富,成效也十分显著,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教政策和措施,二是选士制度和措施。

一、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教政策和措施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共同特点是“学在官府”,学校教育为统治阶级所垄断,特别是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意味着国家政策和文化教育皆以儒术为本,儒学成为统一的指导思想,但总的趋势是由单一走向多元即儒佛道并重的文教政策。

(一)秦代的文教政策及措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除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一系列有利于巩固统一的措施外,在文化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了“书同文”、“行同伦”、“颁挟书令”、“设三老以常教化”、“以法为教”和“禁私学,以吏为师”等巩固新兴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其贡献是推行共同文字、促进共同文化和共同伦理习俗,为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推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其教训是“焚书坑儒”和“以吏为师”,破坏了学校教育制度。

“以法为教”有其两面性,由政府统一地实施法治教育是其优势,但不能以法代数,否定传统文化和历史遗产。

(二)汉代的文教政策及措施汉代的文教政策及措施的指导思想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汉代文教政策的核心。

具体体现在:第一,置明师,兴太学,大力发展官学;第二,广取士,重选举,逐步加重考试经术的成分;第三,读经和尊孔,汉代给孔子及其后裔很髙的荣誉和地位,把儒家的诗、书、礼、易、春秋尊为“经”,并专置五经博士,最典型的就是《白虎通义》。

其贡献是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官学、私学和社会教化都受到重视,并逐步建立起相应制度,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遵循,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文教政策的基础;其教训是“独尊儒术”,儒家以外的诸子百家都不许研究,使学术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宣告百家争鸣的局面结束。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北师大版第三章秦、汉教育教案教学笔记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北师大版第三章秦、汉教育教案教学笔记
意义:
汉武帝所采取的文教政策是符合封建社会政治和经济要求的,因此不仅为两汉诸帝王所延用,就是以后整个封建社会的诸皇朝,也只是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大变动,所以我们说,汉代教育对以后两千年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起了规范化和定型化的作用。
第三节汉代学校教育制度
汉朝的学校有官学和私学。官学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中央官学最重要的是以传授儒家经典为主的太学,由九卿之一的太常领导管理。在东汉还曾设有鸿都门学、宫邸学等特殊性质的学校。地方官学主要是指郡国学。私学按其程度可分为书馆和经馆两类。
董仲舒把封建秩序都说成是人性生来就固有的,是上天赋予的
(二)道德教育内容——“三纲五常”、“正谊明道”
董仲舒认为封建道德——“三纲五常”及相应的忠、孝、仁、义等,都出于“天意”,是道德的基本内容。
他说一个人如果有义,那么,“虽贫能自安”,如果不“义”,那么,“虽富莫能自存”。“正谊明道”也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士人不得不请托权门,交游结纳,出现许多沽名钓誉的伪君子,并被操纵选举的官僚大族所利用,所以靠这种制度,选不到真正的人才。
二、汉代选举的科目和手续
第五节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和哲学社会伦理思想
二、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
三、关于教育作用的主张
(一)教育对人性的作用
董仲舒 认为人性兼含善恶的要素。
(三)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1、“正我” 董仲舒提出道德教育的原则——“正我”他认为道德教育中,“治我”要严,不要攻别人的恶,要自责而不要责人。
2、“强勉行道” 意思是说,奋勉地努力进行道德修养,德性就一天比一天好,而且越发成功
3、“明于性情” 他认为在道德教育中,要诱发他们天性中所美好的,抑制天性中所厌恶的

第三讲 选士制度

第三讲 选士制度
在登记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对其综核名实, 调查行状,了解家世,然后再分别品第,加叙 评语。 “品”——士人的出身门第; “状”——中正官在调查基础上对士人的 言行和德才的评语。 “品”+”状” 品第 逐级上报,按品第授官
对九品中正制的评价


选士工作独立化、专业化; 考察标准呈现出量化的趋势。 朝廷对选士工作的控制力度进一步 加强 。
科举选官制度对于教育发展的意义
1. 以才学为录取依据的科举制利诱士子刻 苦学习,形成了中国社会重视教育、希 望靠读书来出人头地的传统。 2.从考生来源和报考条件来看,科举制在 理论上将参政权向大多数人开放,使得 教育机会向下移动。
3. 促进教育的区域均衡
分区定额取中举人和进士的做法带有优待照顾边疆和 文化相对落后地区的用意,从自由竞争的角度来看是 与考试的公平原则有某些矛盾之处,但从调动落后地 区士人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当地人文教育水平提升以 及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的角度来看,则有其合理之处。ຫໍສະໝຸດ 第三讲中国古代选士制度
一 “察举制”
察举制是我国汉代选拔官吏的 制度,由丞相、列侯、刺史、守、 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 它始于武帝时,为汉代重要出仕 途径之一。
(一)察举制类型
一类是经常举行的科目,称常科。主要有 贤良方正、孝廉、茂才等。 另一类是不经常举行的科目,由皇帝根据 需要临时指定的特别选举科目,称特科 或特举。主要有明经、明法、勇猛知兵 法、治剧、童子等。
考试方法

八股文每篇文章均按一定的格式、字数,由破 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 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是用两句话将题目的意 义破开,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之。起 讲为议论的开始。“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 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 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 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八股文。

第3讲 古代选士制度

第3讲  古代选士制度

于是增加考试取士的内容。
一、汉代察举制度 3、影响
4)学习以功名利禄为目的,造成道德水准下
降,学习不切实务,教学呆板僵化等一系
列问题。使得选士制度作为一种导向和制 约的因素,把学校教育导上了歧路。
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官人法
1、含义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
的官吏选拔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
•程序:乡试(地方)-省试(尚书省礼部)
-吏部试
(二)唐代科举制度逐渐完备
2、考试类型和科目
类型:常科和制科
科目:秀才 明经 进士 明法 明书 明算
(二)唐代科举制度逐渐完备
2、考试类型和科目
秀才科 注重博学才高,以此科最高,考选较严,宁缺 毋滥,每年所取不过一、二人,很难考取。太宗贞 观以后,此科便名存实亡了。明法、明书、明算科 选的人数量不多。因而学子们热衷的只有明经、进
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
• 九品——九个等级,选用官吏的依据。
• 中正——推荐、评定人才的官员。
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官人法
2、由来
东汉选官吏依据德行+族乡评定,士人流
移,乡闾评议带来困难。曹操用人“决于胸
臆”﹑“各引其类” ,提倡“唯才是举”,反 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 操纵选举。——九品中正制的萌芽。
点与弊端,也就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影 响学校的学风,士人的读书目的等。
(二)唐代科举制度逐渐完备
5、作用和影响
隋唐时期开创的科举考试制度,对东西 方都发生过较大的影响。 在东方,新罗,高丽,越南都引进了唐代 的科举考试制度;日本虽然没有像朝鲜、越南 那样引进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但唐朝的科举 考试制度依然深深地影响了日本。

中国教育史取士制度

中国教育史取士制度

第三章中国选士制度一、察举制汉文帝二年〔前 178 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这是察举制度的正式开端,但此时任凭性较大。

到汉武帝时,察举开头制度化。

主要表达在两个方面:一是设立常科,即举孝廉科,每年进展一次,“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二是确立察举责任制,规定选任得人与否,选任者与被选任者要负连带责任,功罪赏罚一样,西汉末王莽执政时,为拉拢各地官员,遂下诏放宽对选举的督察,以“赦小过,举贤才”为原则,只要被举荐者的恶行是暴露与荐举之后,就不再追究举主的责任,这样以来,举主实际上无需对自己举荐的人负责,朝廷监视也不复存在,于是察举风气急剧败坏,导致滥举之事,屡有发生。

但总的说来,汉代察举奖罚严明,有才不举、举而不实坐罪,有才即举、举而得人者受奖,这就保证了察举制度的正常进展。

二、察举科目察举科目大体有两类,一类是常科,如孝廉为岁举,茂才〔秀才〕在西汉为特举,东汉定为岁举;二是特举,临时需要或统治者个人兴奋偶一为之,如贤良方正科、明经科、童子科等。

孝廉科是汉代察举中最重要的科目,以孝行廉举为根本条件,主要是察举孝子廉吏。

儒家强调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方,被举孝廉者多为州郡属吏或通晓儒经的儒生,被举后,无官者授官,原为小官者升为大官。

汉代孝廉科为岁举,即每郡每年按规定名额举人,送至朝廷,最初为每郡每年 1 人,但由于各郡区域、大小不等,人口多少不同,于是东汉和帝时改以按人口为标准,大致每 20 万人岁举 1 人,大郡可举 2 人。

两汉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对社会也有影响,通过举孝廉,形成“在家无孝子,出仕做廉吏”的风气。

茂才〔秀才〕科主要选拔奇才异能之士,故亦称“茂才异等”、“茂才特立之士”,始于武帝元封五年〔前106 年〕,但西汉为特科,东汉光武帝时改岁举,与孝廉相比,茂才科侧重才能方面,固然也并非不问德行。

茂才科的地位居于孝廉科之上,主要表达为选拔较高水平的人才。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

育应倡导勤奋好学的精神,鼓励学生通过不断努力和学习提升自己的能
力。
对现代人才选拔的启示
建立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
古代选士制度虽然存在一些弊端,但基本保证了公平公正 的选拔原则。现代人才选拔也应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确 保优秀人才得到合理任用。
重视实际能力
古代选士制度中,考生需通过考试展示自己的实际能力。 现代人才选拔也应注重考察实际能力,避免唯学历论或关 系优先的现象。
形成文官制度
选士制度建立了文官体系,使官员选拔更加制 度化、规范化。
强化中央集权
选士制度削弱了地方势力,加强了中央对官员选拔的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的 巩固。
评价与反思
积极意义
选士制度打破了世袭制,推动了社会流动和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同时,也促进了教育和学术的发展。
局限性
选士制度过于重视知识积累和考试成绩,可能导致忽视实际能力和品德考察的问题。同时,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典 ,限制了多元化的人才选拔。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
目 录
• 引言 •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影响与评价 •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现代意义 • 结论
01
引言
主题介绍
选士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其 历史可追溯至流动
古代选士制度打破了世袭制和门第观 念,促进了社会流动。现代社会也应 打破阶层固化,为不同背景的人提供 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
06
结论
研究总结
选士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治 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历了多个历史阶段的演变
和发展。
选士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 才,通过考试、举荐等多种 方式,将优秀的人才选拔到 政府机构中,为国家的治理

选士制度之

选士制度之
選士制度 之
唐代科舉制
隋代開科舉先河
1. 開皇七年(587)制,諸州歲貢三人, 工商不得入仕,開「秀才科」先河 2. 大業二年(606),置「進士科」, 策試諸士 〄 隋選進士,州郡策試於前,朝廷策 試於後,前者是選舉策試並行,後 者是純粹考試,影響後世一千三百 多年的選士制度
甲. 唐代科舉制度之內容
2. 宦途歧分,釀成黨爭〆

唐代中葉以後,應明經試的多為世族子 弟,應進士試的多為寒門士子,兩派人 物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結成朋黨,援 引私己,互相攻擊,形成後期之「牛李 黨爭」。
〄 《文獻通考‧選舉考‧舉士篇》指出〆 「唐眾科之目,進士為尤貴,而得人亦 為最盛,搢紳雖位極人臣,而不由進士 舉者,終不為美。其推重謂之白衣公卿, 又曰一品白衫。」
4. 文學繁榮,科技不振〆 〄 由於科舉制注重文詞詩賦,對於文化促 進提高,影響甚大々唐詩最為發達,唐代 大詩人輩出,誠非偶然。 〄然而因科舉最重明經、進士兩科,影響 所及,中國學術領域局囿於「經義」及 「詩賦」二途,導致科技無由發展。 〄進士浮薄,妓女文學
王建-
一士登甲科 九族光彩新
長安平康里--男子以知識求官職 妓女以美色求生存
續唐代科舉制度之特色
3.投卷— 宋代趙彥衛《雲麓漫鈔》說〆「唐世舉人, 先借當時顯 人以姓名達主司,然後投獻所 業,踰數日又投,謂之『 溫卷』,蓋此等 文備眾體,可見史才、詩筆、議論。」溫 卷風氣,到中晚唐尤為盛行
公卷-〄唐代的科舉考試仍保留漢代以來的譽望風氣, 主考官並非單憑考生的成績而定等第,還考慮 考生的知名程度; 〄故應考前,必雲集京師,競將自己的得意作品, 送呈京師的達官貴人,以邀名譽,觀素學,以 期即使臨場失準,亦可被錄取,此種做法稱為 「公卷制」。

历代选士制度

历代选士制度
(5)明字科:该科注重考核文字书法,也称明 书科。
(6)明算科:该科注重考核算术知识。
• 考试方法
• (1)帖经。类似于今天的填空题目,主要考察学 生的记诵能力。
(2)口试。即考生当场口头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这种方法比较灵活,但随意性大,容易产生舞弊现 象。
(3)墨义。主要考察学生的记忆能力,只要熟记 经文和注释就能答出来。
南朝宋齐两代考试科目有孝廉、秀才,梁陈 两代增设高策科。
北齐皇帝坐朝考问秀才、孝廉,凡字迹不工 者,即罚饮墨水一升。世族则反对考试,即 使参加考试,也多“顾人代策”。
1.选举用人的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力的监
督和制衡;按门第取人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 的社会不公,滋生腐败,阻塞贤良。种种因 素使得“九品中正制”流弊百出,招致了广 泛的社会批评。到魏晋南北朝后期,随着士 族大地主的势力减弱,以及社会批评的越来 越激烈, “九品中正制”逐渐被废除,一种 新的选士制度(科举制)便应运而生。
行政机构;
• 2、庶族地主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他们积极要求参政, 分享政治权力;
• 3、士族地主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日益衰落,逐渐失 去了原有的垄断地位;
• 4、强化中央集权,收回落于地方中正官手中制的正式产生,从而在中国历史上开启 了一个科举时代。
1.隋朝
后人以为大业三年(607年)之十科举人中的“学业优敏”
即明经科;“文才秀美”即进士科,标志着我国历史上 科举制度的产生。
开科考试的特点是录取标准专凭试卷, 专重资才,而不是由地方察举。声名 德望不再是主要的依据了。
两汉、魏晋南北朝的选士,虽也有考 试,但是以察举为主;而隋以后的科 举则以考试为主。隋以前是察举,隋 以后是考试,这是中国古代选士制度 的一大分界线。

古代选士制度

古代选士制度

汉代察举制度1、察举制度的形成选士制度的正式形成并付诸于实践是从汉代开始(即汉代察举制)。

汉代选士制度秦和战国养士制度的发展,也是后世科举制的前身。

汉代建立了大一统的封建统治之后,为了巩固政权,为了抵御当时豪族地主势力的分庭抗礼,迫切要求争取广大知识分子以扩大其统治势力。

汉高祖11年(公元前196年)下“求贤诏”规定了荐举贤士的程序,(令诸侯,郡守亲自劝请贤者,并以车驾迎至京师)强调地有才不举的官员要罢免,这一个“求贤诏”成为汉代选士的开端。

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等人的建议,选士以儒家经术和道德原则为标准,(三大文教政策:兴太学、重察举、独尊儒术。

)并有了具体的科目和荐举名额、方式的规定。

武帝元光元年下令各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并使各地官员察求贤才,这样较健全的选士制度就形成了。

实是以“乡举里选”做为基础。

2、察举的科目和形成汉代选士制度统称察举制,亦称选举制,察举制的基本形式就是由地方的郡国长官和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的长官负责察访人才,并向朝廷举荐。

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主要有二:1、贤良方正2、孝廉(1)贤良方正:为中央选拔有才能的上层统治者。

贤良方正在察举制中地位最高。

开科无固定时间,一般是在国家有重大事件需要研究时,由皇帝下诏,让公卿郡守推举贤良方正,令他们就皇帝提出的问题书面发表方法和建议,这就是所谓的“对策”,对策符合皇帝心意的往往立即可以获得显要官职,如:晁错、董仲舒,等人都是通过贤良对策而得以应用。

(2)孝廉:由地方选拔人才,是察举制中最经常的科目,汉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到东汉逐渐制度化,按一定人的比例分配名额,“举孝廉,郡国二十万举一人”。

四十万人举二人……依次类推,不满二十万则两年选一人,对推举上来的孝廉起初朝廷一般不再进行考核就委任官职,东汉以后才增加了考试程序。

贤良方正与孝廉相比,贤良方正比孝廉地位要尊,孝廉比贤良方正要众,所以《文献通考》中说:“汉世诸科虽以贤良方正为至重,而得人之盛者莫如孝廉。

自考中外教育管理史详细复习

自考中外教育管理史详细复习

中外教育管理史详细复习资料第一章先秦时期的教育管理1.夏学校的名称序、校;商宗、学。

学在官府即学术被官方垄断,民间无学。

2.学在官府的成因:当时奴隶主阶级垄断者社会的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生产资料,文化教育自然为其所垄断,所有的教学工具都为其所占有,同时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发展低,无力供养,也不许要为官者以外的精神生产者,也无力在民间普及教学所需的“书”和“器”。

3.用士养士制度的含义性质管理特点:在社会激烈变革的时候,各诸侯逐渐认识到人的智谋和才能的特殊作用,为了争霸称雄,他们冲破世卿世禄制度,争相用士养士,委以重任等,使得社会上的许多人纷纷改行从学。

4.稷下学宫的学生手则的名称和主要内容:《弟子职》学生要虚心受教,尊重老师;饮食起居要有良好的习惯,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有修养;规定学生学习的规则。

5.官学衰败私学兴起的原因:奴隶制官学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为私学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又由于诸侯的用士养士,使得社会上许多人改行从学,是私学产生了广泛的生源。

社会对教育作用的充分估价是私学发展的思想基础,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教育在人的发展过程,治国安邦中将发挥重大作用有了明确的认识,于是各家各派纷纷创办学校授徒讲学,从而促进了私学的发展。

6.先秦儒家提出哪些有价值的教育思想:关于教育对象上倡导有教无类;学制上设计了“家有孰、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的蓝图,并提出了一个九年制大学教育的计划;视学上提倡帝王要亲自视学,并主张教育行政要有视学制度;教育管理思想上主张以道德教育为核心,尤其要重视“仁”的教育,即伦理道德教育;在教学的常规管理上儒家主张重视入学教育,懂得尊师重教;在教育教学的原则方法上儒家主张注意课内教学与课外学习、知识的学习相辅相成,要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等因素因材施教,要注意启发诱导,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教师管理上,教师要充满仁爱之心,做到言传身教。

最新《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北师大版第三章秦、汉教育教案教学笔记资料

最新《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北师大版第三章秦、汉教育教案教学笔记资料
②经馆。经馆是较书馆更高一级的私学,实际是一些著名学者聚徒讲学的场所,其中程度较高的可与太学相比。经馆又称精舍或精庐等。汉朝的经馆出现较早,在汉武帝时代有很大的发展,东汉时这种私人讲学的风气更甚。
西汉私学兴盛的原因:
①汉初缺乏官学设置,私人讲学承担了传播文化、发展学术、培养人才的责任,对私学的发展起了先导作用。②汉自武帝以后,实行“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士人必读儒家经典,在政治上才有出路,才能有出仕做官的机会,而太学路途遥远,进入地方官学也受一定的条件限制,不得不求助于私人传授。③有一批学术造诣很深,但仕途不得志,或罢官在家的儒家学者,在地方上聚徒讲学,对私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④西汉末年产生今古文经学之争,官方支持今文经学派,对古文经学派采取冷淡的态度。古文经学者为了提高自己的学术地位,扩大学术影响,不得不到民间传授。
(2)鸿都门学和宫邸学鸿都门学创设于东汉,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所传授书法绘画艺术的专科学校,同时它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学艺术专门学校。鴻都门学是宦官集团培植私人势力的场所,有政治斗争的背景,但从中国教育发展史尤其是专科教育史上看,它的设置具有重要意义。宫邸学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专为皇室及贵族子弟创办的贵胄学校,如专为外戚子弟办的四姓小侯学(“四姓”,即樊、郭、阴、马四大氏族,因他们不曾列侯,故称“小侯”);另一种是以宫人为教育对象的的宫廷学校,为邓太后所办。
5、掌握董仲舒的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
6、了解王充的教育思想





重点:掌握汉代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确定
了解识记察举制度
掌握董仲舒的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
难点:掌握董仲舒的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




讲授
使

中国选士制度

中国选士制度

南北榜案
• 南北榜案,明初科举考试中的重大事件。 又称“春夏榜案”。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 科,二月会试,以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 纪善白信蹈为考试官,取录宋琮等五十一 名,经三月殿试后,以陈(安阝)为第一 名、尹昌隆为第二名,刘谔为第三名,是 为春榜。因所录五十一名全系南方人,故 又称南榜。
• 这个结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南 方经济、文化比北方发达的实际情况,但 是北方人一名未取,则为历科所不见。会 试落第的北方考生因此联名上疏,告考官 刘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明太祖朱元 璋为此命侍读张信、侍讲戴彝、右赞善王 俊华、司直郎张谦、司经局校书严叔载、 正字董贯、王府长史黄章、纪善周衡和萧 揖,以及已经殿试取录的陈(安阝)、尹 昌隆、刘谔等,于落第试卷中每人再各阅 十卷,增录北方人入仕。
为历代士人从政的主要 道路。它的改革势必影响到官吏的来源构成。严 格而完善的考试制度,使普通读书士子与世家子 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其考中进士的机会是 均等的。这一变化带来了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 意味着平民参与政治的意识在增强,机会在增多。 宋代以后,中国政治最重要的变化之一,便是世 袭贵族操持政治的状况不复存在,普通士人凭借 个人奋斗,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政治机关,有些 人还入阁拜相,雄据于权力的宝塔尖上。
(二)程序
• • • • • 名称--地点--时间--学位-待遇 院试-州、府-每年一次-庠生、生员 乡试--省城-三年一次-举人(解元) (秋闱、大比) 会试-京城(礼部)三年一次-贡士(会 元) • 殿试-京城-4月-进士(三甲)
(三)类别
诗、赋、八股文 贴经、墨义、策问 童子科、女子科
(四)防范措施
• 在1300余年的科举史上,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 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隋唐以后,几乎 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从 未参加过科举考试的读书人只是极少数。科举产 生出一大批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 略的政治家、众多有杰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 艺术家、诗人、学者、教育家、科学家、外交家 等,如唐代的孙伏伽、王维、张九龄、韩愈、柳 宗元、刘禹锡、颜真卿、柳公权、白居易,宋代 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朱熹、包 拯、寇准、张九成、张孝祥,明代的杨慎、康海、 汤显祖、张居正、海瑞、徐光启,清代的纪晓岚、 刘墉、郑板桥、钱大昕、林则徐、翁同和、洪钧、 张謇、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 人之中,都是中华民族的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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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九品官人法),即由朝廷选择“ 九品中正制(九品官人法),即由朝廷选择“贤有 识见” 识见”的官员任中正官,将士人按出身和才能评 定为三级九品,朝廷按品授官。 弊端表现在: 选人大权由中正官把持,中正官的人品和公正与 否直接影响选举的公平与否 选人权力过分集中,缺乏监督、制衡 按门第取人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不公 魏晋是治权 利。到后期其弊端暴露无遗,逐渐被废弛。
二、科举制的实施 1.考生来源与考试程序 1.考生来源与考试程序 生徒— 生徒—学校出身,经考试合格送考 乡贡— 乡贡—非学校出身,由地方经逐级考试后报 送尚书省考试。因他们随各州进贡物品发 送,故称之为“乡贡” 送,故称之为“乡贡” 考试分两级进行:中央官学、地方州县的预 试和尚书省礼部的省试。最后由吏部复试 授官
第二节 隋唐的科举制
一、科举制的产生 科举制产生于隋,它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 的结果,也是选士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 原因: 隋统一后,为巩固统治急需大批人才 庶族地主实力增强,要求参政 九品中正制的弊端日益显现,作用减弱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正式设置“进士科”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正式设置“进士科”, 以策取士,标志着科举制的产生
(二)八股文与试帖诗 八股文— 八股文—科举考试采用的特殊文体,有一套 固定的写作格式,形式刻板,内容也有严 格规定,不许考生自由发挥 试帖诗— 试帖诗—结构与八股文相似 (三)考试场所 三、科举制的终结
八股文格式
第三章 中国古代 选士制度的发展演变
第一节 汉魏时期 第二节 隋唐时期 第三节 宋元明清
第一节 汉魏时期的选士制度
一、汉代的察举制 察举又称荐举(乡举里选),是由三公九卿、地方 郡守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华出众” 郡守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华出众”的 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中央,经考察核实后授予 官职的制度。是汉代重要的出仕途径。 文帝二年诏举贤良,此时还只是偶一为之,没有形 成制度,到武帝时察举已经成为比较完备的选士 制度。 察举科目主要有:孝廉、秀才、贤良方正、明经、 明法等,察举人数、资历、年龄等也有规定,取 士范围从现任官吏扩大至布衣之士。 察举制的利弊:
三、唐代科举制的作用及影响 作用: 选举用人的大权集中到吏部,有利于加强封建 皇权和中央集权制 选官有了统一标准,有利于思想统一 使中小地主和一般平民通过科举获得参政机会 影响: 使选士和育士紧密结合 对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 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第三节 宋元明清科举制
一、宋代(见书) 二、明清 科举制发展已很完备 (一)科举程序 童试:童生取得生员资格必须经过的考试 乡试:在各省城举行的考试,三年一次,中试者 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中试 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皇帝对会试合格者亲发策问的考试,考试 结果分三等,一甲三名结果分三等,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
2.考试科目、内容 2.考试科目、内容 常科— 常科—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 制科— 制科—以招收非常之才,由皇帝根据特殊需要临时下 诏举行 秀才科秀才科-考方略策五道,以文理两方面为标准 明经科-考儒家经义,主要考察记忆力。“ 明经科-考儒家经义,主要考察记忆力。“三十老明 经” 进士科-注重诗赋,考写作和应变能力。“ 进士科-注重诗赋,考写作和应变能力。“五十少进 士” 明法科明法科-考律令等知识 明字科明字科-考文字理论和书法 明算科明算科-考算术,要求详明术理 3.考试方法 3.考试方法 帖经、口试、墨义、策问、诗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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