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
置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6]37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22
【实施日期】2016.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6〕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2日
南充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有序高效处置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51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5〕15号)等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市、区)以及市级举借政府债务的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市级债务单位”),因无法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等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并需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根据债务风险预警指标,评估本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动态跟踪风险变化,排查债务风险点。坚持预防为主,经常性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国资监管、人行、银监、地方金融监管、审计等部门(单位)职能,建立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进行早期识别、及时预警和科学评估,做好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三)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四)及时处置。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处置,各县(市、区)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和处置相关工作,防止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