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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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模板
制订日期 2003年08月23日
修订日期 2013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 2013年8月27日
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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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QB/DXC02-CZ01~CZ13-2013受控状态:受控
版本/修改:A版/0 发放编号:
发布:2011年07月10日实施:2011年07月10日
目录
QB/DXC02-CZ01-2013防污染管理规程 3
QB/DXC02-CZ02-2013卫生管理规划6
QB/DXC02-CZ03-2013有机大米采购与检验要求 6
QB/DXC02-CZ04-2013合格供方评定准则7
QB/DXC02-CZ05-2013工具、设备及设施维修保养清扫规程8 QB/DXC02-CZ06-2013有机产品的运输和搬运制度10
QB/DXC02-CZ07-2013员工福利和劳工保护规程11
QB/DXC02-CZ08-2013有机米粉加工操作规程12
QB/DXC02-CZ09-2013 仓库管理规程 16
QB/DXC02-CZ10-2013文件控制规程17
QB/DXC02-CZ11-2013有机产品生产工艺规程20
QB/DXC02-CZ12-2013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23
QB/DXC02-CZ13-2013有机标识控制规程
防污染管理规程
QB/DXC02-CZ01-2013
1
目的:为确保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禁止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混合
,以及防止有机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特编制此规程。
2、范围:适用于车间有机米粉及其防污染管理。
3、职责:生产部按照此规程对生产人员进行管理。
4、要求
4、过程控制
4.1有机大米原料的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大米前首先清洗干净,应尽量采用单独的运输工具运送有机大米,当不能单独运输时,应采用苫布等防护措施避免其与常规产品混杂或受到污染。大米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保持外包装上的有机认证标志及产品说明不被玷污或损毁;
4.2库中的有机大米应严格与常规大米分开存放,仓库管理人员要依据记录和标识认真核实。
4.3 各班次生产人员应依据生产计划到仓库办理有机大米领取手续。仓库管理员按计划要求区别发放大米并逐一发放并记录。
4.4加工和设备清洁采用在每批订单完成后通过拆卸连接体进行彻底的清洗。
4.5设备或运输工具用于常规米粉加工后应进行充分清洗,以避免有机米粉受到污染。
4.6在有机产品加工是先用50公斤的有机大米原料进行冲顶加工,用于冲顶的产品作为常规产品标识、包装。
4.7公司的有机米粉在加工、储藏过程中杜绝采用离子辐照处理。
4.8公司在有机米粉加工工艺中不涉及使用石棉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渗透的过滤材料。
4.9通过《卫生管理计划》防止有害生物接触加工和处理设备以及对环境因素的控制,防止有害生物的繁殖等措施消除有害生物的孳生条件。
4.10使用鼠挡板和电子灭蝇器作为公司捕害工具防治老鼠和苍蝇对米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等的侵害。
4.11如仓库遭遇了有害生物的严重侵袭时,公司将优先使用中草药和乳酸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若不得以使用常规熏蒸剂对加工设备或储藏场所实施熏蒸时,必先将有机产品移出熏蒸场所,熏蒸后至少经过5d才可将有机产品移回经过熏蒸的场所。
4.12严格标识管理和生产加工控制,禁止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或接触过常规产品的包装袋或容器盛装有
机产品。
4.13有机原料和成品在公司按照库位图的要求与常规产品隔离分区域存放,存放中通过采取包装、标签和库位标识等措施确保有机产品不与非认证产品混放。4.14米粉成品的运输按照《有机米粉运输与搬运规程》执行。
5清洁消毒用品使用控制
5.1严格按照有机标准要求选用适用的清洁、消毒用品,接触有机产品的人员清洁消毒用品当选软皂和酒精。
5.2加工现场的工器具卫生采取高压蒸汽方法进行消毒。
5.3当仓库遭遇了有害生物的严重侵袭时,公司将优先使用中草药和乳酸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
卫生管理规划
QB/DXC02-CZ02-2013
1、目的:为确保我公司有机米粉的加工环境符合有机标准的要求,特编制此规划。
2、范围:适用于有机米粉加工车间的卫生管理。
3、职责:生产部按照此规划对生产人员进行管理。
4、要求
4.1、管理组织
4.1.1加工厂行政部分管卫生的管理。
4.1.2各部门设专门负责人主管卫生工作,使之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2、卫生管理内容及要求
4.2.1室内(包括加工、厂房、操作室、检修室、办公室、库区)
4.2.1.1要求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油污、杂物。
4.2.1.2门窗玻璃干净明亮,如有损坏应及时修换,玻璃不得随意涂各色油漆。
4.2.1.3室内墙壁无蜘蛛网,严禁乱写乱画,墙上各种贴挂牧要保持完好无缺。
4.2.1.4室内箱、桌、椅、柜、工具器具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有杂物乱堆乱放。
4.2.1.5各卫生区域要设垃圾箱,不得满冒,垃圾要随产随清,不得积存或随地倾倒。
4.2.2室外(仅涉及垃圾暂时存放)。
工厂产生的生活和工业垃圾,存放在带盖垃圾筒或用塑料垃圾袋密封后放置在厂门口由开发区环卫部门每日三次进行清运。
4.2.3设备(加工设备、包装设备)
4.2.3.1设备要保持内外清洁、定期进行清洗和擦试,不得有余料、油污。
4.2.3.2设备各部位要在接交班时进行认真清理干净后,方可交班,严禁死角存料、存物产生霉菌污染。
4.2.3.3设备更件、检修等折装时,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并擦试干燥后方可重新安装。
4.2.3.4停车前必须清理干净设备内的存料。设备严禁长期存料,防止存料变质。
4.2.4职工的卫生(休息室及厕所)
4.2.4.1职工上岗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经厂核准所方可安排上岗。
4.2.4.2职工就餐必须更换工装,清洗餐具,不得将残汤剩饭随便倒入水池。
4.2.4.3工间休息要保持休息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及烟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