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探讨
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探讨
国有 商业银行表外 业务界定 2 O l 1 年 ,银监会发布 《 商业 银行 表外业 务风险管理指引》 ( 银 监发 [ 2 O l 1 ]3 1 号) ( 以下 简称 《 指引 》 )对表 外业务 及包含 的类型进 行界 定 ,明确规定 表外业务是 指商业银 行所从 事的 ,按照现行 的会计 准则不 记入 资产负债表内 ,不形 成现实资产负债 ,但能改变损益 的业务。具体 包括担保类 、承诺 类和金融衍生交易类三种类型的业务 。可 见商业银行 表外业务的界定并无争议或不明确之处 。 二 、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现状 ( 一)表 外业务界 定不清 ,会 计核算对象缺乏规范性 尽管 《 指引》 )对表外业务进行 明确规定 ,但部 分 国有商 业银行 出 于不 同利益 的考虑 ,普遍存在将表 内业务及备查类事项 纳入表外业务 核 算 的问题 ,导致一 系列不 规范 和蕴藏 风 险的现 象 的出现 。具体 可归 纳
一 一
者对表外业务从总体上做 出评价 和风 险分析 ;并且表外业 务对资产 负债 表和损益表 的影 响或者不反 映或者合并反 映 , 使得 资产 负债表和损 益表 的编制具有相 当大 的活动余地 , 加剧 了报表 隐含的风险。 三、改进表 外业务会 计核 算及信 息披露状况的对策建议 相关部 门加 大监管力 度 ,进 一步 规范 表外 业务会 计 核算 和信 息披 露 ,是促 进国有 商业银 行的真实反映表外业务 ,维护银行业健 康有序发 展 的必由途径。对此 ,我们有如下三点建议 。 ( 一) 明确表 外业务核 算范围,规 范业务 分类 各行应严格按照银监会 《 商业银行表外 业务风险管理指 引》 ( 银监 发 [ 2 O l 1 ]3 1 号) 的规定 ,正确 界定表 外业务范 围 ,统一 表外 业务 的 核算 口径 ,将不属于表外业务核算范 围的金融服务类业务 以及 金融衍 生 交易类业务及时调 出表外核算体系 ;对未决诉讼仲裁等非银 行业务 以及 重要凭证 、有价证券等备查类项 目,可单独建立备忘项 目核算体 系 ,进 行备查登记或采用单式记账方式进行核算 ;对担保类业务 和承诺类业 务 存在混淆 的问题 ,应及 时进行分类调整 ,将信用证 、保 函、银行 承兑 汇 票 、保理等业务归入担保类业务进行核算 ,以增强会计信 息的可 比性和
有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有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不断的加快,按照资本市场以及国际银行通行的标准以及要求,本文主要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关的研究,分析论述了有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等。
关键词:会计信息商业银行披露制度问题对策商业银行是一个用来经营货币和信用的业务机构,其中它最大的资金来源就是存款者,商业银行的倒闭不仅关系到其存款者,同时还关系到投资者,引起金融危机以及商业银行倒闭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会计信息的披露不足,因此,我们要努力的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从而加强对银行的管理,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一、关于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是指相关的商业银行要按照统一的法律法规要求,然后通过其他的披露文件或者是通过定期和临时的报告向广大的存款者、投资者以及金融的监管机构披露和反映银行在财务方面的状况以及其经营的结果、风险的管理以及现金的流动和高层的管理人员的详细信息等。
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有助于我们理解和分析并且利用以上提供的信息来对相关的非货币性的信息进行掌握。
我国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其建设主要就是以银行业在国际中的惯例为准则,然后通过披露和会计的标准对其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同时还要与国际进行接轨,从而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
会计信息制度做得越完善、越透明、越充分,那么市场对商业银行的约束程度就越高,这样就会更好的促进商业银行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所发展。
因此,努力的做好和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一)建立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要遵循信息的不对称理论在信息的经济学研究当中,所谓的不对称的信息主要就是指一部分参与者拥有但是另外一部分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
按照信息的供求方式,相关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对信息的需求会日益的膨胀,但是提供会计信息的人会对本身成本的效益进行分析,通常会拒绝一些会计信息被披露,这样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供给不足,因此,会计信息的供需之间的矛盾就比较难以解决,我们要充分的对社会的整体效益进行考虑,并结合相关的市场监管机构,建立起适当的机构干预,然后对会计信息利益双方的需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协调并解决会计信息间存在的供需矛盾,从而更准确的确定披露的内容。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探析——《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完善对策
2006年第4期(总第55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 ilongjiang Adm inistrative Cadre I 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 wNo .4 2006(Sur m No.55)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探析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完善对策王莹莹(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210063) [摘 要]由于商业银行业务的高负债性和社会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成为必需,同时良好声誉对银行的巨大价值又使其具有信息披露的自发动因。
我国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立法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远不完善,而且实践中也是漏洞多出。
在制度上推动自愿性信息披露、完善其要素规定并加强法律责任是完善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DF43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06)04-0116-04 [收稿日期]2006-06-02 [作者简介]王莹莹(),女,山东济南人,西北政法学院助教,厦门大学法学院5级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早在1845年,英国《公司法》就规定了公司信息完全公开制度,以防止欺诈和架空公司的行为发生,防止公司经营不当或财务制度混乱,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亦采纳了信息披露制度”。
[1](P100)近些年来,在世界各国的商事立法中,一直被视为证券业核心制度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在其他行业尤其是银行业获得了充分的发展。
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的立法规制仍然十分落后。
一、银行进行信息披露的特殊意义信息披露一直都是证券业的核心制度,而随着经济的一体化和信息化发展,银行业对信息披露也具有了迫切的需要。
与普通商事主体相比,银行进行信息披露除具有其特殊动因。
(一)银行更希望通过信息披露获得良好声誉。
“金融中介论”提出的交易成本优势理论认为:“商业银行的出现是一种市场替代,这种替代能够减少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因此而造成的社会交易成本。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上讲, 在信 息化 的时代 , 有效 的信息 披露 能 为经 营者 和购买者 提供 充分 的信息 ,有 利于正 确 的投 资 决策
的形成 ,有利 于提高 资本市 场 的效率 ,优化 资 源配
收 稿 日期 : 0 8 0 20—8
作者简介: 杨晏 忠 (9 0 ) 男 , 南 沁 阳 人 , 科 , 济 师 。 17一 , 河 本 经
金融 理论与实践
14 1
20 年第1 总 5 期 09 期( 第3 ) 4
【 工作论坛 】
业 银行应 披 露财 务会 计报 告 、 各类 风险 管理 状 况 、 公 司治理 、 年度 重大 事项 等信 息 。 业银 行 财务会 计 报 商 告 由会计 报 表 、会 计 报表 附 注和财 务情 况 说 明书 组 供 的财 务 报告 ,不 得含有 虚 假 的信息 或者 隐 瞒重 要 事 实 。 司董 事会 、 事会 及董 事 、 公 监 监事 、 高级 管理 人 员 承诺 提供 的财 务报 告 不存 在虚假 的记载 、误 导性
布 的《 商业 银行信 息披露 办法 》 以下简 称《 ( 办法》 中 )
对 商业银 行信息 披露 的原则 、 内容 、 式和 程序做 出 方 了总体规 范 。关 于信 息披露 的 内容 , 办法 》 《 规定 : 商
置, 使价 值规 律在更 大 的范 围 内充分发 挥作用 。 而从
法律 的角度上讲 ,信 息披露 制度 能有 力 的防止 由于
( ) 息披露 的 含义 。 一 信 信息 是市场 的基 础 , 没有
信息, 市场 将不复存 在 ; 信息 不充分 , 市场 效率 低下 , 就 不能发挥 资 源的有效 配置 作用 ,就会 导致 市场 失 灵 。不知情 或得 到错误 信息 的生产 者 和消费 者很 可 能 对商 品的价值 做 出不恰 当的判 断 , 因此 , 只有进 行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1. 引言在当今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对其经营管理和金融风险的评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影响着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围绕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展开全面深入的探讨。
2.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1)信息披露不规范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常常存在着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有些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中存在敷衍了事、模糊其辞的情况,给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造成了误导,影响了投资者的正常决策。
这使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很难对商业银行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使得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声誉受损。
(2)信息披露不透明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着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
一些商业银行存在着通过调整会计核算政策、操纵会计信息等手段来隐瞒真实利润和风险的情况,这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
而且,信息披露不透明也影响了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和内部管理,容易导致风险的扩大和管理的不当,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3. 解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针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规章,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
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商业银行进行相应的处罚,使得商业银行明白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其信息披露行为。
(2)推动信息披露标准化为了解决信息披露不规范和不透明的问题,需要推动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标准化。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体系,对商业银行应披露的内容、披露的方式和披露的周期等进行规范,让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真实和透明。
4. 我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我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深有感触。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探讨
2 《 司法 》 、 《 券 法 》 、 公 证
年 的经 营 业绩 是 下 降 的。 深 发展
的行 为违 反 了企 业会 计 准 则 的要
银 行有 权 要 求金 融机 构 按 照规 定 对 上 市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的 相 关 报 送 资 产 负债 表 、损 益 表 以及 其 规 定
《 民银 行 法 》 、 《 业 人 商
银 行 法》 等 银 行 法律 法规 中 的原
则性 规 定
对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的 规 中商 业银 行 只有 向监 管 主体 的信
范 ,最 早体 现 在 1 9 年 的 人 民银 息披 露 义 务 ,而 没有 向公众 披 露 5 9 行 法及 商 业银 行 法 中。 《 民银 信息的义务。 人
务 数据 :总 负债 、存款 总 额 、长 我 国金 融 业会 计标 准 的 国际化 进
期 存 款 及 同 业 拆 入 总 额 、 贷 款 总
程。
4
、
从 我 国 国有商 业银 行 立 法的
现状 看 ,我 国商 业银 行信 息披 露
《 商业银行信 息披 露暂行 要达 到 第三 支柱 的披 露要 求 ,还 需要 一 个过 程 ,实施 的 条件还 不 够成 熟 ,概 括起 来 ,有 以下几 个
金 融 上 市 公 司 必 须 对 报 告 期 内 业
规 、地方 性法 规和 规章 。 目前 , 除 了 《 民银 行 法 》、 《 人 商业银
招 股 说 明 书 内 容 与 格 式 特 别 规
度 ,确 立 了 向监 管机 构 披 露 经营 定 》,其第3 规定商 业银行应 披 条 业绩 和 审 计 报 告 的制 度 ;第 6 l 露 不 少于 最 近 三年 的 如 下主 要 财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学生:周海斌学号:FY14160008专业:金融学导师:徐慧娟学校代码:10248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O一四年七月毕业论文声明本人郑重声明:1、此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取得的成果。
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本文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对本文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2、本人完全了解学校、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与学院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此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可以将此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文。
3、若在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审查小组复审中,发现本文有抄袭,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包括接受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缴纳毕业论文重新写作费、重新写作毕业论文、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等),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无关.作者签名:周海斌日期:2014。
07。
14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银行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迅速,但同时,投资者和监管机构也对银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外利益相关者对银行业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我国银行业发展相对滞后 ,其信息披露相对来说也起步较晚,本文希望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际数据分析就我国目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差异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意见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COMMERCIALBANKS IN CHINAABSTRACTSince 1990s,China’s banking industry with the rapiddevelopmentofeconomicglobalization, but at thesame time, investors and regulatorsalsoputforwardhigher requirements forthe bankingindustry,the domestic andinternational interest related to thebankinginformationdisclosurerequirements are also higher。
浅谈有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关 键 词 : 商业 银 行 ;会 计 :信 息披 利为根 本 目的 ,主要从事货 币信 贷、 存储业务,是促进货币流通 、 实现国 家经济宏观调控的关键环节。会计 信息披露问题会对商业银行的健康长远发展造成巨大影响。为了稳定金融市 场的秩序,商业银行必须通过行之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规避经营风险, 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增加其竞争筹码 ,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奠定基础。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嚣 中存在的问题 ( 一 )表外业务信 息披露不足 切不归属商业银行资产负载表 , 但会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的业务都统称为表外业务。一般来说,商业银行都会通过公允价值法统计表 外业务涵括的资产与负债 。但是,一旦遇到交易种类繁杂或市场不活跃 的特 殊时期 ,公允价值法不仅不能完全确保表外业务的公允性 ,还为部分商业银 行伪造信息提供了帮助 ,不利于国家金融秩序的维护。不仅如此 ,大部分商 业银行在披露会计信息时,往往只选择部分无关紧要的信息进行披露 ,这种 不尽不详 的信息披露行为难免让 ^ 、 对表外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安全 眭、有效 性产生怀疑 ,不利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 二 )监管部 门监 管手段 实际操作性不强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为 国家经济发展带来 了生机 ,还为商业银 行进行违规操作提供 了技术支 持 ,这无形 间加 剧 了监 管部 门 的执法难 度 ,阻碍 了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 的公正性与透明性 。当前会计信息监 管部 门的执法手段较 为单一 ,已经难 以对 日益隐蔽的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 开展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 ,助长 了不 良的歪风邪气 ,使部 分商业银行视 国家法律于无物 ,变本加厉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对继续 维护 国家金融 市场的稳定埋下隐患。 ( 三) 会计报表 内容过于 简单 不论是上市商业银行还是 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 ,几乎 都存 在会计报 表过于简单 、仅仅流于形式 、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性作用 的问题 。当前我 国大部 门商业银行上报 的会计信息披露报表内容都 缺乏 针对性 ,没有或 少有银行真正就问题本 身做 出详细的分析 ,完全 披露经 营管理过程 中存 在的问题。甚至部分银行直接用会计政策的基本情况取代 信息管理 中的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系的完善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系的完善1. 引言1.1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系的意义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系的意义在于增强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促进金融机构的规范经营和风险控制,提高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信心和信任度。
信息披露能够帮助市场各方更好地了解银行的财务状况、业务运营情况、风险管理实践等关键信息,进而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促进市场的有效运作。
信息披露还可以帮助监管机构更好地监督银行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健全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和整个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降低金融风险,吸引更多投资者和资金参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及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频率较低,很多重要信息并没有及时向市场披露,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
二是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
一些商业银行在披露财务信息时存在夸大其词或隐瞒真相的情况,导致投资者无法准确评估银行的风险水平。
三是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
一些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时只公布了部分财务指标,而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供投资者综合分析银行的经营状况。
四是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标准存在多样化和不统一现象,导致投资者难以对不同银行的信息进行比较和评价。
以上是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系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也容易给市场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
加强和改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2.2 改善信息披露体系的举措一、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二、规范信息披露内容:商业银行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全面披露财务数据、风险状况、经营策略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具有可比性和透明度。
论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摘要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披露信息不充分、不准确、不透明等缺陷,在信息披露的程序、内容、方法、形式、监管机制等方面都有其局限性。
本文借鉴我国证券法、保险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在法律制度、监管机制、法律责任、具体内容等方面提出完善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以期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作者简介:马成刚,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是指将反映银行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银行的经营业绩、资本充足率状况、资产质量等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地在特定时间向存款人、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予以公开。
商业银行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商业银行法的核心,在市场约束、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等方面均具有很大作用,其发展与完善已逐渐成为金融界及法学界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
巴塞尔委员会指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意义在于:“为了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从而建立一个稳定而高效的金融体系,市场参与者需要获得准确、及时的信息。
此类信息应当及时、充分,使市场参与者了解各家银行内在的风险。
”豍随着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逐渐频繁,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的地位进一步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经营风险发生很大变化,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一、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部涉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商业银行向金融监管机构、存款人、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信息披露的义务。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第8条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但与巴塞尔协议和其他发达国家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商业银行多以年报的形式,不同程度地对外披露信息。
第一,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在披露程序上有其局限性。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研究
、 银 行投 资 者 、 I 存款 人及 其 他利 益相 关 者 或社 会 公 众进 行报告 或公 示予 以公 开 的过 程 。作 为最重 要最 普遍 的信用 巾介 之 一 , 商业 银行 与一 般 企业 不 同 , 旦 个 别银 行 机 构 现 流 动 性 问 题 , 往 一 往
险 管 理 情 况 方 面 ,包 括 资产 质 量 分类 标 准 与 力
法; 四是 各 种 J 险 ( 贷 风 险 、 场 风 险 、 动 性 x L 信 市 流 风 险 、 作及 法 律风 险 ) 操 的暴露 情 况 ; 是J 险 准 五 x L 备 金 充 足 情 况 ; 是 内部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 六 七是 遵
责 , 行 内部 的 监督 与报 告 关 系 以及 银行 治 理 结 银
构 所发 生 的重大变 化等 。
会危 及其 他银 行 甚 至整 个银 行体 系的 安 全 , 可能
导 致 整个 社 会经 济 系统 的混 乱 。 此 , 界各 国 世
郝 把保 持 金融 系 统 的稳定 性 、 降低存 款 人 风 险作
的透 明度 受 到 国 内外 各 方 面 的质 疑 , 碍 了其 参 阻
与 国际金 融竞 争 。近年 来 , 国信 息 披 露工 作 墩 我
得 不 少进 展 , 制定 了不 少有 关信 息 披 露 的法 律 规 范 。例如 , 对于 所有 商业银 行都 适用 的有 《 商业 银
等 ; 是 流 动性 与 资本 充 足 状 况 方 面 , 括 资产 二 包 负 债 牢 , 账准 备 金 充足 状 况 , 及 资本 充 足 率 果 以 水 以及 税后 利 润分 配情 况 ; 是 资产 质 量 与风 j
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随着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高管层在银行运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保证高管层的信息透明度和有效管理,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已被广泛实施。
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的内涵、意义以及应遵守的要求。
一、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的内涵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简称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对其高管层信息进行披露的制度。
它包含了高管层的个人信息、资历背景、业绩情况、薪酬水平以及与高管层相关的治理结构等内容。
高管层信息的披露主要通过定期报告、年度报告、治理报告等形式进行。
二、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的意义1. 提高信息透明度:高管层是商业银行决策层,其行为对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运营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高管层信息的披露,可以增加银行的信息透明度,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能够更好地了解银行的治理结构和经营能力。
2. 增加市场信心: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的披露是对市场的一种信任和承诺。
通过向市场公开高管层的个人信息和业绩情况,银行能够获得投资者的信赖,增加市场对银行的信心,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3. 促进银行治理: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监督高管层的行为,使其更加关注长远利益、注重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同时,它也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商业银行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应遵守以下要求:1. 完整披露:商业银行应按规定报告内容的完整披露高管层的个人信息、资历背景、业绩情况、薪酬水平等内容,确保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能够全面了解高管层的情况。
2. 及时更新:商业银行应及时更新高管层信息报告,确保报告中的信息准确、有效,能够真实反映高管层的最新情况。
3. 标准化报告:商业银行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高管层信息报告,确保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一致,方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进行比较和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罗水香来源:《北方经济》2011年第16期摘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银行监管体系不完善,与世界先进国家相距甚远。
我国应着力提高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完善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法规,从而减少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无形或潜在风险,使我国商业银行逐渐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并成为我国上市银行的典范。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问题对策一、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一)探索期(1987年 3 月——1993 年 6 月)深圳发展银行是我国第一家公开发行公众股票的股份制银行,1987年3、4月在《深圳特区报》分别以《深圳市信用银行招股说明书》、《深圳信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问答》的形式,向社会发布了我国商业银行首份招股说明书。
1988年,深发展又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公布了第一份年报。
(二)一般规定期(1993 年 6 月——1999 年)证监会按一般上市公司的原则对上市银行进行信息披露规范,先后制定并发布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与格式。
(三)特殊规定期(2000 年)2000年,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分别对上市银行的招股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年报做出了特别规定。
(四)改进期(2001 年至今)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4号:金融类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及利润分配基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5号:分别按国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差异及其披露》。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7月3日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这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内容不完善我国的银行业和金融法规发展起步晚,虽然国家致力于打造完善的金融体系,使其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但我国现行法典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欧美国家银行以及国际标准仍相距甚远。
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是指银行在运营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向公众和相关利益方透明地披露和公示其经营和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治理结构等信息的制度。
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增强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信息披露:银行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审计要求,公开披
露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等金融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展示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2.风险管理信息披露:银行需要公开披露风险管理政策、风险
评估方法、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以展示其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能力。
3.治理结构信息披露:银行需要公开披露董事会成员、高级管
理人员、股权结构等信息,以展示其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4.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银行需要向客户和公众充分披露产品
和服务的费用、风险、条款等信息,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5.其他信息披露:根据具体情况,银行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监
管要求,及时公开披露其他重要信息,以便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及时了解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
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需要依靠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指导,同时也需要银行自身的主动配合和积极落实。
只有通过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市场才能更加健康和稳定,金融机构才能获得公众和市场的信任。
浅析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商业银行信息 披露 制度是指商业银 行依照法律规定 ,将 反映 其 经营状 况的主要 信息予 以公开 的过程 。商业银行作为经 营货 币 的特殊行业 , 由于它在社会经济 L 的特殊地 位和作用 , } | 其信 息披 露 问题 变得 日趋 复杂 和重 要 ,已逐渐成为金 融界所 关注的焦点 问题
以 从 三 个 方 面 加 以理 解 :
1 从 自身角度分 析 , ) 实行信息 披露制度有 助于商业银 行降低 运作风险 , 经营效益 。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充 满了诸如 流动性 提高 风险 、 财务风险等各种风险 。实行有 效的信 息披露制度 , 将使 银行 迫于市场的压力而不断提高其经 营水平 和绩 效 , 降低可 能的风险。 同时 ,信息披露制度还会促使银 行提高经营效益 , 因为充分有效 “ 的信 息披露将有利于银行真实价值被市场 发现 和认可, 降低其在市 场中运行 的各种成本和风险 。如果 市场充 分了解并相信银行, 则其 市场的融资成本便 会相对较低 ; 反之, 银行则会 因透明度过低 而造 成信 任风险并为之付 出较高的筹 资成 本, 使经营效益 无法实现最
一
1 商 业银 行 信 息 披 露 的 现 实 意 义
确立信 息披露 制度 的意义 ,诚如 巴塞尔委员会 所指 出的 , 是 “ 了保证 市场的有效运行 ,从而建立一个稳 定而高效 的金融体 为 系 ,市场参与者需要获得 准确 、及时 的信息 ……此类信息应 当及 时、 充分 , 使市场参与者了解各家银行内在的风险 ” 。具体而言 , 可
银行 送交相关 资料 , 并对 银行 的存 款 、 贷款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 ② 在披露的时间要求上 ,法律规定银行 应将信息披露 的内容于每 个 会计年度终了后的 四个月 内披露 。③ 规定 了未适 当披露 的法律 责任 。如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4 条 规定 :“ 第 7 银行业金 融机构不 按 照规定提供报 表 、 报告 等文件 、 资料 的, 由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 责令改正 , 逾期不改正的 , 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 以下罚款。”
关于完善中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
关于完善中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中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应该包括以下方面:
1.加强对银行安全风险的披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扩展,银行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银行的稳定和客户资金
的安全,需要对银行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披露,让社会各界了解银
行风险状况和控制措施,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披露:财务数据是衡量一个银行经营情况的重要
指标,需要对各项财务数据进行透明化披露,包括资产、负债、收益、成
本等方面的数据。
通过完善财务数据披露制度,可以提高银行的透明度和
公信力,加强对银行运营的监管和评估。
3.加强对社会责任的披露:作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不仅要追求自身
的利益最大化,还要肩负起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因此,商业
银行应该加强对自身社会责任履行的披露,包括环保和公益慈善等方面的
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银行的社会形象和责任担当。
4.加强对高管薪酬的披露:高管薪酬是衡量银行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公众对银行治理透明度的重要关注点。
商业银行应当完善高管薪酬的
披露机制,让公众了解银行高管的薪酬构成和涨幅情况,进一步提高金融
机构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总之,加强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可以提高银行的透明度
和公信力,增强监管和市场自律的力度,为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
贡献。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2 、 监 管 效 率低 下
1 、提 高 立 法层 级 、提 升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的 法 律 效 力 商 业 银 行法中 ,应 对利 益相关者 的知情权作 出一般性的详细规定 。鉴 于我 国目 前商业银 行信息披 露法律制度 的现状 ,关于制定一部关于信息披 露 的层 级较高 、内容详 细 、体 系完整 的更加规范化 、系统化的规范性 文件 的呼 声越来越高。新的行政法 规应该修正现有信息披露制度 的缺陷 ,不仅要 实现监管 目标 ,也要维护普通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同时 ,要 细化对信息 披露制度的具体规定 ,使其具有更强 的可操作性 。 2 、构建 高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 制、强化与协调监 管 中国人 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 以及证监会构成我 国商业银 行的监管机 构 。监 管 机 构 能 否 有 效 监 管 在 我 国 金 融 市 场 的 发 展 初 期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因此必须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管作用 ,建立有效 的监管 系统。各监管机 构 在 监 管 目标 上 的 差 异 ,需 要 各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高 效 有 序 的 进 行 配 合 协 调 , 协调 的重点在于消除各监管机 构间 的不 协调 。以期 共建信 息共享机 制 , 实 现 监 管 目标 。 方 面 ,应 该 明确 中 国人 民银 行 、银监 会 、证 监 会 各 个 监 管 机 构 的 权责划分 ,具体规定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只有这样 才能使 各个监管 机构 各 司其职 , 依律行事 。避免工作的交叉重复 ,浪费资源 ,同时也 降低了 被监 管对象 的责任 ,提高 了监管 的效力。除此之外 ,市场和媒众也 可以 参 与其中 ,起到外界监督 的作用 。银监会 、证监会 分别对商业银行 和上 市银行进行监管 ,与中国人 民银行统筹规划 ,共同维护金融市场 的稳定 发展。另一方面 ,应加强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 ,建立高 效的信 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共享平 台,做到重要信息互通有无 ,以保证 各监 管机构行动的一致性 和协调性 。这样不仅避免 了信息资源 的浪费 ,一定 程度上也降低了金融风 险,提高 了监管效率 。
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引言:信息披露是指金融机构将其财务、风险、经营、治理等关键性信息公开与投资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共享的一种信息披露行为。
作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农商银行必须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以提高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金融市场稳定。
一、信息披露的定义和意义信息披露是指金融机构主动向投资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与其投资决策和利益关系有关的重要信息的过程。
信息披露是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的基础,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商银行信息披露的原则1. 公平原则: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应公开、公平、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投资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披露信息,不得在披露中偏颇或歧视。
2. 透明原则: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应尽量采取开放式披露方式,使投资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能够充分了解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
3. 持续原则:农商银行应定期披露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并提供全面的信息披露指标,用以评估机构的健康状况。
4. 充分信息披露原则:农商银行应充分披露其业绩、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等与投资者权益紧密相关的信息,以便可以进行理性的决策。
三、农商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1. 资产负债表:详细列示农商银行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情况。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不同种类的贷款、不同类型的存款等。
2. 利润表:披露农商银行的收入、支出和净利润情况。
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资产减值损失等。
3. 现金流量表:披露农商银行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以及现金的净流入或净流出。
4. 股东结构:披露农商银行的股东结构、持股比例、大股东情况等。
5. 债务情况:披露农商银行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规模、偿还计划等。
6. 风险管理情况:披露农商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状况,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四、农商银行信息披露的方式1. 定期报告:农商银行应定期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披露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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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探讨一、信息披露机制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20世纪下半叶金融危机频频发生,究其原因,银行业过度的信息屏蔽是造成金融体系风险积重难返,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倒闭并引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2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的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管理等进行了制度的规范。
同时,《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出台,也是银行的投资人、存款人和利益相关人了解和判断商业银行风险状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定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强化市场约束力,提高金融效率市场约束有利于提高金融效率,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减少整体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银行业信息披露程度是我国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对银行的市场约束、提高金融透明度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条件,也是国际银行监管发展的趋势。
商业银行对外披露信息,有助于银行的投资人、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了解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等信息,分析判断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从外部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促使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制度,提高经营水平和绩效。
信息披露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是银行监管的有效补充。
2.实施有效监管,降低金融风险1997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有效监管核心原则》,提出有效监管的目标是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和信心,以降低存款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
同时指出,监管者必须全面了解银行的业务性质,并尽可能确保银行妥善管理其面对的各类风险。
有效监管的前提之一是监管者确保银行根据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做法保持了完整的会计记录,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商业银行的信息,真实公正地了解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
3.促进综合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信息透明是有效的银行治理结构的必备特征之一。
公开的信息披露可以促使商业银行管理层稳健经营,并尽快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管理。
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透明度是引发银行管理人员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重要原因。
4.稳定银行体系,增强公众信心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储户、投资者等利益相关人不能充分区分“好银行”与“坏银行”,一有风吹草动就抢先提款,从而导致银行遭受突然的挤兑,并在整个银行体系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因此,完善信息披露有利于增强公众的信心。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1.银行信息透明度不够很久以来,要得到可靠的有关银行财务状况的评估,有着内在的困难,因为绝大部分银行资产缺乏流动性和客观的由市场决定的价值。
银行贷款组合的评估现值应该反映在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规模上,但银行经理通常不能或不愿对银行不良贷款组合进行真实地测量,对呆账资料隐瞒和不报的倾向随着银行财务状况的恶化而上升。
此外,银行的不断国际化以及大量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对现代信息技术的采用,使得这些金融机构能够迅速地将某些风险资产转移到表外或其他地方。
银行也更容易借助于衍生金融工具来逃避国内对其风险状况所进行的谨慎控制。
监管者监控这些活动的能力通常滞后于银行设计新工具的能力。
2.相关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规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主要有《商业银行法》、《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等,上市银行还要遵循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等。
然而,在上述法律法规中,有些已经不适合当前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有些没有配套和补充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对管理人员责任和权利、提供伪劣信息的处罚也没有明确规定。
其中,对上市银行信息披露要求是最高的,相(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总审计室,辽宁大连116001)摘要:加强信息披露是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上市银行必须履行的一项强制性法定义务。
对照国际银行业的通行标准和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机制仍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所以建构一个科学务实的银行披露机制也是我国国有银行改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547(2006)06-0246-02【财经园地】2006.6比起来,其他银行就低得多,没有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特别是对近年危机频繁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缺少明确信息披露的要求,银行信息披露约束弱化。
3.会计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与国际会计标准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首先,非上市商业银行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要求总体相对宽松。
在信息披露对象方面,非上市商业银行主要向投资者即股东披露信息,其他相关利益人包括存款人不是信息披露的主要对象。
其次,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商业银行的会计准则。
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银行与企业使用一样的会计准则,而这些准则没有涉及银行特有工具和业务的会计处理,从而导致银行财务报表的使用者难以理解报表披露的信息。
4.表外业务信息披露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模式还不是很完善。
从已上市的银行信息披露情况看,大多只披露了表外业务的种类、到期日及期初期末余额等方面的信息,而对表外业务的风险未作出具体的披露。
表外业务信息披露普遍存在高估资本充足率和利息等现象,缺乏非财务信息和公允价值等方面的披露等,严重影响了表外业务信息使用者对表外业务的理解。
5.银行信息披露不够规范一是内容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有的银行会计报表未经审计,有的虽经审计,但大都流于形式。
二是内容不完整。
许多银行没有披露不良贷款数额,大部分银行都没有披露资本充足率、重大关联方交易、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情况,一些银行没有披露完整的财务报告,有的银行甚至连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都没有披露。
三是内容编制不规范,缺乏可比性。
四是披露面较窄,一般存款人和利益相关人基本看不到银行的年报。
因此,尽管国内商业银行也在编制年报,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信息披露。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思考1.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1)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不仅涉及到证券市场、金融监管、财务会计审计制度,而且还涉及到法律制度体系,涉及到金融业制度,所以,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单从其中的某一方面出发是不够的,必须综合考虑有关方面的因素。
(2)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应与银行的经营特点相适应,其原则应是:侧重披露总量指标,谨慎披露结构指标,暂不披露机密指标;而具体披露的内容和要求,可按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个方面确定。
在信息披露不很充分的条件下,为了达到有效银行监管的目的,上市商业银行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监管机构报送经营和管理信息,使商业银行的整个经营活动始终处于监管当局监管之中。
(3)对表外资产及其有风险,应以披露总量指标为宜,而对银行内部控制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出具书面意见反馈银行,也可上报监管机构,但未取得银行监管机构的同意,对外不宜披露。
2.完善管理法规和办法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市场奖惩并未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切实发挥作用。
其原因之一在于信息披露的不健全,市场参与者难以及时获得诸如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战略、风险管理能力、收益等方面的可靠信息,无法将更多的资本配置到风险低的银行,或者要求风险高的银行提供更高的收益率。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商业银行要逐步改组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最终上市。
我国应借鉴新资本协议中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尽快出台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条例,尤其要重视对防范风险的信息披露,以强化市场约束力。
3.完善银行会计体系和会计财务信息披露非上市商业银行的会计准则向上市商业银行的会计准则靠拢,上市商业银行的会计准则向国际标准靠拢,最终实现会计报告国际化。
出台专门的衍生金融交易会计准则,解决衍生金融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问题。
尽快出台银行基本业务会计准则,强化会计财务方面的信息披露。
4.强化表外信息披露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在新资本协议所确定的框架原则基础上,建立统一的表外业务风险衡量标准和风险检测体系。
其次,完善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方法。
要求表外业务项目应以资产负债表附注形式或附表形式反映出来。
对表外业务会计核算,无论是己经确认还是未经确认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融企业均应揭示有关其公允价值的信息。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真实性要求。
对在银行表外业务披露中的重大虚假披露事件的当事人应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适当的时候可以引进社会权威信用中介机构,对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加以审计。
5.落实监控制度信息披露监控机制应包括三方面。
一是日常监督机制。
应该针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行为特点,进行有效、稳定的信息披露监督,使其能自愿、真实、及时、准确地按照市场规则披露信息。
二是惩罚机制。
信息披露后如果不符合要求,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披露的内容甚至重新披露。
三是监管当局的责任。
法律赋予监管当局的责任愈大,监管者的能力愈强,揭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动机就越强烈,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上造假的动机愈小,就愈有可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数据。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对有效银行监管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既是有效银行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也是市场公开原则的集中体现。
但作为市场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完善又受到市场本身的制约。
因此,一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度应与该国的市场化程度相适应。
目前,我国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分阶段逐步推进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1]王宜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研究.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5,(4):39.[2]王晓枫.中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02,(4).[作者简介]孙德强(1965-)山东莱州人,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总审计室,经济师。
责任编辑:宋松【财经园地】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