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重庆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
![重庆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9236f9c15022aaea998f0fa6.png)
更多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点击这里(公众号关注:百通世纪获取更多)重庆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一、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1日。
二、报考条件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真题请点击百通世纪进入]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㈡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5年。
㈢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㈣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按《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更多历年考试真题请点击百通世纪执业药师进入>>执业药师考前押题密卷+视频+真题免费送本次资料包含的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等……【资料领取方式】1、关注【百通世纪】微信公众号或者点击这里领取2、后台回复【执业药师】领取资料。
药剂师资格证
![药剂师资格证](https://img.taocdn.com/s3/m/b7524a7d453610661ed9f4c1.png)
药剂师资格证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1234567 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形式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
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条件返回顶部?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执业药师证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证报考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2e418f63c8d376eeafaa3117.p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
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证书杀伤力:★★★★★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由国家编写并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4月。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已于4月15日正式公布,详情参考如下,请广大考生尽快开始复习。
【官方】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汇总!根据国家药监局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年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如下: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025年报考执业药师新政策
![2025年报考执业药师新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6fe0f155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83.png)
2025年报考执业药师新政策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执业药师的职业地位也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我国在2025年出台了新的执业药师报考政策。
二、报考条件1. 学位等级要求:申请报考执业药师的人员必须具有医药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位等级,还需要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培训要求:报考者需要通过规定的执业药师培训课程,并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方可报考。
3. 人数限制: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医疗需求,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针对每年的招考计划进行合理规划,择优录取。
三、考试安排1. 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理论、临床应用、法律法规等多个科目,涵盖了执业药师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考试形式:执业药师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涵盖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3. 考试范围:考试范围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执业药师考试大纲》进行统一确定。
四、政策意义1. 促进行业发展:新政策的实施将更加严格地把关执业药师的素质,推动整个行业朝着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2. 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有利于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学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3. 提升职业形象:严格的报考条件和考试制度将促使执业药师更加严谨地对待自己的职业,提升整个职业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五、政策建议1. 保障培训质量:各级医药院校应加强对执业药师的培训质量管理,确保学员能够全面掌握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完善考试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应持续关注执业药师考试的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3.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不符合规定的执业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六、结语2025年报考执业药师的新政策,旨在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素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希望所有报考者都能够严格遵守政策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医疗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e59287c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ce.png)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3.05•【文号】国药监人〔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管理权责,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制度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3月5日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作用,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上海执业药师报考条件2024年
![上海执业药师报考条件2024年](https://img.taocdn.com/s3/m/990375a7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4f.png)
上海执业药师报考条件2024年自2024年起,上海执业药师考试条件出现了一些变化。
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其执业药师考试条件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等方面全面介绍上海执业药师考试条件。
一、资格条件上海执业药师考试资格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和学习药学专业的时间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1.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药学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学制不得少于4年。
2. 学习时间要求:药学专业学制不得少于4年,或其他相关专业学制不得少于5年并获得硕士学位。
3. 具有取得国家药师资格证书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上海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至4月,具体时间以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考生可以通过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冠方全球信息站或者相关媒体了解具体的报名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考生在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三、考试科目上海执业药师考试科目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
具体如下:1.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药学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药理学、临床药学、中药学、药事管理学等内容。
2. 专业技能: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处方审核、药品发药、临床用药监护等内容。
四、考试形式上海执业药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具体如下:1.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
2.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包括处方审核、药品发药、临床用药监护等内容。
五、备考建议为了顺利通过上海执业药师考试,考生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具体建议如下:1. 注重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多做相关练习,熟悉考试题型。
2. 提前了解考试大纲和考试要点,有针对性地复习重点内容。
3. 参加相关的模拟考试,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及时调整学习策略。
4. 注重专业素养的培养,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六、结语上海执业药师考试条件是一个关乎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些帮助。
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2531a3458fb770bf78a5528.png)
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5]31号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学历)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学历)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学历)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
b.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https://img.taocdn.com/s3/m/f9d75f3a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21.png)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同时废止。
国家药监局2021年6月18日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执业药师证考试科目和内容
![执业药师证考试科目和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4305d352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79.png)
执业药师证考试科目和内容一、执业药师证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
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执业药师证考试内容1. 药学专业知识(一)这门科目主要涵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等方面的内容。
在药物化学部分,会考察药物的化学结构、命名、理化性质等。
比如说阿司匹林的化学结构,它是一个含有羧基和酯键的化合物,这与它的解热、镇痛、抗炎作用以及稳定性等性质都有关系。
在药剂学方面,像不同剂型的特点、制备工艺等都是考点。
例如片剂的制备,从原料的混合、制粒到压片的过程,每一步都有相应的质量要求。
药理学部分会考察药物的作用机制、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等。
像降压药硝苯地平,它的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断钙通道来降低血压,在临床上用于治疗高血压等疾病,但也可能会引起面部潮红、心跳加快等不良反应。
药物分析部分则是关于药物的质量控制,比如药物的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方法等。
2. 药学专业知识(二)主要是关于临床药物治疗学方面的内容。
包括各类药物的分类、作用特点、适用范围、不良反应等。
比如抗生素类药物,像青霉素类抗生素,它是β - 内酰胺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有很好的抗菌活性,作用特点是杀菌作用强、毒性低等,但容易引起过敏反应,所以在使用前需要进行皮试。
还有心血管系统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物,不同类型的抗心律失常药物作用于心脏的不同离子通道,其适用范围和不良反应也各不相同。
3. 药事管理与法规这门科目就是和药品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啦。
包括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比如说药品的注册管理,新药研发后要经过一系列的临床试验和审批流程才能上市。
在药品生产方面,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从厂房设施、人员管理到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等都有严格规定。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指南药二目录Word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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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指南药二目录(下)(注:本人一个字一个字输入,利用world的搜索功能,方便定位)•8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o8.8口服降糖药▪第一亚类磺酰脲类促胰岛素分泌药•格列本脲228•格列喹酮228•格列吡嗪228•格列齐特229•格列美脲229▪第二亚类非磺酰脲类促胰岛分泌药•瑞格列奈230•那格列奈230▪地三亚类双胍类药•二甲双胍232▪第四亚类 -葡萄糖苷酶抑制剂•阿卡波糖233•伏格列波糖233▪第五亚类胰岛素增敏剂•罗格列酮235•吡格列酮235▪第六亚类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艾塞那肽236•利拉鲁肽237▪七大亚类二肽基钛酶-4 抑制剂•西格列汀238•阿格列汀238o8.9调节骨代谢与形成药▪第一亚类钙剂和维生素D及其活性代谢物•碳酸钙241•葡萄糖酸钙242•骨化三醇242•阿法骨化醇243▪第二亚类双膦酸盐类•阿仑膦酸钠245•依替膦酸二钠245•帕米膦酸二钠246▪第三亚类降钙素•降钙素247•依降钙素248▪第四亚类雌激素受体调节剂•雷洛昔芬249•依普黄酮249•9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药与营养药o9.1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氯化钠255▪氯化钾255▪枸橼酸钾256▪门冬氨酸钾镁256▪氯化钙257o9.2调节酸碱平衡药▪碳酸氢钠259▪乳酸钙259▪氯化铵260o9.3葡萄糖与果糖▪葡萄糖262▪二磷酸果糖钠262o9.4 维生素▪维生素B1(268)▪维生素B6(269)▪维生素B2(269)▪维生素C(270)▪维生素维生素A(270)▪维生素D3(271)▪维生素E(271)▪维生素AD(271)▪复合维生素B(270)o9.5氨基酸▪精氨酸274▪复方氨基酸(18AA-1)(27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3AA)(27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9AA)(275)•10抗菌药o10.1青霉素类抗菌药▪青霉素(278)▪氨苄西林(279)▪阿莫西林(279)▪哌拉西林(280)▪苄星青霉素(280)▪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281)o10.2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头孢唑林(285)▪头孢氨苄(286)▪头孢呋辛(287)▪头孢克洛(288)▪头孢地尼(289)▪头孢克圬(289)▪头孢噻肟(290)▪头孢曲松(290)▪头孢哌酮舒巴坦(291)▪头孢他啶(293)▪头孢吡肟(294)o10.3其他-内酰胺抗菌药物▪头孢美唑(296)▪头孢西丁(297)▪头孢米诺(297)▪拉氧头孢(289)▪美罗培南(300)▪厄他培南(300)o10.4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链霉素(303)▪庆大霉素(304)▪阿米卡星(304)▪依替米星(305)▪大观霉素(305)o10.5大环内酯类~▪红霉素(303)▪庆大霉素(304)▪阿米卡星(304)▪依替米星(305)o10.6四环素类▪四环素(312)▪米诺环素(312)▪多西环素(313)o10.7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314)▪克林霉素(315)o10.8多肽类▪万古霉素317▪去甲万古霉素318▪替考拉宁319▪多粘菌素E(粘菌素)320▪多粘菌素B320o10.9酰胺醇类▪氯霉素322▪甲砜霉素322o10.10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325▪环丙沙星326▪左氧氟沙星326▪莫西沙星327o10.11硝基呋喃类▪呋喃妥因328o10.12硝基咪唑类▪甲硝唑330▪替硝唑331o10.13磺胺类及甲氧苄啶▪磺胺嘧啶333▪磺胺甲恶唑334▪甲氧苄啶334o10.14其他抗菌药▪磷霉素337▪利奈唑胺337▪夫西地酸338▪小檗碱338o10.15抗结核分歧杆菌药▪异烟肼343▪利福平344▪吡嗪酰胺345▪乙胺丁醇345▪对氨基水杨酸钠345 o10.16抗真菌药▪两性霉素B351▪氟康唑352▪伊曲康唑353▪伏立康唑354▪特比萘芬356▪卡泊芬净356▪米卡芬净357▪氟胞嘧啶357•11抗病毒药o利巴韦林362o奥司他韦363o阿昔洛韦363o更昔洛韦365o泛昔洛韦366o阿糖腺苷366o膦甲酸钠366o拉米夫定367•12抗寄生虫药o12.1抗疟药o12.2抗肠蠕虫药▪哌嗪372▪阿苯达唑373▪甲苯咪唑373▪噻嘧啶373▪吡喹酮374•13抗肿瘤药o13.1直接影响DNA结构和功能的药物▪第一亚类破坏DNA的烷化剂▪第二亚类破坏DNA的铂类化合物▪第三亚类破坏DNA的抗生素▪第四亚类拓扑异构酶抑制剂•羟喜树碱385•伊立替康385•依托泊苷386o13.2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抗代谢药)▪氟尿嘧啶388▪阿糖胞苷388▪甲氨蝶呤389▪巯嘌呤390o13.3干扰转录过程和阻止RNA合成的药物(作用于核酸转录药物)▪多柔比星392▪柔红霉素392o13.4抑制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药物(干扰有丝分裂药)▪长春新碱395▪长春碱395▪紫杉醇396▪多西他赛396▪高三尖杉酯碱396▪门冬酰胺酶397o13.5调节体内激素平衡药▪他莫昔芬399▪托瑞米芬399▪氟他胺400o13.6 靶向抗肿瘤药▪第一亚类络氨酸激酶抑制剂•吉非替尼401•厄洛替尼402▪第二亚类单克隆抗体•利妥昔单抗404•曲妥珠单抗404•西妥昔单抗4005o13.7放疗与化疗止吐药▪昂丹司琼408▪阿瑞吡坦408•14眼科疾病用药o14.1抗眼部细菌感染药▪氯霉素410▪红霉素411▪氧氟沙星411▪左氧氟沙星411▪利福平411▪四环素可的松411 o14.2降低眼压药▪毛果芸香碱413▪卡替洛尔414▪拉坦前列素414▪地匹福林414o14.3抗眼部病毒感染药▪阿昔洛韦415▪更昔洛韦415▪利巴韦林416▪碘苷416o14.4眼用局部麻醉药o14.5散瞳药▪硫酸阿托品417▪托吡卡胺418▪复方托吡卡胺418▪去氧肾上腺素418 •15耳鼻喉科疾病用药o15.1消毒防腐药▪硼酸420▪酚甘油420▪过氧化氢420o15.2减鼻充血药▪麻黄碱421▪羟甲唑啉421▪赛洛唑啉422•16皮肤科疾病用药o16.1皮肤寄生虫感染治疗药▪硫磺425▪林旦426▪克罗米通426o16.2痤疮治疗药▪过氧苯甲酰428▪维A酸428▪阿达帕林428▪异维A酸429o16.3皮肤真菌感染治疗药▪制霉菌素431▪克霉唑431▪益康唑431▪咪康唑431▪酮康唑431▪联苯苄唑432▪特比萘芬432▪环吡酮胺432o16.4外用糖皮质激素▪醋酸氢化可的松433▪丁酸氢化可的松434▪地塞米松434▪醋酸曲安奈德434▪糠酸莫米松434▪卤米松435•。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1c639dd6ccbff121dc3683b2.png)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2019-08-02 23:35:04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报考专业参照表
![执业药师报考专业参照表](https://img.taocdn.com/s3/m/fd58ce9a2cc58bd63186bd94.png)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
参考目录(高职高专)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
b.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疗便函[2007]190号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疗便函[2007]19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a4c9974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76.png)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疗便函[2007]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药械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为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建立临床药师制的规定,充分发挥药师作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我司决定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临床药师制的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探索临床药师的准入标准、工作模式、岗位责任和管理制度等。
根据医院申请,经有关部门评估,确定卫生部北京医院等42家医院(附件1)为试点单位,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试点的组织和管理。
为做好试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医政(药械)处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对试点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试点方案选择适当医疗机构扩大试点。
二、各试点医院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临床药师,创造临床药师工作条件,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
对于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三、请试点医院填写《临床药师制试点医院登记表》(附件3),于2008年1月10日前寄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四、请到我部网站下载《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方案》、《临床药师制试点医院登记表》电子版:。
联系人:医政司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处陈虎;电话:************;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子信箱:*****************。
2024执业药师大纲
![2024执业药师大纲](https://img.taocdn.com/s3/m/087deace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b0.png)
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概览
一、引言
考试背景与目的
考试的重要性和意义
二、考试大纲概述
考试科目与分值分配
考试形式与时长
三、各科目大纲解析
1.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理学基础
药物分析方法与技能
药物化学基础
2. 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剂学基础与实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基础3.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评价
药物治疗监测与临床药学服务
4.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事管理法规体系概述
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法规
药品生产、流通与使用过程的管理法规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基础理论与实践
中药鉴定技术与标准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药理学基础与应用
中药制剂学基础与实践
7.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临床应用与实践
中药调剂与配制技术
8. 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技能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形式与评分标准
四、大纲解析注意事项
大纲内容的变化与调整趋势分析学习方法与策略建议
应试技巧与注意事项
五、结语
-对考生的鼓励与建议。
2024年全国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2024年全国执业药师报考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2a01ddb0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81.png)
2024年全国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一、执业药师报名条件: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1、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2、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
3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1)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2)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3)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4)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1、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2、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3、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4、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介绍
![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c80d1107cc7931b765ce158f.png)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介绍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
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考试科目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其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以药剂学和药物化学为主,少部分涉及药理学和药物分析的多学科的综合知识。
《药学专业知识(二)》以临床药理学为基础,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学中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因此每章内容包括:(1)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2)用药监护(3)常用药品的临床应用。
序号考试科目考试形式1 药事管理与法规客观题2 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3 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4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客观题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7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客观题考试题型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客观性试题。
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设定问题背景;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
考生在设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各个考试科目的试卷题量调整为120题,较上版规定减少20题。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e3e48fa0a300a6c30d229f4c.png)
考试介绍返回顶部↑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科目考试形式1 药事管理与法规客观题2 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1 / 1Y路顺风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1 / 1Y路顺风(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
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条件返回顶部↑友情提示:为解决考生担心自己无法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后顾之忧,医学教育网推出全新政策:选报执业药师网络辅导精品/实验班,2015年考试报名审核不过,全额退费!详情〉>1 / 1Y路顺风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参考如下:2015年执业中药师报考政策咨询区〉〉2015年执业西药师报考政策咨询区>〉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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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的通知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5]31号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学历)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学历)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学历)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
b.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